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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今生牵手(1)

牛奶与奶酪

早晨睁开眼,屋子里黑咕隆咚的。绵了一会儿,爬起来,扒开窗帘缝往外看,亮晃晃的半空中,一群鸽子在那儿忽悠悠地划来划去,自在得象退了休的公务员。“怎么没划出一串儿白烟儿来呢?”一边这样想着却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滑稽:在自己家里干嘛要扒窗帘缝呢?感情是扒杂谈的门缝扒惯了吧,呵呵。想着一莞尔,“唰唰”两下,就把窗帘给掀开了。双手叉腰地站在窗户前,很是有点一览众山小,万类霜天竟自由的感觉呢!

洗漱完毕,到客厅打开电视听新闻。趿着软底儿拖鞋,到饭厅里取了些蔬果,乞里喳拉地把它们全都大卸八块,扔进搅拌机里,再倒进些豆浆,轻轻按下开关,看着那些生龙活虎的蔬果从固体变成液态,顺手取一玻璃碗儿,将那红不红绿不绿黄不黄白不白的糊糊倒将进去,噘着嘴儿瞅了两眼儿,居然很有食欲。舀了一小勺放嘴里,嗯,味道还不错的说。于是猛喝两口养养胃。反正这时候装淑女也没人看见!咂了咂嘴,取了片土司,覆了片奶酪在上面,对折起来,轻轻地咬了一樱桃小口……

“你为什么不放牛奶呢?”在一次瑜珈排毒班的营养补充餐时,菊问我。

“我喜欢豆浆。”我简短地回答。

据俺娘说,俺断母奶的时候就拒绝牛奶了。俺娘还说,断奶那天她都不敢抱俺,说是不敢让俺闻到那味道,不然就戒不了了。带俺的保姆乘俺闭眼张嘴嗷嗷待哺的时候,将一只装满了牛奶的奶瓶冒充母乳塞进俺那没牙的小嘴儿,可怜的俺不知有诈,用吃奶的劲儿猛吸一口,突然睁圆了小眼睛,依然用吃奶的劲儿将那假冒伪劣的****死命顶出,还顺便将已经吸进去的牛奶也吐了出来。在舌头离开奶嘴的一刹那,瓶里的牛奶猛地喷了俺一小脸儿。据俺娘说,俺当即就张牙舞爪地定格在那儿,傻了!据俺娘说,俺现在的皮肤这么好,就是因为打小就牛奶洗脸打下的基础!可是,打那以后哈,俺还就是不喝牛奶了。他们,包括俺娘,谁也不能让俺屈服。他们要是敢来硬的,俺可比他们还硬:俺没别的本事,俺就会哭,哭他个翻江倒海,哭他个日月无光,嘿嘿,你还别说,这武器的杀伤力还真是强!他们没办法,只好给俺灌豆浆。俺就这样在豆浆的灌溉下茁壮地成长起来了。直到现在,俺对牛奶都坚持只外用不内服的基本原则。

以往,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除了喝咖啡,上茶楼,偶尔也会去冰室坐坐。那些家伙们一边抱怨新买的裙子又紧了,每星期要加跳一两节肚皮舞啊什么的,一边大吃特吃那耸得象喜马拉雅山一样的冰淇淋和五颜六色的冰淇淋火锅。俺一边佩服她们,一边给自己要一杯“淇淋冰”——就是用鲜果汁加工的冰碴子,嘿嘿,一点奶味儿都没得。俺喜欢德芙,却独喜黑巧,那些加奶加芯的都不能让俺掏腰包。咖啡,嗯,要品味咖啡的纯正和醇香,绝对不能加奶,千万不能加糖,切切,切切!俺总是神经质地不让那奶和糖靠近俺的咖啡杯!当然,风味咖啡除外哈!比如爱尔兰咖啡,卡布奇诺啥的,没奶油没泡沫就不能叫那名儿了不是?!

