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过错要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教育帮助孩子,挖掘他们的潜力,使幼儿健康成长。不要偏爱孩子。许多父母把溺爱当作对孩子的爱护,只在物质生活上给予优越的照顾,更有甚者护短、不能正确对待孩子的过错,更不从本身的言行上找原因。有个孩子不上奶奶家,原因是其父亲没给他买零食。“你听不听话?”父亲大声地训斥,“不听。那,那我给你五角钱?”“好!”
孩子接过钱一溜烟地跑了。当孩子做错事时,不是弄清事因严加管教却袒护孩子,结果,助长了孩子的坏毛病;犯了错误不但受不到应有的批评,反而包庇护短染上恶习,造成大错就悔之晚矣。
正确的爱,应当像鲁迅先生所说的“养成他们有耐劳作的体力、纯洁高尚的道德、广博自由能容纳新潮流的精神,也就是能在世界新潮流中游戏,不能淹没的力量”。
自尊心是一个人要求得到他人和集体尊重的情感,是学习努力上进、克服缺点的动力。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时时要注意爱护孩子的自尊心。也许您儿子曾看到,成年人喜欢嘲笑孩子,不是恶意,不是当真,可是“这孩子脏得简真像一只小狗”、“这孩子不会成才的”……甚至看不到他的优点,难道这仅仅是嘲笑吗?听惯了刺耳的喝斥,于是是非不清,没有了上进心,丧失了自尊心,跟着而来的是失去动力、目标。
正面教育,启发引导当孩子有过错时,要善于抓住其内心的冲突或情绪的波动,抓住时机进行正面教育引起情感的震动。人的情感、意志只有在正确认识的支配下,才会沿着正确道路发挥作用,面对幼儿的过错要注意讲道理,但切忌空洞说教,强制灌输,谈话要注意感情的流通,心灵的沟通。孩子们喜欢形象生动的画面,亲切的语言,结合日常生活,利用游戏、故事、图片加以引导,启发幼儿分辨是非。当看到别的小朋友玩某种新奇的玩具时,孩子们就想占为已有,偷偷地拿走,这种行为不是偷,但要及时纠正、制止。通过生动的故事,使他知道这样做是错的,同时,启发孩子别人的东西拿了后要归还。
以身作则,树立榜样由于幼儿只是初步掌握一些道德认识,掌握抽象的道德原则还很困难,对道德判断还带有很大的具体性、情绪性。只要成人说是好的,自己感兴趣的就以为是好的,所以以身作则,树立榜样是一种很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教学方法。
幼儿的一些过错往往是模仿的,此时更需要树立榜样。苏霍姆林斯基说:“儿童的心灵是敏感的,它是为着接受一切好的东西而敞开的。”如果想感化人,你本身就必须是一个能以实际上鼓舞示范别人的人,用你的言行去教育幼儿。
适当的惩罚提到惩罚往往就有人想到打,大家都知道父母或其他的成人打孩子,不是为了个人的满足而是为了让他们有所收获,制止他们的不良行为。姑且不从精神道德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看看这个家长,他“处理”自己的孩子,不仅仅是关着门在家打孩子,而是把孩子拖到院子里,当着“观众”打,并强迫孩子脱去衣服……孩子难过的不是挨打的疼痛,而是对他们的鄙视,是精神上的屈辱。粗暴的打骂,只能暂时触及孩子的皮肉,不能触动孩子的心,更糟糕的是可能使孩子在打骂的威胁下形成心口不一的毛病。
我有自己的看法——
在错误面前,不要因为是自己孩子造成的就可以原谅;不要因为孩子还小就可以原谅。换言之,在改正错误面前,人人平等。
教育孩子认识错误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让他们在认识到自己的确错了之后避免再犯相同的错误。“不犯相同的错误”、“不犯故意的错误”是我跟自己的孩子经常说的。至于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上面已经有很多朋友说了,大家可以寻找适合自己家庭的办法。
凡生养子女,固不可不爱惜,亦不可过于爱惜。爱之太过,则爱之实所以害之。
——唐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