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哥苏鹏飞,这是我男朋友。”
“萧啸。”
萧啸微微一笑,伸出右手,听方若华介绍的语气,似乎有点不耐烦的味道在里边,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苏鹏飞应该是追求者之一。
不过,说句老实话,这厮长得挺帅气的,一身名牌西装,绅士十足,文质彬彬的笑容里带着几分傲气,一看就是那种事业有成,家世不俗的公子哥。
“你好。”苏鹏飞微笑伸手,两只大手握在一块。
方若华柳眉一扬,瞟了萧啸一眼,见他神色没啥异常,这才松了一口气。
“不错。”
苏鹏飞哈哈一笑,率先松开手,刚才那一握,他可是用上了一些劲儿,他常年健身,还练过功夫,力气要比一般人大得多,四五个彪形大汉也不是他的对手,但萧啸的手就象铁块一般的坚硬,反倒是他的手掌隐隐作痛,令他吃惊不已,高手?
“鹏哥,帮把手。”
从后车厢搬东东的时候,萧啸可是半点不客气的叫苏鹏飞帮忙,大包小包全往他怀里塞,自已只抱着那瓶五谷粮液。
“……”苏鹏飞差点当场崩塌,我好心帮忙,你倒真不客气了?不过,看在表妹的面子上,哥忍。
即便是情敌,恨不得把人宰了,但这场合,保持绅士的风度是必须的。
看着一向心高气傲的表哥变成搬运工,方若华差点没笑出声来,她瞪了萧啸一声,提醒他别胡闹,老妈很钟意表哥,一直想撮合他俩玉成好事。
表哥确实很优秀,对她也很认真,但她却没有一点来电的感觉,爱情就是这样,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当她的目光无意中落到萧啸手中小心翼翼抱着的那瓶酒时,不禁一呆,这是怎么回事?
她记得,瓶里的酒水是清澈透明的,里边还泡了几株不知名的植物,一条五彩斑斓的毒蛇,还有蜈蚣和叫不出名字的昆虫,现在这些东东全不见了,酒变成了琥珀色。
“爸,妈,这是我……男朋友……”
看到父亲方同生,母亲柳佩华出来,她连忙介绍,神态显得有点忸怩紧张,不过,这反应也很正常,毕竟第一次把男朋友带家里,正式介绍给父母亲认识嘛。
“伯父伯母好。”萧啸微笑问好,恭敬中显得从容淡定,表现得非常得体,接下这单生意时,方大美人已经家中的一些资料给他看过,方家是书香门第,父母都是高校的导师教授。
“好好,坐坐,喝茶。”柳佩华似乎对萧啸颇有好感,热情的招呼未来的女婿。
方若华心中咯噔一跳,这不是老妈的风格啊,好象有点反常呢,不过想想又有点释然,可能是因为表哥苏鹏飞的原因吧?
方同生在客厅招待萧啸和苏鹏飞,方若华端上茶水饮料后,进厨房帮母亲打下手,苏鹏飞和萧啸想进去帮忙,都给轰出来。
“闺女啊,他哪地方的啊?”柳佩华边炒菜边问。
方若华事前早就做足工作,自然是对答如流,她悄悄喘了一口大气,老妈要不查户口,那才反常呢,暂时算是混过第一关了咯。
一桌丰盛的菜肴很快就做好,有男客,喝点小酒是很正常的事,急于表现的苏鹏飞抢先把带来的两瓶诗芬尼红酒摆上桌。
苏家是豪门世家,苏鹏飞年青有为,拥有自已名下的公司,为讨好未来的丈母娘,出手自是大方,只看包装,就知道这酒有不少年份了。
“这酒采用香草、花贲精华、香料的气息完美的结合在一起,结构层次分明,有如雨后翠林般清香,在口中停留良久,在舌头上留下点点浓郁的果甜味道,质感丰厚如丝绸,有暖肾养颜的功效。”
苏公子边卖弄边挑衅的瞟了萧啸一眼,这两瓶诗芬尼是老爸帮他精心挑选的,当年爷爷可是花了五十万的高价买下,在自家的酒窑里储藏了数十年,价值至少翻了一番。
“哎,鹏飞,你……”
柳佩华和方同生都被这价格给吓了一大跳,这喝的是酒么?简直就是喝钞票呐,不过,柳佩华的心里很舒爽,苏公子诚意,她是看出来滴。
“……”方若华有点紧张的瞟了萧啸一眼,她买的是一千一套的红酒,已够拿得出手了,但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到表哥会来,老爸老妈不是势利之人,她担心的是萧啸拉不下面子,做出啥不理智的反应穿梆,被老妈看穿。
“哇,这么贵?我看看。”萧啸一副宝宝被吓死的夸张表情,抢过苏鹏飞手上的酒瓶,翻来覆去的一通猛看。
苏鹏飞傲然一笑,小子,被吓死了吧?识趣的,乖乖退出,不然会死得很难看。
“咦,这酒里好象有什么东西……”萧啸举着手中的诗芬尼上下翻看,那表情神态就象一个刚从山区里出来,第一次来到大都市的山里人。
“诗芬尼是呈金黄透亮。”苏鹏飞撇了撇嘴,心里纵有万千BS,但这种场合,保持绅士的风度是必须的,这更能获得表妹的好感。
“可能我眼力不好,伯母您看看。”萧啸把那瓶诗芬尼捧到柳佩华面前。
坐在一旁的方若华凑过来一看,不禁掩嘴偷笑,确如萧啸所说,酒里边真漂浮有棉絮状的东东,表哥这牛13吹破天了。
“我去拿酒。”
她站起身,强忍住笑的滋味实在太痛苦了,没办法,先跑卫生间释放一下痛苦吧。
“啊……”
苏鹏飞白净的面庞瞬间胀得通红,心里万千幽怨,都说儿坑爹,现在他是被爹给坑死了,呜呜……
“这年头,高仿的山寨货充滞市场,我也经常被坑的。”
萧啸笑眯眯的自暴被坑的黑历史,大有安慰之意,但苏公子却感觉面颊被抽得啪啪作响,满地找裂缝。
方若华躲进卫生间里偷笑了一阵,把压力释放出来后,才从酒柜里拿自已买的红酒。
咦,这酒香味……
拿酒出来方若华拼命的抽动秀挺的鼻子,贪婪的吸着,这酒香味她第一次闻到,一时间说不出确切的味道,或者说是无法用文字来形容,怎么说呢,打个粗俗直白的比方,就好比你已经吃饱饭,胃里再也装不下一粒米饭,但闻着这酒香味儿,就好象饿了三天,面对馋涎欲滴的美食,想要狠狠的胡吃海塞一番。
“香,太香了,佩华,你偿偿看。”方同生一副飘然若仙的陶醉表情,喝了一辈子的酒,感觉这酒是最好喝的,味道不必说了,全身暖洋洋的,非常的舒服,而且让他重新焕发活力,好象一下子年青了二三十岁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