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阿尔毕就说过:人类世界毫无意义,因为人为了自己的幻想而建立起来的道德、宗教、政治和社会种种结构都已经崩溃。所以荒诞派戏剧中的主角,都是这种不正常的生命价值观的典型。阿尔毕创作的《动物园的故事》就是一例。这出荒诞独幕剧中只有两个人物。一个叫杰利,他用令人乏味的冗长谈话,叙述了自己如何与女房东家的一条黑狗想建立人狗交往的故事,但是,他想与狗沟通思想的设想失败了。
由于另一个人不愿听他乏味的谈话,发生冲突,杰利用胸膛撞到对方的刀尖上死去。
杰利表达了一部分美国青年的思想,至少说是发泄出了他们的潜意识。他的母亲是旅行妓女,父亲被汽车轧死,自己从少年时代起就是一个同性恋者。他把人都看成是动物。特别在临断气时,他向对方说:
“你也是个动物啊!……你的长尾巴鹦鹉正在准备开饭……猫儿在摆饭桌。”因此,他才想和狗沟通思想。他对死亡已感到麻木不仁,毫无痛苦之感。他认为,人只不过是一个人间过客,人的生存充满了苦恼,人找不到一个确切的地位,人与人不过同动物园中的动物一样,被栅栏所阻,无从交往与沟通,彼此都是一根根的杲木头。杰利是一个有头脑的青年,他虽死,却以自己的牺牲,唤醒了对方的自我。
美国社会对美国青少年的这种具有危险性的生命价值观表示担忧。
一份报告说,至少在美国有125万白人青年、75万黑人青年、37.5万讲西班牙语的青年在这种危险道路上徘徊。美国教育家与社会学家都指出,由于美国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传统家庭结构的解体,教育程度较低的母亲的增加,产生了青少年与社会的对立、与社会的格格不入,造成自杀现象增多。这些情况表明,家庭、社区、学校和其他社会性机构都再也不像以往那样能发挥各自的作用了。
确实,美国的现实发展在改变着美国人的价值观,特别是青年一代。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美国在经济发展方面为世界之冠,整个生产能力占资本主义世界的2/3。美国自恃武力强盛,处处以“世界裁判员”
自居,干涉别国内政,几个月就结束朝鲜战争的神话在中朝人民面前出了洋相,它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又在印度支那的战场上耀武扬威,不可一世,结果又灰溜溜地失败了。
所有这些都对美国青年影响很大,使他们感到,如此的核武器竞赛,必然导致社会面临崩溃,可怕的世界末日也许就会出现在眼前。这些想法使他们改变对人生的看法,消极反抗,自暴自弃。青年们研究尼采的意志论,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萨特的存在主义,感到“理性”与“精神”是一切苦难的源泉,如果不按照理性与精神去办事,也许世界会变得好些。于是产生了反理性的价值思潮,如垮掉的一代就是代表。他们自称是“神圣的野蛮人”,对美国资本主义社会深恶痛绝。
但是,他们又不能成为一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反而促使社会更为畸形。他们以浪漫式的激进主义方式来反抗资本主义,往往破坏了人类社会生活的最基本的规范。
他们高呼,他们受了社会的欺骗,他们说:“美国啊!我们把一切都献给了你,而现在是一事无成,白费力气。别再打扰我们了,我们已精疲力竭。”垮掉的一代代表人物茹亚克不承认他们是“垮掉”的,由于他们追求老子的学说,信奉“无是无非,无鄙无德”,所以Beat有人就译为“鄙德”。他们的行为就是“无德无不德,无不德无德”,他们以酗酒、吸毒、疯癫行为来反抗美国现实社会,结果反损害了自己的形象。
在美国,除了少数的、有相当文化知识的人外,许多人精神方面是空虚的。他们不了解生存的真实含义。尽管他们有丰富的物质享受,但为什么要活着,却无所知。因此一遇到某个关键时刻,便会感到生活的无意义。他们是物质方面的巨人,精神方面的侏儒。
正因为缺乏生存的价值观念,不懂得生命对社会的意义,因而犯罪自杀在美国就很流行。特别是青少年一代,发案率仍在上升,20世纪80年代就比60年代增加了一倍多。美国的有关部门,特别是社会学家及教育学家们,看到把大批少年投进监狱,也并没有减少发案率,因而对此深表忧虑。
由于精神空虚、社会压力、生的无意义,迫使美国人选择死的道路,并使死的选择成为一种社会传染病。虽然价值观念不像病毒会钻进人体,但它却是一种观念病毒,使人们在某种情况下进行模仿,而模仿正是思想上的传染。
上帝赋予的使命如果说边疆精神和拓荒者精神以民间及政府的志愿者行为构成了和平队(始于肯尼迪时期的美国政府向亚、非、拉美等地区派遣的执行其援助计划的服务组织)的历史文化渊源,那么,潜存于美国人心目中的天赋使命思想则是和平队志愿者奔赴海外的精神支柱和动力。因此,和平队是天赋使命思想在美国对外关系中的一个具体体现,是美国向海外传播基督教文明、传播美国价值观念整体战略中的重要环节。
