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东西,它生在天地之先,浑然一体,无声又无形。它特立独行,运转无穷。它是天地万物的母亲。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就把它称为“道”。姑且再给它取个名字,叫做“大”。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之中有四大,而人是其中之一。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然。
《老子》用“道”来说明宇宙万物的根源、本质、构成和变化,认为“道者,万物之奥(主)”,道是万物的主宰。又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宇宙万物都是从道演化而来的。至于“道”是怎样活动和遵循什么样的法则来行事的,《老子》提出了“道法自然”的著名观点。
“道”的根本性质在于“法自然”,也就是以自然无为作为行动的法则。需要指出的是,“自然”在此不是指自然界,而是指“自然而然”、“顺其自然”,也就是“无为”的意思。老子认为“道”是无为的,然而天下的事物又没有不是它的作为的结果。因此,“道”是“无为而无不为”的。它养育了天地万物,却并不将天地万物据为己有、加以宰制。
“道”作为宇宙万物的总根源,是无目的、无意识的。当时宗教神学宣扬有意识、人格化的“上帝”是宇宙的创造者和主宰者,老子却说“道”的地位“象帝之先”,它高踞于“上帝”之上,这就否定了“上帝”作为宇宙至高无上主宰者的地位。也正因为这样,老子关于“道”的学说虽然是一种具有强烈唯心主义色彩的理论,但它的提出,在客观上却是对当时宗教迷信思想的一种冲击。
“道”生成、养育了万物,却并不宰制万物,而让万物自由自在地成长。老子认为,这种德性也应该为当时的统治者所具有。治理国家的人,要按自然无为的法则行事,以“不言”的方式引导人民,而不要喋喋不休地说教;应该让各种事物按照其本性去发展,而不要横加干涉。
对于每一个人,都要让他无拘无束地成长,充分发挥自己的生命本性和创造才能。这样,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太平安宁。
总之,统治者的一切行为都应该“唯道是从”,按照“道”的本性办事。而“道”的本性就是“道法自然”,因此,统治者应该采取“自然无为”的方法治理国家。这种见解,表明了老子对当时统治者宰制天下、为所欲为状况的不满。他还说治理天下的人,应该像婴儿一样纯真、自然。君主不强迫老百姓做事,老百姓自然安宁,天下自然太平,民风自然淳朴。
老子的认识论,和他以“道”为最高本体的宇宙观是密切相连的。
他认为人们追求关于具体事物的知识,只是“为学”;追求关于“道”的知识,才是“为道”。老子把这二者完全对立起来,认为“为学日益,为道日损”,要想“为道”就必须抛弃知识。他甚至把知识看成是罪恶,认为人只有到一无所知的时候,才能完全认识“道”并按照“道”来行事,才能做到“无为而无不为”。
因此,老子提出“绝圣弃智”,主张取消知识和各种技巧,让人无知无欲,回复到婴孩般的浑噩状态中去。他彻底地排除感性经验,否认实践知识,要人们塞住耳目口鼻这些感官的窍穴,关上感觉的门户,说只有这样,行为才能终身没有毛病。这些奇异的理论虽然非常片面甚至荒唐,但是其中也包含着合理因素,那就是看到了感性认识的局限性和表面性。
“道法自然”是宇宙的根本规律,人们应该在生活中遵循这条规律,而不必强求各种目标的实现和欲望的满足。为了说明这个道理,《老子》阐述了物极必反的辩证法观念。
