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我环游屋子一圈,他居然还可脸不红气不喘,我真的佩服。不过,他走起来实在是慢,慢得我没有耐性,便常常打他,他便一路呵着我,有一天,他坏坏的笑:“你以前啊……”
我从前怎么了?我瞪着大眼睛,手吊在他的颈,等他给我说从前,可是,他却又不说了,只亲了一下我,继续在屋内巡游。
我怀疑他有毛病,把抱着我绕圈当成做运动。习惯了,我也就由得他,通常,他抱我回到房间时,我已经神志不清,模模糊糊,准备做好梦。
他放我回床时,很温柔,我也装睡不醒,但是,他却总是在我神志朦胧、意识不清、心思最绵软的这个时候把我弄醒,还一遍一遍的哄我:“你好好睡吧……”
我暴怒,想把他重重压上的身子推开:“喂,别阻碍我睡觉。”
“睡吧,睡吧,你只管享受好了,男人辛苦一点,没关系……”
享受你个头,享受。
我对这个问题甚惆怅,便吞吞吐吐的问晓玲。
“男人不是都喜欢热情的女人吗?”
晓玲:“好像不是吧,最近清纯比较值钱。”
“我是说……嗯,床上。”
晓玲口里的咖啡扑的往外喷,但好歹没喷到我一身。她一副惊讶的表情:“钟怀珠,你学坏了。”接着又恍然大悟:“已婚妇女啊,了解了解。”
我打她,自己绞着衣角:“我已经冷得像一块冰了,老实说根本就是人们说的死鱼,但是,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他好像还是,还是很喜欢欺负我。”
“这是好事啊。”
“可是,我希望他不喜欢我啊,这样的话,我要等到什么时候,他才会跟我离婚?”
“你还想着离婚?”
“当然。”这世上就只有我这个人,是从结婚的那一刻开始,便梦想着要离婚的。
“我说你啊,既然都嫁了,你就不能将就的过下去吗?真的过不下去了,才想离婚也不迟啊。”
“你不明白。和他在一起,我一点安全感都没有。”晓玲不会明白我心头那莫名其妙,却越来越严重的恐惧。我总觉得有一天,祝安好会回来找我,叶墨也会明白,我始终不是他的安好。他和小猪都会把我轰出他们的世界去。
我承认我太悲观,我的潜意识永远无法相信,叶墨是一个可以付托终生的人。与其等待有一天,自己身心俱失的时候,被扫地出门,还不如早点全身而退。
不过,这近乎是奢望。叶墨似乎一天比一天更喜欢摧残我。
“也许,他想捂热你这块冰,感觉极有挑战性。”这是晓玲的总结。然后她还补了一句:“像他这种男人,过尽千帆,每个女人都对他谄媚奉承、热情求欢,你这么冷的,他没试过,所以嘛……”
晓玲意味深长,我便明白了个大概。今晚,我决定要兵行险着,置之死地而后生。
叶墨今晚在小猪的房间里寻不到我,估计是因为,没人给他抱着绕场一周的缘故。他进来的时候,看上去有点失落。
这是个好兆头,我打算让他更失落一点。
房间燃着芳香的香薰,关了灯,只有香薰灯饰的微光影影绰绰,我躺在床上等他。果然,叶墨进来,双目怒张:“你,你,你又发什么神经?”
哈哈哈,果然是这样。
“墨墨,嗯,过来……”我伸出青葱一样的手指,长长的玉臂伸出,尽量摆出挑逗的表情来招惹他。
他更惊了,我见他偷偷擦了一下额头的汗。他向我走过来,抚了一下我的脸和额头,好像要确定我有没有发烧。
我把今天看了两遍的黄色片子的那个极其风骚银荡的女配角的作为,在他的身上演练了一番。
光裸裸的上身,微曲向后的腰,扭动着的下肢和臀,从小腹处缓缓向下滑的丝质被单……只是不知道我咬唇,挑眉、抛媚眼的时候,是否也像肢体动作一样自然。
他惊吓了一阵,双眼微眯,我正得意。他却开始急急的解自己的衣服。我惊了,瞪着他:“你干什么这么……急?”
“老婆热情如火,我又怎么可以怠慢佳人。”
我开始拿床单捂胸,一手挡住他壮实的身躯,一边别过脸,毫无章法的怪叫:“你,你不是只喜欢我冷吗?喜欢清纯的乖乖女吗?”
他的眼亮了一下,一手撩开我的被单,顺着我光滑的腰线向下捏:“只要是老婆的身子,你站着的、躺着的、坐着的、冷的、热的,半冷不热的,我都喜欢。”
我欲哭无泪,他咬我的耳垂,下面一挺再挺:“不过,今晚热辣辣的老婆,我最喜欢……真真是……享受啊……”
惨无人道。钟怀珠,你这个笨蛋,笨蛋,笨蛋……
经此一役,我斗志全无。明白,与叶墨这种不是人的人斗,下场注定悲剧。便只能祈祷有一天,他会忽然发神经,发现我的身子不管冷的、热的、不冷不热的,都很惹他讨厌。
晓玲觉得很冤枉,认为她没出过这样的主意。但因为,有引起我误会的嫌疑,她便受了,便更加与我同仇敌忾,不给叶墨和一众保镖好面色看。
最欢快的是,晓玲生日的那一天,我被拖去她家里睡了一晚,让我暂时脱离魔掌。我便十分感激她。
叶墨第二天来接我,我嚷着要与晓玲再住多两天,放放假。叶墨扯了我上车,却对着阿廉说道:“晓玲,我们认识她这么多年了。人不错,不错。”
阿廉苦恼的摇头,又点头。
阿廉奉旨泡妞,自然非常用心。
他每天也不再像从前保镖的黑衣着装,换上了清新的白色衬衫,或休闲短衫,竟有一丝迷人。
晓玲被缠得没了办法,冲着我发脾气:“你回去警告你老公,不要让那个大块头来烦我。”
我对叶墨认真的道:“阿廉不是晓玲喜欢的那杯茶。”
“那她喜欢什么茶?”
“事实上,她喜欢喝咖啡。”
叶墨虚心请教,我便多提点了一句:“阿廉太强壮了。”
我说阿廉强壮简直是太客气了,真实情况是,粗鲁。人家晓玲一向喜欢彬彬有礼、儒雅从容的有书生气的公子哥儿。
第二天,当阿廉架了一副很斯文的眼镜,一身暗啡衬衣,倚着一辆很大气优雅的车子站在我们的面前时,我和晓玲差点把眼睛也丢地上。
晓玲被逼着和阿廉吃了一顿饭,好像还看了一场电影。第二天,她就在我的面前如此惊诧的抱怨。
“你老公厉害。”
我老公厉害?她一顿饭下来,居然得出这个结论?
“你说,他手下一个保镖,居然是富豪。”
我细心听闻其详。
说起来,阿廉的泡妞方式也很有个人特色。他开名车与晓玲兜一次风,便给晓玲看他的车子牌照,证明车是他自己的。再顺便拉去他自己住的豪宅外面转了一圈。
至于,吃饭嘛。去的是阿廉自己的西餐厅,还让经理上来叫他“老板”,叫晓玲“老板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