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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让梦想飞翔(3)

林珊把头贴在沈宽宽的胸前,闻得出一些淡淡的阳光味,一些干干的烟草味,这是他的沈!

在他的怀中林珊像一只漂泊后到了终点的游子,那样温暖,那样的归宿感!

林珊的眼泪很快就浸湿了沈的衣襟,可是两个人都不曾觉出。他们抱得那么紧,抱得那样难舍难分,仿佛今夜之后他们就天各一方似的。

有林珊在自己的怀中,沈永远感受到他的坚强与高大。可是,即使坚强,即使高大,沈仍然使林珊受到了伤害,他没有保护好她,他反而使她受伤。自责、自疚与自愧,让他无法开口说一句话,他只是紧紧地搂住她,给予她在这个秋夜中最后的温暖。

烛光摇曳,人影朦胧,这是一个凄凉的夜晚,有一个爱穿长裙的女孩,慢慢地品尝着成长的伤痛。她的裙子那么长,看不见腿甚至看不见鞋,好像站在云中一样。只是,她不再是云中的仙女,不再做那些亮晶晶的梦。因为,她终于知道,伤痛是一种过程,久而久之便会成为过渡的伤痕;青春也是一种过程,没有梦的青春,只会是过渡的青春。

春天里的爱情故事

那份伤了我们心的爱情故事,原只是一抹轻淡如云烟的浅笑。

杨庆华

读书的时候,有几个很知心的朋友,他们是良、毅、钰、桦和我。钰是我们女孩中间最漂亮的,而良和毅是那种气质极佳的男生。

一直到各自工作,我们依旧常聚在一起,去郊游或溜旱冰。好像谁也不曾留意到,良和桦恋爱了。剩下的我们三人无形中便多了一份敏感,我们似乎都心照不宣地考虑到,在这三人中极有可能再出现一对恋人。钰和毅是我看好的。

那是个春季。钰和我坐在钰家的床上,钰忽然说起良和桦来。而我却说:“还有一对恋人。”钰怔住了问:“哪一对?”我便一字一顿地答:“毅和钰。”钰脸“腾”地一下红透了,不依不饶地伸手打过来,两个人笑过闹过之后,我很认真地对钰说:“毅是个很出色的男孩。”钰此时才羞涩地低下头。

毅面对着我,似乎知道我的心事,显然很高兴的模样。待坐定之后,毅便望着前方的湖面,说:“春天真好!我们划船好吗?”我摇摇头 ,竟不知该如何开口。春风凉凉地吹着,而长椅上的毅好像不想再听到我说任何一句似乎已经是多余的话。可是毅和钰是很般配的。“毅。”我终于开口,“你有没有想过在我们中间还应该有一对恋人。”毅显然对我的话不知所云。“钰是个很好的女孩……”“不要说了!”毅猛然站了起来,不去看我。“我已经有了女朋友。”毅说,“想知道她的名字吗?”一时间,我迷惑起来,我不知毅的女友是谁。“他叫杨易。”毅轻轻地说。并伸出双手欲扶我的肩膀。我巧妙地躲开,毅的坦率使我窘迫不堪。

当时正是6月的天气,杨花飞絮。我装做絮花飞入眼中,低下头,泪落了下来。也许这一生我都会后悔,自己做出的这一切傻事。毅俯下身,我感觉到我的额头被一双温软的唇印了上去,而我在那一刻却转过身,大声地说:“我永远不想再见你!”便不顾身后的那人是如何的伤心和惊讶,跑开了,永远地跑开了。

当钰听说毅有了女友的谎言时,默不作声,眼睛红红的,我竟觉得自己有愧于钰。

日子悄悄地流逝,一个月过去了,忽然有一天,接到钰的电话,约我下班去她的家里。

我坐到钰的面前,钰脸上很黯然,好久才说:“昨日毅来过。我不知道她的下文是什么,不过听到毅的名字,心竟慌慌地跳了起来。“毅都告诉我了。毅那天很伤心,喝了很多酒,他说他非常喜欢你,他还说……”我不知道该如何制止钰再说下去,空气尴尬、难耐。我站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钰的家。

当迈出钰的家门时,我知道已经失去从前的那段美好的时光,失去了毅和钰。

很多年过去了。前几日,走在街上,意外地遇到了钰。钰似乎较从前成熟了,俨然一个妇人。钰见到我,很兴奋的样子,而过去的故事对她恍若未曾发生一样。钰结婚了。钰说毅去了深圳。在分手欲道别时,钰忽然提起了在我与她与毅之间的感情纠葛,竟忍不住笑,说:“少女时代真美!”

