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爱这生命色彩,更爱生命映照下的那十四根蜡烛,为我的梦,点燃第十五根期待……
我相信……
偎着烛光和煦的柔情,轻轻插上第十四根蜡烛,点起第十四簇希望。任闪亮的明眸中溢出的珍珠,划过眼角,流入丹唇。
噢,十四岁了,长大了,胸前已经戴上了耀眼的团徽,而红领巾早已放在了抽屉的一角。
还记得第一次戴上红领巾的自豪吗?还记得第一次做好事时的激动吗?还记得第一次被邻居夸奖:“哟,这孩子长大了,懂事了”时的喜悦吗?那时,年幼的我们,沉浸在童年的幸福中。为得一朵小红花而把妈妈的钱交给教师,谎称是自己捡的。为了让同龄的灾区小朋友和自己一样幸福,忍痛砸碎了小储蓄罐,捧着那一大把硬币交给募捐箱前的叔叔,奶声奶气地说:“叔叔,这是红领巾给灾区小朋友的一点点儿心意,谢谢您!”然后,一路上哼着《七色光》跑回家。这就是红领巾的历史,太阳般的记忆。
还记得第一次跨入青春门槛时的好奇吗?还记得写“入团申请书”时的认真吗?还记得在团旗下宣誓时的庄严吗?我们,今天已经十四岁了,十四岁的我们心中藏满了秘密;心里的话儿不再全盘托出,而要为自己留下一方小小的天地;十四岁的我们开始在心中勾画蓝图,为自己的未来选择色彩;十四岁的我们,向往蓝天,像雄鹰展翅飞翔;十四岁的我们,不会忘记月光下的妈妈在为我们的生活操劳,不会忘记十四年前的今天,妈妈为了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在产房中痛苦挣扎。
十四岁,一个多思的年华,爱上了北岛、舒婷的朦胧诗,三毛的《稻草人手记》,席慕容、余光中的散文;喜欢陈章良的乐观、豁达,鲁迅的坚韧、傲骨,克林斯曼的绿茵英姿,随着帕瓦罗蒂的歌声到那充满生机的绿林,随着郭沫若的诗去展望未来。会为《巴黎圣母院》中的让·爱斯梅拉达的命运痛哭不止,为陈彩萍的作品暗自悲伤,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曹子建的《洛神赋》大声叫好;甚至会为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和达芙尼·杜莫里十的《蝴蝶梦》孰好孰差与朋友争执不休。
噢,这就是十四岁的我们,逐渐走向了成熟,却被父母叫做“长不大的孩子”;噢,这就是十四岁的梦,好像七彩编织的花环,又似没有解的方程。
闻一多先生说:“生命是张没有价值的白纸,自从绿给了我发展,红给了我热情,黄教我以忠义,蓝教我以高洁,粉红赐我以希望,灰白赐我以悲哀,再完成这幅彩图,黑还加我以死。从此以后,我便溺爱于我的生命,因为我爱它的色彩。”
我也爱这生命色彩,更爱生命映照下的那十四根蜡烛,为我的梦,点燃第十五根期待……
我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