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到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时,会与销售机构签订约定定期定额投资合同,合同中规定每月执行申购的时间及申购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
销售机构每月在约定日扣款一次,如果当日余额不足,则申购不成功,即使第二天补足金额,也不能办理;如果在扣款日因投资者选择了多只基金扣款,但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则银行按基金代码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扣款,无法扣款的基金按交易失败处理。
有些银行规定,如当期扣款不成功,代销网点将不再为投资者办理当期定期定额的申购业务,下期的定期定额申请将继续执行;如果连续3个月扣款不成功,则自动取消此项业务。投资者办理变更、终止定投计划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销售网点的规定。签订定期定额投资协议后,约定投资期内不能直接修改定投金额,如想变更只能到代理网点先办理“撤销定期定额申购”手续,然后重新签订《定期定额申购申请书》后方可变更。
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销售网点的有关规定。客户如想取消定投计划,除了赎回基金外,还应到销售网点填写《定期定额申购终止申请书》,办理终止定投手续;也可以连续3个月不满足扣款要求,以此实现自动终止定投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须遵循销售网点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