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阳光灿烂,春光明媚。
仲春时节,古城市内的大街小巷,随着暖风飘飞着纷纷扬扬的柳絮,在半空中盘旋着、舞蹈着。
杏林山庄命案侦破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目前,并无实质性的突破进展。
丁一川的心绪就如同窗外飘舞的柳絮,显得有些心神不定。
他心里有些起急,他清楚他自己肩膀上承担的压力不小。在他的办公室,他与李欧、李显荣二人正在聊天。
所谓聊天,他与自己手下聊得更多的,自然还是杏林山庄命案的侦破细节。
李显荣或许是由于从发案开始就一直上杏林山庄命案侦破工作,他由之前完全一个外行,在参与了侦查工作之后,感悟挺多,俨然成了半个侦查专家。现在一说起案子,脸上总是眉飞色舞,显得很有条理,很有逻辑层次。
李显荣说:“我认为王保军的陈述,基本上是属实的,现在完全可以排除对他的侦查了。”
李鸥问道:“那你分析一下排除他作案的理由?”
“首先,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讲,王保军承认自己有作案动机,并确实采取了谋杀行动,尽管他最终没能得逞,在主观上他存在一种故意,但在客观上并未造成犯罪事实的结果。仅从这一点上来判断,完全可以排除他作案的可能性。第二,杏林山庄不仅有三人被害,还有两千万元人民币现金被人盗砸抢走。从我们目前调查的过程来看,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此巨款被盗抢与王保军有关。我们不妨推理一下:假设王淑兰将山庄内存有两千万元巨款的信息透露给了王保军,王保军一个人能有杀人抢钱的犯罪冲动吗?他有成功的把握吗?!换个角度说:王淑兰在案发前已经与王保军提出了离婚,说明二人感情破裂,王淑兰似乎完全不可能将山庄内存有巨款一事告知于王保军!进而,我们还可以分析一下,当周军、张小慧将巨款运进山庄时,钱是用麻袋包裹好的。从我们现场勘查和走访来看,并没有人能证明保姆王淑兰知晓了山庄内藏存有一笔巨款之事!从这一点上推断:既然王淑兰不知道山庄内藏有巨款一事,她又怎么可能将此事告知王保军呢?!由此,我们完全可以得出一种结论,王保军在不知晓杏林山庄内存有巨款一事的前提下,即使他连杀三人,也不会去盗砸保险柜的,更何况那个保险柜藏得如此隐匿。根据以上的推理,我得出结论:王保军根本就不是杏林山庄命案的凶手,我们现在完全可以排除对他的怀疑了……”
丁一川听了李显荣的分析,不禁赞许道:“看来李教授水平日益见长呀。分析得是头头是道,很有说服力。我赞成你得出的结论。”
李鸥也表示赞同:“我也同意李教授的分析,我们的想法基本吻合,是一致的……”
李显荣面带不悦:“什么叫与你的分析基本一致和吻合,那是我潜心研究、分析出来的学术成果……”
李鸥忙解释道:“李教授,您误会我的意思啦,我的意思是说,您的观点我完全赞成,不持反对意见。我只想补充一点……”
“你还有什么补充的?一起说来听听?难道我的分析不全面吗?”
“我认为,排除王保军作案可能的理由还有一条:王保军作案动机是仇杀,在他的意识中,就是要杀死周永海和王淑兰,对于盗抢杏林山庄内金钱的想法,因为他不知情,所以在他的意识中并没有这种主观故意。故此,我认为王保军在事实上并没有在杏林山庄内实施犯罪……”
丁一川听后,把话题一转,他问李鸥:“王保军排除了,你认为周军、莫大志可以排除了吗?”
李显荣听了,挺兴奋地说:“我听出来了,丁大队长现在运用的是刑侦工作中常用的‘排除法’是吧?”
丁一川笑了:“你们所谓‘学院派’的知识分子,就喜欢从理论上归纳出一整套理论体系,还好咬文嚼字……”
李显荣很是自喜:“对呀,没有理论又怎样指导实践呢?”
李鸥多少有些不屑地来了一句:“可是还有这么一句话呀——叫实践出真知嘛!要我说呀,周军和莫大志两个人也都可以排除了……”
丁一川忙问道:“说说你的理由?”
