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教旗帜下的“宗教改革”不仅开创了欧洲近代资本主义的新时代,而且也开始了欧美文学发展的新时代。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在基督教“清教革命”的旗帜下进行的。这一“清教革命”又产生了著名作家弥尔顿和班扬。他们的作品都借用基督教文化的题材,其《失乐园》、《复乐园》、《力士参孙》和《天国历程》等杰作脍炙人口,流传不绝,已成为欧美文苑的珍品。此外,为寻找信仰自由的乐土,躲避欧洲宗教迫害而渡海移居北美的清教徒们也为北美文学奠定了永久的基础。1640年北美印行的第一本书《英译圣诗全书》(通常称为《海湾圣诗》)即出自清教徒之手,而基督教诗人威格尔斯沃思宣讲教义的长诗《最后审判日》1662年问世后即重版了十多次,成了新英格兰的第一本畅销书。这些清教徒的作品成为北美文坛早春三月中傲寒怒放的奇葩。
15世纪欧洲启蒙运动文学反映出基督教思想在新时代的微妙变化。德国作家莱辛在其《智者纳旦》中用三个戒指的典故来宣扬宗教宽容思想,认为各种宗教均有其价值,不能持“偏狭之见”。法国作家伏尔泰也在其《扎伊尔》中叙述了伊斯兰教的苏丹奥罗斯曼和女基督徒扎伊尔相爱的故事,并借此指出走向极端的宗教限制会导致人类生活的悲惨结局。狄德罗在其书信体小说《修女》中对天主教修道生活进行过批评,指责其禁欲主义的不良后果。这一时期西方各界人士对基督教有多元理解,因此在欧美文学中对基督教的态度也各不一样。
19世纪影响欧美的浪漫主义文学思潮使这种多元倾向进一步展开。积极浪漫主义和消极浪漫主义都从各自的角度论及作为西方文化传统的基督教,而基督教思想也影响到浪漫主义、神秘主义、直觉主义和超验主义的产生。在德国作家史雷格尔兄弟、诺法里斯和霍夫曼与英国诗人华兹华斯、柯勒律治和骚塞,以及法国文人夏多布里昂、拉马丁和维尼等人的作品中,可以看到当时基督教思潮的千姿百态。他们用神秘梦幻的笔调描述自然、超理念的题材,虽然因为走向极端而把人的内心体验和幻想与大自然的奥妙弄得玄而又玄、不可思议,却也有着“物我合一”、“归之宇寰”的神秘美感和“湖光山色”、“幽林深谷”的自然馨香。在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曾以写实的手法在其《红字》中剖析早期北美清教徒生活中的真与伪,探究人性命运的罪与罚。而爱默生、阿尔柯特、黎普里等人则在直觉、超验的创作中悠然神往、流连忘返。
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初期乃是欧美社会急剧动荡的时代,一度春风得意的浪漫主义文学也只得让位给洞见西方社会危机的现实主义思潮。易卜生的戏剧、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都曾在基督教中找寻过冲出危机之途,所以他们被20世纪的基督教思想家们尊为“先知作者”。托尔斯泰欲以基督教人道主义来力挽狂澜,留下了许多惊世巨作。而波兰作家显克微支则借用基督教题材来唤起民族之魂,使其小说诗意隽永、激情灼人,显示出久远的魅力。
在近日欧美文学中,这种基督教思潮的引导和基督教题材的运用已大为逊色,不再构成其主流。但当代文坛仍不时有体现二者关系的佳作问世,从而得以继续保持其存在和发展的势头。
《圣经》对中国现代文学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1)《圣经》的翻译文学和文体,对中国的白话文学或国语文学产生了不容置疑的影响研究英国文学史的人都知道,英译《圣经》奠定了英国文学的基础。中文《圣经》译本是经过许多人的心血和长时期的不断订正而成的。早期的中文《圣经》译本多种,最成功的译文就是目前最流行的官话和合本的《新旧约全书》。
这质量较高的译本正好在中国新文艺运动的前夕完成,成为新文学运动的先锋。这一点新文学运动的健将们也都承认。在《文艺论集续集》中,郭沫若说:“合译一法,基督教徒运用得最为敏活。”周作人在《圣书与中国文学》这篇文章中说:“我记得从前有人反对新文学,说这些文章并不能说新,因为都是从马太福音出来的。当时觉得他这话很是可笑,现在想起来反要佩服他的先觉;马太福音确是中国最早的欧化的文学国语。我又预计它与中国新文学的前途有极大极深的关系。”
周作人的这番话是极准确的观察,是很有预见性的。当初胡适、陈独秀等提倡新文学时,主张用“文学的国语”来写“国语的文学”。一部分人只注意《儒林外史》、《西游记》、《水浒》、《红楼梦》等白话小说,称这些小说是“文学的国语”的源泉或标本,不很注意《圣经》。这是因为那时一般青年对于基督教还没有认识,没有好感;纵使有些人心里明白这本国语的《圣经》译本是白话文学的先驱,也不肯直接承认。后来在新文学作品中渐渐出现《圣经》的语句,如“洗礼”、“天使”、“乐园”、“复活”、“天国”、“福音”、“悔改”等词汇在青年作家笔下渐渐频繁地出现时,便不能再遮掩新文学受到《圣经》影响的事实了。
后来认识西洋文学愈多,对《圣经》价值的认识也愈高;翻译西洋文学作品的经验愈多,便也愈觉得《圣经》翻译的难能可贵。《圣经》译本对于原文的忠实,行文的平易通顺,却不是新文学运动初期的那种曲笔的译本可比拟的,于是开始承认《圣经》的翻译是模范的翻译了。
当然,官话和合本的中译《圣经》并非尽善尽美,由西洋人主译,中国人襄助而译成,难免有些地方朴素有余而隽雅不足,文字谨严而欠流畅,通顺而缺修辞,等等。
(2)《圣经》对中国文学的影响,表现在文学作品的创作方面,有的是以《圣经》的内容为题材,有的是宣扬《圣经》的教义,它们采取了民族形式,注入了新的生命女作家苏雪林(笔名绿漪)的《棘心》,可算是一部差强人意的作品。它是自传体的小说,叙述作者在法国留学时怎样受到基督教徒的感化,受洗归入教会的事情。文笔流畅,描写细腻,中间有几段关于基督教教义的理论,叙述细致感人。
其他客观地描写基督徒生活的作品,在长篇小说方面,有著名作家老舍的《老张的哲学》。这部作品中的李应、龙树古、龙凤和赵四,都是救世军教会的信徒。李应是个心地坦白的青年,他之所以加入教会是因为教会是做好事的团体,并且教堂里整齐严肃的气氛也吸引着他。龙树古是为了解决衣食需要而加入救世军,用宗教术语来说,是为饼为鱼而来的,动机不纯,所以最后为德不卒,背道离教了。龙凤是龙树古的女儿,是不好打扮的美女,大方、自然、活泼、思想现代化的信徒。赵四是个奇人,他是因为救世军是勇敢有斗争性的宗教团体而加入教会的。老舍是基督徒,但他并没有特意褒扬基督徒,只是把中国基督徒的几种面孔客观真实地描绘出来,供人们思考,判断是非。这种忠实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现实主义创作态度,是应该肯定的。
有一些作家自己是基督徒,如谢冰心、许地山等,熟悉中国文学史的读者,对二人的代表作《寄小读者》、《落花生》等,相信并不陌生。他们的作品中,或多或少,或浓或淡的,所流露出来的博爱、牺牲、旷达、热爱自然、热爱人们的感情,正是基督精神的反映,这也是它们具有强大感染力,受读者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