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的小侄子玩着ipad自豪地对我说,“叔叔,你那么笨,小时候会玩《植物大战僵尸》吗?”我心想我小时候《植物大战僵尸》还没出来呢?可这么说了这小屁孩肯定不服,一时语塞,只好反问他,“你数过星星吗?”他愣着想了想,说不出来了,我得意了,“嘿嘿,你们现在连看都看不见。”他不以为然拽拽地看了我一眼问,“叔叔,你知道猪是怎么死的吗?”,我想这小屁孩拐着弯骂我呢,说,“当然是像你一样笨死的啦。”他笑了,“当然是屠宰场杀的啦,唉!叔叔真笨。”………—__—!!!
天有九重,天上的每一颗星星都代表着地上的一个人,小时候的我曾对此深信不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每每夜里看到流星我都会为此感到难过,上了学有所了解后对这些传说说什么也不信了,后来又听说流星还能用来许愿,但要同时在衣角打结,曾想着试试,发现难度很大又只是听说,本就怀疑,不久便失去了兴趣。
这是我对十岁以前最深刻的记忆了。
又经常有朋友开玩笑的说,在G城呆不下去了,想出去走走换个地方看看,可是说来说去,毕业已经过了四年,依然窝在这里。最后却得出了一套理论,人这一辈子折腾也是几十年,平凡也是几十年,何必自寻烦恼。
G城已经太熟悉了,熟悉到不能离开。这里有他新买的房子,坚持了几年的工作和女友,标志着G城的银行账号。双方父母开始隐约地催,下一步便是结婚生子,然后准备着用一辈子去为奶粉钱和房贷拼搏。
人生便只能是这样了吗?永远地被时间推着,赶着,挣扎也逃不开那轨迹。
人生便只能这样了罢,日出日落,挣扎变成感叹。
人生是这样的了,花谢花开,感叹化为回忆,
在回忆里,我老了,我死了,埋了罢。
杨大叔(画外音):“喂!发什么神经呐!”
哦,扯远了。
……
……
我?姓谭名年,字自强,号自强不息,芳龄二十又六,江湖中人称假富二代,既不风流也不倜傥,语也不惊人,经常挤两块钱的公交(每月刷满十五次之后能打六折也就是一块二),穿十五块一件的地摊牌牛仔裤,吃八块钱一顿的快餐,手机是国产山寨iphone6,所用所穿所行都非常具有华夏特色。
其实,按世俗的标准来说,我真是个富二代。不骗你,我家老头子开了间小公司,一年能赚个几百万。按理说我应该过着开豪车、穿名牌,心情不好的时候拿钞票甩小弟的脸,出入身后跟着一群鞍前马后的生活。
呵呵,这当然是YY小说看多了的幻想,可至少也该是过着衣食无忧,能底气十足满怀豪气地计划明天的生活。
理想是个嗜食者,现实是个没饭吃的,现实的瘦骨嶙峋永远不能与理想的丰乳肥臀相称。
不过很光荣的说一句,我还未出生就已经是有了老婆的人了,责任有点大,至于为什么如此,用句通俗的话来讲,缘分呗!上天注定的。
《大话西游》至尊宝对紫霞仙子说:上天注定还不够你臭屁啊!结果被臭屁的那个是他。没错,我就是那个被臭屁的。
赵、谭两家一个在华夏长江以北,一个在长江以南。几十年来因为种种原因两家盘根错节的交织在一起却始终未亲上加亲。我爷爷谭永与赵家老爷子赵清是战友,在那个风雨交加的革命时代两人肩搭着肩都活了下来,用相濡以沫来形容也许不太合适,毕竟两个大老爷们,但哥们,兄弟,战友或者同穿一条裤子之类的又显得低了,已经找不到更合适的词了。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所以两人在退伍分手回乡时做了一个非常重大的决定:我若有女必为你儿之妻,我若有儿必为你女之夫。
听起来很传统很封建还带着一股香港古惑仔式的豪气,可很不巧两人都生了个儿子。一个名为赵宏,一个名为谭破江。也许真要相忘于江湖,南北之别中间还隔了条江,写信这种技术活两个老爷子都不太擅长,那个时代拿着电话的不是电话公司的就是领导或者大款,只有不时地长叹想当年。
也许上天真的注定了这缘分,这谭赵两家在命运使然之下,赵宏和谭破江又成了战友。两人巧合地进入某某军区,某某旅,某某连的某某排之中的两个班,两人都成了班长。
两人都参加过越南自卫战,又是同一个连同一个排,在战场中背靠着背相互扶持着活了下来。用两个老头的话来讲,这是过命的交情,比亲兄弟还亲的。
可古往今来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只要有人类存在的地方就存在着竞争,何况爷们集中营的军队里,所以毫无例外,两人所带领的两个班成了无所不争的死对头,从入伍就开始明争暗斗,刀光剑影从未间断,连谁小便时间最长谁射得最远都比试过。
在一个风雨交加雷鸣电闪的夜晚,战场上两人背靠着背坐着,也许是因为太过无聊还是对于战争的恐惧或者其他,两人开始拿自己家的老头来吹牛,一个说,我家老头当年打过辽沈战役,一个也说我家老头当年也打过辽沈战役。一个说我家老头子当年和小平同志握过手远远看过毛主席的背影,另一个接着说我家老头子当年也和小平同志握过手远远看过毛主席的背影……,连时间地点都一样。
两人当时就诧异了,齐声说了一句,“你不会是我失散多年的兄弟吧。”又细细对了一下,结果发现原来两人口中的赵老爷子和谭老爷子,就是彼此父亲口中念念不忘的老战友,按两位老爷子的约定,如果没有发生染色体的意外,将两人都生为男身,两人是应该结为夫妇的。所以当晚两人又做了一次非常重大的决定:若能活着回去,我若有女必为你儿之妻,我若有儿必为你女之夫。那时的环境没有什么合同契约婚书可写,两人口头说了击了掌,拥抱了一下,算是再次定下了这门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