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有家报纸曾以“世界上最大的快乐是什么”
为题,进行有奖征答活动。
在成千上万份来信中,获奖的4个答案是:当一位艺术家望着完成的作品吹口哨的时候;小孩在海滩上用沙土筑成一座堡;忙碌了一天,到了晚上替自己的小孩洗个澡;外科医生完成一个手术,终于救活了一个人。
1.兴趣是快乐的源泉
我深信,我唯一的动力是去做我自己所热爱的事情。你们也得找到自己热爱的事情,这是一条适合于工作和爱情的信条。
——史蒂夫·乔布斯
我在世界华人演说家俱乐部核心品牌课程《总裁演说智慧》中分享到:
快乐是我们每天送给自己最好的礼物。
心理学家认为,当一个人从事自己所喜爱的职业时,他的心情是愉快的,态度是积极的,而且他也很有可能在所喜欢的领域里发挥最大的才能,创造最佳的成绩。
所以,作为年轻人,哪怕职位是那样的卑微、渺小,只要快乐就行,因为快乐是最大的幸福。何况职业实际上并没有贵贱,快乐也不分尊卑。皇帝可以快乐,乞丐也可以快乐,总之,做自己喜欢的事,快乐也就随之而来。当然,做自己喜欢的事,绝不是任性而为,更不能违背伦理法纪。
对乔布斯来说,从里德大学退学让一切从此开始变得不一样了,不过其中的原委你未必猜得到。
盖茨从哈佛大学退学后开创了微软,退学后的乔布斯却并不清楚自己接下来该干什么。他唯一知道的就是倾听自己的心声。乔布斯说:“从退学的那一刻起,我就可以抛弃那些无聊的必修课,而专注于吸引我的课程上。”在接下来的18个月中,乔布斯俨然成为一个典型的70年代校园嬉皮士,睡在朋友宿舍的地板上,靠卖可乐瓶换点儿零钱,甚至每周日步行7英里去教堂就为了一顿饭。
听起来这生活过得很惨,但恰恰相反,乔布斯说他热爱那段日子的每分每秒,因为他的好奇之心可以随意放飞,任由直觉带领他前进。那时的乔布斯选择了一条看起来很随意,很没有前途的路:选修美术字。
他发现遍布校园的海报字体和字形都非常漂亮。里德大学的美术字专业很知名,所以乔布斯决心追寻这种美丽的艺术。当时没有人知道,这会是他生命的一个意义深远以至于最终改变了世界的决定。
“这东西我好像一辈子都用不上,”乔布斯说,“但10年之后,当我们设计第一台苹果电脑时,它们又都重新浮现在我脑海中。我们把这些美术字都设计到Mac里。那是第一台拥有漂亮印刷字体的电脑,假如当初在大学我没有选修这门课程,Mac就不会有那么丰富多样、间架结构那么协调的字体了。而Windows系统又模仿了Mac,这样算来所有个人电脑可能都没有这么美的字体了。我如果不退学,就没有机会选修美术字课程,个人电脑就没有现在这样漂亮的排版印刷效果了。”
乔布斯修美术字课程的原因只有一个:美术字让他着迷。你一定要随着你的好奇心,生活终会赐予你答案。
直到2005年乔布斯才将这个美术字的故事公之于众。事实证明这不仅仅是在我们的理解中乔布斯逐渐形成其疯狂创意的关键转折点,也蕴涵了成就事业和生活的终极秘密:人要随心而动。毋庸置疑,一个人之所以取得成功,一方面取决于他后天的努力和机遇,另一方面,与他的天赋和兴趣也是分不开的。
乔布斯就说过:“没有兴趣,有天赋也无济于事。”一个人如果对工作没有兴趣的话,即使再怎么有天赋,也很难成功的。
乔布斯曾经表示,能够促使他成功的秘诀就是一直以来他都对希望发明个人电脑而改变世界感兴趣,因此他在苹果电脑研发的每一次创新上,都会带着激情与兴趣的心态,并且保持最具发散性的思维,所以他成功了。在这个过程中,乔布斯一直都很积极地去做每一件自己所遇到的工作。
“喜欢”是最大的动力来源。无论坚持也好,努力也好,甚至偶然成功也好,共同的根源全部都在“喜欢”这个词上。俗话说得好,“为了和心上人见一面,千里之遥也只有咫尺之隔”。一旦喜欢上了,自热而然会产生努力的意念,也会在最短时间内把事情做好。旁人眼里看来以为你辛苦不堪,其实你根本浑然不觉,甚至乐在其中。
为什么说兴趣是快乐的源泉,就是这个意思了。
2.拥有你钟情的东西
苹果公司的核心价值是:我们相信有激情的人们能够让世界变得更好,让生命永不停歇。
——史蒂夫·乔布斯
什么是永不枯竭的生命动力?
