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好一切后,在家里被老娘又是一番数落,好在早上是干活的黄金时间,母亲对马金去下地笼的事可是十分不满但也没有多说什么。只要马金不去外面瞎捣蛋惹祸就行。毕竟很多时候马金还是十分听话的,只是上次的打架事件让家里人生出了些许不信任感,不过昨天的两餐饭倒是给马金又争取了不少印象分。
处理好虾跟黄鳝,那条蛇马金倒是不会弄,鳝鱼一根钉子就能开膛破肚的,但是蛇这玩意儿马金还真没接触过,看过别人吃,自己却没吃过,只好任其继续躺在花笼里面喽。
抬头看看时间,空闲下来的马金看了看宝儿还在酣睡,都七点了,才四岁的宝儿瞌睡也是够多的。这下听唱片自然是不可能的,马金也不知道能干啥。没有电视节目,没有小说杂志、文学著作,没有电脑,甚至没有马路可以压。
马金重生一来,第一次正视这个世界,自己回来到底要做什么?
上一世,马金的工作只是个报社总编辑,还是个混国企的公务猿,每天忙完事儿就去公交站,晚上回家就是浏览下网页,看看书,听听音乐,来了兴致就看看老版经典电影。不是他不懂时髦,实在是后世的电影越来越没有内涵,连搏人一笑都做不到了,尽是骗人眼泪的做作哭戏。或许是人们生活越来越好,幸福指数太高,因此买账的人越来越多。不过情感不如意的他怎么会买账?
重生回来马金发现自己记忆力很好,应该归功于上一世工作的原因,记忆的后天锻炼成果并没有因为重生的脑子是个新的而消失,读过的书,看过的电影,听过的音乐反而因为这个极速发育的大脑变得更加清晰起来。
不过人的经历是有限的,或许重生的马金在这一世可以在很多领域做出成绩,但马金知道贪多嚼不烂,一个人不可能像YY小说那样,航天、金融、互联网、地产、娱乐、政治、文学还要兼顾种马后宫的职责全部都做得出类拔萃。
马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天才,但是不相信有全面的天才。所谓的天才,一定有自己的短板,而这些短板或许是因为意外造成。但更多的是人与他所处的环境造成。
马金不认为自己重生了就有做全才的资格,一个五十岁心里年龄的人不会去做那虚无缥缈的白日梦,那都是智商做鸡的人才能想到的,就像他们常说一个30岁的人重生到二十岁时代,重生后的人拥有五十岁的心里年龄一样可笑。
那么马金现在不得不做出选择,自己决定做的越早,就越可能兼顾的领域越多,或者不求多,就有可能在选定的梦之道路上走的越远。
有过后世的记忆马金首先选定的就是语言,这个年龄段最适合锻炼自己的只有2个方面,这是马金所能想到的!(其实是三个,不过记忆马金认为自己已经很不错了,后面只需要保持就好,没必要特意去练!PS:现实生活中记忆力确实可从小锻炼,这是事实,而且小孩在较小时候效果最佳!笔者小时候不会写作文,经常面对作文就落泪,还记得小时候一篇作文从六点弄到晚上十点急得直哭,最后还是老妈看不下去帮忙搞定的。后来笔者运气不错,老师要求每人每天都要背一篇作文,字数不限,刚开始笔者很不喜欢,但后来不知道为啥,好像是好强,跟一个成绩不咋地的同学比背作文,虽然都是短文,一篇也就200字左右,但我是深深记得自己最高一上午背了30篇,上课偷着背,下课去组长那检查。从那以后我直到读完大学也没碰到比我背书快的。滕王阁也不过是一上午的事情至今还信手拈来,写作什么的更是快的不行,800字作文从来不要40分钟。不过笔者小时候家里只算一般看的书不是很多,文采就不提了,学的又是理科,能跑来写故事还多亏大学看了几本名著,读了不少诗词让自己一直没抛弃对文学的热爱。不过让我来写书的真正动力还是因为最近家里拆迁,回来看到看家真是面目全非,想通过书籍留下自己儿时的记忆罢了。书中年龄年代肯定不是笔者生活的年代,很多东西都是真事儿,当然更多的是从老人们那儿听来的。书刚开始多了点废话,不过没关系,不要你们花钱,我也不会把这算字数的,我这书是新人没那么多想法,写到哪是哪,不会刻意卡字数的。)
除开记忆,能锻炼的有用的就是身体跟语言,语言首当其冲的自然是英语,现在没书,马金上一世一般反正六级没考过,这辈子还得努力,不知道啥时候能拥有一本牛津字典。一番思索也只有日语的五十音图了,男人嘛,尤其是单身男人,这岛国动漫跟动作片谁不喜欢,马金也不例外,曾今马金也有想过学习日语,结果五十音图还没背的滚瓜烂熟就放弃了,现在脑海也只有一堆啊依屋A喔,卡K枯科廓啥的发音,还是扑街的节奏。