在美国主流文化传统中,天赋使命思想具有非常特殊的历史地位。
绝大多数美国人,不论其阶级属性如何,都坚信:美国在人类事务中起着独特的作用,有一种责无旁贷的使命;美国对国际社会要有所作为,肩负起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
美国历史学家希尔德和卡普兰在《文化与外交》一书的导言中这样写道:“检验美国对外事务的出发点是这样一种信念,即美国在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中享有一种任何其他国家都不能享有的特殊使命。”
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也认为:“美国自开国以来始终自诩与众不同,在外交上形成两种相互矛盾的态度:一是美国在国内使民主政治更趋于完美,为其他人类做榜样,以此作为证明美国价值观优越性的最佳方法;二是美国的价值观使美国人自认为有义务向全世界推广这些价值。这两个表面上如此相冲突的主张,正反映出美国人共同的基本信念: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好的政治制度,其他人类只要放弃传统文化,跟美国一样信奉民主及国际法,即可获得和平与繁荣。”
美国人的天赋使命思想起源于他们的祖先之一英国人。宗教改革以来的英国,无论是英国国教还是清教徒,“都认为英国是上帝恩宠的国家,在尘世具有一种特殊的使命。不管是圣公会徒,还是清教徒,‘都表现出强烈的命运感,上帝选民感,特殊使命感’……清教徒的这种意识更为强烈……他们把英格兰视为他们的埃及,把詹姆士一世视为他们的法老,把大西洋视为他们的红海。他们也是一个整装待命的民族,明显被上帝选择来执行世界拯救的神圣计划”。
这种使命感由移民带到了北美。早期移民的经历与北美自然环境的结合,成就了北美十三州及后来美国人的天赋使命思想。
早期移民之所以冲破艰难险阻由欧洲移居到北美大陆,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动的,即由于种种外部原因,被迫离开自己的家园,驶向前途未卜的新大陆;另一种是主动的,即带着某种信念,自愿离开故土,前往新大陆成就某种事业。
被迫移居新大陆的主要是受迫害的清教徒。清教徒不仅是一种宗教派别,而且其体现出的思想在许多方面含有民主共和的观念,这是为英国专制王权所不容的。从16世纪80年代中期起,英国王室开始迫害清教徒,在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时期,对清教徒的迫害不断升级。清教徒在自己的祖国受到政府的迫害,感到自己所在社会的日常生活有损于自己教义的严格性,所以去寻找世界上人迹罕至的不毛之地,以便在那里按原来的方式生活和自由地崇拜上帝。
主动前往新世界的移民一般都抱着创业的目的,托克维尔认为:“他们并非迫不得已离开故土,而是自愿放弃了值得留念的社会地位和尚可温饱的生计的。他们远渡重洋来到新大陆,绝非为了改善境遇或发财;他们离开舒适的家园,是出于满足纯正的求知需要;他们甘愿尝尽流亡生活的种种苦难,去使一种理想获致胜利……他们是心安理得的,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此生是朝圣者和异乡人。他们不留恋世间的东西,而是眼望上苍,认为那里才是他们亲爱的故乡,上帝已在那里为他们准备了神圣的城市。”
然而,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早期移民在移居新大陆时面临的境遇是一样的。这里并没有上帝准备好的城市,没有朋友迎接大家,没有酒店娱乐一下;找不到房子,更找不到村镇,无处安身,无处求援。
环顾四周,尽是孤寂可怕的荒野,到处是野兽和“野人”。
美国历史学家罗伯逊认为,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得早期移民比他们的后代及历史学家更能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移居新大陆的是我而不是别人?旧大陆很多人和他们处在同样的境况下,如遭到宗教迫害,也有很多人渴望创业,但他们没有选择背井离乡,冒险前往这未知的世界。移民们无法为自己的行为作出别的什么解释,也无法为这种行为寻找更为深刻的理论根据,他们得出了最为简单的答案:是他们自愿参加上帝筹划的一切。他们被选中(甚至被驱使)……于是,他们同旧大陆分道扬镳了,不但在地理上分离了,而且在目标、命运方面也不同了……他们命定成为一个民族(从异教徒中间来到他们自己的土地上),他们命定把这块土地变成“希望之乡”。按照主的旨意,他们将要变荒野为文明,使它成为伊旬园,成为乐园。在上帝创造并安置在地球上的所有人中,他们是上帝的选民。他们是新世界。正如基督给世界带来了新启示,代替了旧启示,这些上帝的选民带来了新的使命。
