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汉代的孝治实践
伦理思想、道德观念的普遍展开及其社会化、世俗化,是汉代的文化重心之一。其中最突出的便是孝道的提倡和践履,即“以孝治天下”政治纲领的落实。
汉代思想家、政治家都认识到强秦之所以亡于一旦,关键在于商鞅变法消除了宗法关系与家族关系,破坏了一家一户的农耕生产单位,同时也破坏了这种自然经济之上的人伦关系。因而其政权的存在缺乏深层的社会现实基础。维系男耕女织自然经济方式的基本伦理观念,就是孝悌。有鉴于此,从文帝开始,汉代统治者就三令五申,明确地把孝悌力田作为基本国策大力提倡,作为政教化俗的主要内容加以推行。
汉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公开申明“以孝治天下”的封建帝国。汉代帝王对孝道的重视程度超过历代,汉王朝二十六个帝王中,有二十一个以“孝”字为帝号,以示对孝道的倡导和弘扬。为利用孝道维护刘姓王朝的万世延续和封建帝国的长治久安,统治者还制定、推行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儒家孝道伦理文化开始了其全面社会化的进程。
首先,孝道的普及是实现孝治天下的第一步。
德教是政治运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等各种渠道,广泛地向社会各阶层传播、普及以孝悌为核心的儒家伦理思想,这是汉代及其后历代统治者推行孝治的共同之处。
学校教育是普及孝道的直接渠道。学校在中国历史上虽然十分悠久,但春秋战国时代以私学为主,学校主要是探讨学术、议论政治的场所。汉代以后学校成为传播儒家思想的场所。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这是实施学校教育的基本形式。为此,除中央设太学外,各级政府机构也纷纷在郡、县、乡、村设立地方学校,“郡国日学,县、道、邑、侯国日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日庠,聚日序。序、庠置《孝经》师一人。”连僻壤蛮陬,也都以造校官学官、修庠序之仪为务。私人家居讲学也如火如荼,如《后汉书?丁恭传》云:“诸生自远方至者,著录数千人”;《楼望传》云:“诸生著录九千余人”;《蔡玄传》云:“门徒常千人,其著录者万六千人”等等,遂使汉代出现了“四海之内,学校如林,庠序盈门”的空前盛况。以孝道为基础的封建伦理是学校教育的基本内容。为了更清楚地了解当时的情况,我们不妨在此罗列一些相关资料:
汉平帝令庠序专设《孝经》师一人;汉明帝时,“搜选高能以受其业,自期门羽林之士悉令通《孝经》章句。匈奴亦遣子入学。
汉制使天下诵《孝经》,选吏举孝廉。
太学立《孝经》博士,乡村基层教育把《孝经》作为唯一教材。
这样,从朝廷太学到乡间庠序,《论语》、《孝经》就成为全社会必读的教科书;上至皇帝太子、王公贵族,下到士卒穑夫底层民众,都成为孝道教育的对象。儒家孝道观念的社会渗透有序、有效地进行着。
除此之外,朝廷还以身为天下则,不仅诵读研习《孝经》,而且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孝道。如汉文帝刘桓对生母薄太后甚为孝敬。
太后卧病三年,他常夜不解带,伴守榻前。凡进汤药,必先亲尝。
文帝纯孝感天,太后终获痊愈。文帝也因此被列入“二十四孝”,成为除传说中的帝舜外,唯一获此殊荣的皇帝。
另外,以德治、德化为职责和个人功业价值实现的儒士循吏们也是传播孝道的重要力量。从郡首到亭长,各级官吏积极身体力行,以移风易俗、教化民众笃行孝道为己任,或寓孝德于教,或把孝道具体化为法规、条约去制约民众,东汉尤其如此:
《汉书?黄霸传》载:黄作颖川太守时,“力行教化而后诛罚”,收到“百姓乡化,孝子弟弟贞妇顺孙日以众多”之效。
