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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爱恨之间(3)

就这样,他们开始了交谈。文字的跳跃更展示出了他的真诚,他的与众不同。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看来这些玫瑰丢的还真是值得!冰在心里暗自庆幸,茫茫缥缈的网络中遇到了这样一位朋友。冰相信自己的感觉,相信日后他们一定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冰,一个小学老师,丈夫前年去了南方做生意,她领着女儿在家。闲暇的时候,她喜欢在网上看看小说,读读散文,偶尔自己也发两篇。再有,就是前段时间单位的同事帮她开了农场,所以,她每天都满怀希望的种上玫瑰。或许她种的只是一种心情而已。至于网上聊天,她除了和熟悉的人问个好什么的,她几乎不聊天。今天,如果不是那个叫“枫林听雨”的偷她的玫瑰,她根本不屑去点击他的头像。

他们从孩子的早期教育聊起,知道孩子将来的就业问题;从柴米油盐聊到国家政事……对于一些问题的看法可以说是心照不宣,文字顺着他们的指尖涓涓地流淌。这个飘雨的夜晚,也与玫瑰结下了不解的情节。

生活依旧在继续,冰依旧重复着家与学校两点一线的生活。每天晚上,冰依旧习惯的打开电脑,然后习惯地播种下她心爱的玫瑰,然后,等到玫瑰即将开放的那一刻,冰依旧痴心不改地守候着。再然后,她更希望那个“枫林听雨”的头像也亮着。他们知道他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而且相隔不远。有几次,“枫林听雨”暗示过要见面,但都被冰委婉地搪塞了。尽管主观愿望上冰也非常想见这个“枫林听雨”,但是,冰告诉自己,不可以!网络因虚幻而美丽,那么,就让这种美丽永远在虚幻中延续。

那一天晚上,已经快10点多了,也不见“枫林听雨”的头像亮起。正当冰准备挂掉QQ时,他的头像忽然亮起。

“怎么了?”冰发过去。

“喝了点酒,多了,就睡着了。”

“那你现在怎么样?”

“好多了,就是有些头痛。”

“多吃些水果,水果中的酸性成分可以中和酒精;再有,饿的时候吃些馒头,馒头中的淀粉可以转化成葡萄糖,有利于为人体供血并增加体能。”

“谢谢你,我知道了。”

“好了,那你休息吧。”

“冰,可以再陪我聊一会吗?”

以前,他们聊天的时候,从来都是说下就下,今天屏一端的他怎么了?

“冰,我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后天的机票,去三亚。我的一个亲戚开的公司,人手短缺,让我去帮忙。走之前,我唯一的心愿就是能见你一面。答应我,好不好?”

冰无语。

“冰,我知道,你很为难,但是我真的好想见你。”

“冰,明天早晨,我会在石桥边的枫林等你,你来了,我高兴。如果你真的没有来,我也不会怪你。也许,命运本该如此。我不会强求。”

“好了,你休息吧。”

“拜拜!”

这一夜,天空一直飘着雨,无月、无星,冰亦无眠。

这么久以来,冰的内心是不平静的。难道世界上会有如此相似的人吗?冰不断地问自己,她找不到答案。这个“枫林听雨”的说话语气像极了那个曾经说过会用一生的努力买下世界上最鲜丽的玫瑰的枫林,那个曾经说过要与她牵手一生的枫林。这些天,冰也一直都生活在幻梦中。“枫林”,“枫林听雨”,该不会有这么巧合吧。正是出于这种好奇,所以冰和那个“枫林听雨”一直聊到至今,这在冰的聊天史上还是第一次。因为冰几乎不聊天,上线就隐身已成为习惯。抑或,冰也是在寻一种感觉。这么些年了,冰以为,忘记的不会再拾起,就在枫林已经走出她的心门时,这个“枫林听雨”又将枫林迎了回来。于是,曾经的曾经,一一被拾起。酸酸的,涩涩的,也甜甜的。

就这样,冰将这一个多雨的秋夜望到东方泛起鱼肚白。起床,洗漱,安排好女儿之后,她便不由自主地走向那片枫林。

远远地,冰望见了那个“枫林听雨”。那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还有他手中的那把红色雨伞。不会的,不可能的!可就在那个“枫林听雨”回转身的一刹那,证实了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不可能之外的的万分之一的可能。那一张再熟悉不过的面庞,还有那一束红得刺眼的玫瑰。真的是枫林,他们都无语。原来地球真是的太小太小。或者老天在故意和她开玩笑,抑或,也是对她的眷顾。她无法解释,也解释不清。顷刻,她的视线模糊了。她似一尊雕像,僵直在那里。地球停止了转动,空气凝固了,风儿也歇息了。但是,她能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她不敢相信,今生今世会以这样一种方式与枫林相遇。难道真的是前缘未尽?冰无法释然。再看那个枫林,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仿佛要把冰看穿,他想说什么,但是在那一刻,他的嘴巴却冻结了。眼前的这个人真的是他日思夜想的冰吗?他不敢相信,他以为这是一场梦,他不忍打破这个他做了无数次的梦,他怕醒来之后他的冰真的会化掉。

