在晋楚城濮大战一触即发的时候,为了取得战争的胜利,晋文公召集大臣们共商良策。
晋文公先问咎犯:楚军兵多将广,而我军势弱。要破楚军,我们该怎么办呢?
咎犯回答说:您只要对楚国实行诈术就可以了。
晋文公听完咎犯的话后又问雍季: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雍季说:将池塘的水放干了来捕鱼,怎么会抓不到鱼呢?但是第二年肯定没有鱼了。把山林烧光了来打猎,怎能不获得野兽呢?可是第二年也就不会有野兽了。使用欺诈的方法,虽然现在可以苟且得利,但以后就无法再得利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还请国君三思。 晋文公经过认真的思考,最后还是采纳了咎犯的主张,从而在城楼大战中大败楚军。
晋文公回国以后论功行赏,却把雍季排在首位。不少人对此十分不满。
有人大胆地问:城濮之战的胜利,是由于采用了咎犯的计策。您采纳了他的计策,而行赏却把他放在雍季的后面,这恐怕不合适吧!
晋文公听后笑了笑,说:雍季的话,对百世有利,而咎犯的话,只是顾及一时。哪里有把顾及一时的放在对百世有利的之前的道理呢? 听了晋文公的解释后,大家都心悦诚服地让雍季得了头赏。
依靠诈术办事,即使暂时成功了,最终也会毁坏;即使胜利了,最终也会失败。春秋时期,普天之下取得胜利的人很多,但最后成就霸业的人只有五个,晋文公就是其中的一个。他知道胜利是如何取得的,也就赏罚得当。他明白,道义是“百世之利”而功利只是“一世之务”只有尊崇道义,才是掌握了“胜之所成”因此,行赏的原则应该以道义为上,而以功利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