首先,《老子》提出“有无相生”,这是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将“有”和“无”作为哲学概念提出来。老子认为,人们将“有”与“无”看成完全对立的,但其实它们是相互生成、相互转化的。“有”可以生“无”,“无”也可以生“有”。这就叫做“反者道之动”——“道”的运动规律,就是事物向着相反的方向转化。祸福、损益、刚柔、强弱、进退、美丑、难易、荣辱、生死、胜败、攻守、巧拙等等,都可以相互转化。“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福紧挨着祸,祸中潜伏着福。老子将“反者道之动”这个十分抽象的哲学命题具体化,在人生遭遇方面就形成了这种祸福相倚的观点。
接着,《老子》进一步说明:当事物的某一方面发展到“极”点时,就必然转变成自己的对立面。因此人们在生活中,对任何目标的追求都应该把握一个适当的度。一旦突破了这个度,事物就走向反面。
一个人要想避免“祸”,那么对“福”的追求就要适可而止。“祸莫大于不知足”,过分地追求享福,将会招来祸事。这正如植物的幼苗,当它很弱小时,可以逐渐长大;可是等到成长壮大了,反而“物壮则老”,接近死亡了。
老子用这种物极必反的道理,来说明他所赞成的人生态度,那就是:尽管知道什么是雄强,却甘心处于雌柔的地位;尽管知道什么是辉煌,却甘心处于暗淡的地位;尽管知道什么是荣耀,却甘心处于低微的地位。这种“贵柔守雌”的见解,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人生态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建立在物极必反的辩证观念之上。
《老子》中的哲学思想,玄妙而深邃。以上简要介绍的“道生万物”、“道法自然”、“自然无为”的思想,以及物极必反的辩证观念、“贵柔守雌”的人生态度,远不足以囊括《老子》哲学思想的全部。老子作为第一个提出比较完整的宇宙观的中国哲学家,正是通过他这五千字奇文,对中国哲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柔弱胜刚强老子在其哲学体系中赋予“道”以至高的地位,“道”之所以无穷无尽,是因为它的本性是柔弱。这个观点运用到人生方面,就是“柔弱胜刚强”。
在生活中,人们都应该适当保持柔弱的地位,不要一味地追求刚强。这正如水一样。普天之下,没有比水更柔弱的东西了,然而水却可以冲决任何坚强的物体。相传老子曾经在他的老师临终前,请教过这个问题。
老子问老师:“先生有没有遗教可以告诉学生呢?”
老师回答:“你不问,我也要告诉你的。”他张开嘴问老子:“你看看,我的舌头还在不?”
老子答:“在啊。”
老师又问:“我的牙齿还在不?”
回答:“一颗也没有了。”
于是,老师问:“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老子想了想,答道:“知道了,舌头还能存在,不就是因为它柔软吗9牙齿所以全掉了,不就是因为它太刚强了吗?”
老师握着老子的手,感慨地说:“对啊,天下的事,处世待人的道理都在里面了,我再也没有什么可告诉你了。”这就是“柔弱胜刚强”的道理。老子说圣人最懂得这个道理,他们从来不与人争高下,但天下却没有人能够争赢他们。
首先,老子主张柔弱,反对刚强。他以人的身体为例,说人活着的时候,肢体柔弱;死了的时候,就变得僵硬。又以草木的形质为例,说草木欣欣向荣的时候,形质是柔软的;衰败之后,就变成僵硬的了。进而推出一般结论:“刚强”的东西已失去生机,“柔弱”的东西则充满活力。另外,他认为只有“柔弱”的东西才能承受外力,刚强的东西则容易摧折。比如说,高大强壮的树木容易遭人砍伐,也很容易被大风摧折;而柔弱的小草却能随风飘摇,永远不会折断。老子还以水为例说明柔弱的作用。
