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是在1958年。1958年所建立的城市居民户口和农村居民户口两种户口制度并存的城乡二元体制是一项重大的体制变革,它使得计划经济体制在全国范围内巩固下来。从此,中国广大的农村居民实际上降到“二等公民”的地位,农民的权利与城市居民的权利不相等,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种户口的并列演变为居民的两种不同的身份,而身份限制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不得自由流动。从经济上说,社会生产要素的流动受到极大的限制,经济发展受到极大阻碍。
尽管中国的改革是从1979年农村家庭承包制的试行和推广开始的,但正如本书第一章第二节所指出的,城乡二元体制基本上未被触动,只是取消了城乡二元体制中的一种极端形式,如人民公社制度和社乡合一的农村基层组织政治体制。而城镇和农村的户口分置和居民身份的限制依然未变。甚至改革开放30多年来城乡收入差距还在不断扩大,这个趋势直到现在还没有停下来。
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实现社会安定和谐的巨大障碍。要切实有效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必须先弄清楚近年来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何在。
让我们从三种资本概念谈起。
一、三种资本概念: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
在经济学中,有三种资本概念。
第一种资本叫物质资本,这是传统的说法。历来在讨论物质资本时,经济学家都认为它是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重要的。没有生产资料,就不会有产品。没有土地,没有工具,什么产品都生产不出来。有了市场,拥有货币也行。货币投入转化为生产资料,包括厂房、设备、原材料等,这些都是物质资本,于是就能生产出产品。
第二种资本是人力资本。一个劳动者什么技术都没有,什么知识也没有,只要有体力,也构成人力资本,但这是最低程度的人力资本,甚至说这个人的人力资本接近于零。经济学家给予人力资本的定义是:它由体现在人身上的技术水平、知识、智慧和经验所构成。人力资本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内发展起来的。从那时起,一般都认为财富是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共同创造的,而且人力资本往往比物质资本更重要。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和日本的工厂、桥梁、港口被炸坏了,可是战后经济很快就恢复了,原因是:物质资本虽然损坏,但人力资本还在,人力资本对经济振兴起了重要作用。
人力资本的形成有多种途径。最重要的是靠教育。一个人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到了知识、技术,才能增加人力资本。工作以后,继续学习,增加经验,自身素质提高了,这也意味着人力资本的增加。除此以外,医疗、卫生、保健使劳动者身体健康,出勤率高,这也是人力资本增加的途径。还有从外国引进技术工人或专业人员,也可以增加本国的人力资本。
第三种资本是社会资本。社会资本理论大约是20世纪70年代内发展起来的,但与现在国内报纸上常提到的“社会资本”不是一回事。现在报纸上使用的“社会资本”指的是民间资本,也就是民间的货币资金。经济学里的社会资本指的是一种无形资本,是人际关系,是人的信誉。比如说,改革开放之后,广东的经济为什么发展得这么快?因为广东有充足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在哪里?港澳同胞、华人华侨等都是广东人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本。浙江经济为什么发展得这么快?家庭关系、家族关系、同乡关系都是浙江人的社会资本。
在市场经济中,一个人有社会资本还是没有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多还是少,是很重要的。现在,为什么竞相成立校友会、同学会、同乡会?为什么建立这样或那样的俱乐部?有些农村为什么又兴起修家谱、续家谱、建祠堂的风气?原因很多,其中包括了借此寻找自己的社会资本的因素。不少人已经认识到,社会资本是重要的,多一个熟人就多一条路。
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这三种资本的结合创造了财富。目前中国城乡比较,三种资本中的任何一种资本都是城市占优势,农村居于劣势。
(一)物质资本
对于一个人的创业或增加收入,物质资本仍然是基础性的。有没有土地,有没有房产,有没有创业的资本可用于投资,是能否增加收入、能否积累财富的关键所在。对农民来说,土地和房产的意义之重要不言自明。然而,正是在土地和房产方面,城乡居民的差距非常突出。