终于,一步一步,缥缈的虚幻,变成了紧紧的相拥。枫林的胸膛依旧那么温暖,枫林的肩膀依旧那么坚实,但是,风往尘香花已尽,物是人非频回首。他们无力挽住什么,只能认往事随一江秋水向东流去。

不知何时,雨又飘然而至。倏地,旋起一阵风,枫林手中的玫瑰花的花瓣瓣瓣飘落,地上血色的枫叶也片片卷起,沐着秋雨,玫瑰花瓣与片片枫叶翩翩起舞。花瓣落了,是风的无情,还是花朵的无奈?枫叶落了,是风的追逐,还是树的不挽留?

一切,一切的一切,已经太迟太迟。留下的,只有瓣瓣玫瑰与片片枫叶在瑟瑟的秋雨中苍白地翩翩而舞……

我的爱人在月亮上

女友想出国的念头,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现在回忆起来,刚认识的第一天(别人介绍我们在北海公园见面),这位长着古典的鹅蛋脸型的白领丽人,热衷的话题就是关于美国的。她说她的小姐妹们有谁嫁洋人了,又有谁成了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满脸心驰神往的样子。为照顾她的谈兴进而获得其好感,我搜肠刮肚从海明威、福克纳讲到“垮掉的一代”金斯伯格(等于开了一堂美国文学课〕,好像还作为题外话描绘了一番好莱坞与玛丽莲·梦露,我渊博的学识果然把这位有“崇洋媚外”倾向的北京女孩给迷住了。她红着脸主动给我写了电话号码,分手时还忍不往问我英语水平怎么样,以后可否帮她进行一点口语训练。我暗自叹息:这哪是在找对象呀,分明在找家庭教师——介绍人是否搞错了?

过了一星期又是她主动打电话的,请我去美术馆看米罗画展。唉,我又当了一回义务讲解员。好在深夜送她回家时在黑暗的楼梯口进行了偷袭(西部牛仔式的吻),她半推半就,并没有真给我一记响亮的耳光什么的——也算是略有补偿吧。以闪电般的速度,她成了我的女友。从此她在我的怀抱里变得越来越乖了。像个日本式的小妻子,替我洗衣服、抄稿子、打扫房间,我有时赴酒会醉醺醺地回来很晚,她亮一盏台灯,披着我的旧大衣趴在桌上睡着了。我只来得及匆忙地拥抱她一下,又要送她转两趟车再乘最后一班地铁回30公里以外的娘家。她一路上总是很幸福的样子,家里长家里短跟我说个没完,到家了还站在门洞里冲我挥好几回手。我一个人在月光如水的长街上走着,擦拭着留在我嘴角的她的口红,沾沾自喜:这个女孩子真挺不错的,小鸟依人。

好景不长。女友“旧病复发”,又开始重温那霓虹灯下的美国梦。她说有个没见过面的远旁亲戚,在休斯敦帮她联系学校,就等她的托福成绩了。“你想不想去?”她用那双深得像井似的妩媚的眼睛凝视我。我一口回绝:我是个搞文学的,可不想远离自己的祖国和自己的读者,我去那儿写什么呀,写给谁看呀?女友黯然了,想了一会又战战兢兢地问我:“那——你会反对我去吗?”“我有反对的权利吗?”我见泪光在她眼圈里转悠,赶忙哄她:“逗你玩儿的。没准有远大前程在大洋彼岸等着你呢,别错过了。美国也许离上帝更近一点。只是到时侯选靠山怎么也要选个炎黄子孙——只要你别舍身给鬼佬,就算对得起你的‘前夫’了。”女友听完破涕为笑。〖风清云淡的世界

女友照样补她的外语。我照样写我的文章。我们照样谈我们的恋爱。总觉得有一个美国阻隔在中间,使我们不敢想象未来。生活仿佛不再是原来的模样——躲在没人的角落亲嘴,都带有吻别的意味。看来我们的两人世界确实出现了第三者——美国梦的阴魂不散。

很多次了,我都想像民族英雄一样拍案而起,厉声制止女友阴晴圆缺的美国梦,可她浅浅的一笑就能解除我的全副武装。我的语调顿时低了八度(快变成耳语了):“让我怎么说你才好呢,如果月球上也开发了——你没准还想到月亮上去。”女友笑望我脸上忧国忧民的神情:“如果我成嫦娥的话,你也可以当吴刚嘛,咱们种几棵桂树,再养一只小兔子——”我赶紧否诀她罗曼蒂克的联想:“我可没学过木匠,再说天天拿斧头砍树,也太累。即使上去了,思念祖国的时候我也会一闭眼跳下来的。”女友把她的小手塞进我手心里:“想当烈士也没那么容易吧?”这段对话是在建国门的美国大使馆门外。女友办护照,天没亮我就陪她在这儿排队,排队去美国。西北风把她的鹅蛋脸吹得红扑扑的。我瞧瞧前后左右,都是一些和女友一样漂亮的中国姑娘。世界到底怎么了?这么多中国女孩子发了疯似的想去美国。我头也不回地撇下女友走了,任她远远地喊我的名字,假装没听见。继续做你迷途的羔羊吧,牧羊人要下班了。