正是在这种使命思想的驱使下,北美移民开始了开拓新大陆的历程,他们要将北美的洪荒莽原变为人类的伊甸园,把被野兽和“野人”
占据的新大陆变成受人类敬仰的楷模,如早期移民的领袖约翰·温斯罗普所企盼的:“我们将成为整个世界的山巅之城,全世界人民的眼睛都将注视着我们。”
在基督教世界,上帝是一切活动的中心。清教徒宣称的“理想”,他们心目中的“希望之乡”、“伊旬园”尽管可能只是一种遥远的梦想,但在移民开拓新大陆的过程中,却是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和食粮。
人们理所当然地认定自己是上帝的选民,自己所从事的是上帝的事业。
“上帝的选民”、“上帝赋予的使命”等观念贯穿于北美开发的过程和美利坚民族形成的过程,成为美国白人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如美国建国初期的历史学家、研究新英格兰早期历史的纳撒尼尔·莫尔顿就认为,早期移民得到了上帝更多的关爱,因而,作为历史学家他说:
“把我们祖辈在建立这块殖民地时蒙受上帝如此多方面、如此仁慈的关怀,用文字记录下来,使后代永远记住上帝的仁慈,乃是我们的神圣职责;而且,还要让后代知道,上帝如何引导他的子民走向他的圣所,而定居在他贻赐的山间……以使上帝得到他应得的荣誉,让上帝的荣光也能波及作为工具为他服务的圣徒们。”
1785年,杰弗逊提议:合众国的国玺上应该镌刻上受一束光柱指引的以色列的孩子。在杰弗逊的眼里,“美国人民是被选中的人民,他们被赋予了更高的智慧和更大的勇气。”在1805年的总统就职演说中,他更是自豪地宣称:“上帝指引着我们的祖先,就像古代指引着以色列人一样。”
正是以“上帝的选民”和“上帝赋予的使命”思想为核心,形成了美国文化中的天赋使命思想。这种思想的主要内涵包括:
一是种族优越感。
种族优越感的基础是“上帝的选民”思想,而北美大陆独特的自然环境是形成种族优越感的另一个因素。如康马杰所分析的:“美国人完全生活于新世界,这里得天独厚,无比富饶,因而形成一种夜郎自大的信念,确信美国是世界上最好的国家。每一个横渡大西洋——很少走别的路——到美国来的移民,在想像中也确信这是全世界公认的事实。
对美国人来说,辽阔的荒野确是可以任意驰骋的乐园,他们轻视其他国家和民族几乎达到旁若无人的程度……美国人认为自己的国家优越,也就很自然地认为自己比别人优越,这种自命的优越感随之产生一种天然使命感。”1787年,美国神学诗人蒂莫西·德怀特将美国人说成是上帝“选择的种族”。1801年,杰弗逊把美国看做是“世界的最佳希望”。
在美国与其他国家特别是不同文化国家的关系上,种族优越感体现为美国常常把自己放在高人一等或居高临下的位置上,对其他国家总是摆出一种“施舍者”的姿态。对此,美国学者斯蒂芬·莱文分析说:
“美国自认为受到全能的上帝的恩宠,注定不仅在西半球而且在全世界其他角落扮演一个既行使支配权又乐善好施的角色。下等人(大多数是黑人)在这个自然的民族等级制度中必须接受他们的从属地位。这两种思想的结合培养起这样一种民族意识:乐观主义和自信精神发展到近乎自大狂的地步。”美国人的这种心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达到一个新的高峰,那些和平队志愿者就是抱着一种乐善好施的姿态去第三世界国家的。肯尼迪在就职演说中也做出了同样的姿态:“对于那些生活在茅舍中的居全球人口半数的各族人民,在他们争取砸碎大众苦难的镣铐的斗争中,我们保证竭尽全力帮助他们自救,不论多长时间我们都会一如既往。”
其二,美国是世界的榜样。
美国人的这种心态同样起源于殖民地时期,移民们希望把北美建成世人瞩目的“山巅之城”,就包含有为世界树立榜样之意。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托马斯一潘恩在其撰写的《常识》小册子中也流露出北美的与众不同的思想,他说:“这个新世界曾经成为欧洲各地受迫害的酷爱公民自由与宗教自由的人士的避难所。”美国建国后,许多政治领导人多次表达了为世界树立榜样的思想。如华盛顿在告别演说中就告诫他的同胞:“在不久的将来,这个国家将称得上是一个自由的、进步的和伟大的国家,它为人类树立了一个始终由正义与仁慈所指引的民族的高尚而且新颖的榜样。”汉密尔顿也认为,世界人民的眼睛关注着美国,美国榜样的影响将“穿透专制主义笼罩的地区”,并指明“动摇专制主义最深厚根基”的道路。
19世纪中期,美国是追求自由的革命的榜样这一主题不断翻新。
美国历史学家乔治·班克罗夫特断言,由于其良好的示范作用,美国将“诱导世界走向自由”。著名思想家和诗人爱默生则认为,美国应该是一个灯塔,“照亮了全世界人类的命运之路”。
1847年,已是垂暮之年的老政治家埃伯特·加勒廷也告诫同胞:
“你们的使命将是为所有其他政府和所有其他不幸的国家树立一个榜样……发挥你们的所有才能,逐渐改善自己的制度和社会状况,然后,靠着你们自己的范例,带给人类最有益的道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