可是,要说这人哈,还真就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俺就是其中之一。俺一边如此渊源深厚地拒绝着牛奶,却又莫名其妙没来由地深刻地喜爱着一种由牛奶演变而来的浓缩奶制品——奶酪,有人又叫它起司,也有叫芝士的哈。它那温润的质感,醇厚的口感以及与唇舌的熨贴感……闭上眼睛,幻觉一分钟……哇哦,真是享受啊!无论是条状、片状、块状或是卷丝、碎末,俺总是能让它们以最完美的形态进入俺那充满**的比樱桃大好多的小口儿。香滑、细腻,只要一小口儿,哦,不,哪怕只是看上一小眼儿,都会让俺陶醉……奇了怪了,俺身边的这些家伙们,没一个稀罕这玩意儿的,她们有说腻的,有说吃了要长肥的,有说没啥味道的,有说俺崇洋媚外的,还有说那啥云云的,反正就是没一个有感觉的!郁闷!!!BS她们之余,俺依然自得其乐地大啖特啖,却也没见俺的小腰儿长膘啊!

跟喝咖啡不加奶和糖一样,俺喜欢奶酪却不喜欢甜点。俺最常吃的早餐,是在一片白味土司里面夹上一片柔软细腻滋味绵长的奶酪,再配上一杯现打的蔬果糊。如果做沙拉,俺倒是喜欢将硬奶酪切碎,蔬菜沙拉呢就简单一些,直接洒在上面就OK。假如是鱼片儿、火腿、牛排啥的肉食,配点红黄绿的甜椒和洋葱啥的,俺就会将撒了奶酪碎的荤沙拉包了锡箔纸扔微波炉里转两分钟,出来了揭开撒点黑胡椒点缀几片香菜叶,感觉还挺有卖相的……

电视在继续着新闻。我继续着我的早餐。我不喜欢牛奶,但喜欢用牛奶浓缩的奶酪。我揭开还剩一半儿的土司将奶酪取出来单独放进嘴里细细品味着……

假如有一天你来了,我和你,我们,会一起享用奶酪。用红酒佐餐。据说,那是最晶彩最精致最经典的绝配。我等你,我,和我的奶酪!

第一百零一次求婚

我第一次向朱颜求婚那年,她只有18岁。

她是董太婆的外孙女,来外婆家过暑假,我家与董家毗邻而居,我是家中老三,哥哥们去游泳,不肯带我。我追到门口哇哇大哭,她在隔壁听见了,就过来问:“小弟,你哭什么呢?”

朱颜问明白了,便自己带我去,经过冰棒摊的时候,还给我买一根红豆冰棒。我问她为什么叫朱颜,她便说给我听:“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她只说了一遍,而我就记住了,并且永远不会忘记。

她每天都带我去,每天给我买一根冰棒,我因此觉得全世界人只有她最好,就跟她说:“朱姐姐,等我长大我要娶你。”她答应丁,却又马上说:“等你18岁,我就36岁,比你妈妈还老,你还要娶我吗?”

我想了一个晚上才终于做出回答:“愿意。”大清早就兴冲冲地想往外跑,妈斥我:“去找谁呢,朱姐姐已经去北京念大学了。”

再见朱颜,我已14岁,是羞涩的少年,常穿一条被磨得淡白的仔裤,因为喜欢那种我自己没有的沧桑。朱颜那年已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这次回来,是因为董太婆过世,回家奔丧。见到我,她轻轻将我一抱:“长大了。”我全身的血都涌上了脸颊。我去参加丧仪,她向我恍惚地笑,好像没有看见我。我便在她身边站定。在人们为董太婆盖上白布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肩上的重量,侧过头,是朱颜伏在我肩上哭了。隔着衣服,我分明地感到她眼泪的重量,应该是冰凉的吧,却仿佛烛油般滚烫,一滴滴打在我身上,竟是疼的,我很想为她拭泪,可是,没有勇气,便只有站得笔直,任我的肩一滴滴承受了她的泪,第一次邵样强烈地感觉到身为男人的骄傲和力量,和她的女人的柔弱此后三四年没见过她,我也渐渐不再想起。高考、读大学、结识女友,大学生活斑斓多彩。有段日子学画,兴兴头头地为小女友画,画完了她看了半晌,道:“不是我嘛。”怎么不是,海军蓝的裙,飞扬的长发,笑起来冰淇淋将融的软与甜……我蓦地-凛,这的确不是她,这是朱颜。

