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人在商务谈判时,不懂说“不”,轻易地说“是”,乃谈判成功之大忌。
虽然对于生意人来说,客户是你的“上帝”,而且一般情况下,对于“上帝”当然要顺从,但如果一味的顺从,也并非上策,有时委婉地对“上帝”说“不”也许更有助于生意成功。
资源有限,人欲无穷,是经济学的基本原则。做生意的人,时时刻刻仿佛处于四面楚歌、十面埋伏之中,不但每天要面对“资源有限”的困扰,例如人手不够、资金短缺、员工跳槽等,都是令人头痛的情况。此外,生意人还要受到“人欲无穷”的欺负,除了员工会无止境地要求加薪外,很多得寸进尺的“上帝”——客户也可能对生意人造成伤害。
面对客户的伤害,生意人大多都被那句“客户永远都是对的”所限制,而对客户的过分要求,予以应承。正所谓“人心不足蛇吞象”,在生意人谈判中,“客人”是绝对不会“客气”的,他们可以要求你把成交价降至最低、缩短交货时间、提供尽可能长的信贷,甚至还会额外要求送货、上保险、包运费。提高折损率等。总之,为求服务至上,“客人”会贪得无厌。得寸进尺地不断提出一个又一个新要求,对此生意人又哪里敢说半个“不”字呢?
对于他们来说,最好是不花钱拿到你的产品。所以,生意人如果在谈判桌上表现出怯懦,他们当然会提出一些永无止境的要求来。那么,当生意人让步的时候,客户又会有什么“善意”的回应呢?
通常情况下,为了拿到订单,做成这笔生意,生意人都会有一种让步的心理,并且也有适时停止让步的思想准备,但即使你真的“放血”,给对方一个跳楼价,客户仍然不会满意,觉得还不够,贪得无厌的心理会使他们继续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这就产生了一个连锁反应,客户的要求会令生意人做出让步的举动,而生意人的让步又反过来刺激客户提出新的要求。对生意人来说,这是一种最不利的恶性循环。
当然,在做生意时偶然地一次半次吃亏,“赔钱赚吆喝”,也不能说不对,可能还会由此而获得一个长期的客户,在日后来它个“堤外损失堤内补”,再把钱赚回来。但是长年累月地任由客户占便宜,你白白地给他“打工”,那也不划算。
其实,有时候生意是不用刻意去“抢”的,虽说市场竞争者众,但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完全吞下所有的订单。以大放血的方式抢来的生意,也只会使其受到伤害,而不会获得什么利润。接了这些由“肥肉渐变出来的烂骨头”,你会发觉犹如“鸡肋”一般,真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所以,生意人在谈判中,绝对不要认为让步是理所当然之事。掌握和灵活运用让步,适当时大胆地说声“不”,才能使自己不至于在讨价还价过程中,惨遭失败。
当然,生意人在谈判时也不是不能作出让步,而是不要轻易地让步。为了在谈判中占据主动,一定要事先准备好有关资料,并比较不同竞争对手的供货条件,可以使自己清楚自己的产品在市场上所处的地位和特长,以免被客户一番“神侃”之后,提出极其无理的“杀天价”的要求。
因为人们的一般心理是“只有自己辛苦得来的,才是最珍贵的”,所以在重大问题上,生意人不宜太快让步,如果你让步太快,对方不用怎么费劲就达到要求,他是不会太珍惜的,反而会更加贪得无厌地提高要求。若每次让步的同时都能相应地削减对方的一些利益,比如价格可以降低5%,但付款方式可以更优惠等,则会令你更能稳定发展。
如果那一个客户硬要你煞价,生意人不妨好好算算有多少利润和风险,若是本来的价钱就很高,利润很丰,即使减去10%也可以接受,那就不妨答应其要求,但一定要声明这是自己的最后让步。
若是本来就赚头不大,再降价之后恐怕连成本也收不回来,那就干脆终止谈判,并提前编好一些唬人的大话,像“我们的业务很大,多一个客户不多,少一个客户也没关系”之类的话,都可拿出应用,反而有可能使对方打消讨价还价的念头。这或许正是所谓的“店大欺客”效应在作怪吧!通常情况下,大公司的交易,价钱订下来后很难更改,基本是一口价,买就买,不买就算,不用在条件上反复斟酌地浪费宝贵的时间。
在买卖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在交货的同时,及时收到货款,绝对不要在赊账条件方面轻易做出让步。
现在各个公司之间纠缠不清的“三角债”已经够乱的了,千万不要加入新“三角债”大军的行列里去。在有的情况下,如果价钱已经很合理,甚至你已做出重大让步之后,对方仍然不肯及时付款,也可以放弃此笔生意,因为对方可能从开始就想“骗你没商量”,要东西不给钱。
如果对方在谈判成交后提出一些额外要求,比如要知道产品的成本和利润,或供应商的详细资料和地址,生意人当然不要轻易给予。在此情况下,除了说一声“不”之外,还可以采取岔开话题,顾左右而言其他的方式进行回避。当他听到你无法满足其要求时,他也可能会知难而退。
另外,在必要时,生意人不妨把自己的地位降格到打工仔,有关的决定需要回去请示经理,即可趁机打退堂鼓,鸣金收兵。对方刚才那个无理要求自然也就不了了之而告吹。
鲁迅在批评中国人的惰性时曾说过:如果有人提议在房子墙壁上开一个窗口的话,肯定会遭到众人的一致反对,窗口也不可能开成。但如果他提议把整个房顶扒掉,众人则会退让,同意开一个窗口。
其实,这种心理现象是人类普遍存在的,由于没有满足你的第一个要求而心感愧疚,所以当你降低条件重提要求时,他会很爽快地答应下来。在生意人的谈判中,完全可以巧妙地利用这种心理内疚,达到劝说对方接受建议的目的。
在生意谈判时,如果双方在价格上争执不下,若此笔生意确实有钱可赚的话,生意人应该抱着“一尺不行,五寸也可以”的态度,不妨采取折衷的办法,将双方的价格来他个“取中”,从而结束双方的争执。
胡乱地接受客户的定价,是犯了谈判中“反主为客”的大忌。所以,为求生意成功,生意人既要令对方的要求受到应有的尊重,又让自己不要一味地惟客户马首是瞻,在双方持续争执不下的时候,“取中”不失为“双赢”的好办法。
谈判,乃生意人之大事也,成败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因此,生意人在商务谈判时,不懂说“不”,轻易地说“是”,乃谈判成功之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