因此,老子叹息说,这种柔胜刚、弱胜强的现象,天下没有人不知道,但没有人能从中得到启迪,从而真正认识到柔弱对人生的意义。
相反,人们却喜欢自我表现、自以为是、自我夸耀。“强梁者不得其死”,这是老子教人处世的警语。
其次,老子主张“处下”、“不争”,反对“为天下先”。他以江海作比喻,认为江海处于低洼的地方,所以能容纳百川之流,百川都汇归江海。圣人具有“处下”、“不争”的品格,所以能够处于人民之上,而人民并不感到负累受害,乐于拥护他而不厌烦他。因为“不争”,所以天下没有人与他争,也不会招来怨恨和罪过。
“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也就是说,因为不敢居于天下人之前,所以能成为万物的首长。在老子看来,“处下”、“不争”的人生态度,也叫做“守雌”。
老子在书中反复强调这些主张,例如说,委屈反而能保全,屈枉反而能伸张,低洼反而能充盈,破旧反而能新生,少取反而能多得,贪多反而迷惑。又说,善于做将帅的人不逞勇武,善于作战的人不激怒,善于战胜的人不对抗,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谦下。
在“柔弱”与“刚强”这对矛盾当中,能够看到“柔弱”的作用,是老子的独到之处,也是他的深刻之处。这些都是他观察自然和社会,从许多事物的转化例子中得出的结论。对我们今天的为人处世、方法战略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因而我们需要批判地认识老子的这一思想。
大智若愚,大巧若拙《老子》说:“大巧若拙,大辩若讷。”意思是最聪明的人,真正有本事的人,虽然有才华学识,但平时像个呆子,不自作聪明;虽然能言善辩,但好像不会讲话一样。你有才华,那只是一方面的才华,我们必须把保护自己也算作才华之列。真正有才华的人是大智若愚之人,凡是大愚若智者,总是会惹祸上身,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这样的才华又有什么用呢?
秦朝的李斯,祖先是楚国上蔡人。他后来归顺秦始皇,被当做客卿。开始当廷尉,后来做了宰相。他上书主张焚书,在一起讨论《诗经》、《尚书》的都要杀头。于是秦始皇下令焚烧经书、术数书籍。李斯曾和宦官赵高造伪诏而杀了公子扶苏。后来他与赵高发生了矛盾。赵高对二世挑拨说:“李斯大儿子李由是三川守卫,同盗贼陈胜私通,而且丞相在外,权力比你还大。”秦二世认为他说得对,于是把李斯关进牢房,用完五刑,在咸阳把他腰斩了。李斯临刑的时候,回过头对二儿子说:“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狗一块儿出去,到上蔡东门去追野兔,怎么能够做到呢?”于是父子相对痛哭,他被灭了三族。所以胡曾诗说:“功成不解谋身退,直待云阳血染衣。”
聪明难,糊涂更难,由聪明而糊涂难上难。作为一个人,尤其是作为一个有才华的人,要做到大智若愚,既有效地保护自己,又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华,就要战胜骄傲自大的心理,养成谦虚让人的美德。当你志得意满时,切不可趾高气扬、目空一切,要适时地收敛锋芒,夹起尾巴,掩饰才华。有道是急流勇退、适可而止,只有能够好好把握自我的人,才有成功、幸福的人生!
所以,无论是初涉世事还是位居高官,无论是做大事还是处理一般人际关系,都不可自作聪明、锋芒太露。有了才华固然很好,但在合适的时机运用才华而不被或少被人嫉妒,避免功高盖主,才算是更大的才华,这种才华对国、对家、对人、对己都有真正的用处啊!
