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徘徊犹豫,终日郁郁寡欢。有一次回家,家人都说我消瘦、憔悴了好多。
或许我可以把选择权交给他,我决定做出些改变。既然他对我一无所知,那我就出现在他面前,让他察觉我的存在。如果他对我不理不睬,那我就不再对他有任何的心思;如果他对我有些好感,只需一个好感的眼神,那我便要和他纠缠一番,也许纠缠的结果是伤痕累累,或者纠缠的结果是让人欣喜。
只是,如果他真的不睬我,我能做到不再想他吗?我读他读过的书,我看他看过的风景,莫非这些就得不到他的另眼相看?我不甘心,我要在一开始就增加自己被注目的胜算。
那天,我特意去他的学校,书包里带着一本书,米兰·昆德拉的《相遇》,我知道他对这本书不陌生,我知道这本书能勾起他的记忆,我要他记住我,我要他记住今天这次“相遇”。
我走进图书馆自习室,找寻着他的踪迹。目光快速扫过整个自习室之后,我有些失落,他不在,他没有在第一时间映入我的眼帘。我去他惯常坐的几个座位,在一个座位上,我找到了他的存在,他的水杯,他的那本厚厚的书和他那本古汉语字典。
我在他旁边的座位坐下,也许他一会儿就会回来,我在心头整理着自己搭讪的语句。等待了好久,我有些焦虑,我怕他突然出现,又有些怨恨他为何还未出现。
他的一个笔记本摊放在座位上,一支笔在笔记本上放着。我看了一眼笔记本,他的字很好看,一如他那帅气的面庞,但又多了几分不羁。他的心思,他的文笔,或许我已经很熟悉,突然见到他的字体,我有些陌生,但这种陌生却给我带来了额外的惊喜,一手好字,人又很帅,怎能不讨人喜欢呢?
我按捺住自己的喜悦,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我还要准备和他搭讪呢。我尽力使自己显得平静从容,尽力让他觉得这只是偶遇,只是上天安排的邂逅。
他还是没有出现,我开始阅读他笔记本上的内容。一手好字所摘抄、记录的,也都是很精致的语句,涉及文学、哲学等等。我翻看了一些,原来他写在微博上的,只是一少部分,还有好多书,我还没和他一起同步看过。
正在我思索的时候,他突然出现,坐在我旁边,他看着我,嘴角有一丝笑意。我突然有些不知所措,欣喜,尴尬,甚至有些女生的娇羞。原本准备好搭讪的话,被自己悉数抛到脑后,一直张不开嘴。我意识到手中还拿着他的笔记本,我忙将笔记本放到他的座位上,终于上天保佑我临场发挥了一下,我说:“字写得真好!”
说完,我自己羞愧极了。自己学了那么多年的心理学,在他面前运用的时候,竟然不能发挥一点作用。反倒是他显得比我淡定、从容好多。
他对我报以微笑,不过我还是犹如条件反射一般捕捉到他的微笑与众不同。听到我的赞赏,他的笑容不是那种“哪里哪里”的自谦,也不是那种“本来就是”的自矜,但也不是那种不动声色的从容。他就那么一笑,如果一定要形容,那就是自矜和自谦的集合体。我喜欢那种表情,有些冷,但又不失温存。
我和他距离这么近,我的胳膊只要向左移动几厘米,就能碰到他。我用余光扫视他的面庞,扫视他写字的样子,我心里小鹿乱撞。
我恨自己不争气,自己坐在他旁边竟然大气都不敢出一声,身体都不敢动一下,总是小心翼翼。向来以巾帼女汉子自居的我,竟然也变得一点都不爽朗起来。
我开始看那本书,《相遇》。但很长时间,我根本就一点也看不进去,不到一分钟,我就用余光扫他一眼,当他埋头时,我甚至会正眼望着他。
一度我的心静了下来,我很认真地在看这本书。不知过了多久,当我再次用余光看他时,很意外,我发现他也正在凝视我,我瞬间脸红,红到了脖根。而他还在看着我,我慌张起来,连忙拿起水杯装作喝水。他终于又埋头看书,但我看得出,他埋头的那一瞬间,整个人似乎在抑制着自己的笑容。
我心头暗自庆幸,我可能成功了,我可能已经被他注意到。我不知道他注意到我是因为我自己,还是因为我手中的那本书《相遇》。不过,我不介意他通过一本书而注意到我,因为在他面前,我对自己没有特别的信心,也许那位梨花带雨的“小妹妹”有足够的信心。但是不管如何,他注意到我了。
此后几天以及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沉浸在自我的欢乐当中,爸妈都说我在家这么一段时间,整个人都显得有精神了,整个人都显得胖了一小圈。每当听他们说,我总是毫不掩饰自己的开心。胖,微胖,他在微博上曾说过,他不喜欢女生减肥,他觉得微胖的女生有富贵相,哈哈,他和我想的一样。
再一次去自习室,我发现他旁边坐着别的女生。座位上堆着厚厚一摞考试资料,是一个在复习考证的女生。
我在他视线中的一个座位坐下,坐下不久,我发现他抬头看我,我和他对视,他随机把视线移向他方。一天下来,他看我好多次,但他没有对我笑,而我在等待他的一个微笑,因为这个微笑意味着我们可以开始交谈,我们走在路上见了面可以开口打招呼,甚至我以后可以常常坐在他的身边而没有任何违和感,因为我们彼此已经笑脸相迎,即便我们发展不成对象,我们还可以称得上朋友或熟人。当然,对我来说,我的目的当然不是仅仅朋友或熟人。
我来到自习室总是很晚了,每次我到达时,他的旁边已经坐着一个人,大多数情况下是女生。而且大多数情况下,是考研或复习考证的女生。
我丝毫不怀疑他会喜欢上身边那些考证的女生。首先,她们没我漂亮,更不用说跟那位梨花带雨的“小妹妹”相比;其次,她们是在考证,而我呢,是在看他看过的随笔和小说;第三,气质,关键是气质,作为学心理学的,淡定和从容的神情总是我一贯的风采,尽管在他面前,我会偶尔顾不上这些淡定和从容。
而他,似乎也从没带着欣赏或感兴趣的眼光去看坐在他旁边的女生,相反,看我倒是很频繁、很温情。
一次,我再次进入自习室,可能是临近期末,自习室坐满了人,我发现他的周边、他视线所及的范围内,已经没有空位。
而他旁边的那个座位上,没有人坐,但摆着书,摆着他的书,那本字典,他的摘抄笔记本。他抬头看我,让我更加意外的是,他对我笑了,我只感觉自己的心扑通扑通作响。他收起他的书,示意我坐过去。
尽管我尽力克制,但我还是脸红了,我克制着自己的兴奋,坐在他身旁。他显得很高兴,可是,我坐下之后,他就不再理我,他继续埋头读他的书。
自从那次见到他写的字以后,我就给自己买了一本字帖。我已经做好准备提升自己的技能,尽力向他靠近。至少在书写的字体上,我还有很长的一段路程需要追赶。
在他身边,我开始拿出字帖描红。在下笔那一刻起,我就意识到他在偷偷看我描红,我开始变得局促起来,我尽力掌控自己手中的笔,不使它颤抖,我尽力使自己写出的字变得好看,可是写出来之后,总是歪歪扭扭。
忽然,他和我说话,他要教我怎么写笔顺。那一刻,我显得有些惊愕,我正踌躇如何跟他搭讪,而他竟然主动让这一切顺理成章地发生。
别提那一刻,我的内心如何兴奋。我心中暗自开心:也许我们的关系就这样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