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得从上个星期天说起。
那天中午,我接到冯伦打来的电话,叫我下午去他家玩。当时我正在家里待得无聊,告诉他不用下午,我现在就可以过来。他显得很高兴。
作为我仅有的几个好朋友之一,冯伦算是其中最有特点的一个。我之前也提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丧尸迷。而且我要强调的是,这是世界还没迎来“丧尸时代”之前就已经确定了的事。在我的印象中,他除了看丧尸电影(包括漫画)和玩丧尸类游戏,几乎没有别的什么娱乐。在他的强烈推荐下,我也看了不少经典的丧尸电影——《活死人黎明》、《惊变28天》、《行尸走肉》、《我是传奇》等等。当然也看了不少烂片,片名我就不列举了。和冯伦不同的是,不管看得再多,我也只会把这当成种消遣,而不会像他那样热爱。我一直不明白,丧尸这种恶心的东西怎么可能令人如此着迷。也许是我的家庭原因?我从小受到的正统教育大概只允许我喜欢《海上钢琴师》和《朗读者》这一类格调高雅的影片。
可以想象,像冯伦这样的人,发现自己真的迎来了丧尸时代的时候,会激动成什么样子。那种感觉简直就像是一个疯狂迷恋电影的人,一觉醒来后竟发现自己置身好莱坞。我现在都能回忆起五年前冯伦那欣喜若狂(我实在难以理解他在高兴什么)的模样。
但是有一件事,似乎是上天在故意跟他作对——直到现在,五年多了,冯伦都没有看到过一次真正的活死人(电视里的不算)。当然,我也没看到过。但不同的是,我觉得这是一种幸运,而他却觉得是种莫大的遗憾。这也成为他向我抱怨最多的一件事。
其实这并不奇怪,我之前也说了,现在政府对活死人的控制和防范简直超过了一切。只要某地出现一个哪怕是具有一点丧尸病毒特征的疑似病例,那个人都会立刻消失在公众的视线范围内。至于他(她)还能不能回来,那就要看他(她)是不是真的染上病毒了。所以说,尽管我们生活在丧尸时代,但现在要在大街上真正碰到一个丧尸,概率简直比出门逛街遇到布拉德?皮特还要低。
思忖这些的时候,我已经来到冯伦家所在的小区门口了——他家离我家很近,拐过几个街口就到了。我们俩经常互相串门,彼此都是对方家中的常客了。
冯伦的家就在一楼,我按响了门铃。很快我听到房间里的回应:“门没锁,你推门进来就行了。”
我进入他家的门厅,自己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换上。我们之间的拜访一向如此随便。
走进客厅,我看到冯伦光着膀子,盘腿坐在地板上,正玩着Xbox上的一款游戏《丧尸围城3》,我翻了下眼睛,觉得他的娱乐方式简直没有任何新意可言。不过话说回来,要是哪天我到他家来玩,发现他正捧着一本《双城记》在阅读,反而会被吓一跳,认为他本人可能被绑架了,而眼前是一个幻觉。
冯伦转身跟我打了个招呼:“洛晨,你来了。”
我环顾他家偌大的、装修豪华的房子:“你爸妈呢,又没在家?”
“他们一天到晚都不在家,我都不知道他们在忙些什么。”冯伦耸了下肩膀。“不过这样最好,自在些。”
冯伦的父亲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总,生意做得很大,而且经常在外应酬。他妈妈任分公司的总经理,也没多少时间待在家里。冯伦早就习惯这种生活了,所以比一般的17岁少年要独立自主得多。他父母不知道是出于想从物质上弥补一下儿子,还是确实太不把钱当钱了——他们跟他办了几张银行卡和信用卡,金额超出一般高中生的想象。说实话,我多少还是有点羡慕的。但我爸爸多次表示他对这种教育孩子的方式不敢苟同。
“你要玩吗?”冯伦把无线手柄递给我。
“我不会玩,还是看你玩吧——有水吗,渴死了。”
“冰箱里有可乐和啤酒。你要喝什么自己拿吧。”
我去拿了一听冰镇的菠萝啤酒出来,呷了一口,冰爽的滋味沁人心脾。其实我平时几乎是完全不喝酒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在冯伦家中,我总是觉得应该让自己放纵一些。
我坐到冯伦旁边,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看着电视屏幕——一批批向主角袭击而来的丧尸被枪枪爆头,解决得可谓干净利落。娴熟的技术显示操纵者对游戏早已驾轻就熟。
看了一阵,我忍不住问道:“有意思吗?”
冯伦按了手柄上的暂停键,扭头望着我。“没意思,真没意思。这游戏我都不知道通关多少遍了。”
“那你还玩?”
冯伦叹了口气。“没办法,现在又没出新的丧尸游戏——电影也是,好像这类题材已经很难有突破了。”
“我猜是因为现实中出现丧尸后,大家就不想再在虚构的世界中看到这类东西了。”
“也许。”他顿了一会儿。“要是我能生活在游戏中的世界就好了。”
我盯着他的眼睛,提醒道:“你本来就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
冯伦晃了晃脑袋,表示我没懂他的意思。“我一开始也这么认为,但现在我算是明白了,现实中的丧尸跟游戏和电影里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他们既不会袭击人类,也不会出现在大街小巷吓人,真是没劲。”
我皱起眉头。“难道你希望变成这样?”
