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认为,凡是做将帅的人,都应该把不骚扰百姓作为最高原则;凡是做督抚的人,都应该把不强求索取下属官员财物作为最高原则。
督抚和下属官员进行接洽交涉,最频繁、最重要的部门是巡捕、门印、签押三处。因此,曾国藩还特地严格制定了几条相关约法,希望巡捕、门印、签押三处的办事人员认真听取并牢记在心。
第一,不许凌辱地方州县官员。地方官员无论贵贱贤愚,都要以礼对待他们。一切轻视怠慢、骄横无礼的态度,若他人以此对待自己,自己必将无法忍受,自己以此对待他人,他人也是无法忍受的。以前曾发现督抚经过州县辖境,其所属的巡捕、门印、签押及委员等人,在见到州县官员时,都是神色倨傲轻蔑,声色严厉无礼,实在令人痛恨。现在应该彻底改除这种恶习。凡是见到州县官员及其文职、武职下属官员,一律以和气、谦逊的态度为主,不可稍有流露傲慢的神态,而导致出现凌辱地方官员的倾向。
第二,不准接受他人的钱财礼物。一切爱惜自己名誉的人,都不许随便向他人索求丝毫。通常收取他人礼物,起先只是接受茶叶、小菜之类,渐渐地开始接收鞍马、衣料,接着便是收受金银、古玩。从接受礼物的态度而言,最初不过是应酬交际、联络感情,渐渐地发展到以含蓄的方式暗示求取,最后就变为勒索逼迫,公开接受贿赂。今后我处巡捕、门印、签押三处办事人员,务必请各自爱惜名誉,不允许接收半点礼物。即使是茶叶、小菜,亲朋好友赠送的小物件。如果不是禀明于我,经过再三斟酌同意接受的,都一律不许收下。假如有人暗中收受,隐瞒不报,严重的戴枷锁,加以棒打,轻微的则开除公职押回原籍。
第三,不准荐举引用个人的亲戚朋友。大凡巡捕、门印、签押等处,是权势集中的地方,人们畏惧不敢不听从他们。于是,他们把自己的亲朋故友引荐到各将领的军队中,或者引荐到各州县的衙门里。即使后来犯有过失,也可以互相包庇隐瞒,勾结偏袒,为害极大。从这次警告劝诫之后,一律不准将亲朋故旧引荐到军队和州县衙门里,也不许各部队、各衙门接收他们引荐来的人员。
以上三条,巡捕、门印、签押三处各写一份,贴在座位旁显眼之处。如果有人自己觉得做不到这三条,就请趁早辞职离开;如果继续在此任职,就要谨慎、认真遵守。
“贼匪”(曾国藩对太平军的蔑称)之所以可恶,就是因为他们奸淫妇女烧杀抢掠,骚扰残害百姓。官兵之所以可贵,就在于他们拯救安抚百姓。如果官兵骚扰残害百姓,那么与贼匪就没有什么两样了。因此,带兵必须是把禁止骚扰百姓作为最重要的准则。百姓最害怕的,只有强拉民夫、强占民房这两件事。强拉民夫使,那么被拉的民夫在路途倍受辛苦,他的亲人在家中忧愁思念;强占民房就造成家什器皿被毁坏、居民流离失所的后果,身为营官的人,首先就必须禁止这两件事。之后再逐次禁止奸淫、抢掠、压价强买等事,这样下去对人民就算造福无穷了!
戒烟戒赌,惩治怠惰
出征、防守是十分劳累辛苦的事,全靠身体强壮,精神饱满,才能全力以赴立于不败之地。吸洋烟、赌博这两种恶习,既耗费金钱,又消耗精力,导致早晨不能起床,夜里又不能全神贯注地放哨值勤,绝对没有不贻误军机的道理。行军打仗最重要的是充满活力的朝气,最忌讳的就是无精打采的暮气,怠惰习气就全是暮气。鸦片烟瘾发作的人,鼻涕眼泪满脸横流,浑身瘫软无力;夜间赌博耗神的人,神魂颠倒,一整白天神情恍惚,完全处于暮气沉沉的精神状态之中。一支军队长久骄傲却没有败亡,这种事或许还有可能存在;而长久怠惰的军队就立刻要被敌人消灭。因此,要让军队永存精锐之气,一定要从戒烟戒赌着手。
勤加训练,防御贼寇
训有两个方面:一是训营规,二是训家规。练,也有两个方面:一是练技艺,二是练阵法。点名、演操、巡逻、放哨,这是将领训士兵的营规;禁止嫖娼赌博、戒除游逛懒散,使他们出语谨慎、尊敬长辈,这是为父为兄者教育子女、弟妹的家规。身为营官的人,对待士兵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弟弟,使他们都能学有所成,出类拔萃,那么士兵就会对你感激不尽!练习技艺,要做到使用大刀长矛既要能保护自身,又能消灭敌人;打枪打炮要既能命中目标,又要能打得很远。练习阵法,要做到同进同止,步调一致;登山时不混乱,涉水时不混杂,总而言之,这一切就是讲究一个“熟”字。技艺练得精熟了,一个人就可以抵挡几十个人;阵法练得精熟了,千万人的大军就像一个人似的,号令、行止整齐划一。
崇廉尚俭,取信人心
士兵在思考、观察问题时,凡事都要与金钱联系起来。如果营官在钱财一事上一丝不苟,那么士兵对他不但敬畏而且钦服;相反,营官如果贪图钱财、行事不正,那么士兵心中就会不服、讽刺议论,不光是在克扣军粮冒领军饷之后议论营官,就是营官喜欢在军中多任用安插亲戚本家,喜欢应酬上司和朋友,拿营中公款来谋求个人的私事,这也就是消耗浪费军资军饷,也招引兵士的讥刺议论。若要使军心畏服,必须首先提倡廉洁正派的风气;若要形成廉洁正派的风气,首先必须崇尚俭朴。不随随便花费一文钱,那么就保证了营官本身清廉;不出于私心引用一个人,就保证全营官军廉洁奉公。这样,不仅士兵们对之敬畏信服,连鬼神都会深表钦佩!