《后汉书?何敞传》载:何为汝南太守时,“立春日,常召督邮还府,分遣儒术大吏案行属县,显孝悌有义行者。……百姓化其恩礼,其出居者,皆归养其父母,追行丧服,推财相让者二百许人。”
《后汉书?刘宽传》载:刘为南阳太守时,“每行县止息亭传,辄别学官、祭酒及处士诸生执经对讲。见父老慰以农里之言,少年勉以孝悌之训。”
《后汉书?仇览传》载:仇览为蒲亭长,“人有陈元者,独与母居,而母诣览告元不孝。”“览乃亲到元家,与其母子饮,因为陈人伦孝行,譬以祸福之言。元卒成孝子。”
官方的积极倡导和强制性普及教育政策果然成效斐然,由上而下,全社会形成了习诵《孝经》、《论语》的时尚。如《汉书?疏广传》载,“皇太子年十二通《论语》、《孝经》”,《后汉书?范升传》说范升“九岁通《论语》、《孝经》”。
经过这样全社会性的、大规模的、持续的宣传教育,孝道思想浸润、深入到社会生活之中,并逐渐由外在的说教化为人们内心的自觉,继而待人处事循之而不移,形成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人伦日用和普遍的风俗,使“以孝治天下”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其次,在整个社会大力褒奖孝悌,并把孝德作为选拔官吏的最重要的标准。
从西汉惠帝开始,几乎每一朝都有表彰奖掖孝悌的诏令。如文帝诏日:“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众民之师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据统计,两汉期间全国性的褒奖孝悌就达几十次之多,地方性的彰励就更不胜枚举了。较重的褒奖是给予利禄,即使最轻微的奖励,也可以免去赋税力役或获赐“孝者帛人五匹”。当然,行孝所得到的精神上的褒奖,如“誉满乡里”、“名振朝野”等等,对于把显耀祖先、扬名后世看作自身价值最高实现实现的中国人来说,是最重要的。名利的诱惑极大地调动了人们行孝的积极性。政府还特别注重树立名孝子为榜样,作为宣扬孝道的工具,对他们的奖励就更非同寻常了。
例如东汉江革以孝母而举“孝廉”,后告归。“元和中,天子思革至行,制诏齐相日:谏议大夫江革,前以病归,今起居何如?夫孝,百行之冠,众善之始也。国家每惟志士,未尝不及革。县以见谷千斛赐‘巨孝,,常以八月长吏存问,致羊酒,以终厥身。如有不幸,祠以中牢。由是‘巨孝’之称行于天下。”
建立健全选拔人才的察举征辟制度,特别是举孝廉制度,是汉武帝时期的一项重要举措。“夫国以简贤为务,贤以孝行为首。”
“孝廉”是征辟的主要对象。汉惠帝时就有“孝弟力田”科,武帝时设立“孝廉”科:“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举孝廉甚至被作为官员必须执行和完成的行政任务:“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于是官员们有时不得不为应付任务或邀功取好而尽力挖掘、搜寻甚至编造、谎报孝子故事。汉代以“孝廉”入官的占大多数。根据侯外庐先生列举的汉代士大夫出身的具体情况进行统计,西汉以博士人官的有14人,以贤良文学居官的17人,举孝廉人仕者达到22人;东汉以博士入官者10人,以贤良文学居官者12人,而举孝廉的则多达91人。这个数字意味着,举孝廉出身者占到士大夫总数的68%。可见,行非孝廉,举非方正,则难得金紫,举孝廉已经成为汉代统治者课取人才、擢升官吏的主要途径,“两汉取人,皆行著乡闾,州郡贡之,然后入用,故当时号为多士。”
两汉所谓的“布衣卿相”,就是这种制度的产物。
至于其它选官科目,也是以有孝悌、廉正之行作为普遍前提条件的。如西汉宣帝举士条件为“孝弟有行义,闻于乡里”,哀帝为“孝弟淳厚,能直言,通政事”,东汉章帝是“孝行为首”,桓帝是“至孝笃行”等等,皆把孝德看作选官必备的和首要的标准,即所谓:
