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汇交易中,一般存在着这样几种交易方式:即期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交易、外汇期权交易。
即期外汇交易
即期外汇交易是外汇市场上最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即期外汇交易占外汇交易总额的大部分,主要是因为即期外汇买卖不但可以满足买方临时性的付款需要,也可以帮助买卖双方调整外汇头寸的货币比例,以避免外汇汇率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是指市场交易主体在成交后,按照远期合同规定,在未来(一般在成交日后的3个营业日之后)按规定的日期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是有效的外汇市场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20世纪70年代初期,国际范围内的汇率体制从固定汇率为主导向以浮动汇率为主,汇率波动加剧,金融市场蓬勃发展,从而推动了远期外汇市场的发展。
外汇期货交易
随着期货交易市场的发展,原来作为商品交易媒体的货币(外汇)也成为期货交易的对象。外汇期货交易就是指外汇买卖双方于将来时间(未来某日),以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公开叫价(类似于拍卖)确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某一标准数量的特定货币的交易活动。特定货币(如英镑)的每份期货交易合同的数量是相同的,如英镑期货交易合同每份金额为25000英镑。特定货币是指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交易货币的具体类型,如3个月的日元,6个月的美元等。
外汇期权交易
外汇期权常被视作一种有效的避险工具,因为它可以消除贬值风险以保留潜在的获利可能。在上面介绍远期外汇交易时提到,其交割可以是特定的日期(如5月1日),也可以是特定期间(如5月l日至5月31日)。但是,这两种方式双方都有义务进行全额的交割。外汇期权是指交易的一方(期权的持有者)拥有和约的权利,并可以决定是否执行(交割)和约。如果愿意的话,和约的买方(持有者)可以听任期权到期而不进行交割。卖方毫无权利决定合同是否交割。
目前,我国使用最多的还是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就是委托有外汇经营权的银行,参照国际金融市场现时汇率,把一种外币买卖成另一种外币的业务,利用汇率的波动,低买高卖,从中获利。
凡持有本人身份证,并在有外汇经营权的银行开立个人外币存款账户或持有外钞的个人,都可以在有外汇经营权的银行委托其办理买卖业务。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对想使手中的外汇增值的投资者来说有很多妙处,不仅可以将手中持有的利息较低的外币买卖成另一种利息较高的外币,从而增加存款利息收入,而且可以利用外汇汇率的频繁变化,赢得丰厚的汇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