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没多久,老头子就缓过劲儿来了,又在镇子上到处闲逛,又去找撒切尔法官上法院打官司,叫他把那笔钱交出来。他还来找我,嫌我不退学,抓到我两回,还拿鞭子抽打我,可我依旧去上学,老是躲着他走,见到他就撒腿跑开,让他追也追不上。过去我不愿意上学,现在我偏要上,就是要气一气老头子。那场官司可是件耗时间的事,看样子他们简直就不打算动手办,所以我也只能每次都从撒切尔法官那里借上两三块钱再给我爸,省得他老揍我。他每次拿到钱,总要喝醉,每次喝醉都要在镇上胡闹一气,每次胡闹,肯定让人家把他关起来。这成了他的家常便饭——他就有本事出这个丑。
他老喜欢在寡妇家周围溜达,惹得寡妇生气,就对他说,要是他还是老在周围转悠,她可就不客气了。嗬,你瞧她气得那个疯样。他说他倒要看看哈克·芬究竟归谁管。在春天里的一天,他抓住了我,把我带上了一条小船,朝河上游划了三里的样子,划到河对岸伊利诺斯州那,那儿有一片树林,只有一间旧木屋,那地方树长得很密,如果事先不知道有这间木屋,是肯定找不见。
他一直紧紧看着我,我根本没有机会跑掉。我们就住在那间旧木屋里,每晚他都要锁上门,把钥匙压在枕头底下睡觉。他有一杆枪,可能是偷来的,我们就靠打猎和捕鱼来填饱肚子。隔上几天,他就把我一个人锁在屋子里,自己走上三里路,带着鱼和猎物到渡口去换威士忌酒,拿回来痛痛快快畅饮,借着酒劲揍我一顿。后来寡妇终于打听到了我的下落,就派了一个人来救我,可是爸爸拿枪把他吓跑了。过了一段时间,我就在这地方住习惯了,还挺喜欢这地方,除了挨鞭子,其它的什么都好。
我们整天闲着,无忧无虑的倒也舒服快活,抽抽烟啦,钓钓鱼啦,既不用学功课,也不用写作业。两个多月一晃眼就过去了,我把身上仅有的衣服弄得又脏又破,我真奇怪,当初在寡妇家怎么就会习惯了呢,那时候经常得洗脸洗手,必须用盘子吃饭,必须梳头,一定要按时睡觉,按时起床,还老让书本搅得心烦,更不用说沃森小姐那老家伙还无休止的挑我的毛病。现在说什么我也不想回去了。骂人话我原本不说了,因为寡妇听不惯;可现在又说溜了,因为爸爸不在乎。现在看起来,在树林里的生活过得倒是挺不赖。
爸爸把那根山桃棍子使得特别顺手,让我实在受不了。我让他打得浑身没一处好地方。他还老把我一个人锁在屋里,自己到外面去。有一次他把我锁起来,一走就是三天,差点儿把我闷死。我以为他给淹死了,我这辈子甭想出去了。我害怕极了,决定要想法儿逃出去。可是试了无数次,怎么也逃不出这间小屋。这屋子连个能钻出狗去的地方都没有,烟囱又太细,我没办法从那里钻出去。门是橡木板做的,又厚又结实。爸爸聪明极了,走的时候连把小刀之类的尖硬东西都没有留下。我在屋里找了很多次;我一直不停地在找,根本就没有停下来过,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把无聊的时间打发掉。这回我总算找到了一件可以让我逃走的工具;我找到了一截生了锈的锯子,没了手把,夹在椽子和屋顶木板中间的缝里。我往锯条上抹了油,就动手干啦。屋子有张桌子,桌后面的园木头墙上钉着条旧马毯,那是用来挡风的,免得木头缝里吹进风来,把蜡烛吹灭。我钻到桌子底下,掀开毯子,锯了起来,想把底下那根圆木头锯下一截来,好让我钻出去。哎,这活可真费时间,眼看就快干完的时候,忽然听树林里一声枪响,听得出是爸爸放的枪。我赶紧把锯木头的痕迹清理的掉,把掀起来的毯子放回原来的样子,藏好锯子,刚收拾完不一会儿,爸爸就回来了。
爸爸又发脾气了,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他说去镇上走了一趟,事事都不顺心。他的律师说只要官司一开审,就能赢,钱就会到手;可是人家总有理由把这官司一拖再拖,撒切尔法官总有法子。他说有人推断原先那场官司还会开庭,会判我和他断绝父子关系,让寡妇做我的监护人,还有人预测,这次十有八九人家要赢。我听这话大吃一惊,因为我现在实在不愿意回到那里去了,实在受不了她们的管教,受不了她们说的文明教养。紧接着,老头子又破口大骂起来,把能想到的人和事全骂了个遍,还又重骂一遍,生怕有没骂到的,最后再笼统地痛骂了一顿,总算是收场。其中有不少人他连名字都不知道,可他照骂,骂到他们的时候,就用“那个叫什么玩意儿的东西”来代替他们的名字,然后继续接着往下骂。
