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肯定没有最后澄清的问题,即伊萨伯拉在执行她的收复失地的政策时,是否受到托尔克马达的左右。许多证据表明:在她即位前,托尔克马达是她的忏悔神父。据说他作为位于塞哥维亚的多明我会修道院圣克鲁兹的院长曾要求她发誓,以女王的身份铲除帝国的每一个异教和不信教的人,直到她的每一个臣民都成为顺从教会的一分子。而与之相反的情况也是可能的:像伊萨伯拉这样强硬的人物为到达自己的目的,是不会放弃利用大法官的任何机会的。也有许多证据支持这一观点。与其他国家不同,西班牙的国君抵制罗马教会的干涉。天主教会法规在西班牙从未扎下根。在异端裁判所与世俗权力的利益连接起来之前,西班牙一直拒绝引进它。美国历史学家亨利·查尔斯·李在他的《西班牙异端裁判所历史》一书中写道:“从前没有多少人尊敬教皇,有关熙德的谣曲证明了这一点,而禁止为教皇从国内带出钱财的规定比英国更为严格;同时也像英国一样,整个西班牙都拒绝了罗马教廷在此分设教会机构的要求”。这种传统和特殊的利益分配格局导致宗教裁判所在西班牙形成非常独特的现象:即王座与圣坛紧密相关,对异教徒、犹太人和摩尔人的迫害与重新占领西班牙的伊比利亚半岛纠缠在一起。
画家汉斯·巴尔东(所谓的格林)在画中
描绘了幻想中的晚间魔女聚会场面。
伊萨伯拉在15世纪成为伟大帝国之象征,直到现在,人们仍在努力为属于她统治的一部分的暴行辩解。在一本1954年出版的传记中,在西班牙享有盛誉的历史学家塞萨尔·西罗·科尔特斯写道:“对犹太人的大屠杀是这样一个民族愤怒的结果,这样一个民族的行为,它们不得不注意到,一个狡猾而勤奋的种族怎样在异国的土地上安营;扎寨;一个坚韧的民族,尽管也不得不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在个别情况下遭死亡的打击,但却懂得在暴风雨中弯腰,以便风雨过后,能像贱种的杂草一样,重新直起来并把一切财富弄到自己身边,从高利贷中榨出资本和攫取一切。”
柴堆上得到神祇的火苗
托尔克马达曾努力使宗教法庭不沾上四处蔓延的腐败之风。然而,他为维护宗教法庭的声誉付出的努力是有自己的标准的。一旦涉及宗教裁判所在执行他的残酷迫害异教徒的政策出现问题时,他就会毫不犹虑地越出宗教本应有的限度。如果他觉得某个宗教法庭的判决太宽松,他就会把卷宗发回,要求重审,以便从中重新发现异端邪说的踪迹。重审意味着再次动用酷刑,根据异端裁判所的法律,这本是被禁止的。在麦地那的一次诉讼中,直到所有被告都被驱逐,托尔克马达才停止审讯。当他期待某次诉讼能提供发现异教徒的信息时,他就会采取坚决的行动——就像前面提过的在拉瓜尔迪亚的审判。而这种审判会与平时相反,诉讼过程和判决都被公之于众,只为了提醒公众注意异端的危害。所谓的有毒圣饼今天仍像一件圣人遗物一样,保存在阿维拉的圣托马斯教堂。
尽管大量证人和专家作出了一切努力,人权还是在上帝和教会的名义下被践踏了。在托莱多,有个妇女受到宗教法庭的折磨,仅仅是因为她不吃猪肉并在星期六换了件新衣服,由此她被怀疑信仰犹太教。另一个妇女被指控她在孩提时代曾守过犹太人的斋期,不吃猪肉和给过一个犹太乞丐钱,就被施以酷刑,监禁了七年,最终被驱逐。六年后,她的丈夫也遭放逐,其原因是他为妻子服丧而。旧病复发”。
那些想为宗教裁判所开脱的人指出,教会的审讯制度和司法实践要比当时的世俗司法制度人道得多。这说明中世纪欧洲在人权方面的空白,在这一点上,它是有意义的。但是,如果人们只是想单纯描述曾经发生了什么,那么,一个人是否比另一个更人道是完全不重要的。同样不重要的是,是1万人还是6千人被烧死、受酷刑和丧失名誉。更令人难堪的是这类尝试,它们企图以错误的正派观,将西班牙教会历史上的这最黑暗的一章转为其对立面,描绘成光明的一页,如同1895年1月份出版的一份杂志所写的那样:“啊,你们这些在柴堆上得到神只的火苗的人!你们消灭了几个彻底堕落的败类,而拯救了成千上万的灵魂,使它们远离歧途和永恒的地狱之火。啊,向尊贵的、德高望重的托马斯·德·托尔克马达致以敬意!”
