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概念、范畴的提出,更准确地反映了我们的现实生活,从而使理论更加接近于客观实际。认识的真理性就在于对客观实际反映的准确性。我们过去的一些理论回避现实,不敢接近现实,总是羞羞答答地搪塞实质性的问题,从而就总是落后于现实。“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的提出,打破了一个理论禁区。资本主义离开了劳动力商品,不能获取剩余价值,社会主义企业的劳动力商品也是为了创造剩余价值,社会主义投入的资本也是为了带来剩余价值(公益事业除外)。这是不是剥削呢?不是,因为这些剩余价值是为企业、为国家、为社会所占有的,是社会主义发展壮大所需要的,如果为少数人占有,如前一段我们的一些承包经理、厂长赔了企业、富了自己,这就把问题弄严重了,就形成了贪污和侵吞公有财产,实际上比直接剥削工人更可怕。我们不能因为实践上的个别问题而否认客观真理的发展,而必须在坚持真理的过程中去纠正我们脱离正确道路的行为。我们要相信理论上的进步必将推动着我国生产要素的形成和发展,加快统一的开放的市场体系的形成。
四、《决定》对政府职能和宏观调控提出了新的观点
《决定》在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上提出一系列主要观点和原则,其中有三点新意。
第一,对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如计划、财政、金融等各自的作用及相互关系,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阐述。
在金融体系上,使人民银行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以稳定币值为首要目标,制定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供应量,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相应地改革专业银行,成立真正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属于财政融资体系,属财政拨款,商业银行属于信贷融资体系,主要靠吸收社会存款。过去银行分得不清,都可以往外贷款。银行体制的改革是宏观调控上的一个重大改革。政策性银行主要体现在国家对公益事业和社会发展扶持上。商业性银行是自负盈亏的,这将对过去一些贷款收不回来的问题有所改变。
在财税体制上,把现行各种形式的地方财政包干改为国际通用的、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基础上的分税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比例,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
在计划体制上,国家计划主要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战略布局、经济政策、总量平衡。通过这些改革,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互相制约的机制,加强对宏观经济的有效调控,保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这方面,最重要的是金融体制改革,国家今后主要通过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短期再贴现、利率、汇率等这些手段对经济实行间接调控。关键是利率,银行利率是一个调控的重要杠杆。
第二,对金融体制、财政体制、投资体制、计划体制的改革方向、目标和实现途径都作了规定,给今年推行的五大改革指明了方向。现在我们看到的、感受最多的是税制改革。我国原有的财税体制较之计划经济下的“大锅饭”体制是一种突破,调动了地方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但由于这种地方包干体制强化了地方局部利益刚性,使地方不顾国家全局利益盲目追求自身局部利益最大化,严重地助长了地主保护主义,妨碍了地区之间的高品流通与物资交流。所以,这次《决定》用分税制取代包干制,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比例,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正确选择。
第三,强调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但又没有提两级调控,坚持宏观经济调控权必须集中在中央,这是一种科学又切合实际的观点。
所谓宏观调控,一句话就是国家对国民经济运行的总体管理。具体说是引导国民经济运行走势的方向,消除各种消极因素,为微观经济的运行创造一个公平、合理、顺畅的宏观环境,以达到维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统的太死,地方没有自主权,经济搞得死,发展不起来。1985年后,采取“行政分权”的方针,导致了某种“割据”或“诸侯经济”的形势,造成了经济秩序混乱,社会资源浪费严重,中央调控能力削弱。
