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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附录:女巫解释(1)

1.所谓女巫

所谓女巫,我一直没想好该怎么解释。好多朋友问过我,你这女巫是什么意思啊?这是我从2001年开始写作以女巫为题材的小说时常要碰到的问题。我也煞有介事地给出过一些定义,但朋友们都摇头,不满意,说与其这样,还不如不解释。我其实也没什么好解释的,只是迫不得已。后来我就想,解释不清的事情,就老实地说说情况也好。

这系列小说的开篇是《第一次遇见一个是女巫的女孩》。其实,说是第一次并不十分确切。因为像这样的女孩,我在之前写的小说中已经多次遭遇了。只不过,是从写这一篇开始,才一下明确了,哦,这样的女孩其实就是女巫。

女人天生就应该是小说的主角。我自来有这样的观点,这也导致了我一开始写小说,几乎每一篇的主角都是女性。我实在是一个女性崇拜者。这样的崇拜使我非把我的女主人公们写到女巫的位置上去不可。

我当然已经记不得,是如何萌动出写作“女巫系列”的念头的。总应该有个什么偶然的触动吧?就像人们常说的灵感什么的。但确实想不起来了。不过我发现,自从我的“女巫系列”一篇一篇地出来之后,身边(或者叫做生活中)的女巫突然多了起来。她们在长相上其实也很普通平常,无非是漂亮一点,或者不漂亮一点。但是,你只要稍微的多有那么一点接触,就会发现她们的异常之处,怪怪的,真的是与众不同。以前似乎也懵懵懂懂地有过这样的感觉,呵呵,这女孩(或女人)有点怪。但是,却并没明确地往女巫上面去想。自然,也就不觉得生活中还有什么女巫不女巫。到有了《第一次遇见一个是女巫的女孩》起,一下子那样去想了,似乎就打开了某种眼界,于是女巫比比皆是,倒也把我自己吓了一跳。有朋友认为我写女巫写得很顺,其实就是这个原因。我不愁没写的。甚至有这样的情况,一个朋友见了我就责问,喂,某某某你怎么不写呢?她很女巫的啊,真正的女巫。朋友说的那个某某某,我也是认识的,她不仅打扮得像个女巫,还真的会一些看相算命的花招,也时常自称是一个女巫。但我不打算写她。为什么?所谓女巫,其实是女人中的潜伏者。就好比间谍。你见过一个间谍逢人便说“我是间谍”的吗?

2.成都是女巫多发城市之理由所在

很久很久以前,成都是一片沼泽。传说一种叫“鱼凫”的鸟(或禽)是这里最早的先民。然后是治水,治完水建都城,这些事情大约都发生在夏、商时代,距今约两三千年(根据新的考古资料,时间可能还要推前)。沼泽没有了,但气候一如既往的湿润,一年四季,日照并不充裕。雨水还是很多。尤其西南边一个叫雅安的小城市,号称雨城,也是出美女的地方。因此,出现在成都的女巫,也难说不是从雅安潜入的。至少是十有八九。

我是公元一千九百九十二年的五月定居成都的。一晃已经十年。这十年当中,我主要居住在城南。前五年是棕树村一带,后五年在神仙树一带。神仙树在南偏西一点。我居住的这一带很少出现女巫,这是实情。至少,不是女巫的原发地。我说的原发地,指的是女巫的生长地。女巫应该是有生长地的。城南是新城区。不是说新城区就不滋生女巫,而是因为历史不够深远,缺少某种生长的氛围(就是通常说的积淀不够)。而城西(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西门)就不一样了,是老城区(也是通常说的具有传统文化的底蕴)。说实话,我经常梦见的一片沼泽,就是在城西的那个方位。也就是说,成都作为一个女巫的多发城市,主要就是城西那一块。想想,我写女巫,不住城西,而住城南,这也是有理由的。这在创作上叫做“间离效果”。

城西被称为成都的上风上水。风是从那边过来的,水也是从那边过来的。自然,女巫也是从那边过来的。风过来的路径,是那些棋盘一样的街巷。水的过来,路径是一条叫府南河的绕城河。府南河其实是两条河的对接,北半圈叫府河,南半圈叫南河,合称府南河。女巫过来的路径,与河无关,应该跟风的路径是一致的。

这好像还仅仅是描述了女巫的生长环境,并没有进人“解释”的实质,即“多发”的理由所在。应该说,是我首先在《莫小姐需要一本小说》中提出“成都是女巫的多发城市”这个概念的。我当时也没有完全想好理由,只是说,‘在成都,但凡有点幻想气质的男人,要相遇几个女巫,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这样说,好像是有点主观的那个意思,就是挺唯心主义的。但是,这概念提出之后,情况就很有意思了。一些人很认同。他们说,啊,就是这样的。很恍然大悟的样子。也有人反对,为什么?一些“为什么”先生和“为什么”女士向我提出了关于“多发”的理由所在问题。我一想,这已经是一个文化问题了。东西方文化思维的差异问题。虽然,提出这种问题的人并不一定是西方人。但是我们知道,我们的读者有百分之九十已经很西方化了。所以,“理由所在”的问题实质上是一个“西方”式的问题,即一个“实证问题”。就是说,你说是这样,那你证明给我看一看。

