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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樟木头的大杂院(1)

第3章樟木头的大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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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非和紫晓,最初相识在樟木头的大杂院里。那时,这个后来被称为“小香港”的樟木头,还是个寻常的乡间小镇呢。

那个大杂院是典型的樟木头民居,显得古朴深幽,路面由石条铺成,整个基调呈青碧色。麒麟木雕从高墙上的洞中探出,很是扎眼。樟木头被称为麒麟文化之乡,随处可见麒麟图案。

在本书中,大杂院是个很重要的内容。关于它的故事,可以写好几本书。它既是过去的樟木头,更成了红尘中的一种意象。没有它,本书中的紫晓等人就有点不食人间烟火了。它还是书中许多人物的起点。多年之前,他们都是从这个大杂院起步的,后来却有了相异的人生。其原因,便源于他们在大杂院中的选择。那时的心,决定了他们后来的命。灵非说,那不同的命,是不同的心造的。

所以,那大杂院,其实是本书中人物生存的土壤。

对早年的樟木头,灵非的记忆已一片模糊了,清晰的只是轰隆隆过往的车辆。每天夜里,乱七八糟的车声催命似的吼。噪音穿越虚空似穿越墙壁,撞击灵非的耳膜。尤其是那辆黄昏必来的送奶车,叫起来,像不顾廉耻的泼妇,扯着嗓门,酷似铁片刮锅底。第三天夜里,那泼妇又叫起来时,灵非拉开门,扑出去,吼一声:

“催命呀,你。”

叫声随之息了。但次日,依旧。这是小巷独有的景致。一想到麒麟巷,就想到那泼妇似的车。好在久居鲍鱼之肆,不闻其臭。几日过去,便不再刺耳了。

麒麟巷是樟木头最独特的巷子。说它独特,主要是因了巷中高墙上的洞中探出了许多麒麟木雕。改乡为镇之后,这儿又成了城镇和乡村的分界线。中有道,一面为城镇,一面为乡村。它很像凉州人说的“店”。院中的房子,多用来出租给打工仔。

同院的老王爷以前掏厕所。他掏了粪,运回乡下做肥料。后来,见城里人喜欢土鸡,他就从乡下搜了来宰卖。他虽然换了行,但对粪仍有奇异的好感。半年后的某夜,灵非梦见自己置身在山一样的粪堆中。次日一说,老王爷便猛拍巴掌。

“哎呀,你要发财。”

“发财?”灵非笑了。打工仔发啥财?“真的呀。”老王爷说,“财,你以为是自己挣的呀?是财神爷给的。唔发,由了你?全是命定的。一天,夜游神怨财神爷,骂他溜沟子,越富越给。财神爷说,那是命定的。唔信?试试。就扔给叫花子一个元宝,把叫花子绊了一跤;扔三回,绊三跤。倒被叫花子骂了三回。为啥?命穷。你肯定发财,唔发,还由了你?”果然,一月后,一笔生意找上门来--不是他找生意--他发了笔小财。

因为住的人杂,这条小巷显得异样的杂乱。随着住宅区的开发,一些屋主人便搬上了楼。这房便为各色各样的人所租,成了真正的大杂院。

灵非租的就是大杂院里的房子。灵非到来之前,这儿已有好多住户:美貌女郎柳莺。玲,私营企业职工。老王爷,专门杀鸡的老人……还有,刁钻古怪的蔡奶奶。

便成为一个世界。

而且,灵非入住小院不久,又来了一对小恋人:紫晓和常昊。他们的表演,将成为那时大杂院里的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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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了紫晓的出现,灵非的记忆清晰起来。那时的紫晓,是个毒日头一样灿烂和邪恶的女孩。那时,她刚和常昊私奔到东莞。常昊身边总有一群“坏”男孩。在这个独特的世界里,她是太阳。她有着惊人的美。说“惊人”,是因为她在做什么事时,都能笑得灿烂而天真。即使当着许多人接吻,她也能发出童稚天真的笑。而且,绝无丝毫的伪装。那笑,很透明,像她的眼珠,白是地道的白,黑是纯粹的黑,不掺别的杂色。她的穿着永远那么随意而贴身,即令她穿一件破乞丐服,也能显出奇异的美。

此后数月,紫晓成了灵非眼中唯一的风景。虽说那时的紫晓,还只是个女孩。单纯的女孩,是璞。发现女孩美的过程,就是剖石见玉的过程。这需要眼力,更需要技巧。可惜世上的良匠太少,不知有多少“璞”,带着“刁妇”的恶名,离开了人世。

女人是钢琴,能否弹出美曲全在于演奏者。蠢猪男人,只会乱拱乱踩一气,喘吁吁弄出满屋的噪音。

记得紫晓来的那天正在刮风。地面上飞着各色的纸片,这是有人散发的广告。这是麒麟巷的另一道风景。白的红的互相追逐,像这个世上的男人女人一样,胡搅蛮缠一气。

那天的风里有一条狼狗,很壮,黄色,很粗的尾巴,很大的嘴,英雄气十足。樟木头有好多狗,说不清是野狗还是家养的。有的吊着长长的奶头,有的抖动着裆间的卵蛋。它们老是蹿入小区,老叫保安们揍得乱叫。街上四处游动的狗,成为樟木头独有的景致,一直保留了许多年。

那条老来大杂院的狗是条公狗。它老是到下水道口吃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这当然影响不了它的英雄气。韩信不是也乞食于瓢母吗?他之所以后来成为英雄,是他当时还有羞耻心。灵非认为这狗英雄气十足的理由就是:它在下水道前就餐时总流露出掩饰不住的羞愧。它总在东张西望,一见有人过来,就飞快地曳尾而去,瞬间便淹没于风中。

那天的风里,过来一位白衣女子。

这个女子就是紫晓。

白衣的紫晓成了灵非生命的一个图腾。她永远鲜活着。日后许多年里,无论紫晓穿啥衣服,黑的或是别的颜色,但活在灵非心里的,总是白衣的紫晓。后来,他才知道,紫晓喜欢穿白衣的原因,是她老是梦到那个自称“白轻衣”的女子。灵非偷偷写了一首诗:“很想与你偕行江湖/一手执剑/一手搂定白衣的你/挽长弓/射下你声声笑语。”日后的某一天,灵非把它给了紫晓,紫晓说:“得了吧,你是写给林青霞的。”灵非笑了。那时,他只知道林青霞是个女人,演过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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