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我们共同的朋友。他又问起狄更生的近况,说他真是中国的朋友。我说我明天到康华尔去看罗素。谁?罗素?他没有加案语。我问起勃伦腾(edmund blunden),他说他从日本有信来,他是一个诗人。讲起麦雷(john m.murry)他起劲了。“你认识麦雷?”他问。“他就住在这儿道骞斯德海边,他买了一所古怪的小屋子,正靠着海,怪极了的小屋子,什么时候那可以叫海给吞了去似的。他自己每天坐一部破车到镇上来买菜。他是有能干的。他会写。你也见过他从前的太太曼殊斐儿,他又娶了,你知道不?我说给你听麦雷的故事。曼殊斐儿死了,他悲伤得很,无聊极了,他办了他的报(我怕他的报维持不了),还是悲伤。好了,有一天有一个女的投稿几首诗,麦雷觉得有意思,写信叫她去看他,她去看他,一个年轻的女子,两人说投机了,就结了婚,现在大概他不悲伤了。”
他问我那晚到那里去。我说到Exeter看教堂去,他说好的,他就讲建筑,他的本行。我问你小说里常有建筑师,有没有你自己的影子?他说没有。这时候梅雪出去了又回来,咻咻的爬在我的身上乱抓。哈代见我有些窘,就站起来呼开梅雪,同时说我们到园里去走走吧,我知道这是送客的意思。我们一起走出门绕到屋子的左侧去看花,梅雪摇着尾巴咻咻的跟着。我说哈代先生,我远道来你可否给我一点小纪念品。他回头见我手里有照相机,他赶紧他的步子急急的说,我不爱照相,有一次美国人来给了我很多的麻烦,我从此不叫来客照相,——我也不给我的笔迹(Autograph),你知道?他脚步更快了,微偻着背,腿微向外弯一摆一摆的走着,仿佛怕来客要强抢他什么东西似的!“到这儿来,这儿有花,我来采两朵花给你做纪念,好不好?”他俯身下去到花坛里去采了一朵红的一朵白的递给我:“你暂时插在衣襟上吧,你现在赶六点钟车刚好,恕我不陪你了,再会,再会——来,来,梅雪:梅雪……”老头扬了扬手,径自进门去了。
啬刻的老头,茶也不请客人喝一杯!但谁还不满足,得着了这样难得的机会?往古的达文謇、莎士比亚、歌德、拜伦,是不回来了的;——哈代!多远多高的一个名字!方才那头秃秃的背弯弯的腿屈屈的,是哈代吗?太奇怪了!那晚有月亮,离开哈代家五个钟头以后,我站在哀克刹脱教堂的门前玩弄自身的影子,心里充满着神奇。
在这篇散文里,作者带领着我们完成了一个走近英雄的精神典仪。
诗人曾经说过,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
在没有英雄或英雄遭难的年代里,我们最大也是最卑微的渴望,只是做一个人。然而,在本世纪三十年代,灾难与希望并存的中华民族却在渴求着英雄,人民期待着英雄带来福音。因此,尽管那不是一个空前宽容的时代,一方面愚昧与暴政在无情地摧残着英雄,但另一方面,它却仍然哺育了大量的文化英雄,有着不同的政治、文化观点的英雄们仍然在专制的缝隙中昂然生长。那是历史转型期灿烂的文化奇观。而徐志摩,便是那一时代奉献给历史的一个英雄,一个诗人英雄、文化英雄。
作为我们民族一个年轻的、既具理想主义色彩又有浪漫情怀的文化英雄,又成长于那样一个需要出现英雄的乱世,徐志摩自然免不了对比他更为伟大的“老英雄”的崇拜,而作为英国文豪的哈代对深受英国文化熏染的徐志摩可能就更具魅力了。
徐志摩从不避讳他的“英雄崇拜”心理。他说:
“我不讳我的‘英雄崇拜’。山,我们爱踹高的;人,我们为什么不愿意接近大的?”
在对英雄的崇拜之中,自信的人并不会丧失自我,相反却会获得进一步的自信,领会自我的尊严。在与英雄的亲近之中,自我得到了提升,生命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与敞亮。因为正如卡莱尔所言:“英雄生活于万物的内在境界里,生活于真正的、神圣的、永恒的境界之中,而大多数世俗的、平凡的人是见不到这些长存不灭的境界的,而他正是生活于这中间,用语言或行动向外界显示自己,同时也显示这个境界。”走近英雄,就是走向这种境界,走向永恒。也许正因为此,徐志摩才不辞劳苦,数次游历欧美,遍访那一时代的文化巨人。为了走近英雄,领略“登临危峰时的愉快”,他在“有力量能爬的时候,总不教放过一个‘登高’的机会。”
那么,作者带领我们攀登的,是怎样一座高山,怎样一位文化英雄呢?
