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上司故意将某项任务,分成几项小任务,分别交给若干个有帮派嫌疑的下属分头去办,不准他们之间发生横向联系,这样做既造成了分化,而且由于竞争局面的出现,反而明显加快了工作进度。
宏盛公司急需购进一批工业原料,该企业经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堵塞可能出现的经济漏洞,一改过去只将此任务委托一个人去办的惯例,有意委托一小团体里的3个下属分头去办,并且再三强调,看谁能在最短的时间,以最低的价格,购进最好的原料。3个下属被派出之后,彼此之间不通信息,都担心别人干得比自己好。在这种不安的竞争心理激发下,他们都以最快的速度,出色完成了各自的采购任务,小团体最终也因此而分裂了。
从上述事例可以看出,分而治之策略之所以能够在与小人类型者群体的斗争中收到奇效,就是因为它通过各种灵活巧妙的方式方法,将小人群体划归若干个互相连结、又互相制约的系统,从而避重就轻,使庞大的规模效应消失于无形,从而能对他们实行有效的治理和控制。
在运用这一谋略时,上司应特别注意以下5点。
——要掌握好分治的度。倘若超过了一定的度,就会导致对各种势力的失控,自己的支配地位也会丧失,陷入更加危险的境地。
——分治的基础,是在动态变化中保持相对的平衡。倘若某一人群组织由于分治不当,忽然出现明显的失衡,甚至出现严重的倾斜,那么,这时候上司急需要做的,就不再是分,而是适度的合(集中)了。
一巧妙的分治,能在不增加上司力量的情况下,使上司在下属面前具有明显的统御优势,甚至能使上司的统御力成倍增长。在正常情况下,上司也许只能管理几个下属,倘若运用分而治之,上司就能管理几十、几百甚至成千个刁顽下属。在这里,实行分治的诀窍就在于必须分而有序,有条不紊。倘若分而无序,杂乱无章,那就不但起不到强化统御力的作用,反面会严重削弱上司的统御力。
——实行分治,不能以牺牲某一种势力为代价,更不能建立在偏袒这一种势力、压制那一种势力的基础上。虽然实行分治会大大削弱某一种势力或某几种势力向上司讨价还价的能力,但公平也是必不可少的。要记住,分治永远只是手段,真正的目的在于要通过这种带有强制性的削弱为自己所任职的公司谋取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就包括谋取各种势力的共同利益。你的下属再古怪,只要他还在为公司工作,他的利益就应该得到保护,任何厚此薄彼的行为,都会损伤积极性,从而成为诱发小人性格爆发的危险信号。
——分而治之,并非包医百病的仙丹。当上司确信自己有能力控制整个局面,并能确保管理机器的正常运转时,就没有必要再将被使用对象化整为零。任何对分而治之的误解、迷信和滥用,都将严重损害上司,并将最终导致上司威信的进一步丧失,以及整个管理活动的严重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