以土地和房产来说,城里的土地是国有的,祖传的房屋有产权,有房产证,可以用于抵押。如果城里人要创业,房产证一抵押,一笔钱就到手了,可以用于投资,作坊、商店、小微企业就开起来了。这是城市居民与农民相比的优势。正如本书第一章谈到的,中国的农民到现在为止,土地是集体所有的,除改革试验区以外,承包地和宅基地都不能抵押;自己盖的房子再好,也没有房产证,不能抵押。农民是没有物质资本的。最近几年,我年年带领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调查组在农村调查。农民说:城市的土地是国有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包括祖传的房屋、新购买的商品房等,为什么能抵押,能转让?而我们在宅基地上盖的房子既不能抵押,又不能转让,连出租都难。出租为什么难?农民说:因为没有产权,没有房产证,心中没底。租给外乡人住,他赖着不走,怎么办?他不交房租又怎么办?要出租,只能租给亲戚朋友住,房租很少。有的农民外出打工了,工作稳定了,老婆孩子带走了,房门锁上了。于是有了“两只老鼠”的故事。这是指:老婆孩子跟着进城了,村里的房子由一把锁锁住,变成了老鼠窝,第一个“老鼠”出现了。农民工到城里以后,两手空空,没有房子住,在居民楼找地下室住。于是就有了一种称呼,叫“鼠族”,指这些农民工像老鼠一样,整天过地下生活。这就是第二只“老鼠”的出处。
19世纪中期,法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加速进行。大批农民进城了。法国同时成立了不动产抵押银行。法国当时是小农经济制度,农民进城时,把土地、房产一抵押,就带资进城了,可以在城里开店,租房,务工,所以法国的工业化、城市化比较顺利,没有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怎么让中国农民持有物质资本?除了他们自己在农业、畜牧业、多种经营中有资本积累而外,最主要的是要进行土地确权。这就是第一章第二节讨论过的问题。土地确权首先是保护农民的权益,不得被任意侵占。土地确权还是土地流转的前提。土地确权后,实行三权三证: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民在宅基地上所盖房子的房产权,这是三权。要给三权发证,权证可以抵押。抵押跟质押是不一样的。什么叫质押?当铺是最典型的,一个人要去借钱,皮大衣一脱,手镯一放,东西放在那里,钱借到了,这叫质押。抵押不同,房子你继续住,土地你继续种,产权证一交就行了,这叫抵押。到时,你不还钱怎么办?通过法院解决,该拍卖的拍卖,把钱还给很行。这是让农民持有物质资本的一个重要方式。所以在现阶段的中国,要让农民有物质资本,最重要的是土地确权,实行土地确权后三权三证落实到户,农民不仅可以通过权证的抵押获得创业的资本,还可以有财产性收入。
(二)人力资本
再看人力资本的状况。农民的人力资本弱,怎么办?这主要是由教育资源配置非均衡造成的。城里的学校,投资多,经费足,师资好,设备也齐全;农村的孩子上学,学校差,设备差,师资力量又不足。这样,将来升高中的比例,农村显然小,城市显然大;上大学的比例,城里的学生比农村的学生更要大得多。
这种情况要改变。教育资源配置一定要均衡化。
为了让一些愿意早点就业的农民工子弟能够如愿,在城镇可以多办一些职业技术学校,培养技工或其他方面的专业人才,免费上学,将来可以根据专业训练状况获得相应收入。农村的青年如果考取了职业技术学校,有条件的城镇可以免费供食宿。
目前,有些地方正在拟订教育改革方案。那是一个中等发达程度的县。方案是:村里今后一般只办幼儿园,有的也办小学,仅限于小学一至三年级,因孩子太小,在村里办,可以走读。小学(或小学高年级)和初中,都在县城和乡镇所在地办,可以走读,但离家太远的学生可以寄宿在亲戚朋友家,也可以住校。贫困家庭的孩子住校,食宿费用全免。有校车,一个星期开两趟,接一次送一次,又安全又好。高中则在县城办,一律住校,便于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这样,城乡教育质量就渐渐拉平了。农村孩子有更多机会升学,升学可以改变将来的职业。2012年,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调研组在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调查,那里让山区和边远地区的农牧民的孩子一律在城里的寄宿学校(小学和初中)读书,全部免费。他们把这样的学校称作“教育特区”。结果,还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由于那里城区的商品房价格不算高,所以远处的农牧民孩子在城里寄宿学校上学后,有些家庭中的老人(学生的爷爷奶奶)也随着孙儿孙女一起由农村迁到城里,购置了商品房,安下了家,以便照顾这些孩子。孩子的父母亲仍留在农村、牧区,种植、放牧。
(三)社会资本
怎样增加农民的社会资本?要知道,城里人的社会资本比农民多。城里人,如果想闯荡市场,自己创业,总有熟人,什么“亲戚的亲戚”、“朋友的朋友”,都可以帮一把、拉一把。农民的社会资本少,特别是住在山沟里的农民,谁也不认得,对市场经济也不熟悉。在这方面,应当仿效浙江温州人、广东潮州人当初的做法:鼓励农民出来,让他们在市场中摸爬滚打,拼搏,创业。
总之,社会资本要靠自己去寻找,去积累。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有信誉。信誉是自己挣来的。一个人有信誉,这就有了最大的社会资本。别人信任你,你就可以在市场经济中施展才能了。常言说得好,小富靠勤奋,中富靠机会,大富靠智慧。这是有道理的。现在可以补充一句:无论小富、中富、大富,都要靠信誉。没有信誉,谁相信你?谁来帮你?“你骗了所有的人,最后你发现,你被所有的人骗了!”温州人、潮州人为什么在国外国内,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得到同乡的帮助,还不是因为信誉好,别人肯扶你一把?社会资本靠积累,信誉同样靠积累。关于这个问题,本书第八章还会进一步展开论述。
二、二次分配的作用
