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每一个沾染了痞气的笑容,我都会牢牢记在脑海里,住在心里。因为,那是你。也唯有你。——柳初晴」
如今已至九月份的最后一周,每个月难得的一天假期终于要来临。
这连日来压抑的学习让我有些喘不过气,但也是欢喜与痛苦并存吧。在网上,我和江远帆已成了知心的网友,始终保持着陌生人的姿态与对方聊天。
而高三的学***是伴着数不清的试卷与考试。哪怕再厌烦,也得撑下去。因为学子都只有一个信念,高考定要成功。
他们都说,高三这一年熬过了就是彩虹,未来就有了着落,所以一定要全力以赴。
但也有例外,比如我,比如柳初晴,比如那一群正值花季、春心荡漾的姑娘们。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高三三班流行起了写情书。据我所知,这阵突然而至的风潮似乎是初晴兴起的。
在一周前我得知,初晴看上了我们年级部的沈林森。一中有两名公认的王子,白马王子江远帆,黑马王子便是沈林森。
说来,初晴与沈林森的相遇尽管烂俗,却是说不尽的感动。那日初晴晚归,在过小巷时遇上了三五个地痞流氓,企图劫色,然后沈林森就如同天神一般出现了,瞬间秒杀那几个意图不轨的小地痞,成功的英雄救美。什么?以上都是我自行臆想的?好吧,真正的版本其实是这样的。
沈林森就是那三五个地痞的老大,俗称头儿。在看到浓妆艳抹的柳初晴时,直接一巴掌拍向他的手下,然后招呼兄弟们走了,走时还说了句“混蛋!你看那姑娘长的,你们眼光何时这么差了?”。而初晴却只听到了“混蛋”俩字,瞬间感动得无以复加。认为沈林森就是救她的英雄,哪怕他是个小混混,也愿意用以身相许来报答他的“大恩大德”。
可是,真的故事到底怎样,都在时光的酝酿下变得不再重要。那当初缠绵的心动,也终将化为一纸剧终,空留下一座坟冢。
而初恋,或许更多的,只不过是一厢情愿。宋青离的一厢情愿,柳初晴的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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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二十九日,S市,小雨。
风夹杂着花香,淅淅沥沥的雨随着风的节奏飘摇。
我支着手臂做着习题,因为座位靠近窗户,窗户外则是走廊,还可以时不时的瞧一眼秋雨中的景色。
高三的课,尤其是尖子班,几乎都是自习,也没有老师监督。
柳初晴虽然贪玩,但成绩也是整个一中拔尖的。原本有些叛逆,但她在遇到沈林森以后,却将一头微卷的棕色长发拉直并且染回了黑色,每天的衣服已是穿得中规中矩。每日里也开始和我一起认真学习,连我看到她如此巨大的改变都感觉不可思议。后来我才知道,她这一切都是为了沈林森。因为沈林森尽管是个混混,却也是个心思细腻的高材生。
果然爱情能让一个人,舍得无条件的付出,并为之做出极大的改变。
我抬眸看了眼坐在我前面的柳初晴,欣慰的一笑。随即又埋下了头,攻克难题。
而窗外,江远帆抱着一叠作业,颀长的身子略显单薄,面色沉静如水,步履稳重的走过高三三班。
班里顿时响起窃窃私语的声音,我笔尖一滞,看向窗外,却只看见了江远帆远去的背影。
那个孤单的背影让我说不清的心疼,听着耳畔“啪嗒啪嗒”雨打树叶的声音,心脏疼得有些抽搐。我不知道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他拥有怎样的回忆,但我如今,只是想紧紧拥抱住他,替他承受那份浓浓的悲哀与寂寥。
我张了张口,却吐不出一个音节,手中的钢笔停在纸上,而那张纸已经被漏出来的墨汁渲染成一朵漂亮的黑色小花。
我揉了揉太阳穴,脑袋有些发懵。看着眼前解了一半的题却再无丝毫头绪。索性丢掉笔,不再去想。
我敲了下初晴的后背,她蹙着眉头转过身来。
怎么了?青离。她问,眉头依旧紧紧蹙着,也许同样是遇到难题了吧。
初晴,你说喜欢和爱有何区别呢?我回问到。
但初晴的回答却让我思考了好半生,也未有答案。
记得初晴当时是这样说的:喜欢是欣赏,而爱是包容。你喜欢一个人,会把他奉为天神一样的存在。而爱一个人,在你眼里,他就是他,无人可以替代。
那一堂课,我一直在想,我对江远帆,到底是喜欢还是爱。
然而,无果。
呐,亲爱的远方少年。我不知道我是喜欢你,还是爱你,我是不是很蠢啊。
我每一次看见你微笑,我也会勾起唇角。看见你沉默,我也会缄默不语。我一直在跟随着你的脚步,你有没有发现过一丝半毫。
其实就算你没有发现也没有关系,因为从我看见你对我温柔一笑的时候,我就清清楚楚的明白,我已然沦陷。不管天崩地裂,不管海枯石烂,我都会站在你的身后。做你唯一的女配。做你永远的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