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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初恋(1)

老谢估计楼长不会再出现了,又接上电炉子摆上菜肉继续吃,范文强和罗西玩着足球游戏不亦乐乎,尚清华捧着一本英语书忘我地看着,丝毫不受屋里色声味的影响。邹飞坐在窗口想着:大学生活就这么开始了。

说说邹飞对上大学的态度。其实也没什么态度,只是听了语文老师的那番描述后,觉得高中毕业去上大学会比去工厂上班和去事业单位喝茶看报有意思,至于大学毕业后从事什么工作他并没有想过,这事儿可以四年后再考虑。四年对于一个十八岁的少年来说,是很遥远的,能把四天以后的事儿考虑到就不错了。

说到这个专业,汽车制造与设计,邹飞也并不清楚出来后可以干什么,之所以把它填在志愿表里是出于两种考虑:一、相比计算机等专业,这个专业的录取分数线较低,这是最切实的问题,如果有分数更低的专业,邹飞也会考虑;二、专业名称里有汽车两个字,邹飞幻想毕业以后可以开着车到处玩。于是,稀里糊涂地就把志愿填上了。

有些人上大学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当科学家,当大夫,当老板,当知识分子。邹飞就没有这种理想,父母也望子成龙,对他寄予希望,但他自己不觉得一定非得怎么样才算成龙,在他没成形和没成熟的价值观里,认为非要让自己变成什么样的人的人生并不是有出息的人生。武侠片儿里的大侠,做事儿都是没计划的,随性而为的成功更让观众为之倾倒,即使没成功,随性而为也是一种更人性的生活。《少林寺》里李连杰看似没人打得过他了,但失去了自我,其实是出悲剧。

邹飞在高中的成绩始终在中上游和中下游之间徘徊,何时到中上游,取决于老师和家长的需要;然后再沉到中下游的速度,则取决于自己对玩的需要。这种飘忽,就是他作为一个中学生顺其自然的人生。

可以说,上大学是邹飞一种自然的结果。如果没考上,他也会顺其自然下去——迫于父母的压力而复读,或者找个班上。在不给别人添麻烦的情况下,人生就这两种选择,上学或上班。

如果非要二者取其一,邹飞更喜欢上学,这种感觉是从一张照片上得到的,就是那张著名的“小平您好”。邓小平逝世那年,邹飞上高二,这张照片重新被世人提起,关于它的拍摄背景邹飞并不是很感兴趣,倒是照片上那些朝气蓬勃的笑脸和抑制不住的青春气息带给他对大学的第一感受,这种感受用文字形容就是“多彩、绚烂、自由、文明、力量”,对邹飞有一种天然的吸引。

后来随着这张照片热度的降温,邹飞对大学的感性认识也渐渐模糊了。现在,他已经置身于大学,心想,既然来上了,还是应该过得丰富点儿。但怎么才算丰富,他并不知道,而眼前室友们所做的事儿,在他看来都挺不错的,可是对他没有诱惑。

邹飞看着窗外,一瞬间有些恍惚,弄不清自己来这儿到底为了什么。这时候,对面女生楼的楼顶突然白光一闪,让他眼前一亮——穿一袭棉布白裙的女孩在楼顶冒了出来,背着画板,爬上天台的水泥台坐下。

邹飞突然觉得,这个女孩的所做,在他看来就是一种多彩的生活。

“你应该准备一个望远镜。”老谢发现了邹飞在看对面楼顶的女孩,“要不然四年里总会望洋兴叹。”

“你都在这儿四年了,怎么不备一个?”

