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尔斯?亨登急忙赶往伦敦桥南市,他左顾右盼,希望能够找到那几个人,但是结果却使他大失所望。他东问西问,经人指点在南市跟踪了一段路程后,就再也找不到踪影了,但他还是拼了命地找了一整天,直至天黑。
黄昏的时候,他的两条腿发酸,肚子饿得“咕咕”叫,于是他在泰巴德客栈吃过晚饭,就去睡觉了,他决定第二天早上一大早动身,到全城各处彻底寻一遍。
亨登躺在床上辗转反复,怎么也睡不着。他想:“只要有可能,那个孩子一定会从那个真假不明的父亲手里逃掉。那么逃脱后的他会去何处呢?他在这个世上一个亲人也没有,只有我才是他唯一的朋友,那也就是说,他很有可能会去亨登庄园,因为他知道我要回家去,我到那儿去就可能把他找到了。”
亨登觉得这件事现在有了头绪了——他决不能在南市耽搁片刻,必须立刻赶回家,沿途可以在森林中搜寻,找人打探。
现在再让我们来看小国王的情况吧!那个客栈里的伙计在伦敦桥上看到的那个近似流氓的人正跟在那个年轻人和国王的后面,他一句话也没说。他左胳膊上吊着绷带,左眼上戴着一个绿色的大眼罩,腿略微有点瘸,拄着一根橡木拐杖。那个年轻人领着国王走街串巷,过了南市,不久就上了郊外的大路。这时候国王发起火来了,他说他要停在这儿。
那个年轻人说:“你就忍心让你那受伤的朋友躺在那边的树林里,没人管吗?”
国王的态度立刻就变了。他大声问道:“谁打伤了他?是谁敢如此大胆,哼,就是公爵的儿子干的我也决饶不了他!”
于是,他们飞快地来到了树林里。那个年轻人向四周张望了一下,发现了地上插着的一根系着小布条的树枝,于是他就领着国王进了树林,他们一边走,一边注意寻找类似的树枝,一会儿就能发现一根。
这些树枝显然标明了他们所要去的方向。后来,他们到了一片空旷的地方,这是一片焚毁的农庄遗址,附近还有一个即将倒塌、破烂不堪的谷仓。这里寥无人烟,荒凉寂静。那个年轻人走进了谷仓,国王急切地紧跟在他后面。
看见里面没有人,国王产生了怀疑,他用询问的目光看了看那个年轻人,冷冷地问道:“他人呢?”
那个年轻人嘲弄地大笑了一声表示回答,国王勃然大怒,他抄起一块木头,就要往年轻人身上打过去,忽然他听见另外一声嘲弄的大笑,原来是那个流氓,他一直都跟在他们的身后。国王转过身去,气愤地说:“你是谁?你到这儿来干什么?”
“别装糊涂了,”那个流氓说,“安静点儿,你总不至于假装着认不出你的父亲来吧!”
“你不是我的父亲,我不认识你,我是国王。听着如果你不去把我的仆人找回来,你就少不了吃苦头。”
“看来你真的是疯了。”约翰?坎迪严厉地说,“我不愿意惩罚你,可是你要惹我生气,我就非收拾你不可。你在这儿胡说八道还不要紧,反正没有人听你这些傻话,可是你这张嘴还是当心点好,不许瞎胡说,以免搬了地方之后,惹出麻烦来。我犯了杀人罪,在家待不下去了——你也不能待在家里,我还得需要你的帮助。”
“为了确保安全,我现在已改名为霍布斯——约翰?霍布斯,你叫杰克——千万要记住。好,你快说吧,你母亲和姐姐她们在哪儿?她们都没有到约定的地点来,你知道她们都上哪去了吗?”