好像刹那间懂得了自己少年的心情,明明是初初相识,难道就已是永别?子夜醒转,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我不甘心。”

写写撕斯用了半本信纸,因为不知道该叫她什么,最后我到底大义凛然地在抬头写上“朱颜”,连名带姓,像叫校园里亲密的女生。我已经18岁了,算得上是成年人了,该有资挤与她平起平坐丁吧。

然而信才投进邮筒我就后悔了,她有什么记住我的理由呢,却仍是每天两遍地看信箱。不久方了寒假,大年初一大雪铺天盖地,街上几无行人,我却冒雪去了学校,一看到信,我的心就狂跳起来。除了朱颜,还有谁当得起这样妖媚的字。抬头一句“小弟”亲切而遥远,仿佛她在久远的童年喊我。而我与她,其实已是长相识了。每天无论多忙,我都会给她写信,不是求她帮忙,也不是叫她为我排忧解难,只是要告诉她,好像说给自已听,好像她的胸中跳动的是我的另一颗心。也喜欢在灯下一页页翻她的信,信纸、便条、资料纸、废打字纸背面,是她的随意也是她的平常心。可是都是一样的,抬头的“小弟”,字里行间的云淡风轻,说不出的体贴入微。她的细丽的字,与我粗重的笔迹一道放着,截然不同,却又分明紧密相连。

那年秋天,我决定做一件大胆的事。是朱颜来开的门,我把手里的红玫瑰一伸:“生日快乐。”她疑感地看着我,忽然深吸一口气:“小弟!”她只及我肩际,细细地打量我,良久道:“真是雕栏玉砌应犹在。”

但是朱颜并没有改,笑容依然,唯多点沧桑意味,说着她美丽容颜下的底蕴。坐在她的宿舍里,捧着她给我倒的冰水,忽然觉得,一年来纷纷扰扰的心,定了下来,那年我19,朱颜28。

她带我去游览。爬香山,她问我:“你行吗?”依然是大人对孩子的不放心。我笑一笑,不说什么,三步两步爬上去,反身拉她,她神色讶然:“小弟,你真长大了。”是的,已经长大到可以追求我心爱的女人了。回程,她是累了,闭着眼大盹,头渐渐落到我肩上。我的手一点点伸出去,终于轻轻搂住她。车一个巨震,她滑过我怀里。温暖的身体与我紧紧相贴。快到站,她醒了,笑着抬头看我,正遇上我大无畏的目光。她吃了一惊,脸慢慢地,慢慢地烧了起来。那一刻,我明白地觉察到,那一瞬间,她是在把我当男人看了。

时间飞跃,转眼假期就过完了。临别的晚上,她帮我清理东西。我想问一句重要的话,却没有勇气,终于我问:“朱颜,你喜欢我吗?”她温和地说:“像你这么优秀的男孩,谁会不喜欢呢?”啊,她终于对我说了喜欢。

第二天下午我到了家,晚饭桌上,母亲忽然说,“咦,你去了北京,怎么没有去看你朱姐姐?听你朱伯伯说,她要结婚了……”以下的话我都听不见了。

她的门半开着,可以看见她正坐在窗边,那晚有大而圆的月亮,月光下地微微忧伤的脸容,仿佛若有所思,她所想的东西,我无从知道,再没有一刻,我那样强烈地感觉到我与她之间时间的天堑。她是成年人,而我,还是孩子。朱颜看到我,吃了一惊:“咦,你没回去?还是,又来了?”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她:“你要结婚了,为什么不告诉我?”她一楞,然后笑了:“有什么好说的。”我忽然大声地说:“可是,可是,你说过你喜欢我的。”