“备也没用,我有病。”老谢不慌不忙地给碗里盛了一勺韭菜花儿,说,“眼不见心不烦。”

“我这儿有!”范文强放下游戏手柄,踊跃地贡献出自己的望远镜。

尚清华匪夷地看着眼前的一切,眼里流露出不解:游戏机、望远镜都备着,到底是来上学的还是来干吗的?然后又把目光坚定地转向手里的《大学英语四级词汇》上。

“很有远见!”老谢对范文强作出总结。

“我哥大学刚毕业,都是他用完留给我的,让我带上,说肯定有用得着的时候。”范文强把望远镜给了邹飞,自己却不看。

“喧宾夺主多不好意思啊,你先看几眼吧!”邹飞客气着。

“我对这个没他妈太大兴趣。”范文强说完又回到电视前,拿起手柄,两眼紧盯游戏画面放着光,“我和我哥是一个妈,不是一个爸,在这点上我随我爸,他随他爸。”

邹飞举起望远镜,瞄了半天,终于找到目标,调好焦,比肉眼看拉近了不少,但仍看不真切。

“反正也是看,你哥怎么不弄个高倍的望远镜?”邹飞抱怨道。

“我哥远视眼。”范文强解释道。

邹飞将就着锁定目标,白裙女孩平躺在天台上,画板放在肚子上,手挡住眼睛,晒着太阳,画板随着呼吸上下起伏。

“把女生楼安排在男生楼的对面,学校这么干真明智。”邹飞眼睛不离望远镜。

“以前还经常有女生在水房光着膀子洗脸,所以她们那楼的水房换上毛玻璃了。”老谢说。

“看得太彻底就没劲了。”邹飞正说着,见女孩起身,打开画夹,左看看右看看,然后冲着某个方向画了起来。

“这是哪儿系的啊,多才多艺,还会画画。”邹飞边看边赞叹着。

“八成是建筑系的。”老谢说,“咱们系会画画的少,只会画图。”

一栋男生楼上百个宿舍,看见画画女生的显然不只邹飞一个人,也有别的宿舍的男生看见了,一个有色心没色胆的人冲着楼顶喊了一声:“嘿,画什么呢!”

喊完却躲了起来,结果画画女生循声看向男生宿舍的时候,发现邹飞正拿着望远镜往她这边看着,成了邹飞喊的。

邹飞放下望远镜,犹豫着要不要解释一下,但女生看了一眼,便扭过头继续画自己的,邹飞也只有一件事情可做,就是拿着望远镜继续看下去。

云彩从楼这边飘到了楼那边,女生还在画着。邹飞已经放下了望远镜,远远地看着女孩,风吹舞着她的裙摆和长发,也许还有像邹飞一样的男生正在暗处观察着她,她稳稳地坐在水泥台上,不为所动,只是拿着笔的手在画夹上游动着。

看不见她在画什么,画得怎么样。邹飞在这个女生的身上重新体验到当初那种用文字形容的对大学的感受——多彩、绚烂、自由、文明、力量。他被她吸引了,看着对面楼顶上那个白色的小点,陷入遐想。

这时候,小白点儿动了。女孩合上画夹,起身,在兜里摸索着什么,邹飞赶紧拿起望远镜,刚对准目标,一束反射的阳光便通过女孩手中的镜子照进望远镜,邹飞眼前一花,赶紧闭上眼睛,放下望远镜。女生背上画夹,得意地走了。

邹飞又举起望远镜,女生已经走到楼梯口,转身冲他嫣然一笑,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随即消失在楼梯口。

邹飞看着空空的楼顶,有点儿没玩够的意思。

“她还会再上来的。”老谢捞出锅里的面说。

“你怎么知道的?”邹飞期待着这种结果。

“一个人喜欢上某个空间的时候,就愿意待在那儿。”老谢吃饱了,打了一个嗝说,“比如我,就愿意在宿舍待着,她就属于那种爱在楼顶上待着的。”

邹飞又往对面的楼顶看了看,希望果真如此。

这时候有人敲门,尚清华紧张地看着老谢:“是不是楼长来了,赶紧把电炉子收起来吧?”

