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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长路漫漫任我思

从南宫思走了之后,我大部分时间并不是用在做生意上,而是在思考。思考来这里之前的二十五年光阴,以及在这里度过的近十年时光。

我以前总觉得,时不时做个人生总结回顾什么的十分可笑,但我现在不这么想了,因为我发觉我貌似先天缺失的那部分“总结”能力总是能带给我无限意想不到的结果。因为总是有那种类似“好了伤疤忘了疼”这样的性格,于是就经常会变成别人背叛啦欺负啦之类之类的对象,而我那略有些无所谓的性格也就是在这种类似恶性循环的境况下练就出来的。

之前的二十五年中我谈了三次恋爱,初恋对于所人或许都是记忆犹新才对,但我初恋的那个男生,说句实话,我到后来甚至都不记得他到底长什么样子了,原因其实很简单,我并不是多么多么喜欢他,而他同样也并不是多么多么喜欢我,所以莫名其妙的交往之后,紧跟着的就是莫名其妙的分手。在一起也并未说过多少亲密话,甚至还不如作为普通朋友时话多,我自动脑补的原因是:害羞。

如此说来,其实第二任才算是十二分的刻骨铭心,因为在一起三年,他光是劈腿就劈了五次,期间分分合合更是数不胜数。很多人觉得我俩那就是孽缘:在一起好起来的时候那是真好,简直就可以说是甜的腻在一起死了都不知道;一旦开始吵架或是他劈腿,那说是狂风暴雨海啸山崩也不为过。为着他那让我迷醉的洒脱身姿和开朗性格,不论是他做了什么,当下可能会大吵一架,但之后他一道歉我心就软了,好像我都能原谅似的,但也仅仅只是“好像”。

最后一次分手的原因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都对男人有着打从心里的厌恶,其实说起来也是怪自己,怪自己的毫无防备心,怪自己的痴心错付。

从某种角度来讲,他是喜欢我的,喜欢我的傻乎乎痴迷,喜欢我的装傻充愣,喜欢我的无论何时何事都能够原谅的性格,喜欢我看待别人对待的毫无底线——无论别人是喜欢或是讨厌我,我都能够全盘接受,而他不知道的是:对那些我不在乎的人和事,怎样我都好。

他最后一次劈腿的女生倒是个狠角色,想是知道我俩分分合合的孽缘,所以决定把事情做绝了,也就免得再有和好那一天。于是,在那一场看似平和的鸿门宴之后,她找了三个他不怀好意的酒肉朋友轮了我,没错,是“他”而不是“她”。

只是可惜,想来他们也没人知道,在那媚药的作用下,我完全没有任何记忆,并且我对待这种事情向来有着一种其他人难以想象的淡然,当然,或许在更多人眼里,那是“无耻下贱”的代名词。我的淡然来自于家庭的熏陶,有着西方异国生活经历的父母,在这方面本就比其他的同龄父母要开放些,而我在看过关于这方面的各种小说电视电影之后,得出的情感只有一个:同情。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可觉得羞耻的地方,毕竟错不在受害者,若说羞耻,也该是那些加害者。可现实就是一个这么不讲道理的世界,所有的不堪言语与歧视目光竟都抛给了那些本该受到同情的人。

So,我就这样彻底与他分了手,不为他知道后嫌弃的同情,不为他言辞凿凿却漫不经心的安慰,只是为了不再有类似的无妄之灾。说到底,我还是更喜欢自己,我有底线,只是或许太低了,以至于让其他人以为我是那泥人,任人揉捏。

而徐子航是第三个,原想着很长时间都不会再去喜欢或是说爱上一个人,但他就那么突兀的出现在了我的生活里,并且强硬的闯入了我的感情之中。作为一个比我小一岁且还是初恋的学弟,徐子航充分发挥了年轻人特有的青春活力和热情,而他所表现出的那股子浓烈的情感和占有欲,以及我可能永远都无法理解的对我的迷恋,都让我觉得徐子航是个特别特别的人。

我的长相并不出众,说是好看或许都用词过度,性格与众不同这可能是我唯一能勉强解释他迷恋的地方。然而所有的迷恋都似乎源自好奇心,当好奇心得到满足之后,也就不再有什么迷恋可言了。

于是,爱情陷入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窘境,两个人在一起各种彬彬有礼却无话可说,而短暂的温存此时也更像是例行公事般的无趣。当我觉得随着时间流逝这种感情总会有湮灭的那一天的时候,我却神奇的来到了这里。

不知为何,这副身体儿时略显清秀的面容,竟会随着时光慢慢变得妖冶动人,看着镜中这一世已然十八岁的自己,总有种不真实的感觉,那种面容,竟远比红鸾还要更加动人心魄。于是十五岁时还只是自觉漂亮的自己,自然而然的就掉入了云天歌的那句“变化是挺大的,不过还是个小丫头。”陷阱之中。