他说他真想看看寡妇是怎么来把我夺走。还说他要加紧看着我,要是他们敢来和他要我,他知道该怎么对付:可以把我转移藏在六七里外的一个地方,让他们怎么找也找不到,保证叫他们认输。他这计划又让我心神不宁,不过很快就没事了;我想我不会老这么呆在他身边,让他有机会打我的主意。
老头子带回来很多东西,让我到小船上去搬。我出来一看,船里有不少东西,有五十磅重的一袋玉米面、一大块咸肉、四加仑重的一罐威士忌酒、垫东西用的一本旧书和两份废报纸,还有些弹药和麻团儿。我先背回去一包,又出来坐在船头上休息,顺便就把这件事从头到尾想了一遍。我如果要是溜掉的话,就带上那杆枪和几条钓鱼线,逃到树林里去。我想不能老呆在一个地方,最好到全国各地流浪,多半在夜里出没,靠打猎和钓鱼活下来,走得远远的,老头子和寡妇都找不到我。我琢磨那天晚上爸爸要是醉得厉害,我是有足够时间锯开那个洞钻出去的。我预计他是会醉得不省人事的。我满脑子都想这事,竟忘记了我坐了多久,后来突然听老头子大声叫唤,问我是睡着了还是淹死了。
我把东西全搬到小屋里以后,天就黑了。我做晚饭的时候,老头子猛灌了一阵威士忌,来了酒劲儿,又破口大骂起来。其实他在镇上就喝醉了,在臭水沟里睡了一夜,那模样可真够脏的,滚了一身泥巴,人们看见他,没准认为他是上帝刚造出来的亚当呢。他酒劲儿上来,基本上会大骂政府。这次也照样,他说:
“这也叫政府!哈哈,看它算个什么东西,弄出这种伤天害理的法律条例,抢走人家的骨肉——人家的亲骨肉,也不问问人家费了多少心血、经历多少牵挂、付出多少银钱,才把他养大。现在倒好,儿子养大了,马上能干点活儿,孝敬孝敬老子,也好让他享一享清福了,偏偏这时候法律就跑来插一杠子,死活和他作对。这算什么政府!这还不算完,法律还帮着撒切尔法官那个老不死的抢我的钱。这就是法律干下的破事。法律把个有六千多块钱财的人硬往死里整,逼他住在这么个破旧的小屋里,穿着猪也不穿的破烂衣裳。这也算是政府!让这种政府管制人,谁也无法享受他的权利。我真想永远离开这个国家。不错,我就是这么对他们说的;我就是当着撒切尔那老东西的面这么说的。听见我说这话的人可不少,他们都会记住的。我说我反正是什么都无所谓了,反正是要离开这个不讲理的国家,一辈子也不回到这里了。我就是这么说的。我说看看我这顶帽子,这也能叫帽子吗?帽壳撑得老高,帽沿儿耷拉得低过了下巴,根本不是帽子,像是我把脑袋伸进了一截儿铁皮炉子的烟囱里。瞧瞧我吧,我说,这种破帽子让我戴着,要是我能享受到自己应有的权利,我可是这镇上的一个大财主啊。”
“呀,不错,这政府可真不坏,一点儿也不坏。哈哈。俄亥俄州有个自由黑人,是个黑白混血,长得倒是白,就和白人一样。他穿着最白的衬衫,戴着一顶耀眼的帽子,镇上就他穿得最好;身上还装着一只带金链的金怀表,手里还拿着根银把儿手杖,那气派就是全州的头号老财。还有,你没想到吧?人家都说他是个大学里的教授,会说好几国语言,天下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这还不算。人家说他在老家,还能投票选举。哎,这我就想不通了。我心想这个国家得成什么样了?那天正好是个选举日,如果我不是醉得走不动的话,一定亲自去投票。人们还告诉我说这个国家有个州还让黑人投票,我一听就气炸了。我说我再也不投票了。我就这么说,他们都听见了。这个国家快不行了,快完蛋了。我这辈子可是不投票了。你看那黑人那副傲慢劲儿,我要不把他推到一边去,他就敢挡住我的道儿,不给我让路。我对人们说,我真纳闷,怎么就不把这个黑人弄到市场上卖掉啊?唉,他们说要等他在这个州住够六个月以后,才能把他卖掉,他还没住够六个月呢。哈哈,这可真是奇怪,一个自由黑人没住够六个月,政府就不能卖他,这种政府还算是政府吗?这个政府真不知羞耻,自己管自己叫政府,冒充政府,自认为是政府,却好意思六个月动也不动,然后等六个月后才去抓那个偷偷摸摸、穷凶极恶、穿白衬衫的自由黑人,而且——”