在我从前的岁月中,我无论如何不曾想过,若有一天与钰或毅再度相逢,那份伤了我们心的爱情故事,原只是一抹轻淡如云烟的浅笑。

播 种 青 春

生命只给人一次青春,得抓住时光播种。

王安雄

青春如同一叶风帆,闲置久了,也许再也张不开远航的翅膀;青春如同一粒种子,安逸过了,也许从此丧失萌生的活力。

生命只给人一次青春,得抓住时光播种。

要让帆一样的青春,在她经得起风曳经得起浪击的时候,潇潇洒洒地走一走,闯一闯,哪怕最终被风浪淘汰,也会无悔一生中毕竟历经了最有意义的旅行。

要让种子般的青春,在她有一点泥土得一点清水就能发芽开花的时候,蓬蓬勃勃地伸一伸臂膀,吐一吐志向,哪怕最后在凉秋里枯黄,也会庆幸自己毕竟孕育了果实。

我去过黄土高原,目睹一座座大塬在暴风雨中如何一块块崩塌。那里,我一下子警觉:青春,即便巍峨,即便厚实,也经不住岁月的磨蚀。

我生在江南水乡,见过一园蔷薇于一夜急雨后一瓣瓣落地。当时我不由得惋叹:青春,即便灿如繁星,即便耀如火焰,也会有“无可奈何花落去”的难堪。

青春如此局限,得抓紧时光播种。让山一样的青春多披一些绿,尽可能多地伸展生命的青翠;让花一般的青春多一些护卫,尽可能多地延续生命的色彩。

年轻,就是好运气

对于人生而言,奋斗的故事远比成功本身更耐读、更震憾心灵。

佟可竟

面对巨奖销售,我们很像个钟情者,保不准头奖真就扑怀而至呢。

撕开号码的瞬间,却总是一片乌有。这时候,你由不得坚信着人有运气,只是这会儿没来。

在求职热线中,有人不避这种心理的作祟,关心的焦点只在于:企业的效益好不好,个人的收益多不多?从来没想过自己先投入其中去做个创业者,倒希望山上的桃子都已经熟透了。

人们真不缺少束手等待的耐心。

偏有些等不及或干脆不等的人,却一直在行动着,不管是不是被视为莽撞。

又一个朋友去了深圳。那里没一张他熟悉的面孔,当然也没人肯像订飞机票一样,给他预留位置。他只熟悉自己的想法:让年轻的生命经历一次闯荡,看看自己的能力究竟如何?

任何梦想的实现,都不能脱离这低处的坚实悬空而至。登山者在顶峰欢呼胜利的时候,最激动的心跳怎知不是为了留在山脚那洇进汗水的行行足迹?

很多人终其一生的努力,也未能得到成功的回报。然而,他们却无憾于生命。因为他们从未慵懒过,且一刻也不撒手地抓牢了春藤般的年轻岁月。对于人生而言,奋斗的故事远比成功本身更耐读、更震憾心灵。

年轻,就是好运气。要想兑现一笔财富,全在于尽心尽力地实干,无怨无悔去奋斗。

株守的日子怕永远不会有收获。所有的门都开着——只是,你我可肯?

你崇拜什么

崇拜是距离造成的,是不了解,是想像的夸张。

邓刚

年轻人很愿意崇拜什么,而且年龄越轻越小崇拜的东西就越多,多得一天能换好几个崇拜对象。今天崇拜得要死,明天就忘得一干二净。小时候崇拜爹妈,崇拜会讲故事的,崇拜个子高大的,崇拜浑身肌肉块的,崇拜能打架的,甚至崇拜一顿能吃18个馒头的饭桶!

