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盛夏。离九歌小姑娘心情不太好,也说不上来是为什么。胃口不好,啧……她在思索:吃点啥开开胃呢?
就是因为如此,离九歌筷子上的饭迟迟不动,都快掉下去了。在一旁的阿娘看不下去,一拍桌子,怒吼曰:“离九歌!你魂飞天上去啦?好好吃饭!也不学学你妹妹,多文静!你就要及笄了,再找不到婆家怎么办!”
好好好,阿轻哪里都好。离九歌撇撇嘴,心情更加阴郁。婆家有甚了不起的嘛,我可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喂得了蛊下得了药的自当自强好女儿,社会需要我这样的人才。阿轻就那绵绵软软的性子,怕是嫁过去被丈夫打也不会还手的吧。
饭后,离九歌打算独自去星江边走走。出门时,她看了一下黄历——不错不错,大吉,宜嫁娶,不宜搬家。后面还有几个“桃”什么什么的,离九歌没仔细去看。
寨子口遇到了传说中最灵的木半仙,他问了声好就跑过去了。木半仙还在那里纳闷儿:“离九歌这丫头,桃花运泛滥还真么高兴?”他摇了摇头,表示要回家和自家老婆卿卿我我去。管他娘的什么破烂桃花!
凉凉的夜风混着清新的草地味儿,拂在人身上很是舒服,头脑也清醒了许多。离九歌找了个地儿,环顾四周确定没有人了之后,坐在了一块大石头的前面,小心翼翼的把发髻散了开来,又把阿娘缝的绣花鞋也脱了下来,露出一双白玉似的小脚丫。离九歌的脚并没有被缠裹过,但仍是小小巧巧的很可爱,跑起步来却飞快。身上穿着蜡染布的她此时显得分外美丽,这也不奇怪,离九歌本来就是一个美人胚子,唇红齿白,眸似星辰,眼睫毛浓浓密密的,肌肤白里透红,很健康的样子。她是桃花眼。她不描眉,不点妆,只在脸上画些自己做的桃花粉,笑起来酒窝清浅,面如桃花,还有一股女孩家身上若有若无的清香。
从远处走过来的墨倾尘直接就被惊艳到了。虽然只是一瞬。后面的墨倾音奇怪地说:“皇兄,你怎的不说话?”然后顺着皇兄的视线方向看过去——
只一瞬,
他就移不开了眼。
好一会儿,墨倾镜蓦然回头,才发现,他的皇兄,好像一见钟情了。
墨倾尘眼里满满的都是那个女孩,清江里倒映着漫天星辰和月亮,她的眼睛里倒映着繁星,他的她眼睛里倒映着她。如此良辰美景,就让人想到,他喜欢她,她一定是他的。
离九歌还浑然不觉自己已经被“偷窥”,只是望着明月,想着何时能够吃上阿轻做的肉松月饼。想着想着,开心起来了,就用脚拨弄着水,溅起一阵阵细小的水花,泛着银光的。
他怔了一会儿,发现墨倾镜也在看着那个似谪仙的女子,还不时八卦的瞄他一眼,墨倾尘怒了,拖着墨倾镜就往回走。那一刻,孤芳自赏二十三年整的墨倾尘,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不如不遇倾城色”。简单来说,他,一见钟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