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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偷窥狂

忽然我的窗前有一点响动,然后一个影子映了出来,隐约的轮廓,又直又硬,我甚至能看清他过耳的长发。

龋齿

如果我说爱情就是性和谎言,你会不会鄙视我?

这是个燥热的夏天,我的龋齿在发炎,脸上长了青春痘,这个夏天几乎所有的痼疾都在我的身体上鲜艳绽放。

对面的窗台上有一株绿色的仙人掌,高大肥厚,对面的窗帘拉上一半,展开一半,空间延伸进去,淡然冷寂。

事实上我已经25岁了,并且已经有了男朋友,青春痘的忽然袭击简直毫无道理。我的男朋友叫林伦,和我一样的穷困潦倒,我将他带回自己的屋子,我们一起喝酒,做爱,唱荒腔走板的歌。

他似乎没有家,没有亲人,没有前途,却酷爱写诗,像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怪物。我任由他作怪,在这个城市里,我无所归依,而男人从来就不是尤物,我不必对他抱什么指望。至少我们可以互相交换体温,然后各自孤独。

这个夏天我拼命想变成一棵树。不必枝繁叶茂,只需从容呼吸。

对面搬来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他们非常安静,甚至悄无声息。从我的窗户望出去,能看到女人薄薄的背骨和质地优良的蕾丝睡衣。她总是穿质地很好的睡衣,露出两条光洁的腿,身体则喜欢陷进沙发里,说不出的优雅。我曾经渴望过那种优雅,后来明白那只是有钱人的奢侈。

在这座别人的城市里,我背着仿版LV包,操着蹩脚的普通话,人们的眼神像针尖一样,轻易就将我的尊严从粗糙的伪装里剥离出来。优雅,是什么东西?

那个男人,我一度看不清他的脸。他总是从窗边一闪而过,我却记住了他颀长而清秀的身体线条。我猜他们是一对默契的夫妻,那样雅致的男人和女人,必定互相钟爱。

我烂掉的龋齿在口腔里浓郁地发酵,青春痘占据了满脸,鲜艳肿胀,身边是贫穷沉默而且无所事事的男人,天堂和地狱,只隔着两扇窗户的距离。

我望着对面的窗户,常常指尖冰冷,身体火烫,我想我是生病了。

那个男人却在半夜敲开了我的门,我并不认识他,这个城市的人都恨不得别人离他们越远越好,他们不和陌生人说话。他有一辆银灰色的车,清冷的银灰色,忠诚地包裹着他和她,无比的冰凉和骄傲。他急切地问我有没有止血药,因为他妻子忽然流鼻血,怎么也止不住。我业已腐烂的龋齿救了我,因为我有许多用于止血的三七粉。男人接过药,一声谢谢也没有,就消失在对面的黑暗里。我却在这时看清了他的脸,那是一张线条坚硬的脸,表情并没有因焦灼而减弱硬度,而且嘴唇棱角分明。总之,很男人。

那个晚上我再也没有睡着。我在黑暗里摸索自己的皮肤和骨骼,它们久已孤独,却在顷刻之间被唤醒,我不知道怎么才能安抚它们。

如果我能住进对面的房子里,穿那种质地优良的蕾丝睡衣,我的身体由那样一个男人来体贴和润泽,会不会变得优雅起来?我突然开始厌倦自己一直以来的粗鄙和贫瘠,并闭上眼睛开始畅想摇晃在我生活之外那华美丰泽的物质土壤,在这种土壤上破土而出的欲望和情愫一定崭新而热烈,而且还会有“浪漫”这个定义词点缀成爱情的资本。

飞翔

林伦回来了,头发长得遮住眼睛,脸色灰暗。他最近大概又失业了,于是理所当然地晚出早归。他进门时带进来一股凛冽的气味,伴随着酒精、烟草、陌生香水味、汽车尾气种种混杂的综合体,我灵敏的鼻子捕捉住它们,胃里便开始翻江倒海得难受。

林伦在我身边坐下,将手伸进我的领口,他嘴里的味道十分的难闻。我将他的手挡了出去,此刻我身体的每一个毛孔都被无法言语的烦乱包围,我不想做爱。林伦却坚持用手占领我身上那些他认为有趣的地方,他激怒了我。我想都没想就给了他一记耳光。