李鸥想了想,然后侃侃而谈起来。
“我先说一下排除周军作案和雇凶杀人的理由。根据我们的调查和周军本人的交待,他承认自己有吸食毒品的恶习,从客观上讲,他吸食毒品需要数量可观的金钱做支撑,但这一点能作为他犯罪的动机吗?我认为不成立。因为他大伯周永海虽然管束他不许吸毒,但在金钱上对他还是宽容的,他并不缺钱用。下面再谈谈周军雇凶杀人然后盗抢山庄内巨款一事的看法。我们都知道:周军承认他将两千万元现金从银行取回后存入了杏林山庄,但他并没有说他将此情况告知给任何人,况且,周永海是他大伯,有血缘关系,他没有作案的动因和冲动!基于上述几点,我认为我们完全可以排除对他的怀疑。”
李显荣则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有一个事实是确凿的,周军也承认,就是在案发当天,他连人带犬一块离开杏林山庄。”
李鸥反问了一句:“就凭这点来认定杏林山庄命案与周军有关?!那也太牵强了吧。也许,这只是一次纯粹的巧合而已!为什么这么说呢?咱们不妨换一种思维方式,凶手是有预谋的,既然凶手准备实施犯罪,那他们对实施犯罪的行动计划一定是经过周密安排的,并会制定相应的对策。比如,凶手们肯定事先研究过周军和那条大狼犬,并制定了对付他们的办法。可是令凶手们也没有料到的是,当凶手们闯入杏林山庄后,却意外惊喜地发现,周军和那条大狼犬都没有在山庄里!于是,凶手们便开始疯狂地作案……”
李显荣听后并不服气,他用一种狐疑的口吻问:“那只是你的一种假设而已,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巧合?!”
丁一川听到此处,既没有肯定李鸥的说法,也没有否定李显荣的观点。他问李鸥:“你认为莫大志可以排除吗?”
李鸥略微思忖了一下,然后说:“我认为莫大志也可以排除了。”
“你说说排除他的理由?”
“如果仅从莫大志的陈述来看,他只身一人闯入杏林山庄,发现了周永海、张小慧躺在血泊中的尸体。这种陈述,让人猛的一听,都非常倾向于莫大志在说谎、编故事,因为我们也没有证据,来辨别他所说的是真是假。似乎他的疑点很大,但我经过认真分析,有两点可以推断出莫大志不是凶手。一是从他的作案动机来看,他还没有达到一种杀人的冲动,因为他对周永海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仇恨,另外,他有什么必要非要杀他心爱的女人张小慧呢?!他想尽一切办法弄房子,不就是为了和自己心爱的人结婚吗?第二点,莫大志没有前科,更没有什么犯罪记录,即使他知道杏林山庄内藏有两千万元现金,他也会知晓贸然动手盗抢巨款之后所带来的后果是什么的,他是一个有头脑的人,他是不会为此而铤而走险的。基于以上几点分析,我个人认为:莫大志完全可以排除……”
李显荣明显不赞同李鸥的观点:“你的这种结论也太牵强附会了吧?我们能轻易相信莫大志所说的他进入了现场,发现了两具尸体之说吗?我怀疑这两个人都是他杀的!莫大志的说法,这就好比是我承认在案发时间自己在现场,可我什么都没干!这不是明摆着自欺欺人吗?!依我的意见,要继续对莫大志加紧审查……”
李鸥针锋相对地辩解:“可是我们手里没有指证莫大志犯罪的任何证据。仅凭这一点,我们也应将其排除在重大嫌疑之例,而是将侦查工作的重点向下一步转移……”
……
丁一川听了李鸥、李显荣对三个杏林山庄命案重点嫌疑人的分析之后,他说了自己的看法:“杏林山庄命案侦查工作进行到现阶段,我认为我们从办案伊始至今,工作思路是对的。将周军、莫大志、王保军三人列为侦查重点,也没有错。最起码,通过我们前一阶段的调查及讯问,我们心里总算有了底数。我认为:上述三名重点嫌疑人基本可以排除了。”
李显荣多少有些惊讶:“你怎么这么肯定呢?万一有一个人是凶手之一呢?”
