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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幸福许愿(2)

我不是一个冷漠的人,虽然貌似冷漠,我也是一个对爱情充满憧憬的人,却始终压抑。我特别羡慕勇于表达欢喜的小猪,她很快乐,也会忧伤,可她比我会解压。而我只是羡慕。

他说,六十岁时,我追求你。

我诧异,故作镇静,为什么那么遥远。

因为你的清高。

清高是不分年龄的。

不,那个时候,你就不再清高了。

我不再问。因为已经感动,结果不重要,只要这份感觉,就够了。但我仍不懂,为什么清高可以成为借口,用那么多年来等待,等待所谓清高失去光华,失去生命力,然后才用瀛弱的身体和苍老的面孔聚合。

我不问。他不说。

小猪说我们两个是世间最最浪费生命的人,爱的美好都不抵一个面子。小猪说,爱情本该是个糊涂虫,可在我们俩之间,爱情像潭清泉,清到水中无鱼,太无趣。

直到后来发生了一件事,不然不知道这种拉锯般的爱情会持续到何时,才能够天明。

他突然在半夜入院,浑身鲜血,断了三根肋骨,左腿骨折,左脸豁开一个大口子,连牙齿都露了出来。小猪说是他跟朋友从外地回来,冰雪路滑,在高速上遭遇车祸,四个人只有他活过来。小猪刚一开口,我的心一下子就被抽干了,一阵慌乱,差点喘不过气来。

昨晚,我和小猪在凯伦咖啡吃晚饭,聊了很多,包括他。不到九点的时候,天空竟意外的下起了冬天里的雨。路灯下,整条街道油亮亮的,听不到雨落,只见点点水花。

人活的越久,越能看破一些世事。如果说他对爱情失去了平衡感,那么对于我来说,不公平。无论他是否善于表达爱,毕竟婚姻的破裂给他带来的,应该是人生中莫大的代价和教训,还有六年同居的女友的离开,让貌似强大的他,在爱情面前恐惧不前。

不知什么时候,雨变成了雪。在风的扯动下,雪花漫天飞舞,在灯光里,扑在落地玻璃窗上,又转头撞向天空。大厅靠近旋转楼梯旁,一架白色三角钢琴,和一身白衣的弹奏男孩,还有窗外飘飘的雪花,随着叮咚的琴声,让心飞得很远。

一瓶柔红,加一片柠檬,加一块冰……我并不是爱酒的人,也品不出暗色灯光里那一抹润红的滋味,只是喜欢,这份情调,喜欢红酒入杯时旋转滑动的旋涡。

小猪的面孔有些潮红,我有些头晕,街上的雪还在舞蹈。门刚打开,雪花便扑过来,凉沁沁的钻进衣领。整个世界都被白色包裹了,一阵惊喜,我和小猪相视一笑,互相挽着,迎向飞雪,走进空荡洁白的大街。我和他也曾在雪中并肩走过……

回家后,我关掉手机,站在阳台上,望着丝毫没有停歇之意的夜雪,出神了很久。楼下只有我刚踩出的一行脚窝,从大门口一直到单元楼下。

当雪花添满了脚窝,我接到了小猪的电话。

都样是红,酒红让醉心,血红让人痛心。

我不知道我幼稚得可笑,只道如果爱了,就要有爱的表现。他不说,只是在一些我需要的时候,悄悄地替我做了。他也从来没说过一次“爱”,只是借用眼波和气息,让我随时都能毫无阻碍地感受到。

我再也不在乎他是否给予表达,我只要陪在他身边,用我全部的能量,日夜照顾他。医院里的那段时间,我们仍不说爱,因为爱早已彻底融进了每个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每一个细节。

他落下了残疾,走路左腿微跛,左脸像老树的瘤节,有一条蜿蜒的暗红色伤疤。情人节这天,他出院了,我以恋人的身份,和他一起搬进了他的家。

红红的烛火,红红的玫瑰,还有两杯红红的酒,我从梦中,终于坐在了真实的他的身边。

他说,本来要等到六十岁。

我说,本来我不相信,那么多年之后,任谁也保证不了。

我能。因为我有信念,就是对你的爱。

现在不用等了。

从此以后,只有我和你。

只有我和你。

少年听雨歌楼上

流光容易把人抛。大一就像指间的细沙,想握住时蓦然发现已经所剩无几了。在这样一个温暖得让人想入非非的暮春里,宿舍的姐妹都出去逛街了,我不喜欢和许许多多陌生的人挤在一起,然后擦肩而过,看书是我消耗大把时间的方式。我拿着刚借的书本从图书馆走出来,望着阳光明媚的蓝天,忽然一种落寞没来由地席卷而来。于是上了城市网站的聊天室,把名字挂在那里,然后去打捞自己喜欢的东西。

再回来时,都是听雨的问候,彬彬有礼。最后一句是:我知道你正端坐屏幕前,有一段千头万绪的伤感心事,而听雨的心海阔天空,不要担心它无法容纳每一缕细流。

人在黑暗里说谎是不会脸红的,这和隔着屏幕可以信口雌黄,异曲同工。闭上一会儿眼睛,再睁开,我说,我的心情很好,我在等待一种永恒的东西。

听雨说,永恒是一朵已经在公元前凋谢的花,可惜的是那时它还没来得及结一粒种子,留传后世。

我说,包括爱情吗?我虽然没谈过恋爱,但看多了地老天荒的故事,我相信古人所谓的那种“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情感,不会泯灭。

他说,现在的爱情里,许多事情都是虚无的,你爱上一场就明白了。

我毫不犹豫地说,和你吗?