老谢万分肯定地说:“楼长这会儿距离咱们宿舍至少一公里。”

除了邹飞外,别人的手都占着,他只好去开门。

“走,开会去!”一个陌生人出现在门口。

“你是谁?”邹飞不理解地看着他。

“我是班长,我叫陈志国。”对方说。

“我跟你是一个班的吗?”邹飞问道。

“当然了。”陈志国说,“一会儿开完班会就认识了。”

“你们开完会给我带罐儿酱豆腐上来。”老谢掏出五块钱,“买王致和的,大块儿的那种。”

陈志国留意到老谢,说:“那同学,你是不是叫谢春光,老师叫你也参加。”

“我连考试都可以不去,还用参加班会!”老谢俨然一个牢头狱霸。

“你既然是这个班的一员,就应该去。”陈志国语气中肯。

“就不去!”老谢懒得再说。

“为什么?”陈志国话中流露出领导特有的那种既体现着关怀又让自己的话毋庸置疑的力度。

“我有病!”老谢往床上一躺,拉开被子往身上一盖,不再跟陈志国废话。

陈志国拿老谢没办法,便留下一句不置可否的话消失在宿舍门外:“那我先走了。”

“我连老师都没看见呢,这个班就先有班长了。”邹飞想不通。

“就是这么神奇,有人神出鬼没地就把自己的事情安排了。”老谢说。

“傻子!”范文强又冲着电视来了这么一句,游戏结束了。

班会的结果是大家见了面,做了自我介绍,选定了各种委员,交了班费,领了这学期的课表和所需的书,然后就等着上课了。

那个进男生宿舍的女生也在这个班里,叫冯艾艾,自我介绍的时候说自己的特点就是爱玩,待人热情,积极参加各类活动,被选为外联委员。罗西是体育特长生,理所当然地当上了体育委员。尚清华被推举为学习委员,他不当,说怕耽误学习,老师说学习委员就得有你这种对待学习的精神,强行指派了他。

邹飞和范文强对承担班级某方面的工作没兴趣,不想让自己因此失去做个想怎样就怎样的学生的自由,也不盼着学期末的时候被评为优秀班级干部从而能多拿几个学分,所以自我介绍的时候,他俩都把自己往无法被寄予厚望上说。邹飞说:我的特点是懒,没有集体意识。范文强则介绍自己:我没什么好说的,我也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你们看着办吧。于是两人如愿以偿,成了不被老师亲近的人。

当晚,尚清华去了教室上自习,老谢因为有病而早早地睡下了,罗西静音看着电视里的意甲,范文强不知道从哪儿弄了一份《参考消息》,边看边骂着“傻子”,邹飞拿起望远镜,一个人上了楼顶。

他希望白天那个穿白裙子的女生能如老谢所说“待在她喜欢的空间里”,但到了楼顶,他失望了,对面只有一床不知道是谁晾在那里忘了收走的被子。

邹飞在楼角坐下,眺望着远方,四周静谧,夜空深邃,繁星点点。如果这会儿有根儿烟就好了,于是他点上了一根儿。这种情景,很容易让人不由自主地去想点儿什么,可是他不知道该想什么,只是觉得有点儿恍惚。三个月前还在高中的教室里做题,现在就站在大学的楼顶上抽烟了,不知道四年后,自己又会在哪里干着什么。

而那个女孩,和她所带给自己的那种对大学的感受——多彩、绚烂、自由、文明、力量——会成为这四年里真实生活的形容吗?

带着这种思索,邹飞深吸了一口烟。

第二天,全校的新生都要去礼堂上军事理论课,课程三天,然后会被发配到北京郊区的部队军训。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开始,中国的大学生在入学后都要接受一段时间军事训练,以免日后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走上社会过于自由散漫不服从管理的现象出现。

当别人穿上军装拿着教材陆续走向礼堂的时候,邹飞觉得这种生活有悖自己对大学的期望,反正也不点名,他也没换衣服,仍穿着背心短裤,骑上自行车去工体看国安队训练了。

中国的每座省会级以上的城市都有一支足球或篮球队,无论球队成绩的好坏,它的存在,都是生活在这座城市的青少年成长中必不可少的一个见证,记载着青少年们的喜怒哀乐。很多少女的暗恋对象不是班里的男生,而是球队里的某个球员,大有和他们同呼吸共命运之势,随着他们赢球输球而欢笑哭泣。

