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从18岁开始,他就一直被媒体和行内关注。因为他的成功财富,更因为他的年少英俊。
我虽然是第一次亲眼见他,但对他并不陌生。我们班上早熟的女孩子爱追星。有一天,我同桌的取出一本财经杂志,“啪”的一声掉在桌上道:“追那些只有一张脸的明星作什么?这样的,才是真正的白马王子。”
杂志上的封面就是叶墨。很快,他就真的成了我们班上追星的对象,我们经常可以在杂志或报纸上看到他,然后,便都想象着能与他拖着小手漫步,会是人生多么完美的时光。
当我透过炫目的强光,在那些还散乱的光束中找到他,我的心不停的“砰砰”乱跳。
他安静的坐在那儿,偶而微笑,但是却明显有点儿心不在焉。他抬眸不经意的向着我们这边望了过来,我才发觉他有一双很漂亮的桃花眼,眼睛深遂,波光粼粼的看不到边。明明是招人的桃花眼,但他的眼眸子却不像那些公子哥儿一般让人不快,反而给我很智慧、很真诚的感觉。
他的唇边带着浅浅的笑,我迷迷糊糊的听到有一个姐姐说:“能与这种男人爱一次,死而无憾。”
另一个姐姐更放浪的道:“爱一次?做一次,会更好。”
然后,我们在台后侧哄堂大笑。我想,叶墨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他在台下看我们,我们在台上看他。
忽然就很想让他知道。
今晚,我们的表演都很卖力。当我穿着粉红的飘逸长裙从T台的另一端向他的身边走近时,我差点跌了一跤。我一直都不敢看他,但眼睛里却总是有他。
然后,那个刘温绘在他的耳边笑着说了一句什么,一直心不在焉的他便突然抬头看我。那双精光闪闪的眸子就那样锁住了我,我差点不能呼吸。
那晚的我,一直都失神不安。在后走廊,我却碰见了他,叶墨。
“你好……”他说,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四处看了一下,才抬头看他,却忘记了与他打招呼。
他微笑了一下,那双桃花眼便闪出让我心跳加快的光,我定定的看着他。
他向我伸出手:“你好,我是叶墨。”
我第一次和他说话:“你好,我是郭纪儿。”
“我与你的经纪人谈过,我和他很熟,可以争取的机会很多……”
我没听出潜台词,只继续呆呆的望他。多年后回想,我都痛恨我在那一刻的木讷。
“我想问,你有空吗?”他的热情显然被发呆的我打击了,这句话淡淡说完,却晃了晃头,回头就要走。
我急忙叫住了他:“叶先生,我有空。”
“哦?”他停下来,却又皱眉,我觉得他皱眉的样子比笑起来更好看,更加憾动人心。他晃了晃头,口中轻轻说了一句:唉,我在犯罪。
然后便走了,我望着他走到走廊的回廊,快要转过尽头,从我的面前消失,我突然冲了上去,捉住了他的衣服袖子:“叶先生,我……愿意。”
“什么?”他有一丝疑惑,却不惊奇,只是笑了笑:“别多想,郭小姐,是叶某唐突了。”他的眼中有一丝很温柔的光,唇边带着浅笑:“15岁,实在不适合。”
我才惊觉我和他的距离是什么。我在他转身的时候,冲动的说了一句:“没关系,是我自己愿意的。”
他再次回头看我:“你确定知道我们在谈的是什么吗?郭小姐。”
“我确定。放心,这种事情,我不是……第一次做了。”我咬了一下嘴唇,姐姐们曾经教育过我,在这个圈子中,纯洁和尊严不值一块钱。但我一直不这样认为,我不缺钱,也没有大红大紫的野心。但是,这一刻,我觉得我的纯洁,如果能让叶墨来破坏,会是我人生最完美的点缀。
我们进了酒店的房间,他把灯开得很朦胧。我至今仍旧记得他挺拔的站着解他的灰色衬衣纽扣时的潇洒,记得他指尖掠过我的肌肤时的温柔,他闪避我的唇,却毫不怜惜的在我的身上燃点我……
他的肌肤与我紧贴,嵌入我的身体里时,我觉得人生真的很完美。
我不后悔,直到今天,我都不曾后悔。
只是当他把巨额支票放在桌面,没有任何留恋的开门离开时,我才发觉我的心碎了。
那片刻前还在我的身体内,与我没有一丝距离的男人,他挥一挥衣袖,便真的离开了。
我无法忍受他就这样在我的身边离开,无法忍受他把我当成一个与他交易的女人,我想把支票还给他,我想告诉他,我爱他,甘心愿意奉献自己的第一次。
而不是把自己的第一次卖掉。
此后的一段日子,我便在他的大宅子前的巨大树荫下,戴着墨镜偷偷的等待他,等待自己的心,被无情的一分一毫撕得粉碎。
他的大院子里常常会响起一个比百灵鸟更清脆的女孩子的笑声。这个笑声笑得欢快,没有一丝一毫的虚假和夸张,她是真的快乐,才能笑出如此天真单纯的笑声。
而我知道,她的笑声是因为谁。
每天,这个女孩子会穿着校服站在门前一再回望,直至叶墨开着车子出来,她便愉快展开笑颜,抬起亮晶晶的眸子看他。他会停下车子,她便半俯着身子,靠在他的车窗前与他说一会儿话。
等他的车子开远了,她才坐上另一辆车子去上学。
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她开始坐着他的车子去上学。她坐在他的车前座里,到了学校,她蹦蹦跳跳的下车,他也会跟下车来,轻轻的捏一下她的小脸,然后头向着校门口点一下,她便听话的进了校门,而他一直倚着车子看着她,直到她的背影完全消失在校园的林荫道上。
我查到,那个女孩子叫祝安好,是叶墨家的司机祝运同的女儿。
我从不知道,叶家的主人原来要送司机的女儿上学的。
后来,还常常会来接司机的女儿放学。
其实,叶墨很忙,开始的时候,也不常来接祝安好放学。但是有一天,有一个男同学把祝安好送回了叶墨家。
她被男同学送回来时,天色已经很晚。叶墨站在门口等了很久,才看到她回来。她从车子里跳下来,冲着那个同学招了招手,那个男的还很有礼貌的下车,想与叶墨握手,结果被叶墨瞪了回去。
那一天,叶墨的脸色很黑,看上去非常生气。我在他的门外的大石级的后面,看着他在大门外站了很久很久,脸色一直灰暗泛青,我想,他会生气许久,也许会从此把这个祝安好打入冷宫。
可是,第二天,叶墨居然去了学校接她。
自此以后,他便常常去接她。
我觉得这个祝安好很不懂事。她应该知道叶墨有多忙,应该知道一个像叶墨那样的男人在忙的都是一刻千金的正经事。
她不应该这样霸占他宝贵的时间,害得他这么狼狈,公司、学校的来回奔波,因为,他有时候接完她回家,又得赶着出外应酬。
她在校园门口等叶墨来接她。她总是没多少耐性,一直噘着嘴角,用脚踢着地板,还常常与身边走过的男同学聊天,直到叶墨过来,那些狂蜂浪蝶才舍得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