火刑——“为信仰采取的行动”
西班牙异端裁判所的一个特点是火刑,西班文是autodefé这种所谓的“为信仰采取的行动”是一种节日庆典,为王子出世、王室婚礼或宗教节日而举行。宗教裁判所的宣判和执行通常是持续一整天的仪式的高潮。为了这个高潮,尽可能多的罪犯被留在这一时刻宣判。而那些已返乡的民众又会潮水般地涌来,如果没有足够多的死刑犯,他们常常会表示不满。
准备工作以修建各种看台开始,这是为国王、贵族、德高望重的人、僧侣以及在最高位置上的大法官所建的。当然还有为犯人搭造的柴堆。节日以一队游行队伍开始。领头的是为柴堆提供燃料的煤商。跟在他们后面的是多明我会修土,他们以一个白色十字架打头。然后是宗教裁判所的掌旗手,通常是一名贵族,他后面是宗教裁判所的标志,一个蒙着黑布的绿色十字架。接下来是大公和知名人士,他们是宗教裁判所的支持者;跟着是身穿黑白色服装的法庭的看守和扛着硬纸做成的、与真人大小的画像的人,这些硬纸像代表那些逃跑的、在受刑时死去的或死后才被证明有罪的被告们。他们中有些人并不知道自己被判何刑:成年男女的脖子上都吊着砖块,手中握着火炬,头顶硬纸做的高帽,他们的罪行被用图画和文字写在帽子上。其他牺牲者穿着无袖黄罩衫,上面同样画着图画,还有一个红色十字:他们是忏悔了的被告,虽被判处死刑,但会在火刑之前被仁慈地扼死。行刑后,他们的罩衫会被教会悬挂起来,作为留给整个家庭的耻辱。
在游行完毕后,盛大的弥撒仪式开始,有祈祷、唱诗和奏乐。中午左右,宣读判决,这种宣读将一直持续到晚上。宣读完后,又会开始一个弥撒,而被判死刑的犯人们被移交给世俗法院——宗教法庭本身想保持双手干净,不沾血腥。死刑犯被放在驴背或小推车上,背对驴头或车头,运到行刑广场。
这场闹剧被十分严肃地当作礼拜仪式,它首先应有助于拯救灵魂,让它远离永人地狱的危险,并使人坚定信仰。对我们今天的人而言,把对异端的迫害纳入社会生活中也许显得教会太过狂妄自大和假正经,但它却是基督教和欧洲历史的一部分。当然,任何人被烧死的地方,书也遭受同样命运。印刷术发明以前,焚书同样意味着从物质上消灭精神著作的可能。印刷术发明后,禁书目录和焚书仍然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压迫人民方面,西班牙宗教法庭在1526年引进定期的出版检查制度。哪些书被列入禁书目录让人颇受启迪:称赞摩尔人和犹太人的书,关于魔法的书,人文主义者的著作和一切“不尊重”宗教的画。因此,拉斯—卡萨斯、拉帕雷、奥卡姆、萨伏那罗拉、但丁、莫厄斯、格劳秀斯、培根和开普勒的所有著作都上了禁书目录。阅读、收藏和传播这些著作便面临着死刑的威胁。
从异端到魔法师和巫婆
随着14世纪的流逝,首先在法国南部,宗教法庭的注意力日益扩展到越来越多的生活层面。不仅是偏离教条和教会习俗的行为会受到惩罚,一切被认为是魔法的行为都会被制裁。教皇亚历山大四世在1258年已宣布魔法为邪术,因此异端裁判所不仅关注神学意义上的巫术,而且关注魔术师:人们相信他们与魔鬼定下条约,属于一个秘密的犯罪组织,是撒旦的教民,威胁着人类,并组织魔女盛会。因此,某人是否参加过魔女盛会的问题如此重要:在令人痛苦的审讯中,被告不断地被问及这一点,同时也有不断地报道说,法官强迫犯人说出其他参与者的名字,以便随后采取针对他们的行动。15和16世纪的西班牙异端裁判所迫害的首先是异教徒。在中欧,他们最初是那些据说给主的羊群用魔法带来疾病的真正的牧人,或者那些作为算命师或接生婆的妇女,据说他们用魔法招来灾难,如坏天气、冰雹和大雨或杀死孩子。几乎所有的被告都被指控曾参加这种臭名昭著的魔女盛会:他们说,这是一种神秘的晚间聚会,在这种聚会上,一个牧人赤身裸体地宣读弥撒文,撤旦以一头雄山羊的形象出现,参加聚会的人无论男女,在它面前跪拜祈祷。吻它的屁股,并相互委身。而撒旦则把自己的邪术教给他们:——如何让动物和人生病或死亡,如何利用药草、毒物、蜡像和尸体施展害人的魔术。在1320至1350年之间,卡尔卡松有400人、图卢兹有600人因为魔术而受到迫害,他们之中超过半数总共600人被烧死。
基督教的魔鬼学说不断宣扬魔鬼无处不在。自教父哲学的代表、罗马基督教思想家奥古斯都以来,人们就认为魔鬼是“上帝的猴子”,并把一切罪恶归之于它。它是上帝的模仿者,又是上帝的对手,却也是大巫师、创造奇迹者和魔法师。他既能做好事,又能搞破坏,能变为人形,不受任何限制地上天人地,能突然出现和突然消失。把灵魂卖给它的人,能分享魔鬼拥有的一切,能获得、破坏或利用美女、权力和财富。它举止像个魔法师,也是一个魔法师。利用这样的方式,它像个术士一样,把神定的秩序弄得乱七八糟。