市场调节下的分配被称为一次分配,政府调节下的分配被称为二次分配。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都是:一次分配不足二次分配补。也就是说,如果市场调节下的分配形成的收入差距过大,通过政府调节,收入差距将会缩小。但中国存在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一次分配形成了收入差距,二次分配却进一步扩大了这个差距。
为什么会这样?主要由于社会保障不一样。到目前为止,城市的职工公费医疗,而农民是合作医疗,这就有差距。二次分配还包含了教育、卫生、文化、公共服务经费的配置:按人均经费计算,给农村的少,给城市的多。这些都会扩大城乡收入分配的差距。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要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改革,要促使城乡教育、卫生、文化、公共服务经费趋向均衡配置。
关于二次分配,本章第三节会有较详细的探讨,这里先作一些扼要的阐述。实际上有三方面的改革可供考虑:
一是及早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这意味着城市居民社会保障与农村居民社会保障的差异已逐步取消。凡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居民,不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社会保障一律平等,没有身份的差异。这样,一旦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了,两种户口制度就失去了意义,所有的居民都凭统一的身份证作为凭证就行了。
二是教育经费、卫生经费、文化经费、公共服务经费,逐步走向按一个标准的人均配置。虽然这种意向的实现需要一个过程,但通过努力是可以渐渐达到的。
三是根据初次分配的结果,如果贫富差距过大,可以使富人负担较多的税收,使低收入家庭得到较多的津贴。这也正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经常采用的二次分配的做法。
三、能人外迁和弱者沉淀
能人外迁和弱者沉淀是农村的现状。村里凡是有本事的人、与城里有关系的人都进城了,做工的做工,开作坊的开作坊,做买卖的做买卖。留在农村的是老弱病残。如果他们还在农村种地,则产量低、收入少。农村跟城市相比,收入差距怎么不扩大呢?
收入差距问题怎么解决?能人外迁是对的。能人外迁后,愿意在外面长期工作的,听其自愿;愿意回乡工作和创业的,要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条件,让他们愿意回来,如帮助他们开设小微企业,给予贷款,减免税收,帮助培训职工,简化登记、注册和银行开户手续等。
弱者沉淀怎么办?老弱病残留在农村,最好的办法是让他们把土地流转出去,因为他们自己种地,土地收益率太低,土地利用效率也太低。如果在土地流转的同时妥善安置他们,他们的收入肯定比自己种地还多。此外,社会救济也应及时跟上。这是下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需要考虑的问题。
弱者沉淀,很可能是今后农村中常见的现象。老弱病残留在农村,是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问题是:谁为他们提供生活费用?谁来照顾他们?谁为他们安排后事?外出务工者不仅把家中的老弱病残留下,刚离家外出时连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也留下,这时留下的老人、病人、残疾人多多少少还有人照顾。但后来,妻子和孩子被接走了,甚至土地也流转出去了,老弱病残怎么办?我们在陕西安康市平利县调研时发现,乡办、镇办敬老院、福利院是一个好办法,那里的老弱病残者得到相当不错的照料,有小间卧室,有集体用餐的食堂,半身不遂的还有专人照顾。看来,这应该是一个努力的方向。
四、今后谁来种田
能人到城里做工去了,开店、开作坊去了,弱者的土地又转包、租赁或转让了,明天谁来种田?要知道,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散户始终存在,进不进城,种不种地,要听其自愿。今后种田的主要是三种:
一种是种植能手,种植大户。他们通过转包、租赁的办法,把自己的耕地面积扩大了。在湖北调查获知,农田种植大户最多的租了两万亩地,雇了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工人,全部机械化运作,规模经营。农民把土地租出去以后,有的进城打工了,有的做生意去了,有的被种植大户雇用了,他们得到了租金、工资或其他外出劳动的收入。这些种植能手、种植大户的基础就是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与过去的小农户不是同一个概念。他们同市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规模大了,产业化程度更高了,劳动生产率也大大提升了。他们不但从事生产,而且依靠各类生产流通服务业组织展开营销活动,他们是真正的市场主体,是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