若论长相,云天歌像是略有出尘之姿的俊朗青年,几乎时时刻刻都保持着自己不多不少的慵懒气息;南宫思则更偏向于有着青春阳光帅气外表的少年,而那种可塑性极强的轻佻与害羞却又让他有着更多的反差萌点。说到底,两人我都喜欢,但比起说是爱情,我自己更加偏向于有趣的喜欢。或许曾经乱了心湖,却也不过点点涟漪。

儿女情长总像是女人毕生的追求,所以我也不能免俗,无论性格作风多么的与众不同,到底,还是女人。

**********************

经此一个小小的情感挫折,我觉得光是一个酒肆的经营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我无聊的内心,所以,我决定向各种言情武侠修真之类之类的小说借鉴,先给自己搞个坐骑再说。

鉴于,骡子、驴、羊的颜值不足,马车、牛车的不够拉风,以及不似修真可以有什么凤凰鸾鸟大鹏之类非常规生物,所以,最后,我只能默默的选了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但确实很拉风的坐骑——马。

意华城外西郊有一个很大的跑马场,这个“很大”指的是规模,而不是面积,马匹品种特别多,数量却并不多,整个跑马场并马厩给我的感觉估计就是两到三个足球场大小。

本着按武侠小说套路出牌的想法,我在马场驯马师的指导下挑了一匹枣红色中等体型性格温顺的马。我本打算叫它“小红”,但想了想,觉得不够拉风,于是给它取名“赤兔”,毕竟“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吕布还是很霸气的,爱屋及乌,他的坐骑赤兔马也是很霸气的,所以推而论之,我也应该学得霸气一点才对。

说到买马,我就不得不说说这个不够和谐的社会,买匹马居然比我买丫丫还要贵,丫丫才花了五两多银子,这匹赤兔竟然要了我八两银子,我觉得我的三观又被刷了下限。但马场的服务还是很贴心的,买了马不会骑怎么办?没事,有专门的驯马师会教你。那价钱怎么算?淡定,第一个月免费。所以,我的所有注意力就都集中到怎样在一个月内学会策马飞奔。

对于压根不会骑马的我来说,一开始上马都成了一个让我抓狂的事情,宽袖长衣那个碍事劲儿,逼得我撕了衣服的冲动都有。于是我就在想,那些衣袂飘飘如仙入凡尘的武林大侠们是怎么做到帅气上马的?而我所能想到的就只有卖油翁的那句:“无他,但手熟尔。”

在学习骑马三天之后,对衣服实在忍无可忍之下,我找到李裁缝(就在我酒肆那条街的街角),让他按着我画的图样拿暗红色棉麻布做了一身类似现代的长袖套头V领连帽T恤和抽绳运动长裤的衣服。李裁缝初见图样时,还以为我是要做里衣,结果知道我是要做骑马穿的衣服时,他那眼神就跟看神经病一样的看着我,我也就只好笑笑,说是觉得好玩而已。那李裁缝也是个手快的,不到五天竟然就做好给我拿到店里了。我换好出来,只见一院子人都跟看动物园猴子一样看着我,他们十分好奇加新奇我能理解,但那眼神也太那个了。

有了这件神器,我进出城、在大街上走、在马场骑马的回头率几乎都可以说是280%,感受到众人灼灼的目光,饶是我脸皮厚似城墙一拐角,也觉得脸上烧得慌,更何况我脸皮也没厚到那程度。于是,穿了三天之后只能是乖乖听了丫丫的话,去买了套骑马装回来。但我不得不说,在这个骄阳似火的六月天,那骑马装简直就跟个蒸笼一样,能把我活活热死。

每天在酷暑中穿着那身该死的骑马装往返于酒肆和马场,到马场之后又觉得不练够本太过吃亏,于是你就可以看到一个一身劲装束发的女子,每天在马场骑着一匹小红马过来过去小半天,直到感觉人和马都快中暑了才停下回城。终于在那一个月免费的教授期结束之时,我也算是勉强的可以策马小跑了。

而这个时候我迎来了一个可以让我不那么无聊的日子,丫丫的生辰——七月初二。于是乎,我绞尽脑汁的画了图样送到银店,让老师傅给打了一副雕花镯子,当是送给丫丫的生辰礼物。至于那一天的伙食,用小四的话来说就是:“老板,这简直是我打娘胎以来吃过的最好的一顿饭了。”