然后是一场激烈的打斗。我的愤怒空前高涨,一边和林伦大打出手一边想:这样粗糙、暗淡的男人,他凭什么入侵我的生活。林伦也并不客气,最终我们共同将屋里的东西砸了一遍,然后林伦摔门而去。

那个男人来还药的时候对我说:“昨天谢谢你,我叫陈江。”然后他看着我头上的纱布发怔,我对着他虚弱地一笑,他便没有立刻走开,作为一个有教养的男人,看到我这样子他无法走开。天色很暗,云层很低,湿热的空气在回旋,几乎要将人闷到昏厥。这样的天气,适合倾诉。我的凄苦不用伪装,我本来就是一个凄苦的人。

陈江的影子印在墙壁上非常好看,他实在拥有太完美的轮廓。我被男朋友打伤的事让这个男人十分沉默。我的屋子灯光很暗,我在灯光的暗影里又轻软又单薄。

这只是一个倾述与沉默的下午,但对于我已足够。陈江告辞后,我一直想着他和他的妻子,那个优雅的女人实在淡然,淡然得不曾记得给男人一个柔弱的眼神。

柔弱是一种武器,而且我无师自通。

所以当陈江将一大包一看就是刻意去药店买的跌打药放在我简陋的茶几上时,我并不看那些药,只看着他的脸,空气在顷刻间无与伦比得燥热。

陈江的手游走在我背部的皮肤上,那里大片青紫,像一串串紫色的眼泪,浸渍得他的指尖微微颤栗。我闭上了眼睛,努力用皮肤去感觉他的手指。一线潮红迅速从我耳后窜到脸颊,然后整个身体都开始如火如荼得滚烫。

我们顺着床沿笨重地滚落到地板上,像两尾濒临死亡的鱼。我的身体打开,用霸道蛮横的姿势侵占着他,这个男人似乎被惊吓,似乎还没有来得及清醒,就被我不要命地紧紧缠绕。我将湿热的舌头伸进他的嘴里,一股腥甜激烈的味道,陈江终于被调动起来,他开始回应我,我们用无比强大的力量互相挤压和交融,连地板都被撞击得砰砰作响。我在这一刻太快乐了,忍不住喟叹着说:“亲爱的,我飞起来了。”

我长久地盯着对面的窗户,那里仍然冷寂,深蓝色的窗口幽远地延伸进去,那个女人依然一副与世无争的无辜模样。陈江出门时松软地拥抱了我,他必是忐忑的,他不是一个心甘情愿的猎物,我想他更愿意把这一切都当成是意外。

林伦很多天都没有回来。其实我从没想过他会主动离开,我们一直是这样。争吵,做爱,然后再争吵。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和这样一个男人厮混了整整一年,他不是我的理想。唯一的解释是忍受是一种惯性,即使麻木,也会被惯性的力量柔韧地缠绕在一起。可是现在,我想飞走,林伦成了我的束缚。

陈江随时出现在我屋子里。我们并不经常做爱,虽然我是那样迷恋他的身体,但陈江似乎更喜欢温软地拥着我,然后沉默或者熟睡。我包容着这个男人,并不特别在意。我想只要我拥有他,就能走到我想走的那条路上。

陈江不知道林伦的存在,我也不打算告诉他。然而林伦终于不肯让我如愿,他在一个午后潜回了我的屋子,那个时候我的腿正缠在陈江的腰上,而陈江的头埋在我怀里。

我们睡着了,像两个婴儿一般安静。林伦站在床头,用前所未有的冷寂看着我,然后我看到他额上的青筋一阵乱跳。

陈江仓皇逃走,绕过林伦时林伦纹丝不动。然后林伦扯住了我的头发,将我的脑袋狠命地往墙壁上撞。我闭上眼睛仍然看到了他布满血丝的眼球,那一瞬间的绝望和狂暴像一道闪电,掠过我的大脑时我打了一个寒颤。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疏于打理我和林伦之间的关系,我们总是相对沉默,或者暴风雨一般争吵打斗。

困窘的生活常常让我们肆无忌禅地互相伤害,直到将对方的尊严赤裸裸地抽剥出来,但我残破的小屋仍是他唯一的去处。

我们争吵后会彼此拥抱着取暖,我们的拥抱相当炽热,也许我想用这种炽热去掩饰自己的虚弱。林伦每到这时会安稳地睡着,就像真的找到了归宿。只是,我从来就没有想过,他会爱我。