邹飞混迹在宿舍楼里涌出的绿色人群中,人群流向了礼堂,邹飞则打开老谢的自行车,向工体骑去。从这一刻起,生命便开始了不同。有人在走规定的路线,或者说是摆在眼前不用思考只需要迈开腿去走的路;有人则走上合乎个人本性的路,这条路线在大路之外,走这条路的人并不是为了彰显自己多与众不同,而是确确实实觉得这才是自己要走的路。

国安的队员正在绕着场地跑圈。邹飞到了工体训练场,把车锁好,挑了个清楚的位置隔着铁丝网看。沈祥福正拿个哨子背着手监工,安德雷斯和卡西亚诺,一高一黑,在队伍里异常抢眼。

邹飞辨认着国安的队员,找到了谢朝阳、韩旭、周宁、南方、李洪政,正继续辨认其他队员,突然有人拍了他的肩膀一下,回头一看,是魏巍和朵朵。

魏巍和朵朵都是邹飞的中学同学。魏巍和邹飞从初中就在一个班,他是这个班里邹飞认识的第一个人。初中学的第一篇课文是《谁是最可爱的人》。上课的时候,语文老师说这篇课文的作者是魏巍,这时候突然站起来一个人说,老师,不是我写的,我不会写作文。老师看了他一眼,说,别捣乱,坐下。这个学生就是不坐,说,我没捣乱,不是我写的就不是我写的,我就是魏巍。这样,魏巍成了邹飞知道的第一个中学同学的名字。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两人总是同时出现在一起,比如黑板上没交作业的学生名单中、放了学不做值日就去操场踢球班会上屡次被老师点到名的人里、宁可躲在厕所也不上课间操被教务主任抓到的人里。再后来,邹飞忘了《谁是最可爱的人》那篇课文写的是什么了,但有了魏巍这个朋友。中考的时候,两人考到同一所高中,还在一个班,又认识了朵朵。三个人都喜欢看国安的球,所以当男女生有了青春期意识,不好意思多接触的时候,他们三个却经常大大方方地摽在一起,讨论国安队在某场球中的表现,或一起去先农坛和工体看球。

突然,高二的某一天,魏巍把邹飞拉到一旁一本正经地说,你要是喜欢朵朵,我就退出。邹飞问,你说的是哪种的喜欢。魏巍严肃地说,爱情的那种喜欢。邹飞习惯了魏巍平时吊儿郎当的样,一认真起来还有点儿受不了,不知道该如何回答。魏巍反而更加严肃了,说,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我喜欢朵朵。邹飞问魏巍,你喜欢她哪儿。魏巍说,哪儿都喜欢,我愿意和她待在一起。魏巍喜欢和朵朵在一起,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两人的父母均不在身边,都跟着爷爷辈的人一起生活。魏巍的父母打他出生起,就开始吵架,到魏巍上小学的时候终于离了婚,魏巍对这两个似乎将和对方吵架视为己任的大人毫无好感,一直在爷爷家住。朵朵的父母是北京知青,插队去了外地就留在当地工作了,为了让朵朵接受更好的教育,便把她放在北京的姥姥家。可以说,两个人都是在缺少父母关爱的环境中孤独长大。魏巍缺乏安全感,所以当看见朵朵的时候,便不自觉地想靠近,并从朵朵身上获得了温暖——这是那些成天生活在父母溺爱中的孩子们所给予不了的。魏巍惧怕失去这种感受,为了能获得更多这种感受,他在化学会考的复习课上,升起一个念头,就是和朵朵好上。这是邹飞后来才悟出来的,当时邹飞还不懂这么多,认为魏巍对朵朵的喜欢,纯粹就是异性相吸,朵朵在班里算是长得不错的,魏巍这种虽然每天在上学但并不以学习为主要目的的学生为她动心,再正常不过了。

邹飞也有他喜欢的女生,所以,当他告诉魏巍自己喜欢的是别人时,魏巍终于释怀:只要不是朵朵,世界就是美好的!

邹飞那时候喜欢的是本校初三的一个女生,校合唱团的,朵朵也是合唱团的,所以魏巍和朵朵建立了恋爱关系后,魏巍向朵朵建议道:帮帮邹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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