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下课了。我和同桌一起去吃饭,我吃的很快就先吃完了,对面同桌还在吃,我跟催命一样叫她快点吃。
吃完后,我和她来到超市货架前,准确无误地拿出那本明信片,满足地看了看。同桌说:“怪不得你火急火燎的,原来是买这个。”我嘿嘿嘿地笑着,拿去付钱了。
走出超市,我迫不及待地打开明信片。最先有一张靓颖的照片,比明信片短一截,那个材质不是纸质的,我也说不上来。但是,在太阳下一照射可以折射出七彩光,很好看的。然后换个角度照片还会换成另一张,这种玩意都是我小学买那种校卡的套子上经常有的,现在都很少见了,突然勾起回忆。
然后就是好几张靓颖的明信片,最后有几张照片和几个信封。午休时间短,我就大致看了一下,不敢多看。这时,旁边有个男生看见了过来评论靓颖:“咦这谁啊,胸还没我大。”我忍俊不禁,让他立马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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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自修结束,我回到宿舍。直接脱掉鞋子到床上,打开明信片,一张张翻开。恩,这张是我是歌手演出的,这张是才拍的,这张的街拍里的...都好美啊。我还记得那时我们宿舍的一个同学,看着照片一脸痴汉说哇这锁骨太他妈精致了。当时我听得内心喜滋滋的,那是当然了,张靓颖不美怎么可能。
然后我选了其中一张最美的,而且还是穿的比较白的,这样在晚上就能看清楚点。我把它放在我枕头边上,每天就可以和靓颖一起睡觉觉,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