无为而无所不为通过“任官得其人”而达到“无为而治”的境界,要求企业的最高领导者必须具备伯乐相马的识贤能力,必须具备刘备三顾茅庐、萧何月下追韩信的求贤精神。同时,要求在用人上对于“贤臣”要高度信任,充分放权,做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要想充分调动与发挥企业各级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主动精神和创造意识,就不能越俎代庖。在这里,有三种情况是值得注意的:一是由于不信任下属而包办下属的工作;二是由于不了解下属而干预下属的工作;三是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指挥才能,而干涉下属的管理工作。在企业管理中,这些错误做法应力求避免。因为这些做法不仅会使企业领导者陷于杂乱无章的“小事”之中,而且还会压抑下属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整个企业管理系统受到影响。
“君无为而臣有为”的企业管理思想,现在已逐步被中国企业家所认识。深圳超顺集团的吴谢冈先生就在企业管理中积极推行道家“无为而治”的管理原则,他这样做是建立在他的切身体会基础之上的,他说:“在企业管理中,以前,我参与太多,管得太细,带来的副作用就是管理人员觉得你不信任他,造成管得越多越管不好的状态。后来,我逐渐不再管了,交给下级管理人员去管,企业在各方面都转变得非常快。”从这一对比中,他认识到“无为而治”的价值就是在企业中和社会上创造出一种宽松的环境,减少人为的压力。他认为:老子“无为而治”的管理思想是“人类的财富”,一个社会要安定,你管得越多,就会越乱,正如企业,你管得越多,规矩越多,员工就越怨声载道,牢骚满腹。所以,在企业这一金字塔式的管理体系中,应该“为无为之为,用无用之用”。
鞍钢无缝钢管厂厂长王泽普在谈到他担任厂长“何以轻松”的秘诀时指出:“一个企业的领导,如果经常起五更睡半夜,那就说明生产杂乱无章,事情多得干不完。我要求职工该上午办完的事决不允许下午办,这叫生产秩序。要求各级领导各尽其责,该谁干的事,谁就必须把它干完、干好。”
哈尔滨某无线电厂在1990年以前,由于政府对企业干预过多,大到企业决策,小到日常管理,企业毫无自主权,致使连续亏损,资不抵债。在困难之时,市政府将该厂租赁给了深圳赛格集团,厂子更名为哈尔滨赛格电子公司。赛格集团对该厂实行“无为而治”,即除了抓发展战略和任命总经理外,对于企业机构设置、中层干部选聘、日常生产管理,一概不问。正是这种“无为而治”,使哈尔滨赛格电子公司生机盎然。实践证明,只有敢于“无为”,才能大有所为。这就是企业管理的辩证法。
“君无为而臣有为”的企业管理思想,也为世界各国管理学家所采纳,被他们视为管理科学的珍宝。美国《企业管理百科全书》指出:
“主管之职能,首在成事,而非做事。授权是成事之有效分身术,如主管把持过甚,事无巨细,事必躬亲,必无法成事。”
美国管理学家W.J.鲍莫尔在谈到企业家的素质和能力时指出,一个真正的企业家要“精于授权”,即“大权独揽,小权分散,主要抓战略决策,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主要授权下边去办”。美国的L.米勒在其所著的《美国企业精神》一书中,当谈到一位企业总经理的领导艺术时说:“管理人员必须完全摆脱幻想。完全控制,事事都插手,既不可能又不需要。有趣的是,我们的管理人员发现,不试图完全控制,反而能得到更大的权力——完成事情的权力。”这里所说的,正是“君无为而臣有为”的最佳管理境界。
法国管理学家法约尔指出:“一个企业经理应去引导部下而不代替他们。”米勒认为:“真正的领导不在于事必躬亲,在于他要指出路来。”美国的罗斯福认为:“一位最佳的领导,是一位知人善任者。
而在下属甘心从事其职务时,领导者要有约束力量,切不可插手干涉他们。”
有位政治家曾会见日本松下电器产业公司的松下幸之助先生,询问他的经营之道。松下先生回答说:“只要坚持经营的基本方针,有使命感,就要尽可能地分散权限,下面干什么都可以,没有必要限制,这样可以提高效率。”松下幸之助曾说过:“我虽然是经理,但我并不是站在前头拼命工作,而是站在后面由各从业人员来替我做事。”这是对道家的“君无为而臣有为”思想的具体说明。
英国大出版家诺思克利夫虽然面对的事情很多,但他始终从容不迫,操控自如。其诀窍在哪里呢?他回答说:“我只担任指挥工作,一切事务性工作都交给那些能够胜任的人去做。我自己把精力放在计划创新上,一旦计划出笼,我又去考虑新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