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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品味温馨(13)

“真扫兴!这么美的一幅风景被玷污了!”我心里想着,正要走开,忽然从我的身边跑过了一个女孩,背着个书包,跑到那两个老人面前,微笑着,非常和善而礼貌地说:“您这是到哪儿,身体不好可要当心,来让我帮您,爷爷。”热情而主动地拉开老婆婆的手,把老伯的手放在了她弱小的肩上。

那张天真可爱的脸无不流露出她喜悦的神采,真是个好孙女。我想着。

“孩子,谢谢啦,才放学吧,快回家,省得家里人担心,我和老头啊住不远,快到了……”老婆婆边说边轻拉开女孩。

“没事儿,我送你俩回去……”女孩还想要说什么,却非常开心地又笑了,似调皮一般歪嘴吐了一下舌头。

“你姓什么呀!”当他们三个人走过我的身边时,那个老婆婆亲切地问着。

我来不及听那女孩的回答,只是感到了吃惊——原来这女孩与那老俩口儿素不相识,我吃了一惊,只见那老伯的脸不住地扭着看这个孩子,我想这个老伯一定感动得被泪水将所有的语言堵在了嘴边再也说不出话来。他们的身影拐进了一个胡同里,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我的心像是被洗礼了,被这雨雪的大作所侵袭着。从未有过的震撼。

人世间是有真情的,只是人生苦短,但真善美却像缪斯的短笛吹响人们的心扉。

我曾为一句歌词所感动;荧屏前我的泪曾感动地促动……在灰与白交映的缥缈之中仿佛看见细雨像情人一样,翩跹而至,彼此深情的目光交融、心与心的交融,直至相浓以默,春天里的第一场雪的降临并不孤单……雪是春雨的情人吗?我问自己。一切是那么和风细雨的缠绵,直至黄昏,我不忍离去,但这风景,也许是我破坏了,使我在辗转不能自己的踌躇之中,希望在逾越夜与暴风骤雨的天堑——畸形的闪电照亮苍穹!

我不愿使这道靓丽的风景平添一丝缺憾,我不该打扰这一切,更不知这缄默的离别情景正因我上演。心中期待着有那么一天杨柳风能撩我心中徘徊已久的隐衷,一切美好将萦绕于神采奕奕的每双眼睛和心底。

雪花鲜艳

只记得昨天了。昨天的那场雪,是同那双望着你窗前的我的眼睛一同凝望的。我好想再一次看到你在窗前守望我时的样子,然而,我知道,你再不会为我而守候了。

那时,我正在心里呼唤着你的名字。我松开握着方向盘的手,流逝的时间和眼前的世界,都空旷着,一如我此刻的心境。在我的世界里,室外的无奈与室内的无奈交织着,像此刻正漫舞着的雪。此前,因我把心的热量都交付于那扇关闭的窗了——我所以很冷……而在这个黎明之前,我惭愧的记得我曾人为的为你制造了一场雪的诞生——那是多么厚的一场雪呀。在此前的另外一场漫天飞着的洁白的雪花飘落之后,我忐忑的踩着没了脚腕的那一地洁白,迟疑地跨向那只我无法逾越的邮筒,邮筒上,那张着的嘴竟犹如一直讥讽怯懦的利眼,令我至今每每忆起,仍无地自容……离开那只邮筒之后,我再不敢去看一眼眼前那一地雪的洁净,我知道,是我正用毒汁一般的文字,亵渎着我们美丽的曾经。然而,在我身后,一只挥之不却的影子,却再难让我的心境轻松起来。在我逃离那只邮筒之后,面对着这个冬天,我想,它至少冻结了我们的曾经。

我紧锁双眉,任雪落在我视野的周围。因我再不敢与雪做哪怕是一次对视,毕竟是我亲手涂脏了那雪的纯净,毕竟是我亵渎了呢喃在浑河流域里曾让我心绪富有的曾经——那夜,经年的寒气刺入心房,让我正燃着烛光的激越,从此迷茫。那封信笺不是承诺,而是一篇写着自己姓名的悼词。其实,你知道,那些话并不由衷……是你,是我。我们都在看着那一夜的雪落。雪,已经开始很慢的落在窗外。我似乎已然看到了,你在为我而失望后,闪烁在睫下的不屑的泪花。我想起了“红酥手,黄藤酒”,也忆起了花开花落。于是,两瓶并不很浓的金丝枣酒,和一首雪花样轻盈的诗歌,让我喝晕了1998年的第一个早上。