乔布斯的少年时代有着一段不同寻常的经历。都说小时候的经历会影响人的一生,这并没有错,乔布斯被弃养的经历也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产生了重要影响,有人说乔布斯现在的奇怪甚至让人难以忍受的性格都是因为童年的经历造成的。但是这并没有影响乔布斯的魅力,他依然是“苹果”的神话。
乔布斯的生母是一名年轻的未婚妈妈,后来的养父母只是工薪阶层,都没有念过大学,养父甚至连高中都没有上过。起初,乔布斯的生母也一直犹豫是否同意这对夫妇收养乔布斯。由于这对夫妇非常喜欢乔布斯,很想将他领养回家,在多次沟通之后,这对夫妻向乔布斯的生母保证一定会让其上大学,他的生母才在领养书上签字。
乔布斯在很小的时候和大多数小男孩一样非常调皮,喜欢搞恶作剧。
可能是由于被领养的经历,乔布斯上小学的时候就性格孤僻,爱哭,很难和别的同学协调,有些格格不入。他的老师回忆起少年时候的乔布斯说:“他有点不合群,看事物的方式与众不同。”
这样叛逆的性格并没有抹杀他对电子产品的兴趣,为了弄清一些电子产品的原理,他经常拆卸一些小型的电子产品,这也和乔布斯的养父母家有着直接的关系。他的养父母生活在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个乡下小镇,后来很多电子公司搬到了这里,也就是美国硅谷的发源地。幸运的乔布斯常常遇见一些电子公司的工程师,每天和他们在一起。很多工程师都很喜欢这个聪明好学的小男孩,也经常会送给他一些电子产品。这使乔布斯对电子产品的兴趣逐渐浓厚,奠定了乔布斯后来成立苹果公司的基础。
由于小时候形成的叛逆、孤僻个性,中学时代的乔布斯不善于交际,也没什么朋友。他的生活不像别的孩子一样轻松,总是一个人连续好几个小时待在车库里与电子产品为伴。这给他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也正是因为对电子产品的狂热让他结识了成就他一生的朋友。
自暴自弃,是对自己生命的轻视,人生最大的悲哀不是挫折和不幸,而是自己践踏自己。1972年,乔布斯决定在里德学院开始他的大学生涯时,乔布斯的养父母几乎拿出了全部积蓄为他交了学费。受美国嬉皮士文化影响的乔布斯把他原有的叛逆发挥到了极致,在学校的时候,他不仅长发披肩,而且经常光着脚,穿着邋遢、破旧的衣服,借以从外表来显示自己的个性张扬。乔布斯在里德学院上了6个月后,就对大学的生活感到厌倦了。他开始反思,觉得大学不仅让他花光了养父母的积蓄,而且也解决不了他小时候就反复思考的问题:“我是谁?我有什么价值?我来这个世界干什么?”
于是,乔布斯果断地决定从里德学院退学,他设法向学校讨回了所有的学费,开始了另一种生活。乔布斯退学后,在书法上有浓厚兴趣,而且痴迷于东方哲学,对佛教尤其感兴趣,因此,他还成为了一个素食主义者。
由于对佛教的痴迷,乔布斯决定去印度寻求人生真谛。两年后,乔布斯从印度回来,他几乎变了一个人,整天穿着橘黄色的袍子,还剃光了头发。
他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奇思怪想,一度想当歌手。处在逆境中,有的人会为了想脱离逆境而奋斗,有的人却会为了无法克服逆境而堕落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