而丫丫生辰之后没几天就是七夕——望七节,也有月上中天之时女子拜月乞巧的习俗,是以我又特别好心的为丫丫买了一套针线,以期望她将来能嫁个好人家。

望七节牛郎织女的传说被另一则这里的神话传说所取代,但我觉得那个神话传说实在是狗血的让我无力吐槽,并且最重要的是,没有一点点的爱情故事在里头,所以我就不说了。

当我学会策马小跑之后,酒肆每天有两个时辰的经营时间基本上就都交给了丫丫,我骑着我的小赤兔,成日穿梭于城外的东西南北郊各处,好不自在。只是可怜了丫丫,整日跟块望夫石一般等着我回去。

如此潇洒一月之后,看着丫丫日渐消瘦外加有些愤怒的小脸,我也实在是不好意思再那么毫不顾忌的瞎跑了。而让我十分欣喜的就是这一月的成果:我正儿八经的算是可以策马飞驰了。

******************

转眼便是这年中秋,大办生辰宴貌似挺无聊,而就那么坐在院里赏月吃点心,貌似也很无聊,思来想去,最后竟只能想到停业一天出门踏秋这件略显不无聊的事。

得知中秋歇业一天,可以不用干活还有红包可以拿,小四小五小六高兴得简直能把我的这清风醉的房顶给拆了,而过年尾拿红包的时候就不见他们这么兴奋,想来那可能是——惯例?就跟现代时年终奖金和福利一样?搞不清楚。

既然出门踏秋,那就穿的自在点吧,于是我又翻出继骑马T恤长裤装之后,在李裁缝那按我画的图样所做的秋装,挑挑拣拣,最后选中了一条米白色长裙并一件深色粗毛披肩,长裙是圆领长袖收口,虽然不是大摆,但也不至于是直筒,否则太碍事。

穿戴完毕,出了门,回头率依旧,不过随它去,反正人们也只会觉得是丑人多作怪。说是踏秋,其实天气尚且还是有些浮热,于是我十分庆幸没把自己捂成粽子。然而,看看身边的丫丫,平凡的绣襦罗裙,与我的反差是多么的大啊。

秋季菊花胜放,亘土也不例外,城南绣菊苑便是京城平头百姓最好的赏菊之地,苑中菊花虽不如何名贵,却胜在品类繁多,十分讨京城百姓喜爱。而这绣菊苑则是意华城中一位商人的庄园,房屋不过寥寥数间,正可谓花菊遍地。

绣菊苑原先也并不对外开放,然前代主人的第三房小妾是个爱菊的,为人热闹讨喜,最得夫君宠爱,年年秋季满京城吆喝让百姓来赏菊,是以久而久之,此处便成了意华城百姓秋季的公园,而这商人也是个有脑子的,用那寥寥数间房屋搞了个酒楼,伴着窗外遍地金菊,生意也自然是客似云来。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说各种言情武侠修真小说诚不欺我,酒肆客栈酒楼之类的地方当真是消息最为流通的地方。我不过是每天坐在清风醉的柜台后面,但全意华城乃至全德安国有什么大事小情我几乎都能最快知道。

我与丫丫随着稀松的人流漫无目的地在苑中瞎转悠,说是赏菊,其实我也不那么懂,只是觉的姹紫嫣红好看罢了,看着丫丫那好奇惊讶的小眼神,想来和我一个想法。

看着丫丫那好奇哪都想去的样子,我也不好一直把她固在身边,于是嘱咐了几句“陌生人的东西不能吃”“不能跟陌生人走”“遇事绕着走”“在门口碰头”之类的话,便让她自己玩去了。

剩我独一个,感觉周围如此喧闹也挺没意思的,于是专捡那没人去的地方走,几个转弯下来,耳边的喧闹之声便小得多了,但是问题也就来了,我他大爷的迷路了。

转了两个小圈之后,看着都差不多的花红柳绿的菊花,我完全放弃了,随便吧,走哪是哪吧。

再一次漫无目的地乱走,却让我走到一个不大一样的地方,看着满地残花,再看看几米之外的花繁叶盛,心里那一丢丢文艺女青年的愁绪就那样莫名其妙的浮了上来。

“当真是‘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看着那满地染了泥色的残花,心中凄凉之感一股胜过一股,“如此繁盛时节,你竟凋零,想来也是没那福分享这秋光了。”

心念一动,便学着黛玉,掏出帕子包起些许落花,在一旁的泥土里用石头刨出了个小坑,将帕子放进去埋好,心里又想着:我这也算是葬了一回花吧。抬头望望天:“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哈,又希望谁知呢?”我自嘲的笑了笑,猜想我说这句时的神情是有些悲凉的。

“好句!好句!‘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竟不知老板娘文采斐然至此,在下叹服。”