但这一刻,我却明白,他竟是爱我的。

脱落

林伦不再来了,我们疲累地纠缠,终于跋涉到了分道扬镳的地步,但愿这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可是陈江也不再来了,我曾去他的门口等他,他坐在银灰色轿车里,漠然地滑过我的视线,清冷的表情,与车子的颜色十分相配。

他的妻子,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虽然我没有掩饰我的惊惶与焦虑,她还是那样无知无觉地坐在副驾上,优雅地从我面前掠过。

怎么可以这样?

我每天望着对面窗户里我无法企及的生活,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我的心却慢慢豁开一个大洞,气若游丝的绝望潺潺地外溢,几乎抽空了我的身体。

然后在一个有风的夜晚,对面的窗户一反常态地大大洞开,质地轻薄的深蓝色窗帘在夜风里妖娆地飞舞。女人穿一件有月亮般光泽的丝质睡衣,用极其慵懒的姿势蜷曲在沙发上,她的脚上涂了鲜红的指甲油,闪着触目惊心的光。

然后一个年轻的男子笔直地站在她面前,并在女人脸上投下浓重的阴影。女人脸上绽开笑容,我从没在她脸上看到如此灿烂的笑容。她似乎一直是块冰,我常常揣测陈江要用多大的热量,才能够将她溶化。

可现在,她整张脸都放出了光彩,她的表情让我很轻易就想到了一个叫做“欲望”的词。她伸出手,那只又薄又小,保养得当的手,在灯光下晶莹剔透,她就这样把手伸进了男人的头发里。

那个男人有又硬又直的背影,过耳的长发,他竟然是林伦!

他们就在我的眼皮底下狂欢。女人的头发像朵放纵的黑花,她放肆地倾泄和侵袭,快乐地嘶叫和呻吟。林伦的背部线条从未这样狂放,我甚至能感觉汗液像数条奔流的小溪,从他的肩背痛快淋漓地冲刷下来。他们彼此融合在一起,连骨骼都发出了咯咯的脆响,仿佛全世界只剩下这一对肉欲的精灵。

而我是一个瑟瑟发抖的观众。

那一夜,我坏掉的牙齿以决绝的方式从口腔中松动脱落,满脸绽放的痘痕也像清晨的露水般,在第二天太阳出来之前消褪得干干净净。

我坐在这个女人对面,她幽暗的眸子安静地看着我,一如既往地优雅,仿佛在那个夜晚与林伦热烈纠缠的女人并不是她。咖啡厅很静,若有若无的音乐从脑后什么地方流淌出来,舒畅平缓,总之,这是一个适宜交谈的地方,适宜我把自己无法着力的疑惑,交与这个女人分析或者屠宰。

但我要质问她的,是陈江。因为他不见了。从那个有风的夜晚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看到过他。

女人点了一支烟,细长的香烟,细长的手指,无与伦比的孤独和美丽。一个可以在公共场合抽烟的女人,自然有她的坚硬。我坐直了身体,我以为抓住了她的把柄,但她只用了一个抽烟的姿势,就攻陷了我的自信。

“你喜欢钱对吗?”女人开口。

我盯着她张口结舌。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钱自然是好东西,爱情,对现在的我来说,就是性和谎言。很多罪恶都在爱情的基石上盘结生根,这一点,金钱则保留了更多的纯粹。

女人说:“人生就是舞台,总会有人登场或退场。我知道你找他的目的,可惜离了我,他什么都不是,你看走眼了。”

我终于冲口而出:“你为什么找上林伦?”