他说,我不适合。我16岁就知道女人,在她们环肥燕瘦的身体上,我耗尽了所有的激情和美好向望。你应该找一个纯洁的,从没有涉足爱情的男子。

我笑了,为听雨,这个在网上萍水相逢的人的真实。我说,你没有真正爱过,否则你不会说爱情是虚无的。

听雨说,我总是从一个爱情流浪到另一个爱情,从一个女人辗转到另一个女人,没有一个女人能让我有停留的想法。也许真的没有人懂得我。

我打出一行字: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那边很久没有动静,我知道,这个下午听雨的心湖被投入了一枚石子,不能再平静如初。他告诉我,他26岁,高中,没考上大学。考上也不会去上,因为讨厌循规蹈矩的生活。幸而有付好嗓子,可以去歌厅里唱歌。第一次相识,我们滔滔不绝地聊了5个小时,直到他要去赶场,我还意犹未尽。

出来,满天星光闪烁,校园里弥漫着淡淡的花香,我的心里翻腾着一种莫名的兴奋。此后我丢下啃烂了的书本,一有时间就上网去找听雨。7月暑假开始了,闷热而多雨的日子里,我像一只足不离墙的蝎虎子,整个儿趴在了网上,而心里却有御风飞翔的感觉,泛滥得不可收拾。

我很希望能和听雨见面,但又害怕见面后那份美好的感觉荡然无存。不久,他发来演出时弹奏吉他的照片,长长的头发掩映着扑朔迷离的眼神,俊俏的脸庞在浪漫的灯光下透露出无法抗拒的魔力。我给他回传了照片后,拨了他的电话,那一刻我的心颤抖不已。我说,让我们见面吧!他爽朗地笑,说,好啊,你来了我就给你唱歌。如果你喜欢,我宁愿守候在你身旁唱一辈子。

黄昏的时候,在那家名叫客舟的歌厅,我见到了正纵情弹着吉他唱着悠扬歌曲的听雨。我静静地听他弹唱,微微笑着,那一瞬有幸福的恍惚。一曲终了,听雨走过来,在我身旁坐下,久久地凝视着我,激动得说不出话,忽然拨了两声吉他,在我耳边唱起了动情的歌,一首接着一首。我渐渐地陶醉了,风一样旋入舞池,让我精心挑选的裙衣飘成蝴蝶的翅膀。

2003年夏天是一个潮湿的季节。一天晚上,听雨正在歌厅里弹唱,瓢泼大雨倏然而至,我连忙撑了伞去接他。他激动地把我抱在怀里,抚摩着我淋湿的脸庞,心痛地说,我淋湿了没关系,但你冒雨送伞,会着凉的,以后不要这样了。我偏着头笑,你和我在一起有什么样的感觉?他用力地抱紧我,认真地把脸朝向天空,搜寻着确切的言语形容。我仰着头,看到他露出微笑和牙齿。他把嘴对着我长发的耳边轻声说:象娶了老婆!我细细品味这纯朴的表达,感觉到这种娶老婆的感觉是那样的真诚、幸福和准确。我问,什么时候娶我?他大笑,等不及了吗?他要打车回去,我把他拉进伞下,说,走吧,我想听雨在伞上的放歌。

就这样,我和听雨相爱了。26岁的男人是最生动的男人,除了钱,听雨什么也不缺少,而他缺少的并不是我所需要的东西。听雨见我如此投入,不无忧虑地说,舞衣,我怕对不起你,不会永远地爱你。我嘻嘻地笑着,你是说我们都老了的那一天吗?放心,我的皱纹里都藏着童话故事,会让你爱不释手的。

秋天,我们一起去看电影,是荡气回肠的《魂断蓝桥》,我边看边流泪。他的手伸过来,手里有一张手绢,我擦完泪放回手绢时,瘦瘦的小手被一只粗大的手握住。那是我们第一次肢体的接触,对于以前和女子在很短时间内就热烈地吻了甚至上床的听雨来说,相识了几个月才牵手,真有些不可思议。而从此以后,这双手可以生生世世地牵下去,想想,就是幸福。

然而冬天到来之前,听雨的脸色开始苍白,他冷冷地拒绝了我。那些话,像一把把锐利的刀子,划着雪亮的弧线直奔心的方向。他说,舞衣,我不配拥有你的爱情。我说,我爱你,我只要你也爱我。我搂住他,把热的唇送上去。以前的矜持统统分崩离析。他一把推开我,说,你如此低贱!然后扬长而去。

