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萧瑟,漏风的破门在吱呀声中被推开,一麻衣小女孩出现在门内,身前缠着条及膝长的围裙,手中握着把黑糊糊的铲子,枯发垂髫面黄肌瘦,容貌很是普通。“叶平安,饭做好了”小女孩探头朝门口劈材的少年郎叫了一声,一扭身消失在柴门后。少年郎抹了抹额头的汗水,呼了口气,把手中柴刀和地上柴火收拾到一旁,这才进门。屋内简陋,除了一张七拼八凑的桌子和两个木墩之外,再没有其他显眼的家具,隔着一块破布之后,隐约能见直接放在地上的床板,一切的一切都显示着这户人家的贫困。叶平安刚洗过手,小女孩便从后门进来,手中拿着两块大碗,这让他有些奇怪,奇道:“今天怎么两个菜?”“昨晚上牡丹抓到一只兔子”小女孩手没停,很快地摆放好了碗筷。叶平安一愣,愈发好奇:“牡丹?那老家伙什么时候会抓兔子了?”虽然相处了六七年,可他依旧很难想象,那只好吃懒做喜,食牡丹的老牛,是怎么抓到兔子的。“它就对着那个兔子叫了几声,兔子就自己撞到树上撞死了”小女孩摘下围巾,摊了摊手,表示自己也很奇怪。张了张嘴,叶平安还想再问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怎么问。他眼中好像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场景,一只老牛翘着着二郎腿,一本正经地冲着一只兔子说:我要吃你,你快去死,于是兔子皱着眉头很认真地考虑了一会,于是决定去死了。这算什么?劝降吗?这太荒诞了吧!叶平安脑中老牛‘哞哞’的叫声被小女孩打断,只见她张着双臂比划着一个大圈,夸张道:“这兔子有这~么大!两斤重呢!要是拿到集市上去买,可值二十几个铜板呢!”小女孩平静的表情变得有些憧憬,好像那二十几个铜板已经被她收到她那破布袋中,而不是被煮了后放在碗里。“不过今天你要考试,听隔壁李大娘说,吃了肉能让人变聪明,我想着你吃了肉肯定能考得特别好!”说着,小女孩抬起头,眼神期冀地盯着叶平安,“平安,以后你挣钱了,会把铜板还给我的,对吗?”叶平安闻言,也不关心那老牛是怎么抓到兔子了,而是笑着揉了揉小女孩的头发,哄着她:“好,以后还你三十个铜板,不过肉吃多了也不见得就好,老书生不是说了吗?食肉者鄙!”小女孩表情纠结地想了会,肯定道:“有肉吃总比没肉吃好,要不李家小姐怎么会生得那么好看,手白白的,脸嫩嫩的!”叶平安很温柔地笑笑,没有和她争辩,更没有告诉她肉不是灵丹妙药,李家小姐长得也不算好看,只是赞同道:“煮薯说的对,有肉吃总比没肉吃好”因为对于穷人来说,肉在某种意义上,与灵丹妙药并没有什么差别。叶平安吃了几口后饭,见蔡煮薯只是夹了几筷子萝卜干,却不动兔肉,不由开口道:“你也吃肉”“我不爱吃!你多吃,考好了,以后还要还我三十个铜板呢!”蔡煮薯移开目光,咯嘣咯嘣的咬着萝卜干。只是她之前时不时停留在兔肉上的眼神,已经被叶平安捕捉得一清二楚,这让他有些难过,又很是欣慰,更在心中许了将来一起吃肉的许诺。宠溺的摸了摸蔡煮薯的脑袋,叶平安几大口把碗里的半碗饭巴拉完,放下碗筷对蔡煮薯道:“肉咸了,你吃了吧,趁着时候还早,我进山去砍些柴”等叶平安走了后,蔡煮薯纠结着小脸,犹豫了好半天才狠心夹了块兔肉。看着油滋滋的肉汁从筷子上滴落,蔡煮薯赶忙伸出手指接住肉汁,眼神愣愣地看着指尖那滴肉汁很久,这才小心翼翼的把手指伸到嘴边。“呜~”手指入口,蔡煮薯的双眼先是瞪圆然后慢慢弯曲,眯得像两只可爱的月牙,肉汁的美味足足让她陶醉了好一会。“不咸”蔡煮薯歪着头回味了下肉汁的味道,觉得没有叶平安说的那么咸,心想着:“也许只是肉咸?我....我吃一块试试?”.........山不高,路却很远,这里是远离宣宁城的一个小村庄,除了青山秀水外,就只有一群并不是那么秀气的刁民。