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说这些人面貌凶恶,只是看上去确实气势迫人,我看到小叶子——我店里唯二的服务员——明显犯怵。难怪,一般人突然见着这一大群摩托党也得避着点,何况小叶子还不到二十。
针对你们的好奇,补充三点:1、她叫小叶子,可不是真名,她本名里也没有“叶”字,之所以这么叫,是因为要叫出个日料店的感觉;2、她来我店里上班完全是机缘巧合,我没睡过她,以后也不会睡她。
小叶子上去招呼他们,我也跟了过去,好让她心里有点底。果然,这帮人是来找那眼镜壮男的。他们进了隔断,这小包间是我店里最大的包间了(一共俩),这帮人勉强坐下了,一个挨一个,我这包间是小了点,但你要是看见这幅情景,只会埋怨他们太壮。
我看这些人面色和缓,确实是来吃饭的,就摸了摸小叶子的头,回头找我的手机准备出发。
刚到门口,听见包间里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说:“妈的,吃什么不好,吃这小RB的玩意儿,看见这RB人的东西我就想给砸了!”
说实话听到这个我有点吃惊,因为这帮人看着不像是那种会瞎嚷嚷的主儿。我一掀帘儿进去了:“砸你妈了个逼!”
大概是我掀帘儿进去的样子太猛,且第一句话就是骂人,这帮人都愣着了,全扭头看着我,小叶子也看着我,表情跟吃了苍蝇一样。
我嘿嘿笑起来,说:“小RB的东西当然要全他妈吃了,砸了多亏?对不对?”里面一个络腮胡竟然轻轻嗯了一声,大概是让我突然进来这么一下震住了,没回过神来。
我说:“知道为什么吗?将来打到RB去,要干得可多了,不先吃点日料补补怎么行?”
这话说得毫无逻辑,相当于没话找话说了。我担心这时候一停住话头,他们立刻要开始砸我的店。
我早说了,我不会做买卖。
那络腮胡脸色变了变,眼看就要发作,一人突然说:“行了老五,你有病么?吃个日料也这么多毛病。”这人身穿一件棕色皮夹克,脖子上的纹身一直爬到耳边。
络腮胡脸上扭了几扭,还是忍住了,对眼镜壮男说:“没事儿吃什么日料?就**图方便。”眼镜壮男脸色铁青,装作没听见。
这络腮胡吃了老大的气,竟然对着自己兄弟撒起火来,可见斗争经验极不丰富,是个草包。我松了口气,知道我这店算是保住了。
棕色皮夹克瞅了络腮胡一眼,络腮胡闭了嘴。棕夹克冲我笑了笑,说:“对不住了,我这兄弟刚和女朋友分手。”
他这一笑,气氛登时缓和。我也笑了笑:“他这样的有人愿意跟他就怪了。”话一出口我自己也后悔了,好不容易缓和过来,这下非打起来不可。其实我已经有意忍着不挖苦他了,奈何还是忍不住。有谁知道我的辛苦呢?
络腮胡勃然大怒:“你妈……”忽见棕夹克和眼镜壮男都冷冷地看着他,收住了口。我看见他那怂样儿,又想挖苦他两句——这回忍住了。
为了这个店,我做出了多大的牺牲啊!
棕夹克站起来,和我握手:“我叫顾尚明,你是这店的老板吧。”他的手出乎我意料的力道适中,恰到好处,与他壮硕的体格不大相符,可见是个上台面的人。
“牧含野。”我说。
他招呼我一起喝一杯,本来别人找我喝酒我都是不带搭理的,但这回我立刻让小叶子先上了两壶烧酒,主要是因为我怕他们砸我的店,再者我确实对这个顾尚明有好感。
我还以为他应该叫个什么什么哥的呢。
喝了两杯,我送了他们两份儿秋刀鱼,出了包间。
我抓着小叶子小声说:“要是他们一会儿撒酒疯,你手下留点情,他们现在都我哥们儿了。”小叶子噗嗤笑了出来。
我出门见那几辆大摩托都是哈雷,心里骂了两分钟“有钱猪”,叫了一辆非法出租,出发了。
你们是猜不到朗克约我在哪里见面的。
他他妈的把我们约在保龄球馆,“翔凤馨园保龄球馆”,对,就这名字。这年头真有正常人类会约在一家叫“翔凤馨园”的保龄球馆见面么?