爱是弱水三千,散是倾倒的杯子,倒了便再难收回。离开了听雨,我不再用心看书或者夜以继日地上网,我想抽烟,想醉酒,想体验人生的种种滋味。我需要找一个异常热闹的场所,在周围的空旷里塞满人的声音。我去舞厅,去酒吧寂寞地喝些酒,与素不相识的人随意地说些暧昧的话。人生是多么短暂,又是多么无味,这样的人生不再让我留恋,也不再让我珍惜。我只想在纸醉金迷中晕眩。

在酒吧了遇到听雨,他瘦了一圈,昏暗的灯光掩饰不了脸色的枯黄,我的泪就缓缓流下。在嘈杂的声音与晃动的刺眼的光中,一曲终于唱完,听雨走下台来,我心里一片慌乱。这时,酒吧的一个小姐端着酒过去,我看见那个穿低胸衣服的女人把腰贴上去,蕾丝都清晰可见,我看见他们喝交杯酒,我听见听雨的笑声。

我竟然冲上前。听雨,你不要作践自己!

听雨拉过那个漂亮而风情的女子,说,舞衣,这是我的女友霓裳,像我一样,流浪歌手。霓裳俨然见到久违的好友,精致的脸上挂着微笑,但她的美中带着一点逼人的光芒。我低头看看臃肿的羽绒服,舞衣什么时候这样不堪了呢?黯然神伤中,我看清自己的角色,只是在百无聊赖中邂逅了网络情缘,虚无缥缈的,缘灭之时我也该回头了。

我的日子又恢复了平静。姐妹们仍旧乐此不疲地追逐热闹,我仍旧孤独地看书。一个月后,霓裳在去图书馆的路上拦住我,告诉我听雨可能不行了。她说,听雨知道自己脑子里生了可怕的脑瘤,所以拒绝了你,希望你能在以后的时光里彻底忘记他,而我只是他拒绝的一个工具。他是这样爱你,即使上了手术台,还是不愿让你知道,虽然医生说手术不一定能成功。

终于没能见到听雨最后一面,我赶到医院时,手术已经开始。5个小时后,白衣服的人摇着头出来,我悲痛欲绝,泪水一行一行地滑落。

想你,天堂的恋人

温暖的春日,和旭的阳光,微风轻柔摩挲她的面颊,透过窗玻璃,床上午睡着的女儿梦中正甜甜地笑,两个浅浅的酒窝向着脸颊开阔处荡漾开来,晕染在她柔柔的心湖中,浓浓的幸福让她的双眸有些湿润。

前一刻她还在菜场穿梭、在厨房里忙碌,不长的时间,她光鲜的身体已经徜徉在午后金色阳光的汹涌波涛中,稍稍倾斜着泼洒过来的阳光,将她的身影刻画在了阳台的墙壁上,似一幅清浅素描。

“有风吹过的时候,不要惊慌,那是我的双手轻抚你的面颊……”温柔、醇厚、磁感、朝气蓬勃的男中音回荡在耳畔,绵延在她的心里,陪伴她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十几年了,时间让她由一个少女成为一个少妇,由一个少妇成为一个母亲,尽管她心中的爱人早已去了天国,可是她一直固守着那份爱情。他爱她入心入肺入骨入髓。

她的“爱人”每天中午都呆在单位不回家,这正是她所期望的。爱人,这是别人赋予她对这个男人的称呼,每每别人提到她的“爱人”,她的心底便固执地反抗:爱人,并不是那个可以理直气壮地和你在一起的人,我的爱人早已去了天堂。是的,她在心里千万遍地呼喊,千万遍地啜泣:我亲爱的恋人,我想你。

她的恋人曾是一所著名高校的高才生,公派出国留学前夕被查出最终要了他命的病。在她的眼里,他是那么地敏感细腻、温柔多情、可暖可亲,可对于自己的身体,他却大大咧咧,对于已经比较严重的肝病他竟一无所知。出国不成,他就地参加了工作。可是他是那么地热爱读书,泡在图书馆里,他可以几小时不吃不喝,终致无药可治,风华正茂的年龄便离了人世。

她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勇敢的女子。他永远地离开她时,她的心,一寸一寸的,一点一点的,瞬间粉碎成了灰,世界没有了色彩。可是她没有选择随他而去。她的生命不属于她自己,她还有需要自己的母亲、年幼的弟妹。

男人回家时,她的心绪便会情不自禁地黯淡下来。他们结婚后,他将自己打造成了一个酒鬼、一个赌徒。他之所以能够走进她的生活,是因为他的心机,他的不屈不挠。她痛失恋人时,他追求她、照顾她、百般呵护她,他说自己很早很早以前就爱着她,虽然他自惭形秽,可是他说他会全力以赴地待她,他会不断地提高自己,他会给她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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