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宾馆建的也十分符合这飞仙镇的建筑风格,就像是古代的客栈一样,只是里面坐着的都是穿着现代服装的人。
除了大厅的台子上,坐着一个穿着青灰大褂的男人,头上戴着一个小帽子,帽子后面缀着一根长长的鞭子,典型的清朝男人的打扮。
“今天,我们就跟大家将将岳飞在朱仙镇的故事!”
听这个男人说话的腔调,应该是个说书的,而且也有些年头了。手里拿着一把折扇,喝了一口茶,刚准备讲的时候,不知道台下是谁说了话。
“我来了这飞仙镇两次了,上次也是听的你讲的岳飞的故事,这次我们换一换,你说说这飞仙镇的故事吧?为什么这都建国了,你们这里还叫飞仙镇啊?”
流星和顾北爵也正好从房间里出来,刚到大厅就听见了一个男人说话。
他们也确实是很好奇这个飞仙镇的来历,之前问了丢脸先生,可是他也是摇摇头,说他不知道。
他醒来之后,发现大家都有脸,就只有自己没有,而且大家还似乎是看不见他的,在这飞仙镇的待了两个月之后,他就离开了。
只是每年偶尔都会回来看看,毕竟这里也算是他的故乡。
那说书的男人折扇一打开,将被子放在桌上,笑着说:“大家是想听岳飞的故事,还是这飞仙镇的故事呢?”
台下的人应声,大部分都是说飞仙镇的故事。
来这里的,大部分都是旅游的,岳飞的故事哪里都能听得到,可是这个飞仙镇的故事,就只有这里能够听得到了。
流星和顾北爵找了一个角落坐下,丢脸先生也坐在了他们旁边。
“既然如此,那我今天就给大家讲讲我们飞仙镇的故事!”
男人手中的惊堂木一拍,台下一片安静,只有少数悉悉索索的吃东西喝茶的声音。
“说起这飞仙镇,那可是大有来头。当初我们这里不叫飞仙镇,而是留仙镇,因为啊!我们这里,原来是出过一个神仙的!”
男人讲起来,眉飞色舞的,而且语气也用的恰到好处,讲的不比那些知名的评书人差。
流星也听明白了这个飞仙镇的故事。
原来,是在很久以前,这里住了两夫妻。
两夫妻有一个女儿,还有一个婢女,这一家子过得也算是和和乐乐。也不知道是怎么了,那男的突然迷上了修仙,撇下了这母女俩,自己去修仙去了。
最后,那男的当然是修成了神仙。
再回来的时候,身边还有一个神仙妻子了。
那女人心里悲苦,觉得身无可恋,便想要抱着孩子投河自尽,却被那婢女就下来了。
后来,那个神仙妻子嫉妒女人生了那男人的孩子,便要将女人和那个孩子都害死。
眼看着那女人就要死了,男人突然从天而降,将那个神仙妻子休了,从此恩断义绝,抱着已经咽气了的女人回到了自己原来的小家里。
那个孩子却被婢女带走避开那个神仙妻子,之后便下落不明了。
流星听着,怎么听怎么觉得,这个故事虽然有些扯,却是那么像墨儿的母亲的故事,难不成,当年墨儿的母亲和夜若就是在这里相恋的?
“你们可知道,我们镇上最大的那棵合欢树?”
说书人的折扇轻轻的挥动,一脸神秘的说道:“那合欢树就是那对夫妻在成亲的时候种的,而且现在还有了灵性。前些年的时候,我们镇准备规划城旅游大镇,可是那棵树实在太大了,占了好大一块地方。镇上的人便商量着,要不要把这颗树挪个地方,谁知道,那准备挖树的人还没有靠近大树的时候,镇上就刮起了大风,昏天黑地的,什么都看不见!连咱们外面永兴河的河水都给掀起来了!”
流星瞥了一眼丢脸先生,笑着问道:“这是你干的吧?”
丢脸先生点点头,回到这飞仙镇之后,他整个人就显得有些放松,就像是真的回家了一样。
“只是,他说的有些夸张。我只是掀起了一阵风,他们退了一步,风就停了,往前走就刮风。那风也没有那么大,只是吹起了一些沙子,让他们睁不开眼睛而已。”
丢脸先生似乎是有些害羞,低着头,手里捧着杯子。
他一过来就捧着一个杯子,虽然喝不了,却也要捧着。
这样就像是自己和别人没有两样了。
“这传奇故事都会这样,夸大一些!不过,我倒是觉得,你是夜若的可能,越来越大了!”
流星喝了一口茶,这家店泡的茶不是什么龙井普洱,而都是大麦茶,喝着有一股杂粮的香味,唇齿留香。
“说书的,那后来呢?”
果然,这凄美的爱情故事,很快就吸引了众人的注意,连忙催着正在喝水润喉的男人继续说下去。
“后来啊,那男人就将妻子的棺椁埋在了那颗合欢树下,守了好些年,最后没有办法,就走了!”
“所以啊,我们镇之前是留仙镇,后来就因为要动那棵树,发现不能动,觉得那个女人的魂魄可能还在这里,就改成了飞仙镇,让那女人赶紧去找她的相公,不要再留在我们镇上了。”
说书人算是已经把这个飞仙镇的故事都讲完了,台下的人也听的十分过瘾,纷纷鼓掌。
流星和顾北爵却觉得,既然这个故事是真的存在的,虽然有些夸大其词,但是这就更加说明了,墨儿的母亲和夜若确实是在这里生活过的。
而在他们眼前的这个丢脸先生,是夜若的可能性,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