思来想去貌似还是只有锻炼革命的本钱最靠谱。
七点多正是锻炼的时候,家里有黑虎,马金放心的去跑步。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马金说不出的畅快,在来来往往的大叔大婶的指指点点下,马金神经病一样的稀里糊涂又跑到了基地……
“怎么,你小子不是挺有骨气么?又跑回来作甚?”老头肯定是个酒鬼,这是没错的,但马金没想到居然这么能喝。二叔家的酒是自己酿的,确实不怎么烈,那度数估计也就二三十度顶天了,马金不爱喝酒跟抽烟一样,虽然都会但接触不多不甚了解。但毕竟是白酒,这才过去多久,老头一瓶白酒已经见底……
马金并没有理会老头的嘲讽,直接转身跑回了家,虽然气喘吁吁的,但也顾不了太多。马金直接拎起昨天剩下的酒,又用桶从一个大洗脸盆中捞起半桶大红爪龙虾,三下五除二用刷子处理干净,不到半小时大碗油焖大虾做好,带上两双筷子,拎起酒又回到了基地。
看到这老头嗜酒,马金猛然就想起了电影上一些老头,贪酒又贪吃,马金对这酒没多大信心,便整了盘下酒菜。
直接在基地的桌子上摆下,也不理目瞪口呆的老头,掏出筷子就吃了起来。
苏老头看着马金大块饮哚自然是眼馋了,但马金手上的酒跟另一双筷子明显是在提醒他这是陷阱,但油焖大虾的美味岂是这些吃货所能抵挡的?
“想吃啊?”看着旁边上串下跳活不了几年了的老头,马金也不由感到好笑,一点也看不出是进了半截黄土的样子,不由问道。
“嗯嗯!”老头飞快的点头伸手就想去抓。不过马金从刚来就防备些岂会让他得手,马上抱起碗转身。不过马金毕竟不是老头对手,眼看就要被抢,急忙吼道:“停,老不羞再抢我就倒地上了!”此言一出果然有效。
“我说小家伙,你懂敬老爱幼么?”老头气急败坏的瞪着马金。
“尊老爱幼?哟!”马金一脸神奇的望着眼前的老头,没想到平日里眼中的傻老头居然还会用成语。
“怎么,你们小学老师没教过么?学校墙壁上的文明公约没有写么?”老头还真是喘上了。
“呵,有写过,不过老师也教过我们做买卖要公平,这抢劫貌似不是什么文明行为吧。这样说来,抢匪貌似也不必跟他讲什么文明吧。”马金有些好笑,这老头自己做着不耻的事情,居然还敢谈文明,当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了,在马金看来肯定比他的武功好。
“反正我是老人家,就得让我吃,这村子里还没有睡敢不让我吃的。”说罢老头又要来过来抢。
不过这次马金并没有遮掩,就让他直接拿过去,蹲在地上就吃了起来。
“唉,老头,说真的,为啥一个捡破烂的乞丐在村子里能混吃混喝活的潇洒自在,别人还都买账!”马金听到老头的话才想起,没错!这老头虽然有子女,但不是去沿海大城市就是去香港澳门,还有出国的,老人家的六个子女至少在马金的印象中除了老人过世的那天全部回来过,其他时候都没出现在村子里。也就是说这样一个老人十几年来没有耕种没有生意,只靠着一见低矮的小破屋,跟捡破烂在这个村子里活了十几年。
而老人家的身影虽然一直在人们的视线中,却从来不引人注意。现在马金回想起来才发现,这个老头貌似谁家有好吃的就会端着个破碗上门,还没有走空过,甚至连马金家好像也记得每年过年老妈都会端着一碗荤给他送去。
“哼哼,你小子东哥屁,赶紧把酒给我拿来。”老头连筷子都不用,直接手爪子抓着虾就享受着,听到马金的话直接横了他一眼并不解释。
“哎,老头说说说说!”马金也不在意,递给他酒,他是真的很好奇。这老头曾经听村子里的老军人—云飞的爷爷讲起过,辈分好像挺高的,但是在村子里确实很少有他的事迹。
“哎,我说以前觉得你小子就是有点悟性,怎么现在感觉像个老头子一样!”也不怪苏老头有这种感觉,毕竟一个小屁孩跟一个老人家这样说话的,想不让人觉得别扭都不行。
“那些小事儿在意它干嘛,您老人家年轻是不是是有啥轰轰烈烈的事情!”马金贴在老头旁边继续不死心的问着。
“滚,别在这打扰老人家我享受人生。”老头有点不耐的皱了皱眉。
“哎,吃人嘴短不懂么,哪有你这样的!”马金很是无语。
突然间老头停了下来,看了马金半天,然后吐出两字:“跪下!”
突如其来的一声怒喝,直接吓的马金浑身一哆嗦,头一次认真观察后才发现老头的气势逼人,马金这才认识到原来还真有这宛如实质般的威压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