我这人的确也有固执、好走绝路的一面。我想,证明就证明吧,也不是不能证明的。于是,我就想要证明给他们看。我开始搜集证据。在这一点上我还没有昏头,知道要证明就得有证据,不能凭空而论。但当我真地要搜集证据时,才体会到,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首先难住我的就是“口供”,没有一个女巫愿意公开承认自己是个女巫,私下说说还行。然后有人告诉我(这个人叫何马,是个律师)说,不要搞口供,口供不能作为证据。好吧,我就开始搜集物证。我拍了几张女巫的照片。何马又问,是偷拍的吗?我问他这话什么意思?他说,意思是,你拍这些照片经过本人同意没有?我回答说,拍的时候她们是同意的,比如,有一张就是在塔子山一起玩的时候我给她们拍的。不过,要将这张照片用来作为她们是女巫的证据,我还没有征求过她们的意见。何马就说,那这在程序上就不合法。操(我很少说这个字,朋友作证,因为走投无路才说),那我只好搞个苦肉计,和女巫睡觉,然后被捉奸在床,这总可以了吧?何马笑了,笑声尖锐而什么荡。他哼哼哼地笑着说,那与本案无关。我又想说那个走投无路的字,但因为突然从眼睛的前方看见了一线希望,就没说。那希望是,我又看见了那个豆沙色皮肤的女孩。

(附记:此篇曾贴在“他们”论坛,被朋友杜马兰看见,跟了一帖,如下:

小竹,纠正你的学术错误!!

鱼凫是野鸭子。是野鸭优美的样子,让蜀人把自己的部落,命名为鱼凫氏。

另外,古蜀历史在鱼凫之前有蚕丛、柏灌阶段,“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嘛。

所以,你们最早的祖先应该是野蚕,而不是野鸭子啦。供君参考。此致严肃的敬礼!哈哈)

3.女巫的身体

似乎没有必要过多地去谈论女巫的身体。我回顾了一下,对女巫身体的好奇,也仅仅在《第一次认识一个是女巫的女孩》中有所表现。这也是通常会有的一种表现,第一次嘛,自然很好奇。所以,我想要强调的是,女巫的身体跟不是女巫的女人的身体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她们的巫性不在身体上,而在灵魂中。因此,辨别一个女人是否是女巫,不需要像我在《第一次认识一个是女巫的女孩》中那样,笨拙地让对方解开胸罩,甚至还天真地以为,女巫的脚趾是长了蹼的。其实,多看一看她们的眼睛就行了。有道是,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所以,那些常戴墨镜的女人,可要小心了。

那么,《她感觉自己的身体在一天天缩小》是个例外吗?那个感觉自己的身体越缩越小的女巫,她后来的结局如何了呢?身体真的缩小了吗?我在这里不想装神秘,女巫真的与身体无关。那个“拇指姑娘”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患的是一种心病。女巫是容易患病的。由于巫性深人灵魂之中,女巫患病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就是说,女巫是这么一种群体,她们的身体与常人无异,但她们的想法却总是异于常人。如果这样说还不够明确的话,只好说,她们介乎于正常人和精神病患者之间。有朋友问我,这样说是不是狠了一点?我说不狠。真正的女巫听我这样说是不会生气的。因为她们自己最清楚,她们的迷人之处正在于那个“之间”。就是说,她们可以飘起来,但又不会飘得太高太远。她们异想天开而不迷失方向。

但是,女巫自己怎么看待自己的身体呢?很简单,一个女人怎样看待自己的身体,女巫就怎样看待自己的身体。比如,一个单眼皮的女巫想要给自己割一个双眼皮,是完全不奇怪的。

我在写作“女巫”的过程中,始终没有忘记一个基本点,即:女巫是要穿衣吃饭的。我在《莫小姐需要一本小说》里写了去买乳罩和卫生巾的女巫。在《一个酷似马叉虫的女孩》里,我满怀爱慕地写了一个贪吃的女巫。我只是有点不大好把握女巫在性方面的身体状态。因此,在写到她们做爱的时候,显得极端简约。小说中的那个“我”虽然已被大家认为是一个很有些与女巫的性经验了,但其实我们并没有看见他生动地做过什么。“我”的所有与女巫的性经验,只能算是一种语焉不详的表露,是大可怀疑的。

我担心的是,如果我过多地写了女巫们在性方面的事情,会不会有把“女权”们怎么样的嫌疑?这好像不大通,但我就这样担心着。

说到底,女巫的身体毕竟是女巫的身体,与普通的女人是有些不一样的。

最后这样说起来,好像与我前面说的又有点矛盾了?

豆沙色是女巫皮肤的标准色。我这样认为。

或许是我自己对豆沙色皮肤的女孩情有独钟,我写了《酒吧留言》。但那个老赵绝对不是我。要说其中的某个人物有一点我本人的影子的话,那也应该是马东。我更像马东。

话说回来,不是所有女巫的皮肤都是豆沙色的。就好比,我们说黄皮肤黑眼睛是中国人的标志,但不是所有黄皮肤和黑眼睛的人都是中国人。豆沙色作为女巫的标准色,当然有我个人的偏爱在里面。我希望遇见的所有女巫都是豆沙色的,这仍然是基于我的偏爱。

可不可以这样说,豆沙色皮肤的女巫是女巫中的女巫。这样说来,那个在《酒吧留言》中让老赵(后来是让马东)神不守舍的豆沙色皮肤的女孩,自然就是稀有品种了。她一直没露面。这样的女巫是不会被轻易发现的,这也很自然。

这篇小说只有1000字。

去年冬天的时候,我对朋友乌青说,你去“橡皮网”上看看我这篇小说,看能不能将它拍成一部DV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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