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声是中国曲艺的一个种类,也是中国曲艺中影响最大,最受听众欢迎的种类。它具有戏剧特征和幽默品格,产生了独特的审美艺术效果。
在中国民间艺术的历史上,类似相声表演,以对话的幽默与机智取胜的人和事十分常见。早在汉代,司马迁《史记·滑稽列传》中就谈到几个“优人”讲滑稽笑话的事。“优人”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他们擅长以幽默的方式进行讲唱。从汉代末期兴起并盛行于唐代的参军戏,主要由两个人表演滑稽的对话或者做滑稽的动作,引人发笑,类似于今天的相声。相声真正作为一种独立的表演形式,大约是在清代咸丰年间(1851~1861年)。最早的相声艺人有朱绍文、阿彦涛和沈春和等,他们形成了早期相声的三大门派。清末民初以来,相声的表演技巧逐渐完善,也出现了很多的代表性艺人。如清末由裕德隆、焦德海、周德山、卢德俊等“德”字辈艺人组成的人称“相声八德”的群体,民国年间的李德、张寿臣等以及新中国成立以后出现的侯宝林、马三立、马季等人都以各自优秀的表演得到相声艺术界诸位同仁和普通民众的高度评价。
相声的表演分为单口相声、对口相声和群口相声三种形式,其中,以对口相声最为普遍。“单口相声”是早期的相声表演形式,主要由一个人说演,讲一些小笑话或者幽默故事等;“对口相声”是后来出现的两人合作表演的相声,其中一人为甲方,称为“逗哏”,另一人为乙方,成为“捧哏”。根据对口相声的题材内容不同,又可分为“一头沉”,即甲方主说,乙方附和的节目;“子母哏”,甲乙双方争辩、讨论的节目;“柳活”,模仿唱歌唱戏等内容为主的节目;而“贯口活”则是以诵说或韵诵表演为主的节目。“群口相声”是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多人的表演形式,说演是一人为逗哏,多人为捧哏。
相声是北京的地方曲种,语言以普通话为主,也有以各地方言进行说演的,富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幽默诙谐,让人感到亲切、风趣、生动活泼。相声的表演手段为“说、学、逗、唱”,这也是相声的基本技巧。说,要求演员吐字清晰、口齿伶俐;学,指善于模仿各种人、事物,甚至动物的动作和声音;逗,擅长制造笑料,引人发笑;唱,能学唱各种戏曲唱腔和流行曲调。同时,在表演的过程中,为达到逗乐的目的,还要善于“抖包袱”,“包袱”需要经过反复的铺垫,通过幽默或者讽刺的手法,突然展现出来,似是无意,又是有意,增强了节目的效果,突出了节目的主题。好的“包袱”能够寓庄于谐,既能在当时令人笑得淋漓酣畅,也能在过后耐人寻味,启迪观众。
相声的结构有垫话、正活和攒底三个部分。“垫话”相当于文章的引言,是每段相声的开场白,用于制造气氛以利于演员们转入正题,而且由于演员条件、表演风格或者演出时间、地点等的不同,演员会根据需要适当地对“垫话”稍作取舍改动;“正活”是相声的正文,也是相声的主要部分,在这一部分中,要明确表达相声的主题,恰当地安排好故事情节;“攒底”即相声的结尾部分,有时只是相声中的最后一句台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