丁一川笑了笑:“我的这个结论,还是从现场得出的。为什么这么说呢?道理很简单,我一直认为,杏林山庄命案的复杂程度,在于凶手一是受人之雇,要夺周永海的性命,凶手贪婪地在完成杀人计划之后,顺手将两千万元巨款洗劫一空,是两种犯罪动因叠加在一起。从这一点出发,我认为:咱们经过侦查、甄别后,先期重点调查的周军、莫大志、王保军三人都不具备前面提到的两种犯罪动因叠加的成分……”
李显荣听后,不由得连连点头赞叹了一句:“丁大队长水平就是高!几句话就把案子分析得如此精准……”
李鸥眉头一皱,面带难色说道:“没想到这个案子这么难啃!看起来凶手不简单,特别是躲在幕后导演杏林山庄命案的主谋,绝非是等闲之辈!”
李显荣也有同感:“是呀,我看这回丁大队长可是真正碰上硬茬子了!”
丁一川淡然一笑:“我就喜欢像杏林山庄命案这样的案子!我办过相当一批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命案,有目击者认识凶手,到重案队一举报:凶手就是他!这样的案子还存在侦破过程吗?更有甚者,有的凶手误以为将被杀对象杀死后,逃之夭夭。可他万万没想到,被害人并未咽气,经人抢救又活了过来,被害者一醒过来,对警察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认识凶手!你们说,这样的命案侦办起来岂不是索然无味!”
李鸥忧心忡忡地问:“丁队,咱们下一步该怎么走呢?”
丁一川问:“周军、莫大志二人放出去有多长时间了?”
李鸥答:“大概有一个多星期了吧。”
李显荣心情急切地问:“丁大队长,你看,咱们下一步该从何处下手继续开展侦查?”
丁一川不紧不慢地说:“我知道,查案子查到这份上,你们内心没有底数了。我告诉你们,越是到这个时候,心里一定要静,不能乱了分寸!既然你们承认对方也是一个高手,这就像下棋一样,不能凭感情用事,胡下一气。我这两天也一直在琢磨,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李鸥问:“是什么?”
丁一川点了一支烟:“有一个人,应该列入我们重点调查的名单。”
李显荣问:“这个人是谁呀?”
丁一川眉头舒展道:“这个人是刘二旺。你们一定觉得奇怪:为什么会将刘二旺列入重点调查之列?我的理由是:有一个因素最起码构成了刘二旺有重大嫌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杏林山庄案发当日,是这个刘二旺约周军拉着犬到其家中配犬去的!也就是说,只有刘二旺知道案发当日周军和那条大狼犬不在山庄。我们还可以作进一步推断,也许是在无意间,周军与刘二旺聊起了周刘庄村村长竞选一事,周军口无遮拦,信口说出周永海准备了两千万元现金,目前就存放在杏林山庄,准备帮助周永川参加竞选、拉选票一事!如果这个情节成立的话,刘二旺会不会心生贪念,萌生犯罪的动机呢?”
李显荣有一种茅塞顿开之感:“如此说来,这个刘二旺也可以雇凶杀人、盗抢杏林山庄内保险柜里的巨款?”
李鸥赞同道:“这种分析有一定的合理性。我看了一些前几年命案发案规律性串并研究和分析,属雇凶杀人性质的命案,亦占了相当比例。这说明,犯罪主谋为了躲避法律的严惩,躲在幕后,出高额的资金,雇凶杀人,从而达到其阴毒的置人于死地的结果……或许,在现实里已经发生的命案中,确有一些雇凶杀人的命案不仅给警方侦查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甚至,有一些命案还真成了永久的悬案、积案、死案……因为,侥幸心理也是这些人的特性。”
丁一川望着办公室窗外的春色,若有所思地说:“任何事物似乎总有一个规律性,可是,有一些疑难案件,并非像常人想象的那样,并没有太多的规律性可言……”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
电话是汪洋打来的。
汪洋在电话里向丁一川汇报:“丁队,周军被人杀了……他死在一个宾馆的房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