在与敌作战方面,则鼓励兵勇勇敢作战,多多杀敌,除了平时训教外,更辅以物质赏罚。曾国藩在《晓谕新募乡勇》中规定:
临阵有能杀贼者:功赏银十两,并赏八品军功。
杀贼二名者:功赏银二十两,并赏六品军功。
杀贼三名以上者:除功赏银三十两外,随即奏请发营,以千把总补用。
拿获长发贼:每名赏银二十两;短发贼:每名赏银十五两。
拿获贼马一匹:即以其马充赏;如不愿要马,将马缴呈,赏银十两。
枪获火药:每桶赏银五两。
抢获铅子:每桶赏银三两。
抢获火炮一尊:赏银十两;小炮一尊:五两。
抢获鸟铳一杆:赏银三两。
抢获刀、矛、旗帜:每件赏银二两。
打仗奋勇当先,虽未得功,亦随时酌给赏号;落后者不赏。如以己物诈功冒赏者,查出捆责四十棍,革除;临阵退缩者,斩杀;假冒功者,枭首示众。
打仗阵亡者,照营制赐恤银五十两,烧理银十两。
伤分三等:头等赏银三十两,二等赏银二十两,三等赏银十两。
临阵回身,伤在背后,不赏。
诈伤冒功者,查出捆责四十棍,革除。
“破心中之贼”难,所以对于训教就必须下苦功夫。如何训教,曾国藩将其分为两个方面,即官兵与兵民。官兵方面强调以义理来带兵,他指出:“带勇之法,用恩莫如用仁,用威莫如有礼。仁者,即所谓欲立立人,欲达达人也。待弁勇如待子弟之心,常望其成立,望其发达,则人知恩也。礼者,即所谓无众寡,无大小,无敢慢,泰而不骄也。正其衣冠,尊其瞻礼,伊然人望而畏之,威而不猛也。持之以敬,临之以庄,无形无声之际,常有懔然难犯之象,则人知威矣。守此二者,虽蛮貊之邦行矣,何兵勇之不可治哉!”在湘军中,倡导将领以父兄般对待教导士兵,士兵也就视将领为父兄,加之湘军中客观存在的亲党邻里的血缘和地缘关系,每每在训教后,均收到勇丁感动得五体投地的效果。
所谓“兵民”,就是士兵与百姓的关系。曾国藩苦口婆心劝诫士兵严守军纪的思想就集中体现在他的《爱民歌》上,从而力争以湘军的新形象,改过去百姓心目中“兵不如匪”的看法。
曾国藩说:“恐民心一去,不可挽回,誓欲练成一旅,秋毫无犯,以挽民心而塞民口,每逢三八操演,集诸勇而教之,反复开说至千百语,但令其无扰百姓。自四月以后,间令塔将传唤营官,一同操演,亦不过令弁委前来,听我教语。每决与诸弁兵讲说至一时数刻之久,虽不敢云说法点顽石之头,亦诚欲以苦口滴杜鹃之血……国藩之为此,盖欲感动,冀其不扰百姓,以雪兵勇不如贼匪之耻,而稍变武弁漫天纪律之态”。
曾国藩正是由于采取“禁止扰民,厚饷练兵”的治军方法,打造了一支有别于“绿营”军的新式军队,为以后扑灭太平天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成功语录:仁者,即所谓欲立立人,则人知恩也。礼者,即所谓无众寡,无大小,无敢慢,泰而不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