后来就开始崇拜影星歌星舞星笑星明星和英雄;崇拜英俊的男人,漂亮的女孩,武林高手,气功大师,科学家和艺术家。崇拜得乱七八糟荒唐可笑。但神圣庄严的崇拜能上升到民族的高度,展示一个民族的魂魄。例如崇拜高山峻岭,江河湖海,日月星辰,龙凤狮虎,刀枪剑戟。看起来崇拜是出自一种尊敬和热爱,其实也并不尽然。由于恐怖和畏惧,也同样会产生崇拜。崇拜鬼神巫婆、狐仙黄仙,鲨鱼的利齿直到杀人恶魔……综上所述,崇拜的心态是极其复杂和矛盾。是一种谦虚同时又是一种自卑,是五体投地又是战战兢兢;是爱又是怕,是敬又是畏。于是,人们对崇拜有天差地别的贬褒——崇拜是幼稚!

崇拜是哈巴狗!

崇拜是追求和向往!

崇拜是谦虚地学习!

有的年轻人昂首挺胸地说——我谁也不崇拜,就崇拜我自己!

这实在是惊人的胆量和自信。但你不觉得这又是惊人的自负和自傲吗?

我小时候崇拜作家,崇拜到痴呆的程度。我觉得作家全是神仙,坐在艺术的殿堂里潇洒地挥笔;他们的脑门闪烁着智慧的光泽,眼睛深藏着深邃的神彩,嘴里吐出的每一个字都是哲理。总之,作家绝对与众不同,住在又高又远的地方,我周围的肉眼凡胎同作家相比差之十万八千里。崇拜到高峰时,我简直认定作家走路的步伐、吃饭的姿势都和老百姓不一样。

后来我竟然当上了作家,一些同我当年一样痴呆的崇拜者纷纷给我来信,我挺那么得意,觉得自己了不起,走起路来故意摆出一副自以为是作家的步伐。渐渐地我发现,崇拜者全是遥远的读者,离我近的人和邻居从不把我当回事,最不当回事的是我的爱人和女儿。我终于悟出,崇拜是距离造成的,是不了解,是想像的夸张。最贴近所谓名人的人,决不会崇拜到神化的程度。因为他看到名人和凡人一样咳嗽吐痰伸懒腰,也发火也骂娘也提着裤子上厕所。

由于搞创作,我有机会接触一些真正有名的名人。同他们谈话同他们吃饭同他们来来往往。

坦率地说,我发现他们比我还傻还呆还可笑。他们有的大大咧咧地用买5斤西瓜的钱,去买了1斤西瓜,竟傻乎乎地觉得合算;有的小小气气地连一个干巴苹果都舍不得给客人吃;有的为一点小事和妻子吵架,差点吵到法院;有的喝酒喝得连家都找不到了。这些在艺术上在事业上名震中外的名人,在生活方面却笨手笨脚,在人际关系方面更是一塌糊涂。我几乎可以肯定地说,凡是在艺术上和事业上成功的名人,绝大多数都是没有生活能力的弱者。一些为一篇作品而数月数年呕心沥血的艺术家,最终将作品完成得精彩绝妙。可他的家庭生活却惨不忍睹。看他穿一身陈旧过时的衣裤在街头蹒跚,你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他是什么名人!名人的缺点名人的丑陋或许更多于常人,和他们在一起生活,你可能产生愤怒和厌恶。为此我觉得应该崇拜学识、学问、才气和作品。我们一些年轻的崇拜者见了名人惶然无措,唯唯诺诺得连名人抽烟喝酒的姿势都感到优美和伟大,这实在超谦虚了。

我每接到100封来信,至少有80封信这样写——你是我最崇拜的作家,尽管我没看过你的作品……我笑不出来哭不出来,因为我知道这些读者是真诚的热情的。但没看过作品就这样崇拜,要是看了作品大概能崇拜得昏过去。亲爱的读者,我太盼望你崇拜了,不过,千万别昏过去!

花谢花会再开

此后的故事就是秋夜的箫音,带着一种忧伤的美丽在流淌……

安琪

我在上护校时,姚云正在附院实习。护校离附院很近。

姚云一生的变故是从那天下午开始的。她去邮局寄完了毛衣,就匆忙地往回赶。肃杀的天气,风很大,抚弄得云的长发不时遮住了双眼。这样的天气本不宜出门,可云急着要了却一个心愿。云能歌善舞,19岁的青春年华使她的皮肤如白色的瓷器般闪着淡淡的光泽,修长的眉在她白白的脸上如烟雾中若隐若现的翠柳。