国王一脸严肃地说:“少用这些莫名其妙的话纠缠我,我的母亲已经死了,我姐姐她们都在皇宫里。”
站在旁边的那个年轻人又发出了一阵大笑,国王向他扑过去,可是霍布斯也就是坎迪阻止了他,说:“休戈,别再折磨他了,他疯了,你这样对他会加重他的病情。杰克,你坐下来吧,静静心,我给你弄点吃的东西。”
然后霍布斯和休戈便边做饭边说起悄悄话来。国王尽可能离这两个讨厌的家伙远远的,他来到谷仓阴暗的一头,发现地上铺着厚厚的一层稻草,他躺了下来,又拽过一些草当毯子盖在身上,很快他就陷入了沉思。他想起了让他最伤心的事,那就是他那疼爱他的父亲去世了。
他记起了他和父亲之间充满了父子情谊的一连串的往事,回想起来是那样的亲切,他那连成线的眼泪表明了他对父亲的感情有多么真切,失去了父亲他又是何等的伤心。极度的悲伤使小国王感到疲惫不堪,渐渐地模糊了意识,进入了梦乡。
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小国王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大脑里搜索着刚才发生的一切,这时候他听到了一阵低沉的声音,那是雨点打在屋顶上发出的悲凄的响声。
他先是浑身感到一种舒适的滋味,随即这种感觉就被一阵尖声的嬉笑和夹杂着的哄笑声打断。于是他掀去盖在头上的草,想听听打扰他的声音是从哪传来的。一幅可怕、丑陋的情景映入了他的眼帘。
谷仓的另一头,正当中的地上,一堆熊熊的火正在燃烧着,周围坐着一群男女混杂的流浪汉和歹徒,他们衣衫褴褛,东倒西歪,也有趴在地上的。
夜幕降临,这些人饱餐后便开始寻欢作乐,他们拿着酒罐子传来传去,喝个不停。突然又爆发了一阵呼喊声:“唱个歌!蝙蝠和拐子迪克唱一个吧!”
于是,一个瞎子站了起来,他抬手摘掉了眼罩,露出了一双极亮的眼睛,把写苦身世的纸牌子一扔,准备唱起来。瘸腿迪克把那条累赘木腿取下来,露出了健全的真腿,站在了那个坏蛋家伙的旁边,然后他们放开嗓子嘻嘻哈哈地唱了一首小调,每唱完一句,大伙儿就齐声欢呼,跟着一块儿唱。
唱到最后一句的时候,那种似醉非醉的情绪达到了顶点,于是个个都跟着一起唱,从头唱到尾,形成了一股洪亮邪恶的声音,把房梁都震动了。
——随后这群人就闲聊起来,小国王从他们的谈话中了解到原来约翰?霍布斯根本就不是一个刚入伙的新手。
有人问他为什么一去好几个月不回来,他回答说:“伦敦比乡下好,并且近几年来也比乡下安全些,因为法律是那么严厉,执法又是那么认真。要不是因为出了事,我还想在那儿待下去,一辈子也不回乡。”
霍布斯问现在帮里有多少人,名叫“帮头”的帮首领回答说:“把门撬锁的、二仙传道的、溜兜儿的、追孙儿的、讨百家饭的,还有那些追孙儿的头和婆娘,外加上别的女人都算在内一共是25位,都是结结实实的。多半都在这儿,其余的去了东边,咱们等天一亮也跟上去。”“咦,我怎么没看见肉瘤子呢,他上哪去了?”
“他呀,早爬烟囱去了。今年夏天,他不知跟哪儿的人打了一架,被人家打死了。”
“哎,真可惜他了,他可是个真真有本事的人!”“他的姑娘黑贝斯还跟我们在一起,不过这会儿她没在这儿,跟着他们去东边了。她是个好姑娘,作风不错,举止也挺规矩,没人见她天天喝醉了,一个礼拜顶多也不过醉上4天吧!”
“我还记得她是个漂亮的姑娘,不过她的母亲就随便多了,不那么认真,是个爱吵架、脾气很坏的婆娘,可是她天生就有点鬼聪明,比一般女人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