人们不断地被灌输着这种关于魔鬼的学说,几乎每一次布道辞中都有。群众含混不清的迷信思想由此得到证实和加强,在某种程度上还带上了神学的庄严色彩。因此,受过教育的人和未受过教育的民众的想像都被烙上对魔鬼的恐惧和对地狱的害怕心理的印迹,并不出人意料,而且这种恐惧上升为一种集体的妄想。这种集体妄想给基督教的欧洲带来长达300多年的沉重负担。
迫害者的圣经
1489年出现了一本书,它通过印刷技术很快流传开来,并随即出了29版,成为最畅销书。差不多在300年左右,它一直被宗教和世俗法庭用作迫害巫婆的法律手册。教皇英诺森八世的女巫教谕和一份伪造的鉴定书通常随书传播,在鉴定书中,科隆大学神学系将此书尊为捍卫天主教信仰的重要著作并加以推荐。这本书叫作《MalleusMaleficarum》后来被译为《锄恶利器》。作者是两名多明我会修士,约翰内斯·英斯提托斯和雅可布·施普格。对他们而言,只要能使人类免于遭受女巫的威胁,任何手段都是正当的,甚至包括作假的手段。此前,亨利希·英斯提托里斯并没有如此清楚地指明用的是一些什么手段。1482年,教皇西克斯图斯四世下令逮捕他,因为他被指控贪污赎罪钱。他成功地免于被捕。人们可以假定,类似“阿尔萨斯同乡会”一类的东西在这件事上起了作用:施勒特施塔特的多明我会修道院院长与布歇尔都斯关系很好,后者是梵蒂冈几代教皇的典礼官,同样来自阿尔萨斯,当英斯提托里斯与施普格在罗马逗留时,他还在自己家中为他们提供食宿。出自臭名昭著的《锄恶利器》的1511年版本中的木
刻画,描绘地狱中对巫师的惩罚。
无论推动《锄恶利器》的作者写书的原因是什么,这本书都是女巫妄想症和在上帝与教会的名艾下对无辜者进行残酷迫害的一个糟糕的大纲。它被用作发现、追究和消灭被指控使用巫术的男人、女人和孩子的手册,书中还要求世俗法庭也有义务参与这一切,理由是巫术是一种混合罪行——与异端邪说不同,后者是一种纯粹的宗教罪行,追查异端只是教会的事情。由于《锄恶利器》一书特别注重于害人的魔术(maleficum),对动物和人的损害——根据老传统,出于对国家考虑的原因必须追究这一罪行——此书还有司法和政府方面的影响。引人注目的是,《锄恶利器》在列举各种罪行时,特别强调所谓的对男性性能力的破坏。在女巫审讯中,总有对如何用巫术使男性生殖能力消失和对细节的刨根问底的讯问。而在酷刑之前,计算女巫使用巫术的次数和消除巫术的影响的行为也带有毫无疑义的性方面的色彩。
《锄恶利器》的作者固执地认为,必须挽救人类,使其免遭女巫的侵害。因此,所有手段对她们来说都是正当的:告密是罪证,只听取支持原告的证人证词,辩方证人或者律师甚至都被排除在外,酷刑是发现真相的手段,也是强迫犯人供出同案犯的工具。
这些活动部分与世俗司法机构的行为一样——教会法律政策的辩护人甚至还可以指出,教会的司法程序在许多情况下,比世俗的司法更加“人道”。但是毫无疑问,把对害人法术的恐惧和教会的魔鬼学说联系起来,给人们造成了一种特殊的精神折磨。在过去的中世纪,教士们有意地鼓动人们相信恶灵、魔鬼、巫婆和魔法的存在,并使这种思想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此外,这种妄想还与一种具有普遍性的“压抑文化”(格拉普尼尔—海德尔)相关,在这种文化中,轻视肉体和贬低性生活导致对人的侵害和破坏欲。
《锄恶利器》的大部分论点都不是自创的。作者基本上是把其他地方也能读到的东西汇总一起。只在一个问题上,这本书可以说是有独创性的:即把一切罪恶焦点集中于女性。以女性名词maleficarum(“意为干坏事的女人”)为标题的书名已经表明,作者认为一切丑恶应归罪于妇女。尽管自从基督教构成以闪米特、希腊和罗马传统为基石的混合型文化以来,就一直存在着敌视妇女的趋向——某些早期基督教神学家梦想建立一个没有妇女的世界。但只是到了这时,巫婆才突然成为那些与魔鬼签定协约的妇女,她们与魔鬼淫乱并由此成为魔鬼通向人类的道路。正如在伊甸园故事中原罪是通过女人降临男人身上那样,魔鬼只有利用妇女才来到世间的。女人比男人更接近魔鬼。通过魔鬼与女人的性关系,邪恶就被传染到男人身上:邪恶像一种性病,通过被巫术引起的“狂热爱恋”或“爱火”四处蔓延。
一个与巫婆妄想症斗争的耶稣会修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