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从墙上的缝隙间照射进来,惊醒了沉睡着的双眼。霍格无奈地从床上撑起来,却突然胳膊一软,又倒回去。伸了个懒腰,一下子唤起了全身的酸麻感。“看来这几天是干不了什么事了,“他无奈地嘀咕着“昨天真是疯了,怎么就突然想去打熊你呢,差一点连命都没了。”声音里,还流露着一丝尚未消散的惊恐。费力地爬起身,推开破旧的木门,阳光扑面,不禁眯起眼。
霍格今年19岁了,相比同龄人,他的身材不算显眼却胜在匀称。黑色眼睛和棕色碎发中透出一股温暖,可惜的是面相有些普通,但仍然讨人喜欢。他的家在小镇西面,久未修缮的屋顶和墙面显得有些破旧,身上的麻布衣裤也被洗的泛白。看起来日子并不顺利,可屋子里堆放的食物和崭新的壁炉又像在否决这点,在刚认识的人眼里,难免会有一丝诧异。
快到中午,忙碌的人们纷纷回家。“杰科大叔早啊,今天这么忙?”“是小霍格啊,现在可不早了,我还有事,回头再说吧。”“拉玛大婶回家呐。”“霍格啊,听我们家艾特说你昨天晚上又从河里漂回来了?年轻人,要小心啊..”“啊,哈哈哈。知道了,再见啊大婶。”抹掉头上的冷汗,霍格继续和路上的人们打着招呼,也大都得到回应。
其实,霍格家并不是小镇上的原住民。大约二十年前,霍格怀着孕的母亲来到小镇并定居在这里,半年后生下了霍格。而她的来历,根据霍格回忆母亲的话再加上自己的理解应该是这样的:他的母亲是一个游荡大陆,寻求财富的冒险者。再一次旅途中,遇到了某个贵族的二儿子。接着,就像浪漫故事里写的一样,贵族不顾身分和地位,与冒险者擦出爱情的火花。但很不幸,他们回去的时候出了点小小的意外,霍格的贵族老爹不小心从山上摔了下去,连尸体没找到。更离奇的是,霍格母亲到他死为止,对他的印象除了贵族出身外一无所知。就这么,怀着霍格,在森林里穿行时迷路,沿着收税人的足迹找到了曦雾镇,便决定在这里定居。
霍格母亲的到来也给小镇带来了一个新的职业:冒险者。虽然镇上的人们对此不感兴趣,但老妈还是热情不懈地讲解:所谓的冒险者,就是一群在大陆上四处游荡,试图寻找古代财宝,一般以接受他人雇佣为生的战斗者。于是乎,村民们恍然大悟,冒险者顿时和兼职拾荒的苦力挂上了等号,对霍格的母亲更加同情。但教育孩子的话也多了一句:“现在不学本事,长大以后就去当冒险者。”
虽然自称有着“不弱”的战斗力,但这和种田也没有多大关系。霍格的母亲就只好去给别人家劈柴以换取食物。好在镇上的人虽然谈不上富裕,但在食物上总会有些富余,让霍格和母亲不至于挨饿。就这么,一年过去了。到了冬天,山上的野狼下来偷食。村民对此束手无策,虽然那条狼都老的快入土,但饿死的老狼比人快,只好求老天保佑。半夜,老狼的破嗓门忽高忽低,吓得还是婴儿的霍格哇哇大哭,满把眼泪鼻涕。老妈忍不下去,翻出把匕首就踹门出去。
第二天,霍格家吃上了肉,还添了床褥子。这以后,母亲时不时会上山打猎,补贴家用。村民对他家的看法也大为改善,日子充实而平淡。
在霍格十二岁那年,有一支商队路过曦雾镇,希望可以在当地找一位向导。为了那几枚亮闪闪的金币,母亲加入了队伍,临行前把霍格托付给邻居。而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那支商队也没有再出现过。
为了生活,霍格不得不去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一切工作,在酒馆打下手,为铁匠当小工。对他而言,都习以为常。就这样,一直持续了整整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