“昨夜风萧雨骤,浓睡不消残酒”。当1998年的第一枚太阳,蛋黄般隔着窗帘打在我下颚悄然渗出胡茬的木然的脸上。我惺忪的眼神中,正有昨天的故事走来:你的笑依旧赧然得紧,我的手依旧情汗涔涔,就是那条1989年通往三石的乡土路,不是那股被灯惯坏了的新鲜……让我——让我风尘一路,让我诗歌不断。

昨夜的雪花仍新鲜得紧。

回忆中,却似乎抱歉多些,仿若爱情已不再重要。亦痴亦狂的日子,很多的呢喃落叶般重重地飘进山谷,却一如歌声般终没了回音……于是,歌声仿若已唱近了尾声,而我头上,那枚在圣诞之夜才续上声音的风铃,开始随上午的雪霁灿烂,或许,只有雪的鲜嫩才会感动上苍。而此时的我的心,却正被歉疚填满。

哦!或许,雪花真的鲜艳……

感悟

朋友的单位组织他们去郊外的一座小山野游,那座山上既没有名胜古迹,也听不到轻敲的木鱼声,有的只有一片的青翠与古朴、一派的自然和纯真。通往山顶的路只是一条山里人踩出的毛毛道,窄道仅能容一人行走,路边的野花在风中摇曳着淡淡的芬芳,远处的松杉遮天蔽日,为山林增添了原始的味道。朋友及他的同事们,穿着旅游鞋,身背挎包,俨然一副不达山巅不罢休的气势。谁知四、五百米的高度,对于这群久坐办公室的人们也显得遥不得及。大家喘着粗气,体味着流汗的滋味,有的人开始感到带的东西太多、太重了,几位女士则有点后悔不该来搅和这趟混水。歇了又歇,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总算登上山顶。放眼远眺,人们的眼睛泛起光亮,刚才的疲惫一下子烟消云散。景物因距离而使视觉产生异变,横在山脚的公路像一条曲曲弯弯的长蛇,一辆辆行驶的汽车就似脉搏的跳动,起起又浮浮。环顾四周,山峦、树木、花鸟交相辉映,空气因未被污染而隐隐有些甜味,没有噪音的风声、虫鸣将人的耳朵熏染得干干净净直透心灵,这大概就是怡然心性、超然物外吧!难怪孔子说“登黄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了。一座小小的山丘,竟也引出了几多遐想,几分感情。休息之余,朋友及同事走向树林、草丛去找寻有些有趣的事物以做纪念。他的同事们,有的捉只美丽的蝴蝶,有的采束不知名的山花,有的拿回几块怪石,而朋友捡回来的东西却让人退避三舍。他在林中发现了一只动物的头骨,骨缝中还充满了蛹壳。看到此物,同事们都做掩鼻状,以为朋友的脑神经出了点问题。为了不让大家把刚吃的食物吐出来,朋友用塑料袋小心翼翼地包好头骨,装进背包。回家后,朋友用镊子将蛹壳一只只的从缝隙中挟出,仔细清洗干净,又到玻璃店订做了一只精巧的盒子,还特意买了一块红绒布垫在头骨下做陪衬。当它以新面目出现在朋友办公桌上的时候,看到它的同事,都大加赞许,纷纷开动他们的想象,将一个个幼稚得有些可笑的念头说给大家听。有位老兄竟然猜测说头骨是千年的化石。他们早已将几天前那块令人作呕的东西给忘了。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当朋友休息两天,推开办公室的门时,看见窗户碎了两块,桌上的头骨连同盒子一起不翼而飞了。

朋友将这故事讲给我听,听后心中涌起了别样的感受。许多事物,在它是本来面目时,不能被认识到;而一旦盖上一层华丽的包装,却反而熠熠生辉了。事物这样,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有着平凡外貌、金子般心灵的人,往往不容易发现;而外表光鲜、肚里满是垃圾的人,却被许多人所喜欢……旧包我用的那只包,已经伴我整整有8个年头了。那包,既是手提包,又是公文包。说是手提,它上面有一个背襻,与普通手提包的功用几乎没有两样。说是公文包,其实里面的公文并不多,倒是其大小与我们常见的那种公文包八九不离十。我常拿些当事人的材料当命宝,从这包里塞进拿出,小心翼翼,一点也不让弄皱。