村头赖汉李大利是刁民,自家破屋前半亩菜地从不耕种,一年到头尽到别家混吃混喝。若是哪户人家不得他意,便在那家门前破口大骂,生生逼得人家拿刀斧出来赶人。李大娘虽然对自己和小煮薯还算和善,却也是刁民一个。几年前有外人进村,想要从李大娘手中购买一件红狐皮袄,李大娘硬生生的逼得那人以百倍市价买去,不买就要去县城告他非礼。还有李员外,平时总是一副笑眯眯的面孔,不过真刁起来比其他人不逞多让。就因为县城小税官多收了他几个铜板,他便唆使自家小女儿去勾搭那税官的儿子,硬是给那税官搞出个孙子后,胁迫那税官多付出一头猪的聘礼才把女儿嫁了去。只可惜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那猪刚刚养大,就被他那‘不孝’的女儿给牵走了,为此李员外还跳脚骂娘了好一阵子。这些人是刁民,也是猎人。猎人当然会捕猎,不过他们除了会猎杀山里的禽鸟猛兽,偶尔还会猎一猎‘人’!被猎杀的自然不是活人,而是游荡在山间,不知存在多久的邪祟。小村后方有延绵山峦,不高,但很幽静。久幽成邪,不知多久前山间开始出现邪祟鬼怪,残害山人行旅,于是有圣人显现法身,传授村民除邪之法,以庇佑生众。这是小村庄流传了几百上千年的传说,只是没人信,就连那个最古板腐旧的老书生都不信。若是和他说起圣人二字,一向缓声慢语满嘴之乎者也的他,只会捋起袖子跳到板凳上破口大骂一声:“狗屁圣人!”但叶平安有点信,毕竟他的前世认识一个叫马大神的王八蛋,而那个王八蛋居然拥有了堪比上帝的能力!上帝都有了,再冒出个把圣人,对叶平安来说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不过叶平安对那个马大神却一直耿耿于怀,试想一个卖字的王八蛋,突然间拥有了上帝般的能力,这岂是一个生活在社会主义下的良民所能接受的事情?这简直是对和谐社会的最大侮辱,简直是对无神论的最大践踏!那就是个王八蛋!就是那个王八蛋!为了自己的一个蛇精病的念想,居然把整个世界毁灭了!还美名其曰,说是什么醉饮千秋成一梦,一朝梦醒世事空!空你大爷!你个王八蛋,怎么不把我也给弄没了啊!你个王八蛋,老子和你可是几乎可以互相贡献菊花的友谊啊!你说没了就没了,你大爷的,可怜了我那刚牵手的女朋友,没了,都TM的没了!..............虽然这十几年来叶平安一直都在咒骂马大神,可叶平安却渐渐忘记了他的样子。也许能说的出他的特点,但那就跟故事里面描绘的人物一样,清晰却又很模糊。他眉心有一红痣,绰号观音,才智绝伦,性格冷僻,有着一丁点善良和**丝般纯洁的小心肝...但仅有这些,再没有其他。记的很清楚,却感觉很陌生。于是叶平安决定忘记那个家伙,忘记前世那些繁华的科技文明,好好地继续过自己的卑微的生命。现在叶平安所追求的,只是一点小力量,不用翻云覆雨,只要能保证自己和小煮薯不会被村里的刁民们欺负,还能偶尔吃点肉的小力量。而山里的孤山门收徒,是个不错的机会。+++++++++++还未进山,一种幽深冷冽的感觉便已经从那山道上传来,叶平安紧了紧衣服,把柴刀握在手上,继续前行。路过一拐角,有一颗老树,树腰上有个小孔,叶平安记得很清楚,那是第一次与李二哥进山的时候留下的,那也是他第一次见识到这个世界的力量。叶平安停下脚步,细细摸索了一会那个小孔,脑海中不由想起那普通的一箭和那幽蓝的火焰,还有...那枚在掌心生根发芽的种子!“这就是你说的,送给我最后的礼物吗?!”想到那枚种子,叶平安本能地抬起左手,愣愣地看着掌心内的图纹,心中不由想到了那个眉心有一颗红痣的家伙。就在他出神的时候,远处一缕幽幽白烟飘起,翻腾几转便凝出一淡淡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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