目前中央财政收入在全部财政收入中仅占40%的比例,而在发达国家,如英、德、日、法,中央财政的比例一般都在60%以上,美国近60%。高的如英、法可达80%以上,就连印度也接近70%。所以,我们也要逐步提高中央财政的收入,争取达到60%。如果达到60%,我们的国家调控能力就不得了了,比如对物价,现在为什么控制不住,就是因为中央财政力量不足,如今年的棉花收购就不能实行倒挂。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如美、日,对农业都有保护价格和政府对农民的差额补贴。日本国家对物价管理是比较严的,如运费、邮费、电报电话费、电费、煤气费、自来水费、保险医疗费、国立和公立学校授课费,以及稻米、食盐、烟草等价格都是由国会和中央政府批准和决定。我们在这方面就不行,一说市场价格,价格一天一变,乱收费的问题屡禁不止,还自名其曰“市场经济”,其实是市场经济不健全、不发达、不完善的表现。最近,中央针对7、8两个月物价上涨过快一再强调宏观调控,我们一些部门和单位却在喊宏观调控把企业搞得太死,把资金紧张归罪于宏观调控。实际上资金问题是一个市场问题,市场好,1元钱可以顶10元钱用,市场不好,1元钱也会死在那里,甚至出现负效益。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指出,当前企业的最大的困难是资金紧张,一个突出的原因是亏损过大。目前,企业的明亏、潜亏、超亏、挂账已达数千亿元,造成企业大量资金沉淀。但考虑到中国是个大国的国情,各地区发展很不平衡,中央不可能也不应该包揽各省、市、区的经济建设,各级地方政府除承担本地区的公益事业建设外,还承担一部分经济建设的任务,这就在事权上同发达国家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应该有一定的财政能力做这方面的事。所以,《决定》一方面强调宏观调控权在中央,一方面强调发挥两个积极性。
五、《决定》在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上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决定》在重申“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的同时,强调必须“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既是一种新的提法,也是一个重要思想。按劳分配只解决了定性问题,没有解决定量问题。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又反作用于生产,只有把效率与分配联系起来,打破平均主义,才能真正调动起生产的积极性,如一些合资企业那样,效率高,工资也自然高,但又考虑公平,不然也会挫伤人的积极性,引起人的不满和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我们过去在承包的问题上这点做的不好,厂长(经理)同工人的收入差距有些就不公平,同样我们有些企业厂长和经理的工资同工人差不多,就是拿一点奖金,也是全体科室人员,特别是财会人员都有,这也不公平,因为他们付出劳动量确实不同。这次中央强调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是既考虑到了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又考虑到了社会的稳定。
六、《决定》准确阐述了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
《决定》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际上的成功做法,在三个方面准确阐述了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第一,《决定》明确提出社会保障的水平要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第二,对医疗、养老两个社会保险制度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方向;第三,强调“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和社会保险基金经营要分开”的原则,明确要“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筹集、运营的良性循环机制”。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培育劳动力市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是要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相配合。这是一个最难办,而非办不可的问题。解决人的去留的问题,是关系改革成败得失的核心问题,这19年在这个问题上还没有找到一条理想的途径。现在1/3以上的国有企业亏损,而真正破产者至今寥若晨星,究其深层原因,主要是缺乏失业保险载体,企业破产后,人员的就业安置问题难以解决。这里的难点不在于机构的设置和谁管不管的问题,而在于保证基金的来源和企业一旦破产或减下来的人员能否到社会上去依靠就业基金来暂时维持生计的问题。
失业(待业、半失业)的问题早已存在,而且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发展,有些企业还会破产倒闭,会产生新的失业现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我认为根本的途径在于建立和完善社会就业保险制度,决不能为了保证充分就业而去盲目发展生产。如果乱铺摊子,不计成本,不讲效益,盲目上马开工,工作是有了,但是产品卖不掉,最后还是发不出工资,还是要靠银行贷款过日子。我们这几年在解决社会失业问题上都是通过扩大开工这种办法,造成的恶果就是没有企业经济效益。这样不仅不能提高失业工人的生活水平,相反,还会因为银行贷款的扩大和亏损企业不能收回投放市场的货币而冲击物价,成为涨价的一条祸根。企业与市场的关系是企业将货币投放市场——取走原料和工人的消费品——生产——卖掉产品,收回货币,完成一个生产周期。如果卖不掉产品则投放的货币就会滞留市场。市场货币过量,就必然要通货膨胀,冲击物价。所以,这样的开工还不如不开工,干脆吃社会救济。当然,国家只能发给低标准的基本生活费用,否则就无法促使企业搞好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效益。
目前,我国在社会保险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一是管理体制不顺,没有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仍由劳动部门负责管理。二是保险基金收缴困难。
