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程锦要入宫,程老太君很是看重,让人早早备了新衣服,共有十套,任程锦挑选。
程锦一大早被人叫醒,洗漱更衣,看着十套衣裳,懒得挑了,指着其中一件织锦绿裳,道:“就这件吧。”
程修等着程锦一同出门,程锦一出现,程修虎躯一震,忽然是掩嘴,似乎是在憋笑。
程锦不解的看着程修,问道:“爹,你笑什么?”
听言,程修就是轻咳一声,摇摇头,说道:“没什么,时辰差不多了,走吧。”
程锦狐疑的看了一眼程修,又看看自己身上穿的,没什么奇怪的,便也不放在心上,跟着程修一块出门了。
一路上程锦成了焦点,入了宫,更是闪闪惹人爱,谁都要瞥她一眼,程锦被看的浑身不自在,问程修:“爹,我今天是不是穿的太帅气,怎么谁都要看我两眼?”
程修看着程锦绿油油的头顶,一边辛苦的憋笑,一边昧着良心点头:“是,穿的实在是太帅气了,锦儿,你今天带的缨帽谁给你挑的?”
程锦摸了摸自己的头顶,说:“我自个挑的,随便拿了一顶,有问题吗?”
程修深吸了一口气,憋得是面色发红:“没问题。”
“程兄,”有人走到程锦的面前,打了一声招呼。
程锦抬头,原来是曾经的同窗,赵奋之,赵奋之与程锦同岁,只是身形比程锦还要瘦弱,看起来显小,一看就知道是读书人,他看着程锦,白皙的脸蛋浮现了几分红色,说道:“程兄今日的穿着似乎有些出类拔萃。”
程锦哎了一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穿着,翠绿色织锦,上绣青竹,寓意挺拔不屈,哪里有问题了?
见程锦还没发现哪里不对劲,赵奋之忍不住又是笑了,程锦的衣服穿得没问题,有问题的是她头上的缨帽,居然也是绿色,远看就好像是一棵挺拔的大葱,近看吧,第一次见人,将绿帽子带在头上,还不自知。
见赵奋之在笑,程锦皱了皱眉头,甚是不悦,迈步便走了。
见程锦走了,赵奋之赶紧跟了上去,道:“程兄,你怎么走了,可是生气了?”
程锦不理会他,加快脚步,想要甩了他,赵奋之在后面追,一边追一边喊:“程兄,你等等我,听我解释。”
程锦不理会他,加快脚步,埋头就走,没看前面的路,没留神就撞到了人。
只听见哎呦了一声,程锦撞到了一个女子,那女子胸脯正中,后退了两步,恼怒不已,盯着程锦,便是怒骂:“大胆,竟敢冲撞曦瓶郡主。”
一听曦瓶郡主,程锦的眼睛就亮了,盯着眼前的女子,看她皮肤白皙,身材丰满,一双杏眼圆睁,满满的都是愤怒,倒也算是个美人。
原来这就是曦瓶郡主,程锦的脸上立即就换上了一副猥琐的笑容,走到曦瓶郡主的面前,做了一个自以为帅气的动作,居高临下的盯着曦瓶郡主看:“原来你就是我的未婚妻,还以为是个丑八怪,原来是个大美人,我赚了。”
见程锦口出调戏,曦瓶郡主的脸一下子就红了,恼怒不已,程锦的个子比她高,她抬头看着程锦,气的声音都颤了:“你个登徒子,你就是程锦?”
程锦邪气一笑,盯着曦瓶郡主,挤了挤眉毛:“就是我,郡主,我们马上要成亲了,你怎么能谁叫我是登徒子呢?”
曦瓶郡主气红了一张脸蛋,回头看了看身后跟着的人,咬着牙说道:“谁跟你成亲,你不要脸。”
程锦顺着她的视线去看,发现曦瓶郡主身后跟着不少人,其中还有个大美人,一见她,程锦的眼神就挪不开。
程锦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美的人,那眉眼,好像是仙子下凡一般,可远观不可亵玩,身材高挑,程锦的个子已经算是高了,没想到这美人比自己还高,除了胸平了点,一双大长腿就够程锦玩一年的了。
那美人见程锦一直盯着自己,不知为何,却是弯唇笑了。
这一笑,不得了,程锦整个人都要醉了,这仙子好像是从哪里见过,怎么笑容似曾相识?
“登徒子,你看什么看?”见程锦的眼睛黏在那美人的身上下不来了,曦瓶郡主恼怒不已,对着程锦就是踢了一脚。
程锦自幼习武,不过是故意对外宣称体弱罢了,岂是曦瓶公主能袭击的,一闪身就退开了,三步两步就移到了美人的面前,她迷糊归迷糊,还没忘了自己进宫的目的,在曦瓶郡主面前调戏良家妇女,引曦瓶郡主发怒,进而退婚。
站在美人的面前,程锦轻佻的扶起美人的下巴,盯着美人,含笑说道:“美人,怎么称呼,我甚是心悦你,待我与郡主成婚后,再娶你进门可好?”
听了程锦的话,美人的眼中都是莫名的笑意,盯着程锦,说道:“当真?”
程锦就差没拍自己的胸口保证了,重重的点头:“自然,你入了府,我只宠你一人。”
“可若是郡主不同意,怎么办?”美人的眼珠子转了转,盯着程锦笑着问道。
程锦一听,就是不屑的道:“她敢?夫为妻纲,她若是不同意,我就打断她的腿,让她独守空房。”
听言,美人笑的更深了,嗯了一声,眼神幽幽的盯着程锦,有些奇怪的说道:“没想到程小将军如此粗鲁,不知怜香惜玉?”
程锦回头扫了一眼曦瓶郡主,哼了一声,回头对着美人,眼中都是洪湖水,浪呀浪:“谁让我只喜欢你呢?”
“既然如此,那我哪里还有不同意的道理呢?”美人笑着说道。
此话一出,在场的人都是嗤笑一声,程锦有些不解,看了看那些人,包括曦瓶郡主,居然也在笑,脑子秀逗了?
就在这时,落后一大截的赵奋之终于赶了上来,一见程锦,就是气喘吁吁的走上来,还没等说话,就是看见站在程锦面前站着的美人,愣了一下,赶忙行礼:“曦瓶郡主,奋之有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