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她妈这次跑来其实也没打算对马龙怎么着。她讨厌女儿手腕上那个一辈子也去不掉的纹身印记,但也知道事已至此没有回天之力。
她能做的之有狠狠训马龙一顿,让这家伙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以后可别再给自己闺女纹了。
就这样,马龙在自家店铺的那门口,跟着花溪一起挨了整整一个小时的骂。倒是也没什么脏字,不过这杰里街坊的看着,相当丢人显眼。
等花家娘俩走后,马龙哭丧着连跑到熊小红那里求安慰。
“乖,乖,不哭哈老板。”熊小红倒是尽职尽责,然后把一个今天早上收到的大号邮递交给了他。“好像是乐器行送来的。老板,你买的什么呀?”
“呃,我都差点忘了。”
马龙拆开几个大箱子,将音响和电吉他掏了出来,组装好。熊小红还是第一次听说自家老板还有这个本事,当即用SX口音调侃着。“莫看粗来,你还似个搞艺嗖滴娃。”(这是句歌词)
马龙害羞的抓了抓头,“我就是没事儿玩玩,也没学下几首歌。”
熊小红猴急的把手机和音响连在了一起,“快,随便给我奏一个啥!”
“我会的也不多,都弹腻了,你等我一下哈。”
他这么说着,在平板上找了个自己熟悉歌曲的教学视频,随便看了两遍,然后尝试着弹了出来。
对于这强化学习能力的纹身,他是真的有些佩服。这刚学了十来分钟,他的技艺便已经熟练到近乎完美的程度,与那视频中的职业吉他手没啥区别。他甚至觉得自己快要可以举一反三了,奏完一曲后还即兴来了一段,同样水准颇高。
啪啪啪,熊小红在一旁鼓着掌,“好厉害呀老板,可以去职业乐队混饭吃了!”
马龙刚想谦虚一下,店门口也传来一阵‘啪啪啪’的声音。
“不错啊,几天不见,感觉你的技术比之前还要好了。”来人是周芸芸,背上背着吉他,手里捏着一把零钱,笑呵呵的打着招呼,“我是来还钱的。”
马龙接过钱,习惯性的数了一下,“怎么这么零碎?”
“这你得跟我的听众去说。”周芸芸耸耸肩,“我也希望他们赏我点红票子,少拿五毛钱硬币打发我。我又不是******。”
“呃,对了,我忘了你是在过街天桥上卖唱的。卖得好吗?”
“最近一直在地铁站卖,那里管得松了,不撵人,客人也大方一点。”
马龙觉得这姑娘的说法有点怪,听着跟站街女似的。
“你还有事儿么?没事儿进来坐坐,咱俩再一起弹点什么吧。”
周芸芸有些不好意思的用食指抓了抓脸颊,“我还真就有事儿。”她这么说着,把袖子一撸露出胳膊,“我想纹个花臂。不是你胳膊上那种一块一块的小图,就是内种的。”她说着话,指了指墙上的照片,“我想要来个人家那种,特帅气的花臂!”
来了客人,店老板当然是开心的。
“不过我没钱。”周芸芸摸着后脑勺笑了笑,“能再让我赊账一次么。”
“可以。”马龙难得大方了一次,“你现在是回头客了,算是给你一次特别优惠吧。不过你得先告诉我,为什么突然想纹花臂,之前不是还纹在脚踝这种不显眼地方来着么。”
周芸芸笑嘻嘻的表示,自己刚刚加入了一个乐队,成为了其中的贝斯手。说着话,她打开吉他袋子,从里面拽出一把廉价款的贝斯。
“我们乐队的老大见了我脚踝的纹身,觉得挺好的,就让我尽量把身上纹满,比较能够吸粉。”
听了这话,马龙跟一旁吃瓜的熊小红睁圆了眼睛,异口同声的吐出两个字,“人渣!”