那包,黑色,只是较先前买来时退了点颜色,除了我将它的背襻换过四五次外,别无它损。它虽不是什么货真价实的真皮,但表面上挂着一枚“卡丹璐”的名牌标志。记得当初我到商场里去相中它,是因了它的“朴实,大方、耐用”。这包虽不是百分之百地符合我的理想,但也毕竟花去了我大半个月的工资。同时,也了结了我的一个心愿。

比比现在大店小店老店新店里陈列着的各种各样的包,再看看现在官人小姐们手拎身背着的那些各种花式时髦的包,我那包是老了点,但我仍一如既往地喜欢它,说什么也舍不得让它退休。其实,我也很心痛那包,它是被我从新用到旧的。空下来,我就常轻轻地抚摸着它。心里也寻思过,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但转而又想,并非旧的去新的就一定能来,一定能好。更何况,新旧也都是相对的。用东西么,还是图个实在的好。说白了,对它,我始终是喜新不厌旧。

到有关部门办事,我总爱带那包。接待人员每每总是朝那包轻轻一瞟,欠欠身子,然后道:“哦,放那么多名堂,成博物馆里的工具箱了。”我不作表白,只顾指着我拿出的那叠材料振振有词。

最不肯放过我的是我单位里的几个同事,那几个“不尊敬”我这个大姐的愣头青。好几次,他们乘我不备,将我的包东藏西塞,跟我玩“捉迷藏”,目的很明确,是要我“喜新厌旧”。我坚强着呢,不依他们。可小王这捣蛋鬼偏出我洋相,害我足足浪费了十八分零半秒钟,从垃圾里找到。

回到家里,我第一件事就是先把那包揩干净。包是旧了点,但用湿润的软布头一揩,还是油光乌亮的。我看惯了它,也用惯了它,今天再细细地端详它,无论如何也觉不出它有什么不顺眼的地方。

就在我看着这包发呆时,老公不知不觉地站在了我的身后:“怎么,换个新的了吧?”我不慌不忙地转过身:“哪能呢,新的又怎么样?旧的不照样管用吗?”他一边“嘿嘿”地傻笑着,一边就把嘴对着我的耳根凑过来……转回老家去大概在五年前,就刮起了一股农村人到城里来买房子的风,开始是大厂长大供销大老板大工头,后来发展到小厂长小供销小老板小工头,总之到城里来买房子成了一种时髦。他们丢掉了农村很宽敞、很舒适的住房甩掉了所有带有“农”字的一切,挤到了城里,好好地过一次城里人的瘾,当一次令人羡慕的城里人。

城里真好,花花世界,要买什么有什么;城里人真舒服,没有体力活做,不用挑水、不用挑柴,整天穿得漂漂亮亮、清清爽爽。正当他们陶醉之时,接踵而至的困难来了——孩子转学要多交费,没问题,有的就是钱,如果不对紧,买一只户口也无妨;妻子在家实在无心绪,没问题,可以打麻将,还可以泡舞厅;丈夫上班要挤车子,没问题,买辆小轿车,请个驾驶员,每天接送上下班。

但是,久而久之,孩子由于得不到家庭的应有照应与教育,失掉了农村孩子本有的纯朴,甚至染上少爷习气,加入了少爷帮;妻子在麻将台上度日,赌上了瘾,忘记了自己作为母亲与妻子的重任,丈夫回来再也看不到在家等候的妻子,再也吃不上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于是他也到外面去鬼混,高档的饭店,有的就是陪酒女郎,有的就是包厢,醉生梦死,人生几何?于是,家不像家、丈夫不像丈夫、妻子不像妻子、孩子更不像原来的孩子,夫妻已是名存实亡了……终于有一天,妻子从噩梦中醒来,对丈夫说:“我们回家吧!我不要再做城里人,我们还是转回老家去像原先那样生活吧!”

人类的幸福只有在身体健康和精神安宁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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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亚军,现为北京武警总部某文学杂志主编。著有长篇小说伪生活等六部,小说集硬雪、驮水的日子等七部。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第十一届庄重文文学奖,《小说选刊》《中国作家》和《上海文学》等刊物奖,入选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