“汉世士务治身,故忠孝成俗。至乎乘轩服冕,非此莫由。”
汉代以后,察举的科目虽然很多,且屡有变化,但举孝廉一直是察的主要内容。除隋唐时期曾一度废止外,孝廉制度一直为后世所承袭沿用,清代改称“孝廉方正”,成为中国封建社会进官入仕的重要渠道。
实用主义是儒家道德的一个特点,作为儒家道德的核心内容,孝道也明显地具有实用主义、功利主义性质:在中国伦理文化的背景下,孝道是被家族认同和被社会接纳的重要条件,是通向仕途、猎获功名利禄的阶梯,是个人完善道德、成就功业、实现人生价值的工具。孝道的工具性在汉代最为突出。到了东汉中后期,由于察举孝廉不实,滥竽充数者多有所见,与吏治腐败互为因果。
孝道对世俗生活的强劲的调控力和干预力主要来源于它的实用性和实效性。把砥砺、践履孝德与禄利之途相结合,这一招数给社会所带来的影响一定令统治者大喜过望。一方面,这满足了士人修德励行以扬名立业、光宗耀族的理想。于是,孝子们跻身仕途、加官晋爵后自然循规蹈矩,兢兢业业,对上是忠实的奴仆,对下是孝治的得力推行者,成为维护封建等级秩序的主力。另一方面,许多人皓首穷经而不能闻达于世,终至穷困潦倒。而行孝博得孝名,即可紫袍加身,飞黄腾达.就可以使“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的神话变成现实。这无疑对所有的人都具有极大的诱惑力,特别是对那些视官场、仕途高不可攀的普通士人、百姓而言,更是一条可望而且可及的捷径。因而,在统治集团的诱导鼓励下,在声名利禄的感召刺激下,整个社会闻风而竞,趋孝如鹜,孝道之价值观念广泛而迅速地普及于民间,并渐成习俗。也许应该说,这是孝道社会化过程中最强劲的动力。
第三,尊老养老,并在乡间设立“三老”对人民进行孝道教化,也是汉统治者孝治天下的一种形式。
嗣后养老是中国由来以久的传统,汉统治者自然会利用它作为弘扬孝道、标榜孝治的有效手段。汉代尊老养的范围比周代更广,周代的养老礼制以贵族为主要对象,汉代则普及到黎民百姓,只是有中央和地方基层层次上的区别。
国家级的养老,即养三老、五更,偏重于精神荣誉。三老、五更在当时所享受的荣誉和尊宠是空前的。如“明帝永平二年三月,上始帅群臣躬养三老、五更于辟雍。”据载,养三老、五更的礼仪相当隆重,先是选吉日遣使者安车相迎,而后“天子亲袒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三老代表天下之父,是孝的对象;五更代表天下之兄,是悌的对象。设立这样的活偶像,代表天下父兄接受天子的参拜,用意就在于天子以身作则,示天下之孝悌,使家族伦理社会化。
基层的养老则偏重于实际的物质优抚。如文帝即位后,为重申以孝治天下的政治路线,下诏奖励三老、孝悌,“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赐帛人二疋,絮三斤..”武帝也有赐三老、孝悌帛、絮的诏令。至于熟读《孝经》的宣帝,在优老奖孝方面更是尽其所能,多次下诏“加赐鳏、寡、孤、独、三老、孝弟力田帛。”这样做的目的也是相当明确的:
养三老,所以教事父之道也。
以天子之尊,尊养三老,视孝也。
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
乡置三老一人,然后再从中选一人为县三老。只有德高望重的老人才有资格被推为“三老”:“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三老被赋予协助官方实施教化的职责:“掌教化。凡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及学士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门,以兴善行。”