冯伦做了一个抡起球棒打丧尸的头的动作。“你不觉得这样会很刺激吗?”
“我会觉得很恶心。”
冯伦撇了下嘴。“你呀,真是个书呆子。”他捏起拳头,鼓起手臂上的肌肉。“你应该像我一样,渴望一场战斗。”
“是吗?”我讥讽道,“我希望如果有一天你变成丧尸后,还会保持这样的想法。”
他托着下巴,似乎在思考我说的话。过了一会儿,他说道:“说实话,如果真的变成丧尸,还挺酷的。”
我的表情一下严肃起来。“你不会是说真的吧?”
冯伦盯着我看了几秒,哈哈大笑:“当然不是了,我是开玩笑的!瞧你,怎么这么容易就当真了?”
我有种被他耍弄了的感觉,却又拿他无可奈何。
“好了,我们出去玩儿吧。我请客,怎么样?”冯伦拍着我的肩膀,从地上站起来,关闭了电视和游戏机。
“这么热的天,到哪儿去玩?”现在是六月,北京城就像一个大烤箱。
“找凉快的地方玩儿呗。”冯伦套上T恤衫。“走吧。”
出了门,我实在是想不出来可以到什么地方去玩——总不可能我们两个大男生去游颐和园吧。本来我以为冯伦有什么好的提议,但我早该想到他是没什么创意的人。结果是,我们从一个游戏场所转移到另一个更大的游戏场所而已——在一家大型电玩城里,我们耗费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看着我垂头丧气的从电玩城出来,冯伦意识到他似乎安排了一个乏味的下午。为了补偿,他提议道:“我们去哈根达斯吧,我请你吃冰激凌。”
哈根达斯?去那种地方会使我们看起来像一对恋人。不过管他呢,这种奢侈的东西如果不是有富少请客,我才舍不得自己花钱去吃。既然他要请客,我凭什么不去?
我们打了辆车,来到充满小资情趣的冰品店。在一张桌子前坐下来后,冯伦对女服务员说:“一份冰激凌火锅套餐。”
“我们两个人吃得完吗?”我问。
“吃得了多少算多少吧。”富少说。
过了一会儿,美味诱人的冰激凌火锅端到了我们面前。当这些蘸着巧克力酱的可爱小雪球滑进我的嘴里时,我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种绝妙的享受。
冯伦一眨眼就吞了好几个冰激凌球,看上去吃得十分过瘾。我调侃道:“如果你变成丧尸,就没法品尝这些美味了。”
“没错。”对于这点,他深表同意,随后补充道,“但我最在乎的不是这个。”
“那你在乎的是什么?”我叉起一块像小蛋糕一样的双色奶油冰激凌,将它送进嘴里。
冯伦用手中的小叉子指了指我的斜后方。“在那儿。”
我扭头望过去,看到靠窗的一张小桌子上,一个穿着短裙,露出一双纤细修长玉腿的妙龄少女独自一人坐在那边,翘起兰花指优雅地吃着迷你杯。
“噢。”我哑然失笑,“你简直是个禽兽。”
“你可别说你对这样的美人儿没兴趣。”
在冯伦这样的家伙面前,我总是要尽力维持一种正人君子的形象,否则我们两个人都会被旁人当作纨绔子弟的代表。“我和你的本质区别就在于,我是用大脑思考问题,而你是用其他部分。”
“行了,别这么一本正经的。”他完全被美女吸引了,居然没听出我话中的讽刺意味,低声道,“我也不是那种花痴,但这妞儿确实是个极品。我敢说她这双腿我们学校的女生无人能及。”
我发现他的目光居然一直停留在那美女的玉腿上,提醒道:“你能含蓄点吗?这样一直盯着人家看,要是被她注意到了,是很失礼的。”
“那有什么关系,说不定她注意到我后也会被我所吸引呢?一个美女独坐在哈根达斯这种地方,也许本来就是在等待一场浪漫的邂逅。”
我的天哪,我猜他心里已经在幻想和这女生约会的画面了。为了表示我和他不是同一类人,我把视线集中到与他完全相反的方向。这时,我才看到那边坐着一个我认识的人。
不一会儿,那美女果然注意到了冯伦对她“持之以恒”的关注——和设想的不同——她站起来,走出了冰品店。冯伦失望地叹了口气,这时他发现我目不转睛地盯着斜前方,已经停止了吃冰激凌。
“喂,你不会又发现某个美女了吧?”他一边说,一边转过头,顺着我的视线望过去。发现我一直注视着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
“他是谁?”冯伦问道。
“我常去的一家书店的老板。”
“你老盯着他干什么?”
“我觉得……他有些不对劲。”我迟疑着说。
“怎么了?”冯伦又望了那男人一眼,看到他垂着头,面色苍白、神情呆滞。
“刚才服务员过去问他要点什么,他一句话都没说,甚至望都没望那服务员一眼,就这样呆呆地坐着,已经好久了。”
“他是不是受什么打击了?你要过去打个招呼吗?”冯伦问。
本来我是想这么做的,但是……此刻我不得不把自己骇人的发现说出来:“他的样子和平常差别很大。而且……如果我没眼花的话……”
我停了下来,神色迷茫。冯伦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脸色也变得肃然起来。他盯着我:“你观察到什么了?”
我咽了口唾沫。“他好像……已经有好几分钟没眨过一下眼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