第二天女友在电话里哭了。她说对我没有更多的要求(如果我不愿意等待她的话),只请求我一定要为她送行。我可不愿意隔着偌大的太平洋等待一个人。我早不相信海枯石烂之类的誓言了。带着你的美国梦远走高飞吧,没人留你。我无情无义的话使女友在电话线那头沉吟了许久。我追加了一句:你去那儿之后,也别给我打什么越洋电话——我会到机场送你的,就当永别吧。〖风清云淡的世界

……在云淡风轻的航空港,送女友出国就像送女友出嫁一样,心情复杂。如果不是她强烈要求,我真不忍心送她。

“让我再看你一眼”——候机大厅的有线广播正播放着流行歌曲,女友善解人意地对我仰起光洁的面庞。我踌躇一会,只象征性地在额头吻了一下,像长辈对晚辈。“你一点也不激动,”女友嗔怪道,“那我可就毫不犹豫地走了?!”“你是要我失声痛哭?我即使泪飞顿作倾盆雨,你能留下吗!”我忽然觉得是在送嫦娥奔月,无可挽回的。你看你看那月亮的脸,悲欢离合的脸。

“嫦娥”却跟我较劲(像两个孩子打赌):“如果你现在哭一场,我当场把飞机票撕了,跟你回家。”我偷看她的表情,不像开玩笑,又观察一下四周:“在大庭广众中哭?多难为情呀。换个没人的地方行吗?”“不行!我一生从不改变主意的,今天对你已算破例了。”女友很坚决(我从没见过她这样的表情),“如果你能坐在地上哭,双手抹眼泪,两条腿像孩子似的一蹬一踢的,我不仅不走了,而且明天就和你举行婚礼。”女友的笑容里显露出顽皮,这是一向最令我着迷的。

我试探性地挪了半步,终做不出来。她低头拎起行李箱。“我还以为你多喜欢我,多伤心呢,其实你对我出国留学根本无动于衷,跟没事儿人似的。假的就是假的。难道我真希望你丢人现眼吗?我这是给你一个机会。昨天晚上我还掷硬币来着,我掷到的是国徽的那一面:不走。我原以为在这最后一分钟,一切会改变的。”我在原地目瞪口呆:看来我还是太不了解她了。海关检验口的红灯亮了,女友在最后的瞬间一埋头闯进去了。

“嫦娥”还是走了。我没成为吴刚,而成了后羿。想起一首美国歌曲《我的爱人在月亮上》,月亮成为我爱人的第二故乡。阻隔在我们中间的不是银河,而是太平洋。射日英雄也奈何不了月亮。命运真太刁难人了。女友要早跟我说清楚(透点底儿)不就省事了吗?我还以为她在出国之前也不忘捉弄我一下呢。什么都是假的,但她的眼泪是真的。

我欠你幸福,拿什么弥补

(一)

颜筱死了。自杀身亡。

这个消息在一瞬间取代了办公室流传的各种八卦论谈,成为震惊全公司的头条新闻。消息传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各类议论顿时烽烟四起。

颜筱是我的同事,她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就是,他是我们公司老板的掌上明珠。

在我确定颜筱自杀是事实而非传言的时候,我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足下顿时涌起大片的云朵,失去了脚踏实地的重心感。我无力地瘫坐在位置上,泪无声地模糊了我的眼。

疼痛抽丝剥茧,纷至沓来。

我是萧朗,那年二十五岁。两年前我从大学毕业后,带着放飞的梦想,踏上南方这座知名的城市,入职一家港资外贸公司。在大多数毕业生还在为工作左右碰壁,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我已经顺利地在这家公司的市场部扎稳了脚跟。

初生牛犊,年轻气盛是我的典型特征,带着所有的应届毕业生所特有的向往和激情,我在这里的工作进行得顺风顺水。

二十三岁的天空是湛蓝色的,工作顺心,生活如意,行走在这高楼林立的现代化大都市里,连迎面吹来的风都显得那样亲切温和。工作充满了激情与挑战,并以我所期待的方向不断进展。如果一定要说我的生活还缺少了什么,那么就是爱情。

认识颜筱完全是必然。

颜筱是公司业务部的文员。像所有励志剧里的情节一样,作为企业舵手的颜总以从基层做起,以煅炼为由,将作为大小姐的颜筱安插在业务部门,成了一名普通的文职人员。

由于工作的关系,我和颜筱时有接触。颜筱模样清秀,温婉娴静,没有大小姐的架子,倒是亲善可人。诚然,这是个好姑娘。但很可惜,她是我老板的女儿。这让我从认识她的那天起便在其间无形中竖起了一道坚固的屏障。对于颜筱,我总是敬而远之的,我们之间所有的接触和交谈,也仅仅限于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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