关于种植大户的规模,要不要规定一个上限(即最多只能达到多少亩)?经过调研,比较多的人认为没有必要人为地设置以多少亩为上限。理由在于:既然是便于规模经营,提高效率,就不必设上限。扩大规模后,如果能提高效率,那就不必设定某个界限;如果规模扩大反而使效率下降,种植大户衡量利弊,就会自动到此为止。要让种植大户自己根据“适度规模”的标准作出决策。也就是说,基本的判断标准不是规模大小,而是遵守市场规则与否,以及是否符合效率原则,效率升降是制约他们的条件。何况,种植大户是通过租赁、转包方式而把土地纳入自己的经营范围的,他们同出租、转包土地的农民之间签订了合同。合同有一定期限,期满续签或不续签也是对种植大户的一种约束。
另一种有关种植大户的争议是:在种植大户经营条件上,如何防止“非粮食化”甚至“非农化”的趋势?在种植大户与出租、转包土地的农民签订的合同中,可以有一定的附加条件,即不能更改土地的用途,粮田依旧种粮食,农业用地更不能任意改变为工业用地。这样才能保证农业的增长和粮食的增产。关于这个问题,本书第一章第二节结尾部分已经作了分析。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是分专业的。我在2007年、2008年、2010年和2011年四次带领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调研组到重庆江津、长寿、梁平、忠县、涪陵、武隆、彭水、石柱等区县的农村调查,发现农村中有柑橘、西瓜、茶叶、花卉、中药材等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由农民自己组成,土地入股、民主管理、账目公开,领导人是社员选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农民能把土地经营得更好。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要办成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合作社,而不能像过去那样成为官办性质的,有农民合作社之名,无农民合作社之实。在调研中,我们和农民谈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时,他们着重谈了两点:第一,一切按章程办,按规则办,章程和规则都是经大家表决通过的,谁都无权凌驾于章程和规则之上;第二,专业合作社一定要给大家以实惠,具体到入股分红。在合作社盈利方面,一定要账目公开:土地入股的红利要兑现,盈利中留给社员的部分也要兑现,不能打白条。农民还说:更不允许少数人私分、多分,这应视为贪污行为。
三是农业企业下农村。农业企业下乡租土地,采用高新技术,投资建设灌溉系统,改良土壤,引进国外新品种。可以举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广东湛江市徐闻县,位于祖国大陆的最南端,隔海就是海南省。那里干旱,没有大河,靠台风吃饭,产量很低。一亩地种粮食的收入才三四百元。后来,农业企业下乡,其中有民营企业,还有境外投资企业。它们从农民手中租到土地,规模经营。种什么呢?此地最适合种热带水果,所以大量种菠萝。现在徐闻的菠萝产量大约占全国菠萝产量的1/3农民一亩地的租金是几百斤粮食,要钱就换成钱。土地租给企业后,农民要出去打工就去打工,土地的租金照领不误;农民不愿外出打工就留在当地,同农业企业签合同,当合同工,根据个人的技术水平,干一个月付一个月的工资,土地租金照常领取。这样,农民生活改善了。公司投资,打深井、喷灌。城郊有一片土地,上万亩,挂上大牌子,连地名都改了,叫作“菠萝的海”。第二个例子,就是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一家民营农业公司在这里的山坡上经营果园,种梨,引进的是韩国的品种。业主告诉我们,种梨树,一亩地一年有5万元的收入,种粮食才1 000多元收入。
所以说,农业企业下乡很重要,它们带资本下乡,带技术下乡。为了鼓励更多的农业企业对农业进行投资,今后要从单向城乡一体化(指农民进城)走向双向城乡一体化(指城里的企业愿意来农村经营的来农村,农民愿意进城打工的就到城市去),这样,不仅农业生产率会提高,城乡收入差距也会进一步缩小。
在调研中,还发现了需要继续探讨的问题。
一是,农业企业下乡后,能不能参股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我认为,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在一定比例范围内,是可行的。这是某些地方已经发生的事情。据了解,农业企业下乡后之所以愿意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想融入当地社会,取得当地农民们的支持,愿意出资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好基础设施,改善土壤,提高产量和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企业的良好合作伙伴,这对双方都有好处。在此基础上,这种双赢共赢的局面可以长期维持。至于农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后的合作模式会有何种变化,仍要由双方协商解决,要经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讨论通过,而不应由少数人作出决策,否则会出现一些新的纠纷。
二是,一般城市居民能不能到农村租一块承包地,自己耕作,自己收割,自己销售?问题仍然在于要符合互利和双方自愿原则。目前可以先试行,待总结经验后再作下一步走向的定夺。
路是人走出来的。试行的成效仍需通过实践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