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夜色都是迷人的!不知有多少文人墨客赞赏夜色的美,夜色的寂寥,夜色的引人瞎想。而在现代来说黑夜是休息的地方,黑夜是释放激情的时刻,黑夜是在夜晚中做见不得人的事。每个城市最混乱,最疯狂,最激情,最年轻有活力的地方永远都是酒吧。在这里可以消除一天的疲劳,在这里可以看到最真的自己,爱过方知情重,醉过方知酒浓。在这里你可以回到最美的童年,见到最想见的人,发生一切美好。夜星今晚的目标就在此地,他已经静静的坐着一动不动4个小时了。从下午一直到现在,就像是一个冷峻的猎人。等待与忍耐永远是最折磨人的,因为等待是充满希望而又漫长的,而忍耐却又特别考验人的意志。幸好他两样都不缺,他讨厌等待,但却已经习惯等待。所以他从下午到现在一动不动5个小时了,甚至连眼睛都不眨一下。面前一杯猩红的血腥玛丽,在灯光的闪耀之下显得鲜红欲滴,夜星滴酒未占,纵然是世界上最浓最烈的酒都不能让他醉一丝半点,但他不想醉,不能让心醉,心一旦醉无论他是谁,有多厉害,早晚都会死在别人手上,这是他最大的感悟。
别人一看到这样的情景肯定会心生兴趣,不禁想要一探究竟,甚至是挑衅和遇到一些神经的人来把这个装逼的人一顿揍,不问为什么,可能只是见不得人装逼。果不其然,这世上确实有些人活得太无聊了,活得不像一个人,现实的生活把一个人的锐气,把一个人的精力都消磨得一干二净,也把一个人的菱角打磨得非常圆润!
在这里人们仿佛又回到了过去,回到了那个意气风发,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年代。
刀疤已经忘了多少次来到这里,身边的人又换了几波,身上的刀疤日渐增多,一起出来的人已经没有了,剩下他一个。他的名声越来越响,从以前的“刀仔”到“刀哥”到现在大家都尊称他“刀爷”地盘也越来越多,做的生意也越来越大,黄赌毒无所不沾,附近几个区都是他的地盘,海外地区也有他的生意,毒品生意,用他的话来说这辈子纵然是死了,那也是大赚特赚,他从前不怕死。所以能打下这么一份基业,现在他怕了。因为怕失去这份基业,当然再也没人能在他身上留下刀疤了,他知道下一次在留下伤痕将不再是刀疤,而是致命的弹孔。
他喜欢来这里!这里有他最初的回忆,有最想念的那一个人。现在他想要什么样的美女都有,想要什么样的生活都行。但是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一个人。今晚他又来了,穿得简单大气,一件简单的短衬衫和长休闲裤。身上并无多余的饰品,裸露在外纵横交错的伤疤就是最好的装饰,这是男人铁血的象征,男人的骄傲。一双若苍鹰般的鹰眸,时刻观察着四周狩猎着猎物,整个酒吧都是他的猎场。身边站着两排穿着各异的壮汉,行走之间相互配合,步伐稳健有力,眼神之中淡漠生死,一看就是上过战场,杀过人,见过血的铁血战士。这样一群佣兵能跟着一个人,诚然他的生意确实很大,他的势力也确实很大。
刀爷很快就发现了目标,对于混迹于无数这种场合的他来说狩猎是一件简单的事。权利和金钱让一切变得更加简单,但却也索然无趣。今天他很兴奋,因为这个目标本不该在此,也不该出现于此地。
可欣本来就不喜欢酒吧这样的场合,自从夜星离开后。她也向闺蜜讲了事情的经过,竟然推测出一个可怕的事实。那就是有一颗狙击子弹被人徒手泯灭于无形中,而这个人极有可能是夜星。她的家庭出身可以让她接触到一些强大的人,了解一些常人所不知道的事。但从没想过这样的人就出现在身边。像风一样来了又走,留下人无限的想象。要说一见钟情是不可能,但是总能使人不经意想起。可欣憔悴了不少,清丽可爱的脸庞有了一种楚楚可怜的美,明眸如月的眼神中偶尔流露出一丝别样的味道。可欣本来是不会来这种地方的,对这里吵杂的环境,喧嚣的疯狂感到反感。但闺蜜似乎看出她心里的愁,说要带她出来放松一下。小洁不愧是个古灵精怪的小魔女,磨人的功夫一流,说服人的功夫更胜一筹。不消一会,连拖带拉的就把可欣带来了。
可欣“你看我没说错吧,这里可热闹了,来喝一杯什么烦恼都会忘记的,回去再睡一觉,那个什么夜星就别想了,不过他真有你说都那么神奇么,晚上回去我数星星给你看也是一样的。”小洁贴着可欣的耳朵大声的说道。看得出来,小洁就算不常来也没有少来,对这里的氛围如鱼得水,融入得非常之好。可欣拿起手上的果汁鸡尾酒轻轻得泯了一口,吐气如兰。轻轻道:“我有一种预感,今晚会再次遇到他,这或许也是最后一次见到他了。”说完轻皱了下眉,突然安静下来,似乎陷入了沉思中。“哟,我的大小姐,你这还没谈恋爱就有第六感了,还成了预言小魔女了不成。”小洁满脸不信的调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