熊小红把手边香瓜放下,义愤填膺的说道:“怎么能这样呢,为了吸引粉丝就让你过来纹身?再过几天,他不得让你去luo体弹贝斯?!”
“放心吧,我才不会去卖-肉呢。”周芸芸倒是显得很开朗。
马龙直接把手边纹身枪一摔,撂挑子不干了。
“你爱找谁纹找谁纹去。这个事儿我看不惯,你这生意我不做。”作为一个纹身师,他也觉得自己这次管得有点宽,不过这种原则问题还是得纠结一下的。“再说了,你之前不是弹吉他的么?怎么跑去玩贝斯这么混的东西了。”
“噫。竟敢黑贝斯,小心挨打哦!”周芸芸提起自己换乐器的事儿,神情一下子落寞了起来。“其实我也想弹吉他,可是乐队想让我弹贝斯。其实我都不太会。”
“不太会?!大概什么程度?”
周芸芸不客气的把自己的贝斯接在音响上,随便来了一段,惨不忍睹。
马龙这会儿已经有了些这方面的常识了,听过之后当即翻了个白眼,“你这不就是个混子水平么!那乐队看上你哪儿了非得找你这么个初学者?”
一旁的熊小红撇着嘴,大胆猜测,“我看呀,是看中了她长得漂亮胸又大。”
周芸芸红着脸跟熊小红谦虚了一下,“嗨呀,没你的大。”
熊小红:“也没我漂亮!”
在两人开撕之前,马龙主动站了出来打断这个话题。他的态度很明确,至少现在不给她纹。
“你要是想纹也可以,答应我,先在那个乐队磨合一段时间。要是觉得那里值得你常驻下去,再来找我,到时候我免费给你纹。”
周芸芸也不是不识好歹的人,知道马龙在担心什么。她很感动,随手从口袋里掏出两张门票来。
“送给你的,我明天下午有演出,你跟这位美女一起来看一下吧!”
熊小红抢过票看了一眼,随即兴奋的拉着马龙请求道:“好事儿呀,带我一起去看吧。跟着你也好多天了,还没放过假呢!”
没放假是不假,可我也没见你忙过呀!也就给我买买东西写写文案。
马龙在心里吐着槽,懒得搭理她。他还打算明天去步行街那边寻么一家店面呢,没时间浪费。
“哎呀,求你了老板。”熊小红摇晃着他的胳膊耍着无赖,“不要不鸟我啊,带我去吧!”
她这嗲声嗲气的模样,是个男人就受不了,马龙也不例外。
“好好好,鸟你,我名词动用的鸟你一下你愿意吗?”
“不愿意,色狼!”
“你反应倒是快。”
发嗲攻势很强大,最终两人还是决定一起出去听个音乐会,其实就是个地下乐队搞的小型音乐节,地点在一处市内废旧厂房里,大概会有十支乐队参加。
马龙其实挺愿意带熊小红出门的,特有面子。不过得给她去买个头盔,自己的旧头盔挺脏的她应该会嫌弃。
熊小红则是得寸进尺,声称没有衣服参加音乐节,想要去高级商场买一身。
“这样吧,小熊。”马龙一本正经的对她说道:“你当我女朋友,我当你饭票,这样你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跟我要东西了。你觉得咋样?”
他是真的觉得自家打工妹有点得寸进尺了,简直把自己当自动提款机。就算之前赢了点钱,也不能这么惯着她,所以这才放出狠话想要打压一下她的气势。
在马龙看来,这姑娘绝对会认怂,不再提买衣服的事。
“可以呀。”遗憾的是,他这次猜错了。
“想当我男朋友可以,不过有个额外条件。"熊小红一本正经的说道:“不许有婚前性行为!亲嘴这种也不行!拉拉手还是可以的。”
“摸腿呢?”马龙把手探了过去,然后被一巴掌拍了下来。
“当然不可以!除非你给我改善一下居住条件,我不想睡行军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