长长的汽笛声拉响了,两旁的栏杆渐渐地合拢。云急着赶回去接班,她学着别人的样子快速地推车钻过栏杆。还在远处冒着烟火的庞然大物风驰电掣地驶了过来,云的心中胀满了恐惧,火车强大的风力将云掀翻在地,云顿时陷入了无边的黑暗……姚云失去了右腿。青春的天空正斑斓:苗条的身影伴着彩色的舞裙在起舞;有“白马王子”在梦中闪现着翩翩的身影,欢快的青春梦如无边无垠的碧绿草原上开着的无数花朵。哪个女孩能承受此刻暮秋的寒冷:不少女孩哭得很伤心,在姚云病床边。

那个男孩是在自己生日的前一天收到姚云寄来的绿毛衣的。他欣喜若狂,朦胧的感情此刻如拱出地面的种芽。

姚云的噩耗是晚霞燃烧的黄昏天边低垂的那一片不祥的云,大男孩躲在军队驻地旁的一个小山坡上哭了很久。然后采了许多的野菊花拼成姚云两个字,一地的野菊花在暮霭中散发出淡黄色的光辉。

姚云结束了实习生涯,一抹凝重的色彩终日驻留在姚云的眉梢。

这场灾难使她比同龄女孩沧桑、成熟了很多。薄薄的嘴唇紧抿着,翠眉下的双眼像雨后的深潭一般冷淡、清澈。全身散发着一种忧郁、坚定的美丽。远方的来信都在她的指下化作了白色的碎蝴蝶,她倔强而又敏感。

之后,她装了假肢,附院接收了她,把她安排在供应室叠纱布,做棉球。终日固定在一间小屋里,双手不停地叠着,似乎静止的岁月伴着这个年轻女孩双手不停的活动在一点一点地逝去。多少人为她叹息,她本是医院舞台上活跃的身影。

两年后的一个秋天的早晨,很冷。供应室褐色的墙壁上爬满了爬山虎,被风微微拨动。暖气管里排放的蒸气如炊烟缭绕上升,同奏一曲悲壮的秋歌。去小屋,得经过一段并不算高的台阶,身着咖啡色大衣的姚云正一拐一拐地架着假肢吃力地上着台阶,胸前的红纱巾被风掠起,在一张如花似玉的面孔前起舞。一种因命运的不公而显露出来的畸形姿势更让人叹息。一个复员军人从墙角悄悄走了出来,他悲喜交加地注视着姚云艰难跨上台阶的身影……此后的故事就是秋夜的箫音,带着一种忧伤的美丽在流淌。

当我在附院实习的时候,姚云依然在供应室叠着纱布。我喜欢看她坐在桌前的侧影,一种劫难之后的平静,细眉如黛,目如深潭。花落尚有再开的时候,所有见过她的女孩都说她很美,很美。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看见她和他并肩而行的身影,他们的笑脸很灿烂。

英 雄 本 色

大千世界上,到处都有英雄,谁人都可做英雄。

何涛

太阳西偏,满天是绯红的云霞,红得有点诡异。教室里,同学们都正埋头看书做作业,全然不觉外面天象的奇谲。

突然,一阵沉闷的声音传来,声音很怪,而且越来越近,越来越响,转眼功夫已到眼前。同一时刻,教学楼有些轻微地晃动,可转瞬间,这一切都消失了。大家都不以为然,又埋头学习。

几秒钟后,怪声又响起来,紧接着,大楼开始较为剧烈地晃动。这时,同学们停下笔放下书本,四处张望,觉得很怪,互相问道:“怎么了?怎么回事?”回答他们的是大楼更为剧烈的震动。

“地震!”不知谁喊了一句。

我一听,霍地从座位上弹起,冲到过道里。几乎是同时班上所有的人都站起来,拥向过道。

一时间,人挤人乱成一团,喊妈叫娘声震耳欲聋。

“别挤,别挤!男同学回到座位上,让女生先走!”狂吼的声音,几乎是同时出自几个男生之口,而且是出自后排那几个平时难得与女生说上几句话的“大个子”!

“让女生先走!”这,似乎是一道命令,又似乎是一种力量。我的心灵发生巨大震动,比摇晃着的大楼还要剧烈。同是男生为什么不能舍生取义呢?我马上从过道上往回退,退回自己的座位,几乎是同时,过道上的男生都退回了座位。

“女生快走,男生先钻到桌下!”后面的男生撕裂了嗓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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