这个女人悠然地笑了,在我面前恣意展示挑衅的表情。难道仅仅是因为陈江吗?这个看似无知无觉的女人,最终还是发现了我对她的偷窥和偷窃,于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她也偷窥和偷窃了我,只是她的招数用得实在匪夷所思——林伦,似乎并不具备与陈江同等对决的资格。

女人轻笑:“你还爱他吗?”她的眼神忽然针尖一般锐利起来,随即恢复了柔润,她不再有与我倾谈的打算,转身,曼妙地消失在门口。她说的最后一句话让我莫名其妙:

“其实,我也喜欢钱。”

陷阱

我开始空落落地孤单。

陈江和林伦渐渐不再出现在我的梦魇里。男人不过是走马灯,终将一盏盏从我眼前飘走。我最终会习惯一个人恶狠狠地活着。白天,我行走在鳞次栉比的街道,这城市说不出的冷硬傲慢,我松动的高跟鞋和仿版LV像荒凉的标签,将自己结结实实地定在了灰暗模糊的人群里。

我不抱怨,没什么好抱怨的。我的路走一程,便少一程,至于期间出现过什么样的主角,不在我的掌控之中。时间一天天,就这么挨过。

天暗沉得像一口倒扣的黑锅,起了很大的风,我站在公交站台上,嗅着风中闻之欲呕的汽油味道。一张残破的报纸被风带起,最后以豁出一切的姿势扑倒在我的脚面上。

是张昨天或前天的报纸,密密麻麻的铅字,见缝插针的排列,炫耀着这个城市闹哄哄的繁荣。别人的城市,别人的报纸,与我无关。但在此时,报纸一角,有一张不大不小的照片,它在蝇头小字的夹击下,以光速扑进了我的眼帘,继而攻陷了我的大脑。

林伦的照片!林伦在照片上依然长着清秀却萎靡的眉眼,可是那是一份通辑令,关于他的文字,占据了足足两百字的一个方块。一个叫蝴蝶的女人被人杀死在家中,该女子经查是一家牛郎会所的老板,用借贷巨债的手法,牢牢控制着数十名用青春和肉体为她卖命的牛郎,林伦,是其中一个。因不堪承受越滚越大的债务压迫,他用一柄尖利的小刀,刺破了这个女人的脾脏,然后仓皇逃亡。

蝴蝶,就是那个曾住在我对面被我偷窥的女人,后来在我忽视和毫无察觉之下销声匿迹。原来,那次一见竟然成永别,咎由自取。我冷冷哼了一声。林伦——一想起这个名字,我的心底钝痛着猛跳了一下:他到底从什么时候起背着我做了蝴蝶手中的玩物和牛郎?我的脑袋开始在诸多的混乱里寻找关于这一系列事件的蛛丝马迹。

爱的旗帜

蝴蝶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其实,我也喜欢钱。

陈江是那样流光溢彩,我曾经以为能依靠他来改变我的命运,直到他像汽泡一样消失。其实他也不过是蝴蝶手下的一个猎物,长年的肉欲透支,已经让他像稻草一般日渐破败干枯,蝴蝶必定看到了他的末路,知道不可能再从他身上榨出油水,所以,她授意他找一个可以替代自己的人,来抵偿所欠下的债务。这个替代,就是林伦。

呵呵,当她发现我在偷窥她时,她也偷窥到躺在我身边那个面容清秀颓废却身体爆发力惊人的林伦,然后,林伦成了她下一个猎物。

林伦曾经爱过我,虽然我很晚才知道。我被陈江牵引着,用一个最直接的方式将他推到了蝴蝶的身边。失去爱情的男人,就像迷路的孩子,自然抵挡不住蝴蝶的诱惑陷阱。于是,这个女人张开了尖利的牙,毫无商量地将他吞噬。一定是如此。

我整夜失眠,回忆和林伦的日日夜夜。和林伦在一起,从头到尾,我们都没有讨论过关于爱情的问题。只是在此刻,真相大白的此刻,尖锐的疼痛像层层浸漫的潮水,溢满了我的胸腔。我不是谁眼中理想的女子,贪婪、冷漠、虚无,我实在没有资格拥有一个爱我的男人。

林伦,当他看到我缠在陈江身上的腿,也只得收回了爱的旗帜。他和我一样贫穷,所以他也没有力量拍着胸口说,等我,给你一个未来。所以,他投向了一个看上去貌似能给他一个光鲜未来的女人——蝴蝶。不成想,那是一个黑不见底的凶猛陷阱,等想拔腿而出时,发现早已不能。

我们都很脆弱。

夜越来越长,我在黑暗里数着自己的手指。忽然我的窗前有一点响动,然后一个影子映了出来,隐约的轮廓,又直又硬,我甚至能看清他过耳的长发。

我的心跳骤然加快,然后疯狂地跳到没有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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