那两个“好句”一出差点没把我吓死,转身一看,却原来是上次在我酒肆之中吵架的张王书生一行,开口的正是上次品评张姓书生文章狗屁不通的王书生。

“奴家当是谁,原是王公子,可是与张公子惺惺相惜握手言和了?”如我所料的,两人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又有何不好意思的。”我调笑的看着那二人。

“老板娘莫要再取笑我等了,上次,上次真是对不住得紧。”那张姓书生赶忙对我抱了一礼,所谓礼尚往来,我也福了一礼作回应。

“不曾取笑,二位想多了。”看着书生一行五六人,甚是羡慕,突然很怀念以前大学时和宿舍的姐妹们没事一起逛街,晚上去唱晚晚场,那时还真是好不快活啊。“各位公子也是来赏菊的吧?那奴家便不打扰了诸位雅兴了,告辞。”

“老板娘莫急,我等听见老板娘方才的诗句,着实是惊讶,想不到老板娘竟是如此深藏不漏,比起王公子所说的那句,在下更欣赏之前的那句‘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只是不知如此秋高气爽、硕果繁茂之时,老板娘如何会有如此凄凉之感?”旁边另一位书生开口拦住了我。

我打眼瞅了瞅这位书生,只觉得面熟,并不记得是姓什么。我这人唯一的毛病就是有些轻微脸盲,不见过四五次或者说没有深刻印象,就完全记不住对方长什么样。

“公子谬赞了,诗句非奴家所作,不过借鉴前人感悟罢了,没什么深藏不漏之说。至于凄凉,不过是看见这满地落花,与那枝繁叶茂荣盛之景反差太大,是以才有此一吟,叫诸位见笑了。”我保持着微笑,不多一分浮夸也不少一分怠慢,这可全赖醉花居礼仪嬷嬷的管教啊。

“哦?这诗句是何人所作?如此文采斐然的诗句,在下竟不知,实在惭愧惭愧。”张书生痛心疾首状。

“曹雪芹。想来诸位也不曾听说过,他在这里没什么名气,死时虽算不上穷困潦倒,但也没差多少,如此一个人,诸位可曾听闻?”

“竟是如此。”另一书生状若深思的说道。

然后,就基本没人理我了,我只能听到类似“李兄,这个字改为XX可好?”“甚好甚好”之类之类的诗词讨论会语句。看着这群酸儒们,我实在是没什么赏花的兴趣了。于是趁着他们还在热议,我便悄悄的溜了。

又转了几大圈,我几乎都快把这整个庄园的路都认下了,我才终于找着了来时看到的那间绣菊楼,想着转了这几大圈又热又渴,还听说这里的岁菊糕甚是好吃,于是我决定进去喝口茶,再买点岁菊糕回去和丫丫一起尝尝。

可当我拎着一包包点心,站在绣菊苑的大门口等的已是日暮西垂,竟还不见丫丫那小丫头,我瞬间就不想再带她出来玩了,但转念一想,别是小丫头遇上什么坏人了吧?!想到这,我又急急忙忙的转回绣菊苑去找她。

又是两大圈,我基本可以确定,在这个庄园里,我绝对不会再迷路了。可即使这样,我还是没找到丫丫,甚至于我还去绣菊楼里给了小二几十文钱让他帮我盯着点,可结果,等天已全黑,我再走到大门口的时候,就见丫丫一个人蹲在墙根底下四下里张望,一副等了很久的样子。

看到我出来,丫丫立马一个飞奔扑到我怀里,声音已有些哽咽:“老板,你怎么才出来,吓死我了,我想回去找你,又怕你出来错过了。”

“我早就出来了,在这等了你好久都不见你人,就又回去找你了,你干嘛去了天快黑了才出来?”我把丫丫从我怀里捞出来,用衣袖给她擦了擦脸。

“我,我迷路了,转了好久都找不着出来的路,后来刚好见着个大婶,是她把我领出来的。”

“你也不怕那大婶是个人牙子,再把你拐着卖了。”

“我也怕,所以我离那大婶可远了,她在前面走着,我远远的在后面跟着。”

“噗,也真亏你能想出来这法子。”想着那副场景,我不自觉就笑出了声,“行了,快回去吧,别一会城门关了咱俩今儿晚上可到哪过夜去。”

说完,也不待丫丫再说话,我拉着她的胳膊就是一阵狂奔。

幸而这是一副练过武的身子,否则我想象不到在城门关上之前我才能跑多远一点。赶着外城宵禁之前,我和丫丫回到了小院里。我只是觉得穿成这副模样,居然也能跑那么快,我都不是我了。

沐浴洗漱完回到屋里,我就看到了丫丫送我的生辰礼物——一方绣着月铃花的帕子。看着帕子,我心想:那套针线没白买,小丫头绣工见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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