朱颜脸色大变,她怔怔地看着我。我在她膝前蹲了下去:“你爱那个人吗?”她缓缓地摇头:“这种年代,这种年纪,说爱不爱实在是很可笑的。”“既然你不爱他,那么给我时间,给我三年时间,三年以后我就毕业了,我就可以娶你了,我,”我的声音突然哽住了,“我,我喜欢你。”朱颜勉强张嘴,似乎想笑,可是忽然间泪水倾泻而下:“我还一直以为是我的错觉。原来‘,原来是真的。可是,我哪有时间给你呢,我已经28了,三年后就31岁了。我怎么能拿我的幸福来赌一个少年的诺言。小弟,回去吧。”

我轻轻地,无限绝望地问:“你真的喜欢过我吗?”

她点了点头:“是,我喜欢你。”

我以为这就是永别了,念书、毕业、找工作,一点点舔净自己的伤口,挂牵着千里之外朱颜的喜与悲。

一天,在公共汽车上,迟迟的,我认出熟悉的背影,明知不可能,我还是脱口而出:“朱颜。”她转过身来,对我静静地笑,竞真是朱颜。

四年时间过去了,我已23岁,年纪渐长,遂不动声色。她32岁,眼角初生皱纹,然而风韵更胜当年。我们随意地聊着,知道她离了婚,又调回本市,她给我留了电话号码,我们从此便淡淡地来往着。走在街上,喜欢在橱窗里看我们的侧影,我的高大和她的娇小,如此相配,看不出任何的差距。一日,我邀她到我的宿舍里坐坐,屋子窄小,她在床上坐下,打翻了一个木盒“咦,”她蹲下去,我听见她的声音变了调:“这是什么?”我也蹲下去:“这是冰棒纸,14年前你买给我的。一天一张,一共是38张。”她的呼吸突然间急促起来,我轻轻说:“你记不记得’,我九岁那年你就答应过要嫁给我。你现在还愿意吗?”我开始每天给她送花,大束大束的红政瑰,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嫁给我。”朱颜始终避而不见,我送了98束后,她终于约我出来见面,开口道:“小弟,我已经决定要嫁给一个50岁的丧偶男人了。”我的心整个沉了下去,“为什么,从九岁那年开始,我向你求了100次婚,你还是不能被我感动?”

她沉默了许久:“不是因为我不能被你感动,而是因为我已经感动了,有一段时间我真的想这样嫁给你也好。但是,我也23岁过,我也全心全意地爱过一个人,我相信你的情意,可是到你32岁的时候,一切也许都会改变。而到了那时,我就真的老了。对不起,小弟,我输不起。”

朱颜已经走了,我久久地坐在咖啡厅里,好久,听见邻桌的收音机里,主持人正在播送热线电话的号码,突然一阵热浪涌上心头,我冲向最近的公用电话,按下了号码。

电话通了:从当年第一根冰棒,到14年后最后一朵玫瑰,她始终是我心中唯一的新娘,广漠世间我愿牵手的伴侣。隔开我们的,是时间,时间真的是不能战胜的吗?我问:“我应该爱她吗?”

放下电话,我立刻去了隔壁的音响商店买收音机,颤抖地调准频道,屏息,仿佛等待上帝的裁判。

第一个电话:“你应该爱她。”第二个电话:“她应该爱你。”好像全世界的电话都为这个频道响起,此起彼落的,是各种各样的声音。

“时间不是理由,有理由的还叫什么爱情!”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大赌,做个负责的好男人,让她敢于下注,让她赢。”

而最后的一个电话:“再向她求婚!”

这时我已站在朱颜门口,收音机的声音是从她房里传出来的,传出来的还有她的啜泣声。而我举起手中的玫瑰,敲门,准备我的第101次求婚。

晃一晃爱情的水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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