三是随意挪用保险基金现象仍然存在,这反映了我们一些地方主要领导忽视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七、《决定》对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了一些新的举措
在讲了市场体制的五大特征后,为什么要专门把农村工作列出来,作为一个重要保证条件呢?因为农村工作是中国的一个十分重大的工作。这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的,对农业必须实行一些保护政策,不宜笼统地提把农业推向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农业实行保护性政策是市场经济国家共同遵循的原则。中国有将近12亿人口,如果农业搞不好,完全指望进口粮食来维持人们的生活需要,就会受制于人,是相当危险的。为了把农村问题解决好,《决定》把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作为一个重点部分进行了全面论述,既重申了我党对农村经济工作的一贯政策,又提出了三点新的措施。
第一,在稳定农村生产关系,坚持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方面,提出“延长耕地承包期,允许继承开发性生产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承包期的延长和依法有偿转让,特别是有偿转让,将会为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创造条件。因为承包期延长使一些人敢接收转让的土地,因为可以有偿,一些人敢把口粮田转让给他人耕种,这将为农村第二个飞跃创造条件。
第二,在充分肯定乡镇企业的作用的同时,提出了“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的创新”的要求,并首次提出乡镇企业制度创新的途径,就是“发展股份合作制”。股份合作制改造的提出,一方面可以解决老企业面临的同国有大中型企业一样的一些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为乡镇企业争得充足的发展资本。马克思说:“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所以发展股份合作制,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条重要的途径,由此想到50年代的合作化运动,当时鼓励个体劳动者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是完全正确的,但一是急了点,二是把“民办”变成了“官办”,否定入股分红,搞成了“二全民”,模糊了产权关系,利益关系,挫伤了人的积极性。
第三,把发展小城镇和相应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提到了重要位置。这些举措的实施,必将对我国农村的未来产生重大影响。
八、《决定》在对外开放理论上又有三点突破
《决定》把对外经济体制的改革作为一个单独的部分来写,把对外开放作为建立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保证条件,是有特殊意义的。所谓对外开放,实质是把一国经济融入国际市场体系,利用国际市场来发展本国经济。当今的世界经济,也不同于19世纪中叶形成时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中民族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三种类型国家在内的世界经济。它客观上要求世界各国必须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只有对外开放,把国内市场同国际市场衔接起来,才能真正建立起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所以《决定》在重申过去对外开放的一些方针的同时,又有了三方面的新突破。第一,提出了“发展开放型经济,使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实现互接互补”的要求;第二,提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地域和“拓宽对外开放的领域”的新目标,以及“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的新举措;第三,首次表明我国将“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的方针。这就进一步使我国经贸体制与关贸总协定原则相衔接。
这三个突破是中央在充分地分析了国际经济形势,认真总结15年对外开放,特别是1992年以来对外开放经验的基础上做出的。据世界银行统计,仅1993年,流入中国的境外资金就达270亿美元,使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境外资金流入国。外商投资重点亦由“短、平、快”和投资小的项目,转向中长期、投资大、资金技术密集结合的项目以及基础设施、能源、原材料工业和第三产业的许多行业。但是,我们的出口增长相对缓慢,这是需要认真对待的一个问题。总之,随着1995年1月1日建立世界贸易组织这一期限的临近,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进程紧迫,中央提出这些新的对外开放措施,对于我们的“复关”,对于我们打入国际市场,参加国际分工都是十分重要的。
九、《决定》专门论述了科技、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方式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