散文《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发表于1928年3月《新月》第一卷第一期,当时是作为同一期的散文《汤麦斯哈代》的附录发表的,在后一篇文章中,作者向我们较为全面地介绍了哈代其在作者的心目中,哈代分明是那一时代的伟大圣哲,他和法朗士一样,“分明是十九世纪末叶以来人类思想界的重镇”,他“担着一肩思想的重负”(徐志摩:《猛虎集·哈代》),“再没有人在思想上比他更严肃,更认真”的了,即使在“最烦闷最黑暗的时刻,他也不放弃他为他的思想寻求一条出路的决心——为人类前途寻求一条出路的决心”。凭着“他在思想上的忠实与勇敢”,真正实现了阿诺德的至理名言——“运用思想到人生上去”。
在《谒见》一文中,徐志摩带领我们一道拜谒的,便是这样一位世纪级的文化英雄和思想圣哲。
散文第一部分,作者给我们描绘了他“三年前慕而未见时半自想象半自他人传述写来”的哈代。他一方面以诗意的想象表现了自己对于哈代的景仰与崇敬,另一方面作者故意将此置于篇首,利用读者的“证实愿望”和“期待心理”激发我们的好奇心与想象力,以增强我们的阅读兴趣,并且给全文笼罩了一层浪漫、机趣而又洒脱的诗的氛围。
散文的主体是第二部分。在这一部分里,我们带着被作者激发起来的好奇心,怀着虔敬的心情跟着作者去一同拜谒哈代。然而,作者并不急于让我们开始拜谒的旅途,而是先发了一通关于“英雄崇拜”的议论,让我们一方面明白走向圣哲的不易,“接近大人物正如爬高山,往往是一件费劲的事,你不仅得有热心,你还得有耐心”,另一方面又告诉我们,虽然在爬山的中途往往乏力,“草间的刺也许拉破你的皮肤”,但是只要你有热情、有耐心,我们一定会获得“登临危峰时的愉快”。至此,我们急于拜谒哈代,想见庐山真面目的渴望被进一步强化,而且还获得了“理性”的支撑。
在经过一系列的曲笔之后,接下去作者才开始踏上谒见哈代之途。然而,接近圣哲又是何其不易?当作者经人介绍,来到道骞斯德的哈代门前时,却没料到哈代原来又是不愿见客的,而且作者写得极富情趣:哈代谢客的消息来自一个俊俏的女佣之口,而且还有一只可爱的小狗从中干扰。这不仅进一步表现了作者急于见到哈代的急切心情,而且也把我们阅读者的心给“提”了起来。当作者终于得以进屋,耐心地等待哈代时,我们和作者一样,在长长的热烈期待和艰辛的拜谒之旅之后,进入了平静的心境。然而这又是何其伟大的时刻,在这静寂之中,“忽然”外面楼梯上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和狗铃声下来,哈代推门进来了。在一系列的曲笔、铺垫和渲染之后,曲终人现,我们终于等来了我们想要拜谒的伟大圣哲。
接下去作者便开始了对哈代生动逼真的性格刻画。我们面前的哈代原来并不是作者预想的那样沉稳飘逸、有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相反,却是一个热情如火的“急性子”。哈代刚一进门,“当我正要表示我一腔崇拜的热心,他一把拉了我坐下,口里连着说‘坐坐’,也不容我说话,仿佛我的‘开篇’辞他早就有数,连着问我。”而他的一连串问题也不等我的回答。当作者想为这次会面留下纪念时,“他回头见我手里有照相机,他赶紧他的步子急急地说,我不爱照相”,并且“仿佛怕来客要抢他什么东西似的”,急促地摆着步子,去摘花赠于作者,也不等客人的告辞,便径自说道“恕我不陪你了,再会,再会——”扬了扬手,径自进门去了。
哈代对朋友的关心和与容人的热情交谈表现了哈代不仅有着雷电暴雨一样的急促猛烈的性格,而且还有一副火热的心肠。
作者对会见场景的描写虽然占了文章的很大篇幅,但却具有很强的速度感,这与会见前的缓慢铺垫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不仅有利于更为鲜明地凸现哈代的急促性格,而且给我们的阅读带来了很大的美学享受。是的,哈代,多么神奇的圣哲,“多远多高的一个名字!”,当我们读完全篇,不会和作者一样产生神奇而景仰的心情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