爸爸就这样不停地大骂,一点儿也没注意他那两条晃晃悠悠的老腿要走到哪儿去,所以一下子撞到了装咸肉的木桶上,把两条小腿骨上的皮都划破了。这样一来,他骂得可就更难听了,多半还是骂那个黑人和政府,还时不时地骂上几句木桶。他在屋里跳着转过来转过去,转了好半天,一会儿用这条腿跳,一会儿又用另一条腿跳,一会儿抱住这根小腿骨,一会儿又抱住另一根小腿骨,他突然松开左脚,咣的一声猛踢了木桶一下。可惜这下没算计准,他忘记脚上穿的正好就是那只露出两个脚趾头的靴子,于是他就痛得大叫了一声,把人吓得头发都竖起来,随后就见他一下倒在了泥土地上,捂着脚趾头满地翻滚儿。此时他骂得可真叫凶,是他这辈子骂得最凶的一次。他自己也是这么说的。他以前听见过那个叫索伯里·黑根的老头儿在最得意的时候骂人,他说他刚才这一顿骂超过黑根了,可我认为他又是在吹牛皮了。
吃过晚饭后,爸爸又拿起那个酒罐子,还说里面的威士忌酒可以让他大醉两回,外加发一回酒疯。这话我都听腻了,他老这么说。我预计个把钟头,他就会醉成烂泥,到时我就借机偷走钥匙,要不就锯个窟窿钻出去,反正借机行事。他把酒一个劲儿往肚里灌,喝着喝着就倒在毯子上醉成一摊了。可是我的运气不好,他并没有沉睡,还在动个不停,嘴里头直哼哼,两条胳膊甩来甩去,折腾了半夜。后来我实在困得不行,眼皮也上下打架,就这样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蜡烛还一直烧着。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忽然猛地一声尖叫把我惊醒了。爸爸就在面前,一副发疯的模样,跳来跳去,叫喊有蛇,说有几条蛇爬到了他腿上,说着就尖叫一声猛跳一下,说还有条蛇咬了他的腮帮子,可我根本没看见什么蛇。他围绕着屋子转个不停,一边叫着“甩掉它!甩掉它!哎呀,咬住我的脖子啦!”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的眼睛会有这么可怕。没过一会儿,他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瘫倒在地上,气喘吁吁,然后又在地上直打滚儿,滚得特别快了,还用两只脚乱踢东西,两手在空中乱打乱抓,好像有魔鬼上了他的身。过了一会儿,他又乏了,安安静静躺了一会儿,嘴里小声嘀咕。过了一会儿就连点声音也没有了。我能听见猫头鹰和狼在树林里阴森地叫,外面静得吓人的。爸爸躺在屋角,过了片刻,他坐起来歪着脑袋听了一阵子,低声说了几句:
“呜——呜——呜,是死人走路的声音;嘘——嘘——嘘,他们是来抓我的;可我不想去——呀,他们来了!别碰我——别!快放手——手真凉;放开我——呀,饶了我这可怜虫吧!”
随后他就趴在地上,求他们饶了他,还用毯子把自己裹起来,滚到那张旧松木桌底下去了,嘴里还嘟囔地求饶,然后就哭了。我能听见他的哭声。
后来他从桌子底下爬出来,一下子站起来,仿佛疯了一样的,一看见了我,就向我扑过来。他追着我在屋里跑,手里拿着把大砍刀,把我叫做“死亡天使”,还说要杀了我,免得我老纠缠他。我求他开恩放过我,告诉他我不是别人,是哈克,可他发出一声尖声怪笑,又喊叫又骂,还是不停地追打我。有一刻我猛一转身,打算从他胳膊底下逃过去,却没防住他伸手一抓,从背后抓住了我的衣领,我心想这下可玩完了,但是我一下子脱掉了衣服,动作快得像闪电,这才死里逃生,捡了一条命。没过多久,他自个儿又累得不行了,靠在门上瘫倒了,还说先歇一歇再来杀我。他把刀放在身下,说要睡一觉,养足精神,再来看看到底谁厉害。
他很快打起盹来。我把那个板条椅子轻轻搬过来,轻手轻脚地爬上去,没有弄出一点声音,就把那杆枪取了下来。我用通条捅了捅枪膛,确定里面装着弹药,接着就把它放在萝卜桶上,瞄准了爸爸,我就坐在枪后面,等着他动弹。这段时间真是慢极了,真是静得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