除了尊养三老五更之外,汉代还对普遍的养老有专门的制度上的规定。如光武帝诏日:“其命郡国有谷者,给禀高年鳏寡孤独及笃癃无家属贫不能自存者,如律。”这里的“律”即专门的养老规定。汉代还对高年老人实施特权保护,即《礼记?月令》所说的“养衰老,授几杖”。考古发现的“王杖十简”,其内容就是汉宣帝颁布的《王杖诏令书》,简上记述了对持杖老人实行的各种优惠、特权,还明确规定:“有敢妄骂詈、殴之者,比逆不道。”上面还有对欺侮持杖老人者处以极刑的案例。明帝以后,东汉朝廷正式实行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的普遍优老制度。此后各朝代养老的具体形式虽然不尽相同,但养老尊老的传统却历世不衰,沿袭到清代还有为“寿民寿妇”建立“寿民坊”、“人瑞坊”的律文。
另外,汉代还纳礼于律,借助法律的手段推广和维护孝道,功效卓著。我们下面还将会专节论述这方面的内容。
总起来讲,在政治、法律、道德的强制维护和倡导训诫下,汉代完成了伦理社会化和社会伦理化的进程,或者说,汉统治集团建构与伦理型政治相辅相成的伦理型社会的努力大功告成。儒家的伦理精神和价值观念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和普遍遵循,社会的组织方式、运作方式和运行目标,以及世俗的社会生活都以儒家伦理为规矩和准绳。人们靡然向孝,行孝蔚然成风。孝子孝女俯拾皆是,行孝方式也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至东汉时尤然。一个明显的证据是,“二十四孝”故事中,汉代所占比例最重:董永卖身葬父;江革行佣供亲;黄香扇枕温衾;姜诗涌泉跃鲤;丁兰刻木奉亲;郭巨埋儿养母;蔡顺拾椹赡母;陆绩怀橘孝亲;再加上前所说“亲尝汤药”的汉文帝,汉代孝子占了“二十四孝”的三分之一还多。民间流行有一副对联言“西京明训,孝弟力田”,正是对汉代社会的写照。
虽然借助于儒家伦理社会化的种种努力,孝的观念普遍地浸润、植根于汉代社会各阶层民众心中,“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子不敢同”,“人识君臣父子之纲,家知违邪归正之路。”
但是,由于封建孝道体系本身是思想家和统治者极化社会操作系统控制力度的结果,再加上统治者以利禄为诱饵对士民的偏激性刺激,孝道伦理中的非理性化成分受到过度的提升,孝行开始向畸形、变态的方向发展。
一是出现了一些以伪孝求爵取禄、拾青摘紫的欺世盗名之徒。
利令智昏,伪孝子们的表演别出心裁,各尽风流。最精彩的还当数东汉赵宣导演的一幕闹剧。赵宣葬亲后不闭墓道,住在墓道中守丧二十余年而称孝乡邑。就在功名利禄唾手可得之际,被太守访知他守丧期间,与妻子“寝宿冢藏,而孕育其中”,在墓道中生养了五个孩子。最后赵宣被以“诳时惑众,诬污鬼神”治罪。当然更有为获得孝名,竟在居丧期间“以巴豆涂脸,遂使成疮,表哭泣之过”
者。再如,虽然儒家孝道一贯主张椎牛祭墓不如鸡豚养亲,但是,对孝道的提倡使厚葬之风盛行于汉代,人们为博取孝名或不落“不孝”骂名,往往约其父母之供养而备其死后之用。当时的有识者就抨击日:“养生顺志,所以为孝也。今多违志俭养,约生以待终。终没之后,乃崇饬丧纪以言孝,盛飨宾旅以求名,诬善之徒,从而称之。此乱孝悌之真行,而误后生之痛者也。”明帝为此下禁诏日:
“丧贵致哀,礼存宁俭。今百姓送终之制竞为奢靡。……糜破积世之业,以供终朝之费……岂祖考之意哉?”汉末,随着纲常名教的沦丧,这种弄虚作假的情况就更严重了。东汉民谣“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就是对这种名实相违状况的嘲讽。由此也可见类似赵宣这样的以假行孝来沽名钓誉的寡廉鲜耻之辈不在少数。名教的败坏于此可窥一斑。
当道德成为一种获利的手段时,就已经内在地蕴含着虚伪的成分。道德的虚伪性和工具性传统,实肇端于此。这种传统在标榜以德治国的中国封建社会,流弊甚为深远。