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见她,是在一片水晶草花海。她穿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南风过境,吹起她银绿色的秀发,她笑的很灿烂,好美。
在我的记忆中,她很腹黑,她经常叫我小轩子,即使这个名字很不好听。但是我爱她,所以什么都随她。她说她最爱的人去了美国,她说她要等他。是不是很可笑,不如说我是个备胎。真羡慕被她爱的那个人,记得有一次看她的日记,有一句话,真的很令人感动。“南风过境,就像十里春风不如你—鹿晗。”
原来他叫鹿晗。那个让你日思夜想的人。我从没跟秀晶说过我喜欢她,因为我怕我一说,她会疏远我,甚至连朋友都做不成。只是朋友而已。其实我很满足了不是吗,我至少知道了你的名字,听过你的声音,看过你的眼睛,至少我爱你,至少不管你怎样我都爱你,尽管我很难过你爱的人不是我,我还是会爱你。
如果爱你是个错误,那就让我将错就错吧。我多想大声告诉你我爱你,可我不能。我爱你是真的,从一开始我就输给了一个不在你身边的人。我知道你会偷偷为他流泪,我知道你每天都去水晶草花海,因为那是你们的秘密基地。可我偏偏闯了进去,后果就是爱你爱的无法自拔。
你把一切都告诉了我,唯一没有说的就是,你只是把我当朋友对吗。有时候太在意,只会显得自己自作多情。可我还是想去在乎你保护你爱你照顾你。郑秀晶,你就像罂粟,会让人上瘾。并且无法自拔。
现实好残酷,我要走了。只是来不及再拥抱你,只是没勇气说爱你,只是没身份而不找你,只是你的微笑那么令人着迷,我说得到后最终会失去。
记得跟你说,在相遇的地方离别。可你始终没来,我多想要你一句挽留,哪怕只是一句。再见了,我最爱的女孩。
这十年来,我时时刻刻都在关注你的消息。现在,我来找你了。你还会记得我吗。十年等待,我们该何去何从。
郑秀晶,愿时光善待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