当然,我早就发现朗克不大正常,我一直劝他赶紧去安定医院看看,早诊断,早治疗,他不听,还说最应该去安定医院的是我才对。
到那里已经是6点半了,虽然我老迟到吧,但这次真的不怨我。我哪知道店里会突然去那么一帮活祖宗?陪他们喝酒就费了我半小时时间,这样路上就赶上了下班高峰,这能怨我吗?
我跟朗克和他女友说:“要是按照原计划五点出发,那我五点半就到了,这样就只迟到了半小时。”
朗克女友跟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了,她看我一直这眼神儿。
朗克说:“宝宝,别生气,咱们把他放到球道里面,砸他。”
我说:“要我当球瓶?你见过这么英俊的球瓶?”
“别了宝贝,我怕弄脏了球道人家罚款,”朗克女友说,“再说了,我没生气,一点儿都没有,真的。”
通常女人说不生气的时候,还说“真的”的时候,那都是假的。
“真的,谁会生一个三岁小孩的气?牧含吧,跟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一样……亲爱的,你不觉得牧含像是咱俩领养的么?”
朗克不住地点头。
我不由自主地跟着点头,突然觉得不对,又赶紧摇头。
朗克女友叫胡雨涵,听名字还挺秀气的,但是你们真要认识她,哪怕只认识她三分钟,就知道她这人跟“秀气”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我这也不是说她长得有多差,她长得不差,你要仔细看,她还挺好看的,当然跟我泡的那些妞没法比,但是放一般人里面绝对算好看的。只是她这人比较生猛,例如穿个超高的松糕鞋,眼影比一般人长五分之二,浓一倍有余,跟踩了高跷的流氓兔一样,这还只是穿着而已……
当然我不得不说她还是很性感的,不是那种曲线毕露的性感,而是一种……大大咧咧又了解自己身材长相优势的性感。要不是她是朗克的女朋友,我绝对会泡她。
他俩感情极好,自在一块儿以后就跟牛皮糖一样黏着,看得我犯恶心。每次我提醒他们注意点,他们都笑话我是嫉妒。
“牧含,含含,你知道为什么你反应这么强烈么?那是因为你不懂得什么是真爱,你虽然总是吊儿郎当,也不缺女人,可是内心深处,你渴望有个真正的爱人……”
他俩现在又抱在一块儿,胡兔子(我一直这么叫她)怀里抱着个保龄球,摸来摸去,看着有点……**。然后我看到朗克的手冲着胡兔子屁股去了,心里知道不妙,赶紧说:“人呢?”
朗克摸着胡兔子屁股,深情地看着她,说:“什么人?”
我说:“你们要给我介绍的人。”
“哦,她呀……”胡兔子继续摸着怀里的保龄,“走了。”
“啊?”
“你以为呢?**迟到两个多钟头,她早走了。”
我长长松了口气。
胡兔子瞪着我,把手中的保龄球往我身上一推,说:“你……你什么意思,我给你介绍女朋友,你跟要上刑场一样!”
我说:“没那么严重,应该是……跟要给我刮痧一样,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是多吓人呐!”
胡兔子不理我,对朗克说:“薇薇人多好啊,长得漂亮,性格又好,对吧,我看他俩肯定合适!”朗克眯着眼不住地点头。胡兔子说:“牧含你错过了多好的一款姻缘你知道吗?”然后两个人又亲上了。
长年的经验告诉我,女人夸自己女友的话那是一个字都不能信的。
我们出了保龄球馆,到了旁边一家自助餐厅,这本来是胡兔子原来的计划:先在保龄球馆见面,玩会球儿,再到旁边吃饭。
听着还蛮靠谱的,可惜。
不过大概你也猜到了——你肯定猜到了对吧?
薇薇也在这自助餐厅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