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云龙不想管傅锦有多么奇特的体质,他只要知道她会好起来就行了。鬼医走后,他握住她的手,这个分别了五年的女人原来从没有与他分开过,再次见面还是熟悉的那么透彻。他与她的相遇是在大一的七月,教学楼七楼的自习室,天太热,人不多,后来楼层电闸跳闸室内一片漆黑,作为物理系工科男的他自告奋勇的去修理,只是电闸好像蛮喜欢跟他开玩笑的,每过几分钟就会跳一次,他也就不停的进进出出忙的满头大汗。后来他就听到了一串银铃般的笑声。“不要修了,都快成闪光灯了,一闪一闪的,估计最近天热风扇开得太多,超了功率了。”这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如今还回荡在他的耳边。都说时间像把刀,是啊,时间在他身上划出太多伤痕,却不曾划去他记忆中有关她的一丝一毫。
第二次见面是在旱冰场上,他扶起了五体投地的她,正想帮她掸去身上的土才发现她是个女孩子,便不好意思的收回手挠了挠头。她向他道谢,他却趁机要求她请他看电影报答他。第三次见面是在电影院,看完电影后他问她,心目中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子?她仰起头望着悠闲飘去的白云说道:“他会是个太阳般的男生,穿白色棉质衬衣,愿意坐在梧桐树下给我读席慕容的《诗中诗》。”从此他便一直穿纯白的不带任何条纹或者花样的棉衬衣。只是她却一直拿他当朋友,他对她表白了五次,却次次失败,直到最后一次他借生日缘由约她出来,偷吻了她,就在她的右颊上,却气跑了她。他也就离开了学校这块伤心地到了社会上闯荡,他一直想等自己功成名就了再去找她,让她后悔自己的决定。可如今她就在自己的身边在自己的床上静静地睡着,他才发现他的心还活着。他从床边的书柜里抽出了一本书,这本书他早已翻阅无数遍,本想读给她听,可如今只有她睡着了他才有了机会。他轻轻地读着一个字一个字地
“旦暮之间
席慕容
当绳结在不足以记事之时
我们遂拾起甲骨
用心描刻出细细的纹路
旭日刚离地而起是旦
夕阳在草丛中倦极欲眠是暮
旦暮之间我们要
卜牛羊的凶吉问出行的方向
求一季和一世的满与足
所有文字的开始不就是
为了指认描述记忆
不就是为了
在多年之后
唤醒那个或许已经遗忘了一切的自己
旦旦暮暮时光反复
书写和阅读既是如此古老的盟约
那一刻,在灯下在纸页间合而为一的
想必就是
我们终于复活了的生命与感觉
这重新相遇的狂喜如火焰般燃起
种种莫名的骚动与刺痛啊
不知从何处奔来又将往何处散去
仿佛重回那初造字时的纯真岁月
犹见那无垠的苍穹与大地流逝着
夏之洪川冬之雨雪
爱慕的生发其实也难以预设
是的我只是依然记得
初次翻读你时的那种撞击
这么多年都已经过去了
我只是一直记得记得——
惊诧于何以有人如你
还在这注记这深藏着的悲欢聚散
还在细述这明知徒劳
却又坚持绵延着的万物生死
寸心的闪烁何以能光照四野
旦暮之间何以有人如你
还在从容书写”
他读了一篇又一篇一遍又一遍,直到太阳西落,鸦雀归巢,月上中天,旭日东升,又一个黎明的到来。一天过去了,她还是没有要醒的意思。他忽然想到她应该吃些东西,也许吃点儿东西会让她早点儿清醒,他想要打电话给基地里的厨子,又想到傅锦怎么能吃他们做的那些东西呢?他要自己做,他要她吃他做的东西。他走出门去,头很晕,浑身无力,穿过一段甬道,突然闻到了一股血腥味,胃里一阵恶心。原本,多年的杀伐让他早已对血的味道失去了感觉,再浓重的血腥味也无法唤醒他的嗅觉,怎么偏偏现在又闻到了呢,那令人作呕难以忍受的味道?他想摆脱那股味道,只是无论他走到哪里那些味道就跟到哪里,又好像那味道来自他身上或者那味道已经将他浸透,他每次呼出来的气,每次跳动的心脏都伴随着腐败的腥味。他走不下去了,他要回去,回到有傅锦的地方。是的,只有在傅锦身边他才不会闻到那些腥臭与肮脏,傅锦是香的,她有莲花般的香